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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2021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2-5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2022年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任正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海明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文萍女士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以及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52,2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不送红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5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5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1

备查文件目录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的下列文件和资料均齐备、完整,并备于本公司供查阅: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公司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释义项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报告期内、本年度、本报告期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末2021年12月31日
高投集团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高投资管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高投置业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高投建设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高投合盛成都高投合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未来科技城集团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高科公司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空港置业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曾名:成都国际空港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空港实业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曾名:成都空港产城实业有限公司)
新川科技成都互联新川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合置业成都高投三合置业有限公司
科萃置业成都高投科萃置业有限公司
四季置业成都高投四季置业有限公司
倍特建安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倍特开发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倍特期货倍特期货有限公司
倍智智能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倍特投资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倍赢智慧成都倍赢智慧城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茂川资本上海茂川资本有限公司
倍芯传感器成都倍芯传感技术有限公司
楠水阁雅安楠水阁酒店有限公司
成都交子金控集团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省建院

省建院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曾名: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成勘院成都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中冶成勘院中冶成都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西南设计总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西南勘察院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西南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省勘院四川省川建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曾名:四川省川建勘察设计院)
成建院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曾名: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银川中院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高新发展股票代码000628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不适用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高新发展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正
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610041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610041
公司网址http://www.cdgxfz.com
电子信箱cdgxfz000628@163.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杨砚琪张涵洁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电话(028)85137070(028)85130316
传真(028)85184099(028)85184099
电子信箱yyq-gxfz@sohu.comzhjgxfz@163.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无变更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建筑业是公司目前第一大收入及利润来源,为公司提供稳定利润;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是公司战略转型的方向之一,该业务板块近两年已初具规模。除此之外,由于公司历史多元化发展遗留的影响,目前仍兼营期货(控股权转让过程中)、厨柜等业务,但收入或利润体量均较小。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公司成立以来,控股股东曾发生一次变动,即2006年7月,公司控股股东由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变更为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该次变更后,公司控股股东一直为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李敏、王映国、姜均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保荐机构办公地址保荐代表人姓名持续督导期间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王雨、张宇辰2020年11月25日-2021年12月31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21年2020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9年
营业收入(元)6,611,796,782.295,533,078,836.6119.50%3,310,871,524.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63,348,056.32240,838,411.42-32.18%104,561,244.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35,104,239.70179,089,949.23-24.56%102,826,253.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58,904,109.68160,279,652.10186.31%-243,347,315.6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640.765-39.35%0.3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640.765-39.35%0.3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65%20.73%-10.08%11.09%
2021年末2020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9年末
总资产(元)10,828,274,340.738,338,949,498.0029.85%5,881,496,980.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558,202,228.371,535,196,625.751.50%1,012,434,760.26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1,058,659,487.851,794,227,098.501,582,969,098.902,175,941,097.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33,612.4276,181,100.0925,480,741.2146,052,602.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344,776.4272,268,874.2721,283,548.8826,207,040.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9,099,528.8332,457,817.93411,961,937.73213,583,882.85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2021年金额2020年金额2019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6,635.8440,289,909.17-16,926.2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544,735.322,746,438.182,283,523.5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575,059.351,347,277.46749,787.1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6,315,894.9618,418,907.07主要系本报告期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出售雅安楠水阁酒店有限公司股权取得的收益
减:所得税影响额929,050.11760,406.84561,580.7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3,893,931.64293,662.85719,812.21
合计28,243,816.6261,748,462.191,734,991.5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系本报告期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出售雅安楠水阁酒店有限公司股权取得的收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土木工程建筑业的披露要求

(一)建筑业

1、行业情况和地位、外部因素变化情况及应对措施

据国家统计局及中国建筑业协会数据显示,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疫情散发等多重考验,“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2021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为1,143,67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期增长8.1%,我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保持全球领先地位,主要指标实现预期目标;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增长,稳定恢复,结构持续优化,2021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44,547亿元,比上年增长4.9%,增速比上年提高2.0个百分点,其中基础设施投资较上年增长0.4%。下阶段,随着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持续发力,适度超前开展的基础设施投资以及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项目,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有望进一步稳中向好。2021年,房屋新开工面积198,895万平方米,降低11.4%,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975,38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2%。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镇固定资产投资额的快速上升,建筑行业在发展过程中获得了更多的资金和良好的市场机遇,为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和社会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建筑业总产值293,079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25.63%,同期增长11%。全国建筑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7.5亿平方米,同比增长5.4%。万得数据统计显示,国内建筑业企业已超过12万家,从产值结构上看,业务主要集中在房屋工程和土木工程,建筑行业的市场集中度加速提升,垄断竞争市场格局日益加剧。成都市近期目标是奠定区域中心城市的地位,远景目标是努力建设成为高标准的国家中心城市,基础建设将持续进行,且将不断加大投资力度,加快转变城市建设方式,迈出城市高质量发展新步伐。《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成都深入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围绕提升城市功能能级,突出“赋能增量空间、活化存量空间、打开弹性空间”,深化经济地理重塑,构建与城市战略、资源禀赋相适应的功能布局和制度体系,全面提升经济承载力。一是着力以高标准规划赋能增量空间,“东进”区域坚持“筑城兴业、品质聚人”;“南拓”区域坚持“创新赋能、生态表达”。二是着力以有机更新活化存量空间,“中优”区域坚持“业态迭代、利益平衡”;北改”区域坚持“四向融通、立体链接”,聚焦增强开放格局中的核心枢纽支撑功能,以金青新大港区为龙头牵引,充分发挥国际铁路港、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等高能级开放平台作用,整体形成“一港多区”一体化协同发展格局。三是着力以功能复合打开弹性空间,以“西控”区域为重点,坚持“提质增效、绿色成长”。2021年度,成都市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0.0%,两年平均增长9.9%,并且对重点区域投资实现了较快增长,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投资分别增长16.3%、20.0%、13.7%。2022年,成都市将推进11个轨道交通34个TOD综合开发等重大项目,新启动30个片区更新项目,拟完成601个老旧小区改造,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6万套、人才公寓1万套,同时践行新发展理念,聚力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筑牢高品质宜居宜业根基,塑造公园城市大美形态,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成都将建设200个未来公园社区,其中,环城生态公园区域范围内建设100个。

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成都高新区十四五规划提出,坚定以产业功能区组织经济工作,未来科技城、新经济活力区、电子信息产业功能区、天府国际生物城、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这五大产业功能区是成都高新区当前及未来的工作重点,同时推动国别合作园区提质增效、成型成势,如中日(成都)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新川创新科技园、中国-欧洲中心、中韩创新创业园等。秉承成都市实施“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动员大会的精神,扎实开展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围绕成都高质量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的目标,成都高新区提出,未来五年将着重从“人的发展”和“城市发展”两个维度,深入实施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推出133个重点项目,总投资超600亿元,以实现区域生活品质和公共服务能力全面优化提升,具体体现在:推进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如中和“老码头”区域改造,加快特色街区、市井生活圈、锦江子街巷提升改造、芙蓉岛公园等项目建设;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推动妇幼保健院、区中医医院、爱尔眼科西南医院等项目建成投运;提升城市品质,强化文旅场景构建,筹建23处社区综合体文体类PPP项目;

补齐公园城市功能短板,践行公园城市新发展理念,推出重点项目27个,总投资157亿元。以“4+3+4”模式推进未来公园社区建设,包括瞪羚谷未来公园社区、交子商圈未来公园社区,锦城华阙未来公园社区、大源商渊未来公园社区、三元广通未来公园社区、中和玉津未来公园社区、朝阳乐跃未来公园社区、科大智源未来公园社区、天润智造未来公园社区、西芯智康未来公园社区以及两河智谷未来公园社区。成都高新区践行新理念、瞄定新目标,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一直以来,公司子公司倍特建安的主要劣势是,在行业内业务规模较小,受资金规模制约,无法与国内大型建筑企业竞争,即使是与四川本地的领先建筑施工企业如成都建工、华西集团相比,倍特建安目前的业务规模也存在不小差距。但经过多年的发展,倍特建安也积累了丰富的建筑施工经验,获得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双一级和多领域专业施工承包的较高业务资质。特别是,近年来,公司立足于成都高新区,倍特建安抓住成都高新区建设发展巨大机遇,积极拓展高新区业务,并在管理、人员相匹配的情况下,稳妥发展成都市其他区域业务,公司建筑业规模和经营效益已发生显著变化,在成都地区有一定竞争优势。

2、业务领域内的资质

倍特建安主要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双一级资质和多领域专业施工承包的较高业务资质。报告期内,倍特建安相关业务资质未发生变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12月13号发布的《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故截止下一报告期末,倍特建安所有业务资质均仍在有效期内。

(二)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

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城市人口持续增加,城市资源承载能力与城市人口不能匹配,城市管理面临着交通堵塞、公共安全、环境污染等诸多挑战。而智慧城市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通过透明、充分的信息获取,广泛、安全的信息传递,有效、科学的信息处理,均衡而有效地提高城市运行和管理效率,改善城市公共服务水平,这将有效解决城市发展问题,提升城市运行管理质量和效率。国家先后出台政策和标准,明确了智慧城市作为我国城镇化发展和实现城市可持续化发展方案的战略地位,以及“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发展任务。国务院在2021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建设智慧城市,以数字化助推城乡发展和治理模式创新,全面提高运行效率和宜居度;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将物联网感知设施、通信系统等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建筑等物联网应用和智能化改造;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和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构建城市数据资源体系,推进城市数据大脑建设;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全面提升城市品质,推进新型城市建设,顺应城市发展新理念新趋势,开展城市现代化试点示范,建设宜居、创新、智慧、绿色、人文、韧性城市;提升城市智慧化水平,推行城市楼宇、公共空间、地下管网等“一张图”数字化管理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十四五”规划使城市竞速已经迈进“智慧城市”赛道,全国多个城市将智慧城市建设纳入发展规划,写入2021年的首要发展任务,这为智慧城市相关行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同时随着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正转向深化应用、规范发展、普惠共享的新阶段,2022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了《“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从8个方面对“十四五”时期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作出总体部署,即优化升级数字基础设施,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提升数字化公共服务水平,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强化数字经济安全体系,拓展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并且该规划聚焦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深入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等重点领域,部署了提升数据质量、数字技术创新突破、培育数字经济新业态、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等11项重点工程。随着5G、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化技术的深化应用,全要素表达、仿真推演、虚实融合等能力进一步成熟,数字孪生城市概念转化为实践,推动智慧城市向平台集约整合、资源融合共享、高效开发全面赋能方向演进。2022年2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通知,同意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内蒙古、贵州、甘肃、宁夏等8地启动建设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并规划了张家口集群、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集群、芜湖集群、韶关集群、天府集群、重庆集群、贵安集群、和林格尔集群、庆阳集群、中卫集群10个国家数据中心集群,具体承担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完成总体布局设计,“东数西算”工程正式全面启动,其作为国家又一项重要战略工程,势必将带动数据中心及相关上下游产业发展。

当前,成都作为常住人口超过2000万的超大型城市,正加紧脚步,加快打造韧性、绿色、宜人、安全的新型智慧城市发展样板。《成都市智慧城市建设2021年工作计划(送审稿)》中明确了24项工作任务,重点推进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城市大脑2.0等项目建设,让城市能感知、会思考、可进化、有温度,加速奔向全场景的智慧之城。《成都市智慧城市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2)》明确提出到2022年,成都市智慧城市架构体系要基本完善,

“城市大脑”全面提能,数据要素高效流转,智能设施广泛覆盖,力争进入全国智慧城市第一方阵,成为全国“数字政府、智慧社会”建设的典范城市。“十四五”期间(2021-2025年)是成都建好“示范区”、唱好“双城记”、融入“双循环”、夺取“双胜利”的重要五年,为建设智慧韧性安全城市,助力“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实施,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都起草的《成都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十四五”规划(送审稿)》,提出“1313”的总体架构引领成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其目标是,到2025年,成都进入全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第一方阵,成为全国“数字政府、智慧社会”建设的典范城市,基本建成全国领先的“泛在智慧之都”。成都市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推动新经济新赛道加快布局,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主动抢占量子通信、元宇宙等未来赛道,打造数字化制造“灯塔工厂”。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都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强化数字赋能壮大数字经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12.8%以上,积极培育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网络信息安全等新兴产业,同时加快建设“智慧蓉城”,构建“三级平台+五级应用”运行管理体系,打造安全韧性城市,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主要包括推进智慧治理,建成“智慧蓉城”运行中心,实施智慧治理场景建设攻坚行动,夯实“智慧蓉城”数字底座;强化城市安全基础保障,加强智慧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创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提升城市应急治理效能这三大方向。随着“东数西算”工程的全面启动,成渝枢纽作为国家级八大算力枢纽之一,天府集群作为十大国家数据中心集群之一,将积极开展数据中心与网络、云计算、大数据之间的协同建设,成为国家“东数西算”工程的战略支点,推动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化城市发展,加快实现数字化转型,形成一批“东数西算”典型示范场景和应用。成都高新区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拥有众多智慧城市场景落地的优势和商机,建设新型基础设施以及在此基础上衍生的应用与服务,已展现出巨大发展潜力。2020年5月,成都高新区发布了首批34个新基建项目,总投资近180亿元。包括智慧无线政务专网、智慧大脑基础设施、物联网安全公共服务平台等信息基础设施;智慧政务服务中心、“智慧应急”平台、"5G+AI"智能物联健康服务管理平台、智慧地下环廊、汽车充电桩、成都5G智慧城智能驾驶、成都高新数智综保区、智慧社区等融合基础设施;5G互联科创园、智慧医疗医学中心、人工智能创新中心、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加速器、国家精准医学产业创新中心、四川省人工智能研究院等创新基础设施30余个项目。另外,《成都高新区关于聚力新基建培育新动能的实施意见》还明确了成都高新区新基建工作重点发力的18个重点方向。建设新一代网络通信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网络安全与区块链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工业互联网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四川省人工智能研究院,促进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通过建设卫星互联网产业示范园、车联网智慧园区、超高清视频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网络视听产业基地、新消费示范商圈,培育新业态;打造共性技术平台、新型研发机构、投融资服务平台、国际合作平台等新平台;三年投资建设300万平方米以上高品质科创空间,8个以上智慧化公园城市示范点项目,680万平方米以上人才公寓,并实施人才公寓网络覆盖、智能化设施提升工程;通过建设智慧城市数字治理系统、公共卫生智慧调度系统,赋能新治理。成都高新区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建成“一企一码”、数据治疫等“一网统管”应用场景不少于25个。同时对于智慧城市领域的绿色智慧工地场景,2021年成都高新区制定《成都高新区建设项目“绿色智慧工地”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科技赋能,在全区建设,全面推行“绿色智慧工地”建设。同时随着唱好“双城记”,共建经济圈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以及《重庆四川两省市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联合实施方案》的发布,统筹成都高新区、天府国际生物城、未来科技城等资源,建设西部(成都)科学城,一大批新基建、“新场景”需求应运而生。除此之外,按照成都高新区“一区四园”建设规划并伴随着“东数西算”工程的启动与落地,成都电子信息产业功能区高新-郫都电子信息产业园将诞生一大批“东数西算”典型示范场景和应用,提供丰富的大数据应用场景。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土木工程建筑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建筑业和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建筑业是公司目前第一大收入及利润来源,为公司提供稳定利润,是公司拓展其他具有发展前景的战略新兴产业业务的基础;2019年确立的“拓展拥有良好盈利能力和核心技术的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是公司战略转型的方向之一,仅两年时间,已成为公司第二大利润来源。除此之外,由于公司历史多元化发展遗留的影响,目前仍兼营期货(控股权转让过程中)、厨柜等业务,但收入或利润体量均较小。

