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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钒钛: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0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9日(星期五)14:50。

(2)股东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南山宾馆会议中心多功能厅。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谢俊勇先生因参加其他重要公务活动不能出席并主持会议。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由公司董事、总经理杜斯宏先生主持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71人,代表股份5,141,039,8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85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7人,代表股份4,120,809,7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97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4人,代表股份1,020,230,0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877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同时,公司聘请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08,986,4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765%;反对29,490,1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736%;弃权2,56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9%。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8,079,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9891%;反对29,490,1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4511%;弃权2,56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598%。

表决结果:贾文军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攀钢集团有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81,747,7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5136%;反对33,769,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8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6,363,0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2751%;反对33,769,6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72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周健 叶立森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证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三)法律意见书;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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