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9 证券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0-10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攀钢钒钛 | 股票代码 | 000629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罗玉惠 | 石灏南 | ||
办公地址 |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钢城大道西段21号攀钢文化广场 |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钢城大道西段21号攀钢文化广场 | ||
传真 | 0812-3385285 | 0812-3385285 | ||
电话 | 0812-3385366 | 0812-3385366 | ||
电子信箱 | psv@pzhsteel.com.cn | psv@pzhsteel.com.cn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和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钒、钛、电三大板块,其中钒、钛板块是公司战略重点发展业务,主要是钒产品、钛渣、钛白粉的生产、销售、技术研发和应用开发,主要产品包括氧化钒、钒铁、钒氮合金、钒铝合金、钛白粉、钛渣等。公司是国内最大的产钒企业,在国内钛领域也拥有重要地位。
(2)产品用途
①钒产品
钒是一种重要的合金元素,目前主要用于钢铁工业。含钒钢具有强度高、韧性大、耐磨性好等优良特性,广泛应用于机械、汽车、造船、铁路、航空、桥梁、电子技术、国防工业等行业。此外,钒可以作为催化剂和着色剂应用于化工行业,还可用于生产可充电氢蓄电池或钒氧化还原蓄电池。
②钛产品
钛白粉是一种性能优异的白色颜料,具有良好的遮盖力和着色力,广泛应用于涂料、塑料、造纸、油墨等众多领域。钛渣主要用于生产钛白粉和海绵钛。
(3)经营模式与业绩驱动
公司依托自身拥有的技术,采用“资源依托+工厂生产+产品直销(代理)”方式从事各类钒、钛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氧化钒和钛白粉具有化工行业大规模连续性生产特点,钛渣具有有色冶炼行业间隙式大规模生产特点。
公司对托管单位的钒产品按市场化原则实行买断式销售,同时对控股股东生产的钛精矿也按市场化原则买断自用和对外销售。
公司的业绩主要来源是通过生产产品出售来获取增值价值。业绩驱动要素是生产规模扩大、销售价格提升与生产成本控制,同时通过整合采购、销售渠道,建立稳定的供销客户关系。公司绝大部分产品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及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用于外销,并致力于与下游客户建立直销渠道。
(4)行业现状及行业地位
①钒产品
中国是钒的生产和消费大国,据统计,2019年国内产量(以V
O
计)约12.6万吨,同比增加3.6万吨,增幅为40%,消费量(以V
O
计)约9.2万吨,同比增长约23%。公司钒产业经过多年发展,已具备钒制品(以V
O
计)2.2万吨/年的生产能力,拥有五氧化二钒、三氧化二钒、中钒铁、高钒铁、钒氮合金、钒铝合金等系列钒产品,已成为中国最大和品种齐全的钒制品生产企业,其中高钒铁、三氧化二钒、钒氮合金生产技术填补了国内空白,粉状五氧化二钒、钒铝合金等非钢领域应用产品已逐步进入规模化生产阶段,产品畅销国内外市场,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也有较大影响力。
②钛白产品
钛白粉行业在化工行业中属于小众行业。根据国家化工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钛白分中心统计数据,近十年来国内需求一直处于上升趋势,2019年国内钛白粉产能384.5万吨,产量318万吨,同比增加23万吨,增幅为7.8%(信息来源:涂料工业)。国内硫酸法钛白粉产能集中度越来越高,2019年12家大型生产企业(产能为10万吨以上的企业)合计产能为280.5万吨,占行业总产能72.96%;10家中型生产企业(产能为5-8万吨的企业)合计产能为60万吨,占行业总产能15.6%;18家小微生产企业产能占行业总产能11.44%。氯化法实现突破并向纵深发展,2019年氯化法钛白粉产量20.1万吨,同比增加3.8万吨,增幅23%。
公司钛白粉是国内知名品牌,具备硫酸法钛白粉22万吨/年、氯化法钛白粉1.5万吨/年的生产能力,2019年产量23.39万吨(其中硫酸法钛白21.83万吨,氯化法钛白1.56万吨),产量位居全国前三位。公司是国内少数具有氯化法钛白粉生产能力的企业之一,更是少数具有“硫酸法+氯化法”钛白粉产品的生产企业。
③钛渣产品
近年来国内钛渣行业产量基本维持稳定状态,2019年国内酸溶性钛渣总产量约为42万吨。
公司是国内最大的酸溶钛渣生产企业,具备酸溶钛渣24万吨/年的产能(包含租赁产能),2019年产量18.74万吨,酸溶钛渣产量及市场占有率国内第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19年 | 2018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7年 | |
营业收入 | 13,158,669,728.41 | 15,161,401,767.02 | -13.21% | 9,435,750,845.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19,135,479.44 | 3,090,176,703.79 | -54.08% | 863,282,017.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04,938,189.69 | 3,059,333,068.24 | -54.08% | 761,512,483.7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81,821,608.99 | 1,778,814,794.79 | 84.49% | -380,322,052.6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52 | 0.3598 | -54.09% | 0.100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52 | 0.3598 | -54.09% | 0.100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47% | 52.81% | -36.34% | 22.34%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7年末 | |