(一)建筑业

1、主要业务及其变化

(1)概述

公司子公司倍特建安经营的项目主要集中在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和建筑装饰装修项目,业务区域主要位于成都地区。倍特建安承揽业务主要采用施工总承包与工程总承包模式(EPC模式),通过竞标形式获得。报告期内,公司紧紧抓住成都高新区全力推进新经济活力区、电子信息产业功能区、天府国际生物城、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和未来科技城全域五大产业功能区建设的巨大机遇,大力提升建筑施工业务规模和效益,在成都高新区五大产业功能区建设的实施阶段,倍特建安紧密围绕其建设需求,整合外部资源,联合多家业内知名建筑设计院,以EPC模式陆续承揽并顺利实施多个重大优质项目,承接业务量保持稳健增长,经营业绩稳定增长。2021年倍特建安荣获“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先进集体”“成都市建筑业先进企业”“成都市建筑施工企业AAA信用评价”“成都市建筑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企业”“高新区建筑业先进企业”等荣誉。公司将在持续服务于成都高新区建设的同时,在管理、人员等匹配情况下稳妥拓展区外业务,抓住城市产业升级建设机遇,不断提升建筑业务收入规模和利润水平,将其打造为公司的业务发力点和重要利润支撑,为公司拓展其他具有发展前景的战略新兴产业业务打下坚实基础。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倍特建安通过工程总承包与施工总承包模式承揽的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达97个,金额约267.91亿元,为公司以后年度的利润来源提供了可靠保障。

(2)业务模式及风险

模式类型

模式类型模式描述特有风险

施工总承包

施工总承包建设方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施工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建设单位负责,承包完成施工任务。资金风险:房建项目居多,故受房地产市场整体环境波动影响较大,建设方资金链出现问题则给施工方带来工程款回收困难、资金压力增大、工程成本增加等经营风险; 盈利风险:准入门槛较低,恶性竞价剧烈,项目利润率较低。
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工程总承包企业依据合同约定,对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完成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任务。全过程总控风险:工程项目建设周期长、投资多,金额大、技术要求高,系统复杂的生产建设过程,存在大量的不确定因素风险。在EPC模式下,参建单位增加,建设生产过程的组织集成化要求高,存在联合体内部协调机制的各种风险,比如设计与施工分离导致投资增加风险、建设进度工期风险等。

报告期内,倍特建安新承接项目中工程总承包项目金额占新签合同金额的93.65%,为公司建筑业现在的主要业务模式。工程总承包项目具有节约项目工期、把控项目总造价、提高施工图的设计质量及施工质量、更有利于提升项目盈利水平的优势,倍特建安通过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将逐步提高建设项目周期中的前端设计优化水平,统筹协调整合各类优质资源,提升毛利率水平,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合作,不断增加公司授信额度,并开展供应链金融,积极拓宽多品种融资渠道,同时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该部分信息具体详见本报告“第三节七、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财务报告部分“财务报表附注”中“五、21短期借款、2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1长期借款”。

3、质量控制体系、执行标准、控制措施及整体评价

(1)执行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体系

GB/T19001 -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50430-2007《工程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倍特建安2009年通过国际质量体系ISO9001认证以来,每年均通过北京中建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的监督评审。

(2)质量控制措施

倍特建安主要采取的质量控制措施包括:明确“过程精品、业主满意”的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并将目标层层分解,做到质量责任明确、职权落实到位。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配备完整、高素质的项目管理人员,强化“项目管理,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开展全面质量管理,严格过程控制和程序控制,加强施工工艺质量控制,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严格执行样板制、三检制、工序交接制、质量检查验收制等。建立以总工程师、技术部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组成的技术管理体系,施工前编制实施性施工方案,加强施工方案的评审,严格审核其工艺和顺序,确保施工质量。利用计算机进行项目管理和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检查和验收,加强质量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加强图纸自审、会审、图纸深化设计、详图设计和综合配套图的审核工作,通过确保设计图纸的质量来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严把材料(包括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出厂质量关、进场质量关。建立施工机械管理制度和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对施工机械做到“定人定机”的管理,保证现场机械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加强影响工序质量因素的控制来实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对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根据工艺本身的特殊要求,设置质量控制点,通过对质量控制点的监控确保工序质量。做好施工测量及试验工作。测量的原始记录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并妥善保管。做好施工技术文件、资料的整理工作。加强工序验交手续,杜绝由于上道工序不合格而转入下道工序所造成的质量缺陷。施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应立即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工程完工后,由项目部成立交工验收领导小组,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会同业主代表、监理等单位,对工程进行最终的检验和验收。

(3)整体评价

倍特建安建立的质量控制体系运行是有效的,符合国际质量体系ISO9001认证要求。

报告期内,倍特建安通过PDCA科学管控实现项目全面质量管理,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4、安全生产制度的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倍特建安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守安全红线意识。公司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成都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部署,践行安全发展理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狠抓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提高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为公司科学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报告期内,倍特建安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操作运行,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

拓展拥有良好盈利能力和核心技术的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是公司战略转型的方向之一,公司于2019年开始布局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成立了控股子公司倍智智能作为公司实施智慧城市业务的重要平台载体。

公司控股子公司倍智智能的定位是作为成都高新区开展智慧城市业务的重要平台载体,为成都高新区智慧城市建设落地做场景供给,立足于成都高新区并将逐步走出成都高新区,充分发掘成都高新区、成都市及更大范围内的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的应用场景,成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提供商和数据运营服务商。目前倍智智能处于智慧城市产业链中下游(图3-1),其业务发展方向是为政府、企业和社会提供智慧政务、智慧交通、智慧环保、智慧应急、智慧维稳、智慧公安、智慧园区、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社区等一系列整体化解决方案和数据治理运营服务,以“运营服务”为动力,持续盘活资源和自我造血,通过占领更多场景形成自有的大数据核心产品和竞争能力,同时聚集国内产业链相关的硬件、软件企业作为生态合作伙伴,构建强大的智慧城市生态圈,打造智慧城市软件基础设施以及数据处理中枢,赋能下游智慧城市场景应用,用数据联结产业生态全要素,用科技构建城市生活新场景,逐步成为具备投、建、管、运、营能力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商。并在此基础上,通过投资并购、合资合作等各种形式向中上游高度相关的物联网、传感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等领域进行产业链拓展,力争让公司在新型智慧业务细分领域具有领先地位。

图3-1 智慧城市产业链

根据前述定位和发展路径,报告期内,倍智智能以成都高新区为主战场,结合自身能力和优势,深耕未来智慧城市细分领域,持续构建智慧城市细分市场拓展根据地和创新产品样板点,积极打造产品和标杆项目,形成“高新”模式。同时,积极布局拓展区外市场,寻求创新产品和场景在区外的复制和推广,进一步做大做强倍智智能在智慧城市领域的影响力。仅仅两年多的发展,倍智智能在智慧城市多个细分领域实现了能力积淀和行业突破,自身业务、产品和研发能力不断加强,尤其是在智慧环保(特别是绿色智慧工地)、智慧公共安全、智慧政务、智慧民生、建筑智能化等智慧应用场景实现了市场和产品从零到一的突破,倍智智能已经涵盖智慧园区、智慧政务、智慧环保、智慧公共安全、智慧民生、智慧建筑多行业的智慧化场景。

图3-2 倍智智能智慧城市细分领域能力体系设计

智慧环保领域。报告期倍智智能在多个智慧环保细分领域做深做广,研究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等多种先进技术在环保各个场景中的应用,全面构建倍智智慧生态环保产品体系,涵盖绿色智慧工地、智慧水务、智慧大气、污染溯源与监控、环保生态运营等。报告期内,在绿色智慧工地细分应用场景中,倍智智能成功实现了绿色智慧工地从项目型交付

到产品化交付的重要进步,实现了绿色智慧工地涵盖多套数据看板、环保相关业务指标查看、数据接入/监测、工单处理、设备管理、告警通知、工地监控等功能,做到绿色工地环保管理可感、可管、可控、可评,并成功拓展了高新区区内SKP、骑龙、AI创新中心二期等14个绿色智慧工地项目以及在区外市场成功签约成华区7个环保工地项目,积极积淀项目经验,为下一步环保工地项目的全面展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智慧水务细分应用场景中,充分研究通过大数据技术实现大气污染的精准溯源和对未来污染情况的仿真预测、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工业企业三废治理实行智慧监管、利用区块链和知识图谱构建高新区河道智慧防汛的神经网络等,并顺利验收通过了环保水务智慧监管系统一期项目,增加了相关项目经验,为未来此类项目的全面开展奠定了良好的技术积累和方案基础。

公共安全领域。以现有项目和平台区位优势为基础,进一步拓展在智慧应急管理、智慧维稳管理、流动人口监测、智慧警务等领域的产品研发和服务支撑能力,做城市安全的建设支撑方和运营方。报告期内顺利完成了智慧应急涉稳隐患平台、公安哨兵系统、警企服务平台等项目研发和系统集成工作,积极布局应急平台、维稳平台、安监平台、天府双塔视频审片系统、人口流动监测平台等项目。智慧政务领域。以成都市高新区区内现有项目和客情为出发点,进一步夯实项目交付质量和提升研发产出产品化程度,做政务大数据、市场监管、SIM城市管理、智慧城管、城市综合运维、政务互联互通等领域的技术提供者和运营服务者。报告期内倍智智能顺利完成并交付了智慧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倍智智能自主研发的的大数据产品平台在智慧政务领域不断积淀了经验、提升了应用能力。智慧园区领域。依托现有的大量智慧化园区和楼宇类项目和建筑智能化(弱电、园区、楼宇等)能力,打造在智能楼宇、智慧物业、智慧节能等领域的产品能力和解决方案能力,并与高新区各大建设主体深度融合和联动,积极布局高新区未来将要新建的各种楼堂馆所的智慧化建设。智慧民生领域。主要涉及智慧医疗、智慧教育等细分应用场景。报告期内,倍智智能承接了高新区妇幼保健医院的智慧医疗项目,独立完成了从弱电、机房到整个软件、信息化的全部方案设计和编制,并将自主研发产品加入到了整体方案和建设中,通过项目积淀,将积极拓展智慧教育大数据、生活服务消费等智慧民生领域应用场景,提升在智慧民生领域智慧应用场景的方案设计、售前服务、产品及研发等的能力。通过在上述智慧城市建设领域项目的积淀,倍智智能凝练出了从规划设计、技术研发、项目交付、运维运营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新应用场景打造能力,并在场景建设过程中不断强化自主研发的倍智物联网平台、倍智大数据平台和倍智91city可视化平台三大平台(智慧化底层建设的三大核心技术平台)以及环保“绿色智慧工地”(新拓展的创新模式产品),为形成数据运营这一核心竞争力从而长远发展成为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提供商和数据运营服务商打下了坚实基础。目前,倍智智能已与重庆紫光华山智安科技有限公司、新华三(四川分公司)、腾讯教育、阿里云(四川分公司)、平安国际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行业龙头企业建立了市场、方案和产品上的深度合作关系,具备了以高新区为起点、走出四川、辐射全国的智慧城市典型应用场景建设和运营能力。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如前所述,公司在传统建筑施工业务的基础上拓展智慧城市业务,时间仅仅两年,公司业务属性已初步具备科技含量。报告期,公司智慧城市业务已经初步涵盖智慧环保、智慧公共安全(应急、维稳)、智慧政务、智慧园区、智慧民生(医疗、教育)、智慧建筑多行业的智慧化场景,逐渐凝练出从规划设计、技术研发、项目交付、运维运营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新应用场景打造能力,并在场景建设过程中通过自主研发出的倍智物联网平台、倍智大数据平台和倍智91city可视化平台三大平台持续升级以及本报告期新拓展的创新模式产品——环保“绿色智慧工地”的规模化应用,这为形成数据运营这一核心竞争力从而长远发展成为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提供商和数据运营服务商打下了坚实基础。

