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6月20日上午10:3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监事审慎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将提名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于2019年7月14日届满。经公司相关股东单位推荐,申长纯先生、肖明雄先
生、李顺健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监事一起,共同组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
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申长纯先生,1965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经
济师,现任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历任鞍钢第一炼钢厂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鞍钢组织人事部副部长,鞍钢设计研究院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鞍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副董事长,攀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攀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
申长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申长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肖明雄先生,1969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现任攀钢集团
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攀钢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成都西部物联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成都积微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监事。历任供应分公司财务部部
长、总会计师,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主持
工作)。
肖明雄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肖明雄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李顺健先生,1973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攀钢
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创新部部长。历任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攀钢钒公司综合部副部长,攀钢钒公司纪委副书记、综合部副部长,攀钢钒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审计部部长。
李顺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李顺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