总资产 | 12,966,139,241.97 | 11,865,559,099.47 | 9.28% | 10,473,232,962.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337,005,829.09 | 7,399,786,374.18 | 26.18% | 4,302,206,349.29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4,062,578,653.31 | 3,196,113,902.14 | 3,121,100,103.69 | 2,778,877,069.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53,377,768.36 | 446,592,004.83 | 210,220,097.20 | 8,945,609.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52,706,217.39 | 440,867,409.09 | 208,001,462.15 | 3,363,101.0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1,109,019.70 | 742,722,930.47 | 711,715,833.25 | 1,286,273,825.57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51,44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50,24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攀钢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5.49% | 3,048,453,113 | 2,758,753,579 | |||||||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0.81% | 928,946,141 | ||||||||
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6.54% | 561,494,871 | 561,494,871 | 质押 | 247,732,284 | |||||
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5.84% | 502,013,022 | 502,013,022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52% | 130,963,000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一般法人 | 1.48% | 127,332,938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80% | 68,957,098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四川国企改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58% | 49,604,800 | ||||||||
陈建奇 | 境内自然人 | 0.49% | 42,384,565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45% | 38,667,18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中,攀钢集团、攀长钢、攀成钢铁、鞍山钢铁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它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陈建奇持有公司股份42,384,565股,全部为信用证券账户持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生产方面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形势,公司扎实推进产品品质提升、优化成本控制等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生产目标。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完成钒制品(以V
O
计)2.20万吨,同比减少1.96%;钛白粉23.39万吨(其中含氯化法钛白粉
1.56万吨),同比增长2.43%;钛渣18.74万吨,同比减少2.16%。
(2)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1.5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03亿元,同比下降13.21%;营业成本105.5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32亿元,同比下降3.93%;营业毛利26.0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71亿元,同比下降37.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9亿元,较上年减少16.71亿元,同比下降54.0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钒产品的市场价格大幅下降。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钒产品 | 6,232,326,873.94 | 1,707,663,087.37 | 27.40% | -23.64% | -43.77% | -9.81% |
钛白粉 | 3,046,837,510.15 | 484,466,788.00 | 15.90% | 1.81% | -36.01% | -9.40% |
电 | 1,846,786,977.25 | 214,259,488.74 | 11.60% | -6.85% | 14.27% | 2.14%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1.5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03亿元,同比下降13.21%;营业成本105.5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32亿元,同比下降3.93%;营业毛利26.0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71亿元,同比下降37.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9亿元,较上年减少16.71亿元,同比下降54.0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钒产品的市场价格大幅下降。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影响 |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3月修订发布新金融工具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规定在准则实施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本准则实施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此会计变更事项影响期初所有者权益增加。 |
列报格式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 |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进行,本次报表格式会计政策变更,除上述准则涉及项目变更外,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列示,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账款”与“应付票据”列示,其他列报格式的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8户。2019年度注销1户子公司,购买增加1户子公司。详见《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二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第十二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