关于核心竞争力分析详见本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部分。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按照既定经营方针,立足成都高新区,抓住成都高新区五大产业功能区及智慧城市建设等重大机遇,发挥企业区位优势,充分分享高新区城市和产业发展红利,稳健实施转型战略,建筑施工业务规模和效益不断提升,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稳步发展,公司基本面不断改善向好。

(1)建筑业

项目

项目建筑业收入(亿元)
房建项目市政项目其他项目
2020年度29.7010.325.14
2021年度36.5813.1112.06

报告期,公司建筑业营业收入约为61.7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74%,但受建设单位项目开工进度等影响,营业收入增长率较上年同期有所放缓。本报告期,建筑业贡献利润较去年下降16.83%,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毛利相对较高的市政项目比重下降,且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建筑业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1.65个百分点;二是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嘉悦汇项目应收工程款金额为44,177.88万元,该项目因建设单位未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公司已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请求判决建设单位向公司支付该项目已完工程的工程款及逾期利息,并且确认公司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截止目前,该案件已完成财产保全,仲裁尚在审理过程中(公告详见2020年9月17日、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26日、2021年8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按照公司坏账计提政策,随着嘉悦汇项目应收工程款账龄的增长,本报告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5,602.3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约3,406.01万元。

①近三年,公司紧紧把握高新区五大产业功能区建设的巨大机遇,大力提升建筑施工业务规模和效益的经营方针成效显著,一年迈向一个新台阶,建筑施工业务订单大幅增加,工程产值逐步释放。同时,公司严把投标审查关,提升项目管理能力。

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倍特建安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金额约为267.91亿元,为公司以后年度的利润来源提供了可靠保障。

③报告期内,倍特建安新承接项目中工程总承包项目金额占新签合同金额的93.65%,工程总承包模式已成为公司建筑业现在的主要业务模式。工程总承包项目具有节约项目工期、把控项目总造价、提高施工图的设计质量及施工质量、更有利于提升项目盈利水平的优势,倍特建安通过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将逐步提高建设项目周期中的前端设计优化水平,统筹协调整合各类优质资源,提升毛利率水平,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④近两年,公司建筑业务规模急剧增长,尤其承接了成都高新区妇幼保健院新建项目、5G互联科创园项目、高新福田TOD项目、京东方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新川片区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交子大道夜景提升一期工程、交子金融大街形象提升工程、东一线北一线道路周边景观工程、成都新都区人居香城人才住房等大体量、大面积施工项目。倍特建安继续加强精细化管理,严抓质量安全,以提质增效为导向,推进优化内部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引进并培养优秀人才,加强骨干及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2021年,倍特建安引进高端人才38人,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较2020年分别增加了44.44%、66.67%,现有人员基本满足项目配套使用要求。同时积极拓宽采购渠道,完善了招标采购管理与供应链资源库,扩大集约化采购优势,开展供应链金融,节约资金成本,拓宽多品种融资渠道,深化降本增效工作力度,全面开展全项目周期成本管控,工程总承包模式管理经验逐步丰富,项目管理能力持续提升,与快速增长的业务规模相适应。

(2)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倍智智能是公司发展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的重要平台载体。报告期,倍智智能实现营业收入8,588.15万元,净利润1,871.49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53.08%、54.99%,主要受成都高新区新基建项目建设推进进度等影响。虽然,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下降,但报告期毛利率提升至47.61%,较上年同期增长了8.93个百分点,主要系毛利相对较高的信息化、技术服务项目比重较上年同期大幅提升所致。

①报告期内,虽然营业收入有所下降,但如前述本节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二)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所述,倍智智能继续稳步推进智慧信息化、智慧环保工地等各类智慧城市项目并做了大量基础工作,其中中标并顺利实施的高新区环保水务智慧监管系统项目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主办的第四届“绽放杯”5G应用大赛全国三等奖;环保“绿色智慧工地”获得成都市科技局重大研发类项目资金支持,并在全市创新模式推广。通过不断积累智慧城市建设的应用场景和大数据资源,倍智智能孵化了新型智慧城市场景下的独特、创新型产品及解决方案,初步构建出“投、建、管、运、营”闭环模式,持续增强从规划设计、技术研发、项目交付、运维运营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新应用场景打造的核心竞争力。

②人才是公司发展智慧城市业务的核心动力。报告期内,倍智智能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引进资深技术开发人员,强化研发端,持续打造科技化专业团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已高达91.1%,其中13人获评“蓉贝”软件资深工程师,同时积极提升在智慧建筑领域的资质,引入多名注册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告期,倍智智能累计投入研发资金1,230.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77.30%,持续深耕智慧城市细分领域,在智慧环保、智慧公安、智慧政务、智慧民生等多个细分领域实现了能力积淀,并对已拥有的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通用性强、扩展能力强、稳定性强、具备智慧城市全景支撑能力的产品矩阵不断扩展,依托自有研发团队,打造出基于智慧化底层建设的三大核心技术和一个创新模式产品,即“倍智大数据平台”“倍智物联网平台”“倍智数据可视化平台”和环保“绿色智慧工地”,构建出基于数字孪生城市的91city可视化平台V1.0、91city可视化平台V2.0、91city数据接入平台、91city-license管控平台,并实现了产品化。同时,报告期内稳步推进知识产权申请工作,新增10个软件著作权证书,截止报告期末已累计取得了大数据平台、智慧工地、智慧环保等共计30个软件著作权证书,已拥有《带大数据基础平台图形用户界面的电脑》、《一种基于大数据技术的分布式任务调度方法》两项专利并完成了《一种在小程序上播放RTSP音视频流的方法》专利的申请。

③为满足智慧城市领域跨业务的发展,报告期,倍智智能不断提升公司业务资质,通过了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倍智智能及其全资子公司倍智数能分别入选成都中小企业工程“成长型”“小巨人”企业。截至目前,已累计取得工程类和软件类资质共18项,通过了包括AAA企业信用等级认证、CMMI—3认证、双软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具备了大型弱电、智慧化项目承建、分包和交付综合解决方案能力,为在智慧城市领域的快速、健康发展,持续构筑公司竞争优势和业务拓展提供坚实基础。

④报告期,倍智智能积极向中上游高度相关的物联网、传感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等领域进行产业链拓展,与国际EDA巨头新思科技(Synopsys, Inc.)在中国境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新思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组建成立了合资公司软安科技有限公司,取得SIG软件(静态代码分析)产品在中国大陆能源垂直市场的独家销售许可,为公司智慧城市业务提供信息安全保障;积极构建合作伙伴生态圈,在2020年与北京超图软件以及新华三等知名企业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的基础上,本报告期,倍智智能与重庆紫光华山智安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探索智慧城市应用场景的创新应用。目前倍智智能与重庆紫光华山智安科技有限公司、新华三(四川分公司)、腾讯教育、阿里云(四川分公司)、平安国际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行业龙头企业在智慧环保、智慧文旅、智慧教育、智慧交通、智慧医疗等领域建立了市场、方案和产品上的深度合作关系。倍智智能参与设立的合资公司倍芯传感器主要从事压力传感器及其敏感元件(芯体)的设计研发与封装制造,具备MEMS芯片技术、圆晶封装技术、传感信号调理补偿技术等核心技术,产品主要应用于石油化工、工业控制、智慧城市以及防务领域。目前,公司尚处于研发阶段,预计2022年可实现小批量生产。倍智智能与公司参股公司成都宜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结成战略合作关系,深入推进“平台支撑+场景赋能”的技术合作模式,共同拓展成都高新区智慧停车业务。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1年2020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6,611,796,782.29100%5,533,078,836.61100%19.50%

分行业

分行业
建筑施工[注1]6,174,945,996.5193.39%4,516,334,315.7181.62%11.77%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注1]85,881,541.121.30%183,036,454.303.31%-2.01%
期货及相关业务[注2]252,437,587.523.82%653,184,685.0811.81%-7.99%
其他业务98,531,657.141.49%180,523,381.523.26%-1.77%
分产品
建筑施工6,174,945,996.5193.39%4,516,334,315.7181.62%11.77%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85,881,541.121.30%183,036,454.303.31%-2.01%
期货及相关业务252,437,587.523.82%653,184,685.0811.81%-7.99%
其他业务98,531,657.141.49%180,523,381.523.26%-1.77%
分地区
境内6,611,796,782.29100.00%5,533,078,836.61100.00%19.50%
分销售模式
直销6,611,796,782.29100.00%5,533,078,836.61100.00%19.50%

注1:本报告期建筑施工业营业收入增加,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营业收入减少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注2:本报告期期货及相关业务收入减少及比重下降,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子公司茂川资本面对国际大宗商品输入性通货膨胀的压力,采取相对谨慎的经营策略,因而风险管理现货贸易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建筑施工6,174,945,996.515,790,018,670.636.23%36.72%39.18%-1.65%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85,881,541.1244,994,830.4947.61%-53.08%-59.91%8.93%
分产品
建筑施工6,174,945,996.515,790,018,670.636.23%36.72%39.18%-1.65%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85,881,541.1244,994,830.4947.61%-53.08%-59.91%8.93%
分地区
境内6,604,235,548.016,073,337,772.828.04%20.47%22.83%-1.77%

分销售模式

分销售模式
直销6,604,235,548.016,073,337,772.828.04%20.47%22.83%-1.77%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土木工程建筑业的披露要求报告期内完工(已竣工验收)项目的情况:

单位:元

业务模式项目数量项目金额验收情况收入确认情况结算情况回款情况
工程总承包(EPC)415,817,198,120.01已竣工验收4,852,164,083.39其中已结算1个项目,未结算40个项目3,751,799,270.78
施工总承包311,095,465,566.97已竣工验收1,006,971,558.19其中已结算6个项目,未结算25个项目904,457,726.46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已完工(已竣工验收)项目。报告期内未完工项目的情况:

单位:元

业务模式项目数量项目金额累计确认收入未完工部分金额
工程总承包(EPC)6122,566,952,629.606,094,557,119.2814,609,069,146.41
施工总承包364,224,334,700.002,079,445,828.651,796,090,593.37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业务模式开工日期工期完工百分比本期确认收入累计确认收入回款情况应收账款余额
华惠嘉悦汇广场ABC标段总承包72,600.00施工总承包2017年12月7日因建设单位原因,原预计720天工期顺延71.44%-3,481.5 [注]47,583.893,110.0044,177.88
机场北物流组团片区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20,886.80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2018年10月因建设单位原因,原预计240天工期顺延72.76%323.7913,942.6510,473.031.11

三岔一线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岔一线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39,870.60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2018年5月10日因建设单位原因,原预计360天工期顺延74.24%2,208.0727,157.0620,114.514.76
倍特香槟华府一期施工工程26,238.92施工总承包2018年6月6日因建设单位原因,原预计540天工期顺延86.71%215.5022,752.2919,281.96404.99
成都高新南区(大源片区)租赁住房建设项目30,058.62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2018年9月5日因建设单位原因,原预计550天工期顺延99.64%2,599.2327,476.5018,380.1392.37
成都高新南区(新川片区)租赁住房建设项目78,799.82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2018年9月5日因建设单位原因,原预计550天工期顺延71.46%16,562.5451,662.6027,144.853,979.45
成都天府国际机场保障基地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18,764.90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2018年10月因建设单位原因,原预计720天工期顺延91.58%-435.5015,766.8113,821.30-
西部园区2017年第一批公建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36,703.65设计-施工总承包2019年2月因建设单位原因,原预计720天工期顺延91.74%2,881.3433,672.0825,624.005.16
瞪羚谷公园社区2号地块项目(二标段)、瞪羚谷公园社区7号地块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124,799.46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2019年6月因建设单位原因,原预计720天工期顺延83.84%18,649.4295,993.3272,500.07-
成都高新西区(京东方)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162,260.00设计-施工总承包2019年6月因建设单位原因,原预计720天工期顺延93.48%32,841.74139,160.53115,018.27-
成都高新南区(新川片区)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精装修及总平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29,571.03设计-施工总承包2020年10月因建设单位原因,原预计270天工期顺延44.95%11,135.0312,193.539,875.25-
生物医药创新孵化园成都前沿医学中心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40,661.35设计-施工总承包2019年9月因建设单位原因,原预计90天工期顺延99.97%96.1037,293.7629,053.29-

交子大道夜景提升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交子大道夜景提升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18,457.35设计-施工总承包2019年12月因建设单位原因,原预计90天工期顺延96.59%1,357.5716,356.5610,079.68-
福田乡社区工程(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33,815.53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2020年4月16日因建设单位原因,原预计540天工期顺延90.94%14,532.9828,211.6117,608.551,538.09
三岔镇八角村社区工程(二期)一批次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74,716.84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2020年5月29日因建设单位原因,原预计540天工期顺延78.91%33,932.5754,094.0329,974.636,037.77
新川GX2018-23(071)号地块住宅项目二标段01390、新川GX2019-15(071)号地块住宅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124,488.74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2020年12月预计1,000天20.24%22,208.1123,118.683,376.724,478.43
智慧医疗医学中心二期产业园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117,629.46设计-施工总承包2020年12月预计720天38.80%41,751.9941,875.3216,785.970.46
成都高新区新川南组团智慧产业园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VI-15地块)、(VI-21地块)、(VI-22地块)203,047.05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2020年12月预计820天25.94%47,991.1748,313.5129,825.297,271.31
成都高新区妇幼保健院新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123,325.58设计-施工总承包2021年6月预计1,095天2.75%3,114.313,114.3112,239.00-
5G互联科创园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二标段)190,838.97设计-施工总承包2021年10月预计870天2.39%4,178.034,178.031,621.600.01
高新福田TOD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245,756.29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实体尚未开工预计720天0.57%1,285.111,285.11-1,836.12

