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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关于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19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证券事务代表张涵洁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涵洁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张涵洁女士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张涵洁女士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表示感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涵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2024年2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华清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华清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王华清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8-85130316

传真号码:028-85184099

电子邮箱:wanghuaqing@cdgxfz.com

邮政编码:610041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

王华清先生简历王华清,男,197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曾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融资并购处负责人、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海南嘉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王华清先生已经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王华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华清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王华清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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