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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钒钛: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1-23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14:20。

(2)股东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南山宾馆会议中心多功能厅。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谢俊勇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4人,代表股份5,108,764,477股,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47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0人,代表股份3,605,034,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96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1,503,729,7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506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同时,公司聘请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104,135,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94%;反对3,444,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4%;弃权1,18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2%。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3,228,7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789%;反对3,444,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757%;弃权1,18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45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二)《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104,135,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94%;反对3,444,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4%;弃权1,18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2%。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3,228,7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789%;反对3,444,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757%;弃权1,18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45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104,135,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94%;反对3,444,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4%;弃权1,18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2%。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3,228,7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789%;反对3,444,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757%;弃权1,18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45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四)《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105,320,2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26%;反对3,444,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4,413,1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9243%;反对3,444,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7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五)《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5,104,906,1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45%;反对3,788,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2%;弃权7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3,999,0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3141%;反对3,788,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827%;弃权7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32%。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六)《2020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104,135,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94%;反对3,444,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4%;弃权1,18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2%。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3,228,7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789%;反对3,444,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757%;弃权1,18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45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七)《2021年度投资计划(草案)》

表决情况:同意5,105,320,2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26%;反对3,444,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4,413,1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9243%;反对3,444,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7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八)《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97,031,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03%;反对10,548,8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65%;弃权1,18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2%。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6,124,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7089%;反对10,548,8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5457%;弃权

1,18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45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九)《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攀钢集团有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79,797,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95%;反对3,444,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4,413,1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9243%;反对3,444,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7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十)《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表决情况: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槐先生获得同意表决权数为:5,104,704,367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为:63,797,2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5%。

表决结果:杨槐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杜斯宏先生获得同意表决权数为5,104,028,269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为63,121,1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3%。

表决结果:杜斯宏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周健 叶立森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证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四)法律意见书;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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