注:华惠嘉悦汇广场ABC标段总承包项目本报告期收入减少主要系根据《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调减收入所致。

其他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华惠嘉悦汇广场ABC标段总承包项目建设单位因自身资金周转困难,并且预售事项至今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截止目前,尚未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为保护公司利益,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已暂停本项目施工,并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该案件已被受理且已完成财产保全(公告详见2020年9月17日、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26日、2021年8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是否开展境外项目

□ 是 √ 否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行业分类项目2021年2020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建筑施工人工费1,604,353,086.9726.42%1,028,379,975.6520.80%5.62%
建筑施工材料费3,814,304,057.3162.80%2,866,158,577.0557.97%4.83%
建筑施工其他371,361,526.356.11%265,688,681.765.37%0.74%
小计5,790,018,670.6395.33%4,160,227,234.4684.14%11.19%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人工费9,465,797.920.16%3,891,634.570.08%0.08%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材料费34,688,542.150.57%105,638,111.922.14%-1.57%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其他840,490.420.01%2,706,108.060.05%-0.04%
小计44,994,830.490.74%112,235,854.552.27%-1.53%
期货及相关业务风险管理业务现货贸易成本194,277,563.473.20%598,870,538.6912.11%-8.91%
其他业务其他业务成本44,046,708.230.73%72,973,236.481.48%-0.75%

单位:元

产品分类项目2021年2020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建筑施工人工费1,604,353,086.9726.42%1,028,379,975.6520.80%5.62%
建筑施工材料费3,814,304,057.3162.80%2,866,158,577.0557.97%4.83%
建筑施工其他371,361,526.356.11%265,688,681.765.37%0.74%
小计5,790,018,670.6395.33%4,160,227,234.4684.14%11.19%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人工费9,465,797.920.16%3,891,634.570.08%0.08%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材料费34,688,542.150.57%105,638,111.922.14%-1.57%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其他840,490.420.01%2,706,108.060.05%-0.04%
小计44,994,830.490.74%112,235,854.552.27%-1.53%
期货及相关业务风险管理业务现货贸易成本194,277,563.473.20%598,870,538.6912.11%-8.91%
其他业务其他业务成本44,046,708.230.73%72,973,236.481.48%-0.75%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详见本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六。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6,222,957,667.93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94.23%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82.99%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客户15,480,491,381.1482.99%
2客户2304,517,558.794.61%
3客户3216,182,437.443.27%
4客户4167,344,134.972.54%
5客户554,422,155.590.82%
合计--6,222,957,667.9394.23%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929,278,368.31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15.30%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供应商1281,471,987.234.64%
2供应商2257,353,059.574.24%
3供应商3154,326,680.172.54%
4供应商4138,135,996.942.27%
5供应商597,990,644.401.61%
合计--929,278,368.3115.30%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1年2020年同比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100,229,339.9783,867,807.8419.51%
管理费用110,651,301.99105,240,362.095.14%
财务费用21,325,377.9525,875,895.04-17.59%
研发费用12,303,380.296,939,483.3877.30%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倍智智能按发展规划,扩大研发投入所致。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项目目的项目进展拟达到的目标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绿色智慧工地V1.0打造绿色智慧工地场景V1.0已经上线应用,持续优化中可以远程根据现场环境进行治理措施实施占据绿色智慧工地场景,为未来产品化提供场景
物联网平台v1.0作为智慧化底层建设的三大核心技术之一,打造智慧产品目前已经能接3类设备,支持主流协议,还需要持续升级接入工地前端设备打通设备接入,为未来管理和物联设备的管理提供了平台
大数据平台作为智慧化底层建设的三大核心大数据平台V1.0已经上线数据接入,治理、以及共享一体化平台提供倍智智能数据底座

技术之一,打造智慧产品

技术之一,打造智慧产品
91city可视化平台作为智慧化底层建设的三大核心技术之一,打造智慧产品目前已经升级到2.0版本提供便捷可视化的管理和实施平台提供视觉效果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1年2020年变动比例
研发人员数量(人)634540%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5.25%4.10%1.15%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本科533839.74%
硕士4333.33%
专科6450%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30岁以下2913123.08%
30~40岁333010%
40岁以上12-50%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1年2020年变动比例
研发投入金额(元)12,303,380.296,939,483.3877.3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0.19%0.13%0.06%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0.000.000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0.00%0.00%0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2021年2020年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872,559,632.484,580,379,724.5528.2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413,655,522.804,420,100,072.4522.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8,904,109.68160,279,652.10186.3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51,697,321.70638,040,988.3233.4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09,681,638.71661,266,019.7437.5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984,317.01-23,225,031.42-149.6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83,770,000.001,126,012,600.00-12.6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19,949,852.36623,422,373.0647.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820,147.64502,590,226.94-87.3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64,739,940.31639,644,847.62-27.34%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建筑施工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以及温泉公司收回部分补偿款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新增对外投资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收到定增资金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导致现金净流量变动的期货结算准备金不会对利润产生影响。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形成原因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26,315,894.9611.21%主要系本报告期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出售雅安楠水阁酒店有限公司取得的股权处置收益。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1年末2021年初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2,187,138,895.0320.20%1,722,034,558.8920.62%-0.4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 适用 √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期初数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计提的减值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
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365,629,124.103,417,730.121,541,786,197.131,696,988,468.15213,844,583.20
金融资产365,629,124.103,417,730.121,541,786,197.131,696,988,468.15213,844,583.20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1,030,025,066.829.51%788,578,290.669.44%0.07%
合同资产5,582,179,302.5151.55%3,705,768,276.6544.37%7.18%主要系本报告期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增加所致。
存货6,908,449.520.06%13,294,011.170.16%-0.10%
投资性房地产68,699,394.000.63%75,461,058.790.90%-0.27%
长期股权投资175,276,750.031.62%108,633,478.931.30%0.32%
固定资产35,681,584.070.33%49,186,581.760.59%-0.26%
在建工程7,984,537.360.07%19,478,385.520.23%-0.16%
使用权资产13,189,489.360.12%14,713,316.320.18%-0.06%
短期借款260,340,027.782.40%200,252,541.672.40%0
合同负债171,964,439.111.59%31,198,961.780.37%1.22%
长期借款496,400,000.004.58%329,100,000.003.94%0.64%
租赁负债5,600,687.740.05%9,195,930.420.11%-0.06%
应付账款4,953,595,773.6445.75%3,066,663,116.6236.71%9.04%主要系本报告期建筑施工业应付账款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55,296,864.573.28%418,813,557.745.01%-1.73%

小计

小计
其他115,451,349.031,118,248.9482,000,000.00198,569,597.97
上述合计481,080,473.134,535,979.061,623,786,197.131,696,988,468.15412,414,181.17

其他变动的内容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本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五.60。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上年同期投资额(元)变动幅度
207,683,645.0659,100,000.00251.41%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募集年份募集方式募集资金总额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6,856.3317,856.3326,856.33000.00%0补充流动资金0
合计--26,856.3317,856.3326,856.33000.00%0--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7,172.8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16.47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856.33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税尾款139.04万元后(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77.4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初始到账金额为27,033.76万元,公司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9,000万元,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7,856.33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26,856.33-17,856.3326,856.33---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6,856.33-17,856.3326,856.33--------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26,856.33-17,856.3326,856.3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项目的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倍特开发持有的楠水阁酒店100%股权通过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对外转让,于2021年12月确认摘牌,交易价格为5,215.92 万元(相关公告详见2021年12月31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截止披露日,楠水阁酒店100%股权已全部过户。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子公司建筑施工831,000,000.007,400,533,783.53973,902,479.536,002,393,969.07217,283,830.00161,984,855.56
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子公司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74,375,000.00328,149,027.58133,032,073.61117,760,555.3722,348,315.9918,714,895.14

注:上表中的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相关数据系合并报表数据。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成都倍赢智慧城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收购详见本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六.1。
济南量子恒益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投资设立暂无
济南量子溢美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投资设立暂无
深圳原象众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深圳原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收购暂无
成都倍特绿色建材有限公司处置详见本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六.4。
雅安楠水阁酒店有限公司处置详见本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六.4。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倍特建安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业务规模扩大,收入增加所致,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面临的风险及对策

近几年来,公司抓住成都高新区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带来的巨大机遇,公司经营状况明显改善。建筑施工主业规模持续增长,成为扭转公司过去较长时期几乎每年处于盈亏边缘不利局面的最根本原因。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成效显

著,除已成为公司第二大利润来源外,方案提供能力、项目全周期实施能力、研发能力、聚焦生态伙伴能力已初步具备,积极构建“投、建、管、运、营”项目全闭环模式,公司业务开始具备科技含量。建筑施工和智慧城市业务虽然有立足高新区得以快速发展的特殊优势和重大机遇,但也面临业务高速发展需匹配相适应的人才、管理以及为长远可持续发展需逐步走出高新区减少业务区域集中度的挑战和风险,特别是智慧城市业务按照其发展目标和路径还需要付出大量工作(具体分析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以及之四“主营业务分析”1、“概述”)。虽然,在近年来的艰辛努力下,公司基本面有明显改善,但离将公司打造为有稳定持续较高盈利能力的优质上市公司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公司还真正缺乏面向全国充分竞争、在行业内居于头部地位的主业,这是公司需要继续着力解决的重点问题。应对上述风险的对策详见本节后面第(三)“未来发展战略”及第(四)“新一年的经营计划”。

(二)行业格局和趋势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三)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过去较长时期,盈利能力弱、基本面差,作为成都高新区下属唯一国有上市公司,其发展和影响力与成都高新区在全国的地位极不匹配,不能让广大投资者等各方满意。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决心力争将公司打造成核心业务优势明显、盈利能力强的优质国有上市公司,增强对广大投资者的回报能力,近几年已逐步推进相关工作。

为实现上述核心目标,关键公司要进一步并加快重塑业务架构。公司首先要立足成都高新区,要牢牢抓住高新区拥有的强大优质禀赋资源,充分分享高新区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红利,使公司基本面在较短期间能够有明显变化。将建筑施工业务打造成能为公司提供较高、持续稳定的利润来源,作为公司拓展其他具有发展前景的战略新兴产业业务的基础。以智慧城市下游方案解决和数据运营业务为载体,发挥上市公司资本运作和高新区资源聚集优势,通过投资并购、合资合作等各种形式向中上游高度相关的物联网、传感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等领域进行产业链拓展。加强建筑业和智慧城市业务的联动,实现老基建向新基建转型,深度挖掘老基建到新基建的价值机会,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构建公司新型智慧城市业务板块。同时,要以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支柱产业为基础,通过上市公司并购等手段,选好赛道确立充分竞争具备硬核技术的新主业,争取在某一细分领域发展成为具有领先地位和强大影响力的优质上市公司。

公司将充分利用好资本市场,特别是再融资和并购等手段,助力公司发展。

公司将在保证经营发展的同时,加强分红能力,让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回报投资者。

公司将积极优化重组处置与前述发展战略不相关的业务、资产,聚焦主业。

公司将积极创造条件在上市公司层面和重要子公司层面构建股权激励体系,捆绑管理层、核心骨干个人和公司利益,激发发展动力。

(四)新一年的经营计划

1、新一年的业务发展计划

(1)建筑施工

以倍特建安截止2021年12月31日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为基础,并积极拓展新订单,力争2022年建筑施工收入规模较2021年又有显著增长。

按照前述“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和之四主营业务分析1、概述”的定位和发展,新一年公司子公司倍特建安将继续立足于成都高新区,深度参与成都高新区新经济活力区、电子信息产业功能区、天府国际生物城、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和未来科技城五大产业功能区建设,继续获取业务订单。同时,通过与大型央企、省市国有平台公司等成立合资公司或组建联合体,力争抓住成都主体功能区建设机会,在管理、人员相匹配的情况下稳妥拓展区外业务,降低业务集中度。

将继续强化内部控制,优化内部管理架构和业务流程,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管理能力不断与业务发展相适应。

将不断深化降本增效工作力度,严格开展全项目周期成本管控,继续扩大集约化采购优势,降低成本费用,不断提升建筑施工业务的毛利率。

加强建筑施工和智慧城市业务的联动,互相带动业务发展,推动老基建向新基建转型,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初步构建

公司新型智慧城市业务板块。

(2)智慧城市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

2021年度,公司子公司倍智智能立足高新区,随着在智慧环保、智慧政务大楼、智慧维稳、智慧应急、智慧园区和智慧环保工地等领域的重大项目落地和逐步交付以及自有知识产权系列软件产品的逐步成熟,倍智智能在成都高新区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领域已逐步站稳头部企业地位,凝练出多行业的智慧化场景打造能力,初步构建出“投、建、管、运、营”项目全闭环模式。2022年,倍智智能核心目标是将继续强化方案提供能力、项目全周期实施尤其是数据运营能力、研发能力、聚焦生态伙伴能力。2022年,倍智智能要保证智慧信息化项目、智慧环保工地项目、交子双塔运维项目等存量项目高质量交付,继续深耕智慧城市细分领域,包括智慧环保、智慧公共安全、智慧政务、智慧园区、智慧民生等领域,从产品体系、系统集成、运营服务和跨域融合四个方面,重点打造面向高新区及区内外市场的数字链、服务链、供应链全链支撑能力,争取获取更多的成都高新区和区外业务订单。将持续打造核心竞争力,锻造自身科技能力,打造细分场景产品能力,全面加强产品规划和研发落地能力,聚焦环保、教育、医疗、公共安全、政务等重点领域;锻造全域需求系统集成能力,通过倍智自有通用型的软件产品(大数据、物联网、可视化、定制开发)和建筑智能化(弱电、园区、楼宇等)能力,联动产业链、生态圈伙伴,补短板、锻长板,进一步强化在信息化集成领域的方案融合、产品规划和联合研发能力形成综合性解决方案;加强专业资质知识产权申请,持续构筑公司竞争优势和业务拓展提供有力武器。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打造专业人才团队,凭借已有的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经验,基于丰富的项目应用场景,打造绿色智慧工地V2.0,拓展大数据平台、物联网平台、91city可视化平台三大平台的模块功能,打造大数据平台V2.0,基于物联网平台的统一运营管理平台,深度打造91cityV2.1,并结合91city可视化平台为客户提供多角度多感官的数据可视化服务打造VR产品平台、AR产品平台等多样化小产品,实现核心产品自研和重要能力内化。

将继续通过寻求同智慧城市领域知名企业的合作机会,加大生态伙伴培养,拓展跨域融合销售,引入行业头部或技术引领型合作商的产品能力,在产品联合研发、解决方案融合、业务渠道拓展上持续发力,构建生态圈,实现业务突破,拓展全新的智慧场景应用,推动公司在智慧城市建设领域产业链的延伸与发展。

2、继续坚决对非核心业务、资产进行优化、处置

报告期公司加大了对非核心业务的优化、处置,相继转让了公司持有的三家商混合资公司全部股权、倍特期货控股权(尚在进行中)和楠水阁酒店全部股权。2022年,公司将继续坚决对非核心业务、资产进行优化、处置,进一步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回笼资金,提高公司整体效益,聚焦主业。

3、丰富融资手段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高速增长,除传统融资手段银行借款外,公司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前提下,积极拓展供应链金融,结合资本市场定增、可转债等再融资方式,寻求最优融资组合,以较低融资成本筹集发展所需资金,为公司实现未来发展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4、强化经营管理

公司将继续规范公司治理和加强内控体系建设优化,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增强执行力。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坚持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巩固和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巩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成果,促进“三会”有效运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机制中的作用。继续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实际情况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坚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事程序,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股东权利。公司股东大会均有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的重大决策均由股东大会依法作出决议。报告期,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按规定回避表决。

2、关于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不存在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报告期内,董事会成员谨慎、忠实、勤勉地行使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实施细则履行职责,针对年报审计、聘任外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考核结果、提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等事项出具专项意见。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公司财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监督。

5、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坚持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检查、监督;积极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不断强化内部控制,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并能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报告期内,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一步提升。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公司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应披露的信息,没有选择性信息披露行为发生。全年共披露各类公告98篇次。其中披露定期报告7项,包括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一季报、半年报及其摘要、第三季报告。披露临时公告91项,主要涉及 “三会”决议、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分子公司经营项目、关联交易、非核心业务及资产处置、诉讼进展、业绩预告、会计政策变更事宜等。

7、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不断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接待与推广制度》、《关于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方案》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投资者关系活动。公司通过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接待投资者来访和

运用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互动易”等多种方式,实现了与投资者的持续、有效沟通,促进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公司审慎回复投资者的提问,坚持所有应披露信息均须首先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原则,严防选择性信息披露及误导投资者行为的发生。公司在“互动易”的回复率保持在100%。

8、关于制度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通过梳理各项业务流程,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控管理。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公司控股股东为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做到了“五分开”,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能够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一)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各项业务均由公司自主决策、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公司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因股份化改造、行业特点、国家政策、收购兼并等原因导致的实质性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

(二)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员工队伍,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

(三)公司资产权属清晰、独立完整,不存在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或支配的情形。

(四)公司具有独立、健全和规范的组织机构体系,董事会、监事会和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五)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和会计核算系统、独立的银行账户,制定了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55.46%2021年3月10日2021年3月11日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7)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年度股东大会53.73%2021年6月18日2021年6月19日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56)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52.55%2021年9月29日2021年9月30日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2021-83)。

会决议公告》(2021-83)。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52.37%2021年12月22日2021年12月23日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93)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基本情况

姓名

姓名职务任职状态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期初持股数(股)股票期权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其他增减变动(股)期末持股数(股)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任 正董事长现任532019年1月11日2022年9月15日0000000不适用
李小波董事现任502012年11月19日2022年9月15日0000000不适用
冯 东董事现任462019年9月16日2022年9月15日0000000不适用
洪敬涛[注1]董事、总经理现任452021年6月18日2022年9月15日0000000不适用
申书龙职工董事、副总经理现任562012年11月19日2022年9月15日0000000不适用
杨砚琪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412012年11月19日2022年9月15日0000000不适用
黄明 [注2]独立董事离任492019年9月16日2020年3月28日0000000不适用
李越冬独立董事现任452015年5月29日2022年9月15日0000000不适用
辜明安独立董事现任552015年9月15日2022年9月15日0000000不适用
谢志勇监事会主席现任512019年9月16日2022年9月15日0000000不适用
郑 辉监事现任532019年9月16日2022年9月15日0000000不适用
晏 庆职工监事现任402019年9月16日2022年9月15日0000000不适用
李海明财务总监现任572013年1月28日2022年9月15日0000000不适用

黄 悦

黄 悦董事、总经理离任382019年9月16日2021年4月8日0000000不适用
祝 庆副总经理离任492012年11月19日2021年5月26日0000000不适用
合计------------0000000--

注1:公司2021年5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聘任洪敬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公司2021年6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洪敬涛先生为公司董事。注2:黄明先生由于工作变动,按照中国证监会对其所在新任职单位的任职要求,于2020年3月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由于黄明先生的辞职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低于有关规定的最低要求,黄明先生的辞职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 是 □ 否

黄悦先生由于工作变动,于2021年4月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委员以及总经理职务。黄悦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相关公告详见2021年4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祝庆先生由于工作变动,于2021年5月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祝庆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相关公告详见2021年5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黄悦先生由于工作变动,于2021年4月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委员以及总经理职务。黄悦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相关公告详见2021年4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2)祝庆先生由于工作变动,于2021年5月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祝庆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相关公告详见2021年5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任职情况

1、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

任正

硕士研究生。曾任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区高投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现任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长职务。

李小波

管理学博士。曾任成都保税物流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副总经理,同时兼任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区高投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及本公司董事。

冯东

学士。曾任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现任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同时兼任成都农村商业银行服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新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本公司董事。

洪敬涛

硕士研究生。曾任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申书龙

学士。曾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工董事。

杨砚琪

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黄明

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四川省经贸委经济信息中心;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成都市政府办公厅第一秘书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主任;成都农商银行股份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成都创投世豪投资管理公司董事、总经理;四川发展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四川弘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四川新筑通工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职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华西金智投资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越冬

会计专业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会计。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审计系副主任;审计署联合国项目审计人员;英国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ICAEW)研究员;财政部国际高端会计人才人选;四川省审计学会理事;四川省会计学会理事;成都市商务委咨询专家,同时兼任四川新荷花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凤生纸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辜明安

教授、硕士/博士生导师。曾任职于原化工部晨光化工研究院、四川轻化工大学。现任职于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同时兼任旺苍农商银行外部监事、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

谢志勇硕士研究生。曾任四川虹视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成都保税物流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成都成芯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成都高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职工监事,本公司监事会主席。郑辉学士。曾任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审计监察部副部长、纪检监察部副部长、职工监事。现任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部长及本公司监事。

晏庆硕士研究生。曾任本公司法务部主管、副经理。现任本公司法务部经理、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李海明大专。曾任本公司财务部会计、副经理,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2、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任正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3月26日至今
李小波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2009年7月10日至今
副总经理2018年6月29日至今
冯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6月21日至今
郑辉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部长2020年7月03日至今
职工监事2018年3月20日2021年9月29日
谢志勇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4年4月02日至今
职工监事2014年5月28日至今

3、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任正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07年9月24日2021年7月30日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18年5月28日至今
李小波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18年5月28日至今
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20年8月24日至今
成都高新区高投科技小额贷款董事、董事长2020年1月9日至今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冯东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月14日2020年7月24日
成都高新新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5月1日至今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服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8月24日至今
谢志勇成都高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0月29日2021年12月21日
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7月24日至今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为:相关人员述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考核评价、董事会审议确认。

2、确定依据为:市场情况、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等。

3、实际支付情况:报告期内,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报酬总额为736.75万元。

4、任正、李小波、冯东、谢志勇、郑辉五位董事、监事报告期内在股东单位领取的税前报酬总额为234.11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任 正董事长53现任36.51是[注1]
李小波董事50现任0
冯 东董事46现任0
洪敬涛董事、总经理45现任23.33
申书龙董事、副总经理56现任134.3
杨砚琪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41现任125.73
黄 明独立董事49现任0
李越冬独立董事45现任9
辜明安独立董事55现任9
谢志勇监事会主席51现任0
郑 辉监事53现任0
晏 庆职工监事40现任36.69

李海明

李海明财务总监57现任125.18
黄悦董事、总经理39离任121.55
祝 庆副总经理49离任115.46是[注2]
合计--------736.75--

注1:任正先生于2021年3月底兼任高投集团董事长后,在高投集团获取报酬。注2:祝庆先生于2021年5月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职务后,在公司关联方任职并获取报酬。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4次正式会议及18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2021年经营计划》、《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董事会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任 正22022004
李小波22022000
冯 东22022000
洪敬涛11011002
申书龙22022004
杨砚琪22022004
黄明22022000
李越冬22022002
辜明安22022002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采纳了独立董事针对公司对外担保、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聘任年度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关联交易等方面的建议。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2021年公司专门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其中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审计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对公司总经理及董事候选人进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形成了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考核结果并对2020年年薪标准进行核算调整以及确定了2021年年薪标准;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议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二)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2021年,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开展工作,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编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事项进行监督并发表意见。全年共召开4次监事会会议,并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参加了股东大会。

1、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了4次监事会会议。分别是:

(1)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审核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2021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核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2021年8月9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核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董事会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2021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核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监事

报告期内,公司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巩固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公司的重大决策均由股东大会依法作出决议。报告期,公司股东大会均有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为有利于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开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为股东表达意见提供便利。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不存在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和经理层依法、审慎履行职责,其行为符合公司的基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议事和各项重大决策并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在强化公司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开展内部控制活动,不断改进内控不足、提升内控水平。报告期,公司聘请内控审计机构对公司内控实施审计,切实增强监督力度。公司继续完善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内控制度体系,全面完成公司各项业务流程的梳理和完善,着重对关键业务环节进行风险管控。

报告期,公司继续强化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对外担保、财务报告等领域的内部控制,不断强化内控制度执行力,提高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董事会已出具《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审阅,监事会认为,该报告较为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对公司财务情况的监事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体系,形成了较为规范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流程,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其他事项的监事

(1)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未发生变更,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2)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监事会以会议决议的形式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

(4)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5)报告期内,公司无内幕交易与损害公司利益事项发生。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63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1,137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1,200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1,202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2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100
销售人员118
技术人员704
财务人员71
行政人员67
管理人员131
其他9
合计1,200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研究生69
本科生603
大专生360
中专生36
高中及以下学历132
合计1,200

2、薪酬政策

公司实施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员工薪酬政策。员工收入同公司的经营业绩、个人工作绩效挂勾。

3、培训计划

公司重视对员工的培训,积极组织员工参加行业协会、监管部门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认证机构的培训。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5,857,895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195,887,976.45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352,280,000股为基数,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7元(含税),共计41,216,760元,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关公告详见2021年4月29日、6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未进行调整和变更。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0.30
每10股转增数(股)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352,280,000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10,568,400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0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10,568,400
可分配利润(元)29,620,622.41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1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经公司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前述预案,公司 2019年至2021年累计实施的现金分红金额为5,178.516万元,占公司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54%。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继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通过梳理组织架构、重点业务环节业务流程,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控管理。本年度公司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业务费用、对外投资、外派董监高、工程项目管理等重点风险领域的内部控制。同时对于近两年开展的智慧城市业务,公司聘请了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对其现有内控体系进行了诊断,搭建完成更加系统、完善的内控体系。年末公司按计划组织开展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完成相应的控制活动测试,按要求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营良好,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整合计划整合进展整合中遇到的问题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后续解决计划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十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2年4月28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9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93%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按其严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重要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负责监督被审计单位财务报告的人员关注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一般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控制缺陷。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也按其严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导致重要管理目标无法实现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重要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管理层关注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一般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控制缺陷。
定量标准以本年度总资产0.5%和主营业务收入1%为作为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对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缺陷,通过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潜在错报或披露事项错报程度进行判定。以本年度总资产0.5%和主营业务收入1%为作为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对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缺陷,通过对本年公司资产、收入、利润等经济损失程度,或偏离(消极偏离,即未能实现)经营目标的程度进行判定。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高新发展于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披露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2年4月28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证监会部署,2021年公司组织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工作。经自查,公司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如下:公司2018年至2020年存在董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于2015年11月18日任期届满。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未完成,公司未能完成换届选举工作。2019年9月16日,经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完成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公司及主要子公司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相关排放情况符合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且报告期内不存在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倍特期货全体员工踊跃捐款,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员工们争先发扬奉献精神,为2021年7月河南特大洪涝灾害灾区群众捐款。在公司的有序组织下,共筹集善款15,100元,通过河南省慈善总会捐向灾区。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倍特期货聚焦脱贫攻坚的重点难点,创新机制,全面落实资本市场扶贫攻坚相关政策,开展5个服务实体经济项目:甘肃秦安县苹果产业扶贫收入保障计划政府采购项目、上期所倍特期货云南临沧天然橡胶“保险+期货”项目、大商所倍特期货凉山喜德县生猪“保险+期货”分散项目、大商所倍特期货江西修水蛋鸡饲料“保险+期货”分散项目、倍特风险管理子公司(茂川资本)基差远期服务山东果企项目,依托金融市场风险转移、对冲的功能,为农户提供规避价格波动的有效途径。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一:

承诺事项类别

承诺事项类别其他承诺承诺来源再融资承诺公告日期2020年8月6日
履行情况已履行完毕承诺开始日期2020年5月25日承诺结束日期2021年5月24日
承诺主题类别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前后各六个月不进行高新发展股票买卖。

承诺事项二:

承诺事项类别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限售承诺承诺来源再融资承诺公告日期2020年11月24日
履行情况正常履行中承诺开始日期2020年11月25日承诺结束日期2023年11月24日
承诺主题类别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

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原因或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36 个月内不转让其本次认购的高新发展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承诺事项三:

承诺事项类别其他承诺承诺来源再融资承诺公告日期2020年11月24日
履行情况正常履行中承诺开始日期2020年11月25日承诺结束日期2023年11月24日
承诺主题类别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1、不越权干预高新发展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高新发展利益;2、若违反上述承诺给高新发展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对高新发展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承诺事项四 :

承诺事项类别募集资金使用承诺承诺来源再融资承诺公告日期2020年11月24日
履行情况已履行完毕承诺开始日期2020年11月25日承诺结束日期见承诺内容
承诺主题类别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

承诺内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承诺事项五 :

承诺事项类别其他承诺承诺来源再融资承诺公告日期2020年11月24日
履行情况正常履行中承诺开始日期2020年11月25日承诺结束日期见承诺内容
承诺主题类别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会以任何方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房地产开发业务。(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入均不存在房地产开发收入。(4)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没有正在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来不会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承诺事项六 :

承诺事项类别其他承诺承诺来源再融资承诺公告日期2020年11月24日
履行情况正常履行中承诺开始日期2020年11月25日承诺结束日期2023年11月24日
承诺主题类别公司董事、高管
承诺内容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全力支持及配合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的规范,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对公司的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本人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3、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规定和规则以及公司制度规章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实现。5、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6、若公司未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本人将全力支持公司将该员工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员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8、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本人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对本人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若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担补偿责任。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三、(二).30。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六。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93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23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李敏、王映国、姜均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李敏一年,王映国四年,姜均两年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曾就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三沙源逸都花园2区工程项目和三沙源12区工程项目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向银川中院提起诉讼及诉讼财产保全申请等情况进行了披露(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10月17日、2020年5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报告期,公司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民事判决书》(2019)宁01民初3301号、3302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二审判决书《民事判决书》(2021)宁民终 460 号、462 号,驳回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诉,维持原判,上述判决为终审判决(相关公告详见2021年7月10日、7月15日、8月4日、12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2、公司曾就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因《华惠嘉悦汇广场 ABC 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纠纷,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以及向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收到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等情况进行了披露(相关公告详见2020年9月17日、12月4日、12月26日、2021年8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截止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3、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尚在诉讼中的诉讼涉案总金额约为10,344.80万元。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重大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27日、6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转让公司持有的三家商混合资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按国有企业监管规定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绿色建材有限公司29%股权以1,492.88万元价格转让给高投建设、成都倍特绿色建材有限公司22%股权以1,132.53万元价格转让给空港实业,参股子公司成都空港产城绿建建材有限公司29%股权以1,841.50万元价格转让给高投建设,以及参股子公司成都市西建三岔湖建材有限公司29%股权以1,487.35万元价格转让给高投建设。相关公告详见2021年5月28日、2021年5月29日、2021年6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本报告期,交易已完成,具体股权出售情况详见本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七。

(2)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同意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倍特投资)和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子公司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资管)同时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合计持有的倍特期货55%股权以43,750.762万元价格转让给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中公司以167.048万元转让持有的倍特期货0.21%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倍特投资以32,653.978万元转让持有的倍特期货

41.05%股权,高投资管以 10,929.736万元转让持有的倍特期货 13.74%股权。详见2021年8月13日、2021年9月14日和2021年9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次转让倍特期货控股权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截止披露日,本次转让倍特期货控股权事项尚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中。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同意拟由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000万元参与会同5G物联网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基金即成都会同华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于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是会同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相关公告详见2021年1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截止披露日,各合伙人尚未出资。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无控股的财务公司。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1)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控股股东高投集团申请总金额为人民币4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借款年利率为4.45%,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可分期提款,并且可以提前归还借款。(相关公告详见2021年12月7日、12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2)详见本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十。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6月17日、2021年6月19日250,0002020年6月24日至2021年11月3日66,441.6连带责任保证倍特建安将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所形成的担保责任范围内,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不超过2.5年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250,00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53,662.23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250,00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66,441.60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四川倍智数能信息工程有限公司1,626.402021年12月813.20连带责任保证1年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1,626.4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813.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1,626.4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813.20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251,626.40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54,475.43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251,626.40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67,254.80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43.16%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0

额(D)

额(D)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67,254.8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67,254.80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华惠嘉悦汇广场ABC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合同签订情况及执行进展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7年7月15日、2017年10月28日、2020年9月17日、2020年 12月4日以及2020年12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2)2018年5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成勘院、西南设计总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高投建设签订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8年3月20日、2018年3月30日、2018年5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3)2018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成勘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高投建设签订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8年3月22日、2018年3月30日、2018年6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4)2018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倍特·香槟华府一期》项目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8年4月28日、2018年5月8日、2018年6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5)2018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西南设计院、成勘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高投置业签订了《成都高新南区(大源片区)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8年6月21日、2018年7月12日、2018年7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6)2018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省建院、省勘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高投置业正式签订了《成都高新南区(新川片区)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8年6月26日、2018年7月12

日、2018年7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7)2018年10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西南设计院、成勘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高投置业正式签订了《成都天府国际机场保障基地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8年9月15日、2018年10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8)2019年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省建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高投建设签订了《西部园区 2017 年第一批公建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1月11日、2019年1月23日、2019年2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9)2019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省勘院、省建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高投置业签订了《瞪羚谷公园社区2号地块项目(二标段)、瞪羚谷公园社区7号地块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协议(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4月24日、2019年5月9日、2019年6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10)2019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省建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高投置业签订了《成都高新西区(京东方)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5月6日、2019年5月9日、2019年6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11)2019年8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省建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高投置业签订了《成都高新南区(大源片区)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精装修及总平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成都高新南区(新川片区)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精装修及总平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7月18日、2019年7月23日、2019年8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12)2019年9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西南设计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高投资管签订了《生物医药创新孵化园成都前沿医学中心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8月1日、2019年8月14日、2019年9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13)2020年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省建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高投建设签订了《交子大道夜景提升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工程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12月7日、2019年12月13日、2020年1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14)2020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省建院、省勘院组成的联合体与空港置业签订了《福田乡社区工程(二期)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20年1月4日、2020年1月11日、2020年3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15)2020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西南设计院、中冶成勘院组成的联合体与空港置业正式签订了《三岔镇八角村社区工程(二期)一批次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20年1月4日、2020年1月11日、2020年3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16)2020年1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省建院、省勘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项目业主三合置业、代建业主高投置业正式签订了《新川 GX2018-23(071)号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合同,与项目业主四季置业、代建业主高投置业正式签订了《新川 GX2019-15(071) 号地块住宅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0月27日、2020年11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17)2020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西南设计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项目业主科萃置业、代理业主高投置业正式签订了《智慧医疗医学中心二期产业园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1月20日、2020年12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18)2020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西南设计院、西南勘察院组成的联合体与发包人高投置业正式签订了《成都高新区新川南组团智慧产业园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VI-15地块)》、《成都高新区新川南组团智慧产业园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VI-21地块)》、《成都高新区新川南组团智慧产业园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VI-22地块)》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20年11月27日、2020年12月2日、2020年12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19)2021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成建院组成的联合体与发包人高投建设正式签订了《成都高新区妇幼保健院新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21年3月11日、2021年3月25日、2021年6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20)2021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西南设计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项目业主新川科技、代建业主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5G互联科创园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合同》和《5G互联科创园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21年4月27日、2021年5月19日、2021年6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21)2021年10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省建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项目业主高投合盛、代建业主高投置业正式签订了《高新福田TOD项目(B-06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高新福田TOD项目(B-08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和《高新福田TOD项目(B-09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21年8月28日、2021年9月7日、2021年10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64,299,66046.64%000-4,093,700-4,093,700160,205,96045.48%
1、国家持股00.00%0000000.00%
2、国有法人持股146,120,16041.48%000-834,600-834,600145,285,56041.24%
3、其他内资持股18,179,5005.16%000-3,259,100-3,259,10014,920,4004.24%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18,035,9005.12%000-3,165,500-3,165,50014,870,4004.22%
境内自然人持股143,6000.04%000-93,600-93,60050,0000.02%
4、外资持股00.00%000000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00.00%000000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00.00%000000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87,980,34053.36%000+4,093,700+4,093,700192,074,04054.52%
1、人民币普通股187,980,34053.36%000+4,093,700+4,093,700192,074,04054.52%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00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000.00%
4、其他00.00%0000000.00%
三、股份总数352,280,000100.00%00000352,280,000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21年9月,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其所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 3,1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0.89%)无偿划转至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股份划转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对公司的持股比例均不发生变化(有关情况详见2021年9月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2021-72))。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45,285,56000145,285,5601、股改限售2,468.556万股;2、2015年,公司向高投集团非公开发行9,200万股;3、2020年,公司向高投集团非公开发行2,860万股;1、2020年非公开发行新增2,860万股股份的限售期为36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2、其他股份办理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手续后,方可解限。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6,100,000006,100,0002020年,公司向未来科技城集团非公开发行610万股。2020年非公开发行610万股股份的限售期为36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
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6,100,000006,100,0002020年,公司向高科公司非公开发行610万股。2020年非公开发行610万股股份的限售期为36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
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3,120,00003,120,0000股改所有限售股份已解除限售,并于2021年3月23日上市流通。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780,0000780,0000股改所有限售股份已解除限售,并于2021年3月23日上市流通。
成都市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240,00000240,000股改未解除限售的原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在支付股改对价并办理完全部手续后,可解除限售。
北京腾祥建筑工240,00000240,000股改未解除限售的原其他非流

程表有限责任公司

程表有限责任公司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在支付股改对价并办理完全部手续后,可解除限售。
成都市保险公司正府街服务处120,00000120,000股改未解除限售的原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在支付股改对价并办理完全部手续后,可解除限售。
四川省咔秋莎经贸有限公司120,00000120,000股改未解除限售的原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在支付股改对价并办理完全部手续后,可解除限售。
成都鼎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8,00000108,000股改未解除限售的原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在支付股改对价并办理完全部手续后,可解除限售。
其他2,086,1000193,7001,892,400股改报告期19.37万股已解除限售,并于2021年3月23日上市流通。剩余未解除限售的原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在支付股改对价并办理完全部手续后,可解除限售。
合计164,299,66004,093,700160,205,960----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9,398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8,850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8.88%172,207,8600145,285,56026,922,300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73%6,100,00006,100,0000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73%6,100,00006,100,0000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徐功荣境内自然人1.47%5,186,000+5,186,00005,186,000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朱永存境内自然人1.30%4,567,123004,567,123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徐永才境内自然人1.03%3,619,900+3,619,90003,619,900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89%3,120,000+3,120,00003,120,000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董玉英境内自然人0.77%2,730,000+284,20002,730,000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刘馨莲境内自然人0.60%2,126,469+2,126,46902,126,469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刘自明境内自然人0.57%2,000,001+2,000,00102,000,001质押2,000,00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未来科技城集团、高科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

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6,922,300人民币普通股26,922,300
徐功荣5,186,000人民币普通股5,186,000
朱永存4,567,123人民币普通股4,567,123
徐永才3,619,900人民币普通股3,619,900
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120,000人民币普通股3,120,000
董玉英2,730,000人民币普通股2,730,000
刘馨莲2,126,469人民币普通股2,126,469
刘自明2,000,001人民币普通股2,000,001
童胜朋1,509,500人民币普通股1,509,500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1,478,187人民币普通股1,478,187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未知以上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地方国有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代码主要经营业务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正1996年10月28日91510100633110883L建设、科技、经贸发展投资及符合国家政策的其它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

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投资项目管理及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资产管理及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房地产开发及经营(凭资质许可证经营);(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地方国资管理机构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成都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投资项目管理及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资产管理及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房地产开发及经营(凭资质许可证经营);(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0%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48.88%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科技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

100%100%

1.73%

1.73%

四川省财政厅10%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2022年4月27日
审计机构名称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川华信审(2022)第0039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李敏、王映国、姜均

审计报告正文

川华信审(2022)第0039号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事项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建筑施工收入的确认
公司主要业务为建筑施工业务,在一段时间(1)对公司与建造合同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进行了解、评

四、其他信息

贵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贵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2021年度公司取得建筑施工收入6,174,945,996.51元,占合并报表收入的93.39%。由于预计合同总收入和预计合同总成本的初始确认及持续评估与修订、履约进度的确定涉及管理层的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为此我们将建筑施工收入的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建筑工程收入确认政策及金额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27及五·43”。价和测试,以判断内部控制的设计合理性和执行有效性; (2)获取公司项目台账和合同台账,检查公司在手项目的完整性; (3)选取主要建造项目工程合同,复核合同总额、结算方式、款项支付方式等关键合同条款; (4)复核预计总成本的编制、审核和变更流程以及相关控制程序,评估其重大判断和估计; (5)选取主要合同,检查工程项目预算总成本的明细及预算总成本的编制; (6)审核工程进度审核表的编制、报甲方及监理审核相关控制程序,复核主要项目工程进度审核表是否经甲方及监理签字盖章确认;向甲方函证本期工程进度和工程款收款情况; (7)选取主要的工程项目,复核工程项目履约进度计算的准确性;向主要分包方和供应商函证本期及累计提供的劳务或供货情况以及付款情况; (8)选取主要的工程项目,现场察看形象进度,并评估工程项目实际履约进度; 我们执行上述程序获取的相关证据能够支持管理层建筑施工收入的确认。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贵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敏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中国·成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映国

中国注册会计师:姜均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187,138,895.031,722,034,558.8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213,844,583.20365,629,124.1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985,411.9224,151,681.92
应收账款1,030,025,066.82788,578,290.66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56,269,142.9927,237,301.91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896,014,067.361,126,991,126.19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6,908,449.5213,294,011.17
合同资产5,582,179,302.513,705,768,276.65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01,396,016.8283,635,587.51
流动资产合计10,174,760,936.177,857,319,959.0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10,562,579.9835,312,609.60
长期股权投资175,276,750.03108,633,478.9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98,569,597.97115,451,349.03
投资性房地产68,699,394.0075,461,058.79
固定资产35,681,584.0749,615,376.37
在建工程7,984,537.3619,478,385.52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13,189,489.36
无形资产35,092,946.7346,497,317.2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3,426,057.567,123,479.26
递延所得税资产30,185,027.7613,452,891.26
其他非流动资产74,845,439.7410,603,593.03
非流动资产合计653,513,404.56481,629,539.00
资产总计10,828,274,340.738,338,949,498.0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60,340,027.78200,252,541.67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197,998,007.9132,724,573.27
应付账款4,953,595,773.643,066,663,116.62
预收款项1,845,395.561,430,341.86
合同负债171,964,439.1131,198,961.7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49,837,741.97195,742,659.45
应交税费42,067,649.7352,621,021.72
其他应付款2,085,004,627.051,974,694,449.86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578,359.32578,359.32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55,296,864.57413,800,919.27
其他流动负债528,798,252.12341,654,482.72
流动负债合计8,646,748,779.446,310,783,068.22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496,400,000.00329,1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5,600,687.74
长期应付款428,794.6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246,867.051,491,417.32
预计负债4,639,022.96
递延收益546,410.0069,615.00
递延所得税负债417,582.75759,326.68
其他非流动负债8,130,605.156,125,701.52
非流动负债合计516,981,175.65337,974,855.13
负债合计9,163,729,955.096,648,757,923.35
所有者权益:
股本352,280,000.00352,28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900,450,438.64949,705,341.1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8,667,255.0658,538,046.23
盈余公积17,585,255.0014,337,072.60
一般风险准备4,652,361.333,729,856.80
未分配利润274,566,918.34156,606,308.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558,202,228.371,535,196,625.75
少数股东权益106,342,157.27154,994,948.90
所有者权益合计1,664,544,385.641,690,191,574.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0,828,274,340.738,338,949,498.00

法定代表人: 任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李海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文萍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34,471,891.27250,602,666.64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1,517,478.131,758,276.76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739,265.6139,350.91
其他应收款641,565,359.74510,902,849.97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256,000,000.00
存货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59,196.09
流动资产合计778,353,190.84763,303,144.28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51,381,494.02104,460,138.30
长期股权投资1,488,416,720.081,118,851,933.2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78,626,285.1977,974,145.36
投资性房地产36,196,923.3540,526,565.95
固定资产1,889,468.712,361,359.76
在建工程7,984,537.3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26,101,491.8526,934,621.0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018,170.961,696,951.64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1,691,615,091.521,372,805,715.38
资产总计2,469,968,282.362,136,108,859.6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50,328,472.22120,151,525.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1,449,654.211,286,132.85
合同负债48,932.43133,329.46
应付职工薪酬5,489,617.109,969,129.67
应交税费418,809.45576,554.16
其他应付款57,487,357.1421,803,337.94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550,859.32550,859.32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47,387,600.55316,145,108.85
其他流动负债6,312.3112,362.10
流动负债合计662,616,755.41470,077,480.0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476,800,000.00329,1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04,912.26142,826.34
预计负债2,392,997.36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479,297,909.62329,242,826.34
负债合计1,141,914,665.03799,320,306.37
所有者权益:
股本352,280,000.00352,28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938,282,174.66938,282,174.6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7,870,820.264,622,637.86
未分配利润29,620,622.4141,603,740.77
所有者权益合计1,328,053,617.331,336,788,553.2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469,968,282.362,136,108,859.66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6,611,796,782.295,533,078,836.61
其中:营业收入6,611,796,782.295,533,078,836.61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6,343,530,928.475,201,428,338.47
其中:营业成本6,076,749,445.794,960,225,429.9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22,272,082.4819,279,360.20
销售费用100,229,339.9783,867,807.84
管理费用110,651,301.99105,240,362.09
研发费用12,303,380.296,939,483.38
财务费用21,325,377.9525,875,895.04
其中:利息费用54,505,809.8047,818,974.93
利息收入34,571,630.6028,575,753.56
加:其他收益4,544,735.322,659,465.9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6,844,639.0136,452,217.8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3,469,937.247,093,112.0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535,979.068,367,247.65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72,598,376.36-32,142,984.5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176,614.52-2,097,736.5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144.741,709,777.0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40,423,361.07346,598,485.54
加:营业外收入932,024.011,637,229.61
减:营业外支出6,520,863.94458,697.5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34,834,521.14347,777,017.57
减:所得税费用61,707,593.0680,362,848.8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73,126,928.08267,414,168.77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73,126,928.08267,414,168.77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348,056.32240,838,411.42
2.少数股东损益9,778,871.7626,575,757.3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73,126,928.08267,414,168.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63,348,056.32240,838,411.4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9,778,871.7626,575,757.35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4640.765
(二)稀释每股收益0.4640.765

法定代表人:任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海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文萍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收入39,978,189.2684,019,760.75
减:营业成本13,702,177.3425,442,658.37
税金及附加5,738,006.655,626,577.33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33,935,625.7929,276,435.23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28,522,903.4620,940,162.34
其中:利息费用38,430,031.5033,740,071.94
利息收入10,006,378.1712,816,784.92
加:其他收益14,310.75166,934.3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7,043,693.48253,577,567.9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872,970.58-1,872,182.09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52,139.835,380,623.12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894,877.47-38,189.8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59.29-4,922.21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4,894,583.32261,815,940.93
加:营业外收入2,857.9778,972.22
减:营业外支出2,415,617.2513,241.0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2,481,824.04261,881,672.08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2,481,824.04261,881,672.08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2,481,824.04261,881,672.08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32,481,824.04261,881,672.0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5,184,471,859.774,184,171,660.68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88,087,772.71396,208,063.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872,559,632.484,580,379,724.5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411,416,743.933,349,575,892.86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82,381,965.63587,081,653.51
支付的各项税费166,358,422.37140,837,804.5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53,498,390.87342,604,721.5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413,655,522.804,420,100,072.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8,904,109.68160,279,652.1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748,139,111.70607,778,694.9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7,233,793.4014,914,877.1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48,737.1115,347,416.2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86,075,679.49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51,697,321.70638,040,988.3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63,468,789.2912,814,913.56
投资支付的现金773,028,896.43646,166,567.7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73,183,952.991,530,400.12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54,138.3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09,681,638.71661,266,019.7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984,317.01-23,225,031.4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16,012,6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45,675,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980,000,000.0081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77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83,770,000.001,126,012,6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818,700,000.00554,2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92,983,073.5648,528,818.8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266,778.8020,693,554.21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3,023,062.4044,717,345.73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9,512,439.784,900,303.2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2,535,502.1849,617,648.9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284,235.8612,436,677.8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2,573,824.3314,606,166.64
支付的各项税费7,463,296.407,358,634.1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8,407,964.58605,289,207.8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6,729,321.17639,690,686.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5,806,181.01-590,073,037.4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9,542,6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32,775,000.004,574,8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8,203.38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19,949,852.36623,422,373.0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820,147.64502,590,226.9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64,739,940.31639,644,847.6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07,733,247.891,068,088,400.2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172,473,188.201,707,733,247.89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1,267,527.09728,505,916.6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13,593,330.47733,080,716.6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6,739,815.731,837,758.74
投资支付的现金425,511,199.0345,625,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64,850,000.0054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97,101,014.76587,462,758.7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3,507,684.29145,617,957.9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70,337,6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900,000,000.0073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00,000,000.001,000,337,6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91,200,000.00281,7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79,327,344.3833,172,507.9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64,224.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70,527,344.38316,436,731.9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9,472,655.62683,900,868.0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8,228,847.66239,445,788.5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50,602,666.6411,156,878.0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2,373,818.98250,602,666.64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52,280,000.00949,705,341.1758,538,046.2314,337,072.603,729,856.80156,606,308.951,535,196,625.75154,994,948.901,690,191,574.6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52,280,000.00949,705,341.1758,538,046.2314,337,072.603,729,856.80156,606,308.951,535,196,625.75154,994,948.901,690,191,574.6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9,254,902.53-49,870,791.173,248,182.40922,504.53117,960,609.3923,005,602.62-48,652,791.63-25,647,189.01
(一)综合收益总额163,348,056.32163,348,056.329,778,871.76173,126,928.0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49,254,902.53-49,254,902.53-58,431,663.39-107,686,565.92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49,254,902.53-49,254,902.53-58,431,663.39-107,686,565.92
(三)利润分配3,248,182.40922,504.53-45,387,446.93-41,216,760.00-41,216,760.00
1.提取盈余公积3,248,182.40-3,248,182.4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922,504.53-922,504.53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41,216,760.00-41,216,760.00-41,216,76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49,870,791.17-49,870,791.17-49,870,791.17
1.本期提取112,908,180.53112,908,180.53112,908,180.53
2.本期使用162,778,971.70162,778,971.70162,778,971.70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352,280,000.00900,450,438.648,667,255.0617,585,255.004,652,361.33274,566,918.341,558,202,228.37106,342,157.271,664,544,385.64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11,480,000.00728,522,776.2638,597,157.079,714,434.742,319,776.01-78,199,383.821,012,434,760.2692,782,796.081,105,217,556.3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11,480,000.00728,522,776.2638,597,157.079,714,434.742,319,776.01-78,199,383.821,012,434,760.2692,782,796.081,105,217,556.3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0,800,000.00221,182,564.9119,940,889.164,622,637.861,410,080.79234,805,692.77522,761,865.4962,212,152.82584,974,018.31
(一)综合收益总额240,838,411.42240,838,411.4226,575,757.35267,414,168.7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40,800,000.00221,182,564.91261,982,564.9135,636,395.47297,618,960.38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40,800,000.00221,182,564.91261,982,564.9135,636,395.47297,618,960.38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4,622,637.861,410,080.79-6,032,718.65
1.提取盈余公积4,622,637.86-4,622,637.86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410,080.79-1,410,080.79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
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19,940,889.1619,940,889.1619,940,889.16
1.本期提取76,914,200.3976,914,200.3976,914,200.39
2.本期使用56,973,311.2356,973,311.2356,973,311.23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352,280,000.00949,705,341.1758,538,046.2314,337,072.603,729,856.80156,606,308.951,535,196,625.75154,994,948.901,690,191,574.65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52,280,000.00938,282,174.664,622,637.8641,603,740.771,336,788,553.2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52,280,000.00938,282,174.664,622,637.8641,603,740.771,336,788,553.2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248,182.40-11,983,118.36-8,734,935.96
(一)综合收益总额32,481,824.0432,481,824.0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3,248,182.40-44,464,942.40-41,216,760.00
1.提取盈余公积3,248,182.40-3,248,182.40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41,216,760.00-41,216,76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352,280,000.00938,282,174.667,870,820.2629,620,622.411,328,053,617.33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11,480,000.00710,518,914.29-215,655,293.45806,343,620.8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11,480,000.00710,518,914.29-215,655,293.45806,343,620.8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0,800,000.00227,763,260.374,622,637.86257,259,034.22530,444,932.45
(一)综合收益总额261,881,672.08261,881,672.0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40,800,000.00227,763,260.37268,563,260.37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40,800,000.00227,763,260.37268,563,260.37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4,622,637.86-4,622,637.86
1.提取盈余公积4,622,637.86-4,622,637.86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352,280,000.00938,282,174.664,622,637.8641,603,740.771,336,788,553.29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1992年7月经成都市体制改革委员会成体改(1992)112号文和成体改(1992)176号文批准由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制药厂、成都钢铁厂、西藏自治区石油公司四家单位共同发起,通过定向募集方式而成立的股份制集团公司。1996年10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294、295号文批准,发行社会公众股3600万股(其中职工股占用1800万额度),于1996年11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1997年5月,公司以1996年末总股本806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8股,共计派送6452万股,按10:2比例向全体股东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613万股,变更后总股本为16130万股;1999年6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1998年末总股本1613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共计派送3226万股,送股后总股本为19356万股。2006年6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005年末总股本19356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共计转增股本2592万股,转增后总股本为21948万股。2015 年 4 月公司向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增发 9200 万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31148 万股。2020年10月,公司向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增发合计4080万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35228万股。公司注册地址:成都市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部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经营;高新技术交流和转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国内贸易、进

出口贸易;信息咨询、项目评估、证券投资;期货经纪;广告、展览、培训;物业管理(限分支机构凭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商品房经营、兴建高新区内公共设施、为区内企业生产和生活提供配套服务,建筑装饰、装修(凭资质经营);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等工程建设;项目投资;项目咨询等。

本公司财务报表于2022年4月2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对外公布。

2、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子公司名称
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倍特期货有限公司
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倍特厨柜制造有限公司
雅安楠水阁酒店有限公司
成都新建业倍特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四川倍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倍峰贸易有限公司
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茂川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国际空港新城园林有限公司
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四川倍智数能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倍特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四川怀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倍赢智慧城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济南量子恒益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济南量子溢美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深圳原象众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从公司目前获知的信息,综合考虑宏观政策风险、市场经营风险、企业目前或长期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财务资源支持等因素,本公司认为不存在对公司未来12个月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土木工程建筑业。

(二)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全部子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母公司应当以自身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应当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应当在合并利润表中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以“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当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

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将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认为现金等价物。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记账本位币金额。外币专门借款账户年末折算差额,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按规定进行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余的外币账户折算差额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在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

贷款承诺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11、金融资产减值

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信用损失,是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流短缺的现值。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

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如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予以单项评估信用风险。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资产负债日,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对单项评估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①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账龄组合)参考历史违约损失经验,结合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对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组合 2(信用风险较低的组合)参考历史违约损失经验,结合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认定信用风险较低的应收款项
组合 3(保证金、合并范围内的各主体之间的应收款项、合同或协议约定期限内的应收款项等类似组合)日常经营活动中的期货交易保证金、质押保证金、结算担保金、合并范围内的各主体之间的应收款项、按工程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未到期质量保证金、合同或协议约定期限内的应收款项

②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据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参考历史违约损失经验,结合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以预计存续期为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并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分析前瞻性信息的变动,据此对历史违约损失率进行调整,确认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

12、应收款项

详见本附注三·10金融工具 、11金融资产减值的相应内容。

13、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土木工程建筑业。

(1)确认及分类

将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质等,确认为存货。存货分为原材料、产成品、在产品、发出商品、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工程施工、开发产品、开发成本、委托代销商品、委托加工物资、消耗性生物资产(苗木)等。

(2)计量方法

①存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存货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结转。低值易耗品、包装物按一次转销法摊销。

②开发用土地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在项目开发时,按开发项目建筑面积分摊计入开发项目的开发成本,不单独计算建筑面积的部分不分摊土地成本。公共配套设施按实际发生额核算,能够认定到所属开发项目的公共配套设施,直接计入所属开发项目的开发成本;不能直接认定的公共配套设施先在开发成本中单独归集,在公共配套设施项目竣工决算时,该单独归集的开发成本按开发产品销售面积分摊并计入各受益开发项目中去。

③开发产品按实际开发成本入账,结转开发产品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④消耗性生物资产:外购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购买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其中,可直接归属于购买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包括场地整理费、装卸费、栽植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自行营造的林木类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天然林等天然起源的生物资产,仅在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拥有或者控制该生物资产时,才能予以确认。天然起源的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无法可靠地取得,按名义金额确定生物资产的成本,同时计入当期损益;投资者投入的生物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除外;因择伐、间伐或抚育更新性质采伐,并且在采伐之后进行相应的补植,其发生的后续支出予以资本化,计入林木类生物资产的成本。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郁闭前的相关支出予以资本化,郁闭后的相关支出计入当期费用。

消耗性生物资产郁闭度的确定:依据本公司基地所生产苗木的生理特性及形态,将其分为乔木类、灌木类二个类型进行郁闭度设定。乔木类:植株有明显主干,规格的计量指标主要以胸径(植株主干离地130CM处的直径)的计量为主。灌木类:植株无明显主干,规格的计量指标主要以植株自然高及冠径为主。

消耗性林木郁闭度的设定及计量办法:在确定苗木种植的株行距时,综合考虑苗木生长速度、生产成本等因素,合理配给植株生长空间。园林工程适用规格苗木的质量及起点规格指标代表了苗木生产的出圃指标。量化指标有:高度、胸径、冠幅根幅、枝下高。按历往经验及本公司对苗木质量的要求,在苗木达到出圃标准时,取其出圃起点规格的各数据进行郁闭度的测算。苗木达到出圃标准时,苗木基本上可以较稳定地生长,一般只需相对较少的维护费用及生产物资。此时点的苗木可视为已达到郁闭。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实行永续盘存制。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具有类似目的或最终用途并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难以将其与该产品系列的其他项目区别开来进行估价的存货,合并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对消耗性生物资产有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使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或账面价值时,按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

14、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

在公司与客户的合同中,本公司有权就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提供的相关服务而收取合同价款,与此同时承担将商品或服务转移给客户的履约义务。当客户实际支付合同对价或在该对价到期应付之前,本公司已经向客户转移了商品或服务,则应当将因已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列示为合同资产,在取得无条件收款权时确认为应收账款。

在本公司与客户的合同中,本公司有权在尚未向客户转移商品或服务之前收取合同对价,与此同时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移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当本公司履行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时,合同负债确认为收入。

本公司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详见附注三.10金融工具、11金融工具减值的相关内容。

15、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 3 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2)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①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

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②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③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以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6、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合并日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购买日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该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属于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为本公司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②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

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分别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公司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3)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

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4)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7、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出租的建筑物,采用与固定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对于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进行摊销。

18、固定资产

(1)确认及分类

将以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为目的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的有形资产,确认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五类。

(2)计量基础

各类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3)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按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扣除残值和预计使用年限确定年折旧率。各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年折旧率和预计残值率分别列示如下:

类 别预计使用年限年折旧率预计残值率
房屋及建筑物30年3.23%3.00%
通用设备3-18年32.33%-5.39%3.00%
专用设备3-14年32.33%-6.93%3.00%
运输设备6-12年16.17%-8.08%3.00%
其 他3-6年32.33%-16.17%3.00%

注:本报告期公司根据新业务购入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等合理确认其3年的最低预计使用年限。

19、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工程支出计价,包括需要安装设备的价值、为工程建设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或资产支出超出专门借款的一般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等。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为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1、无形资产

(1)将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确认为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2)无形资产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计价。

(3)对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对使用

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公司于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则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4)研究开发支出

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22、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3、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采用直线法在受益期限或规定的摊销期限内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长期待摊费用按受益期平均摊销。

2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是指企业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将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分为两类: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公司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应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定为职工薪酬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到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企业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应当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企业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除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外,按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25、预计负债

(1)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

(2)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同时对该项单独核算的资产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对应的预计负债的账面金额。

26、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变更日,本公司评估该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公司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①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公司使用的起始日期。

使用权资产的计价方法:使用权资产本公司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C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D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使用权资产的后续计量: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本公司参照固定资产的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本公司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资产减值准则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②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应当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内含利率,是指使出租人的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利率;增量借款利率,是指本公司在类似经济环境下为获得与使用权资产价值接近的资产,在类似期间以类似抵

押条件借入资金须支付的利率。

本公司按照选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C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的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D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E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因租赁期变化或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

本公司对于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收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7、收入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土木工程建筑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土木工程建筑业的披露要求。

(1)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建筑业务,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园林工程、以及建筑装饰装修等;智慧城市建设与运营业务,主要包括智慧城市总集方案提供、建设和运营等;期货经纪业务,主要包括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等;厨柜制造业务,主要包括厨柜及其配套件、家具及配套件等生产、销售;宾馆服务业务,主要包括住宿、餐饮等;其他业务,主要包括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等。

(2)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

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3)本公司的建筑业务主要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在合同期内确认收入,本公司采用投入法,即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根据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本公司的智慧城市建设与运营业务、期货经纪业务、厨柜制造业务、宾馆服务业务以及其他业务,根据具体业务性质与合同规定,按照履约进度在合同期内确认收入或者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4)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5)合同成本包含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行成本。本公司合同取得成本是指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本公司合同履行成本指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28、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指从政府无偿取得的除投入资本外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具体标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3)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4)政府补助的摊销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对同类政府补助采用相同的列报方式,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者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将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29、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司的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

将当期和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所得税确认为负债,将已支付的所得税超过应支付的部份确认为资产。存在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以下要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1)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A、商誉初始确认;B、不是企业合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C、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2)以很可能取得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年末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公司以原减记的金额为限,予以转回。

3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并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故此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1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详见[说明]

说明:

合并资产负债表单位:元

项目会计政策变更前2020年12月31日账面金额新租赁准则影响会计政策变更后2021年1月1日账面金额
预付账款27,237,301.91-308,744.5726,928,557.34
其他应收款1,126,991,126.19-196,002.861,126,795,123.33
固定资产49,615,376.37-428,794.6149,186,581.76
使用权资产14,713,316.3214,713,316.3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13,800,919.275,012,638.47418,813,557.74
租赁负债9,195,930.429,195,930.42
长期应付款428,794.61-428,794.61

注:作为承租人,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作为出租人: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衔接规定进行调整,但需自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之日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重要的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3)2021年起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722,034,558.891,722,034,558.89
交易性金融资产365,629,124.10365,629,124.10
应收票据24,151,681.9224,151,681.92
应收账款788,578,290.66788,578,290.66
预付款项27,237,301.9126,928,557.34-308,744.57
其他应收款1,126,991,126.191,126,795,123.33-196,002.86
其中:应收利息
存货13,294,011.1713,294,011.17
合同资产3,705,768,276.653,705,768,276.65
其他流动资产83,635,587.5183,635,587.51
流动资产合计7,857,319,959.007,856,815,211.57-504,747.43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35,312,609.6035,312,609.60
长期股权投资108,633,478.93108,633,478.9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15,451,349.03115,451,349.03
投资性房地产75,461,058.7975,461,058.79
固定资产49,615,376.3749,186,581.76-428,794.61
在建工程19,478,385.5219,478,385.52
使用权资产14,713,316.3214,713,316.32
无形资产46,497,317.2146,497,317.21
长期待摊费用7,123,479.267,123,479.26
递延所得税资产13,452,891.2613,452,891.26
其他非流动资产10,603,593.0310,603,593.03
非流动资产合计481,629,539.00495,914,060.7114,284,521.71
资产总计8,338,949,498.008,352,729,272.2813,779,774.2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00,252,541.67200,252,541.67
应付票据32,724,573.2732,724,573.27
应付账款3,066,663,116.623,066,663,116.62
预收款项1,430,341.861,430,341.86
合同负债31,198,961.7831,198,961.78
应付职工薪酬195,742,659.45195,742,659.45
应交税费52,621,021.7252,621,021.72
其他应付款1,974,694,449.861,974,694,449.86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578,359.32578,359.3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13,800,919.27418,813,557.745,012,638.47
其他流动负债341,654,482.72341,654,482.72
流动负债合计6,310,783,068.226,315,795,706.695,012,638.4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329,100,000.00329,100,000.00
租赁负债9,195,930.429,195,930.42
长期应付款428,794.61-428,794.6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491,417.321,491,417.32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69,615.0069,615.00
递延所得税负债759,326.68759,326.68
其他非流动负债6,125,701.526,125,701.52
非流动负债合计337,974,855.13346,741,990.948,767,135.81
负债合计6,648,757,923.356,662,537,697.6313,779,774.28
所有者权益:
股本352,280,000.00352,280,000.00
资本公积949,705,341.17949,705,341.17
专项储备58,538,046.2358,538,046.23
盈余公积14,337,072.6014,337,072.60
一般风险准备3,729,856.803,729,856.80
未分配利润156,606,308.95156,606,308.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535,196,625.751,535,196,625.75
少数股东权益154,994,948.90154,994,948.90
所有者权益合计1,690,191,574.651,690,191,574.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8,338,949,498.008,352,729,272.2813,779,774.28

调整情况说明: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准则执行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相关要求,公司在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只调整2021年年初数,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数据。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50,602,666.64250,602,666.64
应收账款1,758,276.761,758,276.76
预付款项39,350.9139,350.91
其他应收款510,902,849.97510,902,849.97
其中:应收股利256,000,000.00256,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763,303,144.28763,303,144.28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104,460,138.30104,460,138.30
长期股权投资1,118,851,933.291,118,851,933.2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77,974,145.3677,974,145.36
投资性房地产40,526,565.9540,526,565.95
固定资产2,361,359.762,361,359.76
无形资产26,934,621.0826,934,621.08
长期待摊费用1,696,951.641,696,951.64
非流动资产合计1,372,805,715.381,372,805,715.38
资产总计2,136,108,859.662,136,108,859.6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20,151,525.00120,151,525.00
预收款项1,286,132.851,286,132.85
合同负债133,329.46133,329.46
应付职工薪酬9,969,129.679,969,129.67
应交税费576,554.16576,554.16
其他应付款21,803,337.9421,803,337.94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550,859.32550,859.3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16,145,108.85316,145,108.85
其他流动负债12,362.1012,362.10
流动负债合计470,077,480.03470,077,480.0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329,100,000.00329,10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42,826.34142,826.34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非流动负债合计329,242,826.34329,242,826.34
负债合计799,320,306.37799,320,306.37
所有者权益:
股本352,280,000.00352,280,000.00
资本公积938,282,174.66938,282,174.66
盈余公积4,622,637.864,622,637.86
未分配利润41,603,740.7741,603,740.77
所有者权益合计1,336,788,553.291,336,788,553.2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136,108,859.662,136,108,859.66

调整情况说明: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准则执行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相关要求,公司在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只调整2021年年初数,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数据。

四、税项(公司适用的税种及税率)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计税基数税 率
增值税[注1]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收入和应税服务收入1%、3%、5%、6%、9%、13%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缴流转税税额7%、5%、1%
教育费附加实缴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实缴流转税税额2%
房产税房屋原值的70%1.2%
房产税房屋租金收入12%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20%、15%
土地增值税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30%-60%

注1:其他税费按国家规定的征收比例计算缴纳。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情况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成都新建业倍特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成都新建业倍特房屋租赁有限公司20%
四川怀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
四川倍智数能信息工程有限公司15%
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0%

2、税收优惠

(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对月销

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3)根据2020年2月28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2020年4月30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为进一步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全面复工复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5)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6)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 号)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注:四川省按7800元/每人/每年减免。

(7)根据《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注:四川省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8)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9)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

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 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0)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本公司子公司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取得编号为川RC-2020-0355软件产品证书与川RQ-2020-0186软件企业证书,本报告期内享受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本报告期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11)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自 2011年1月1日至 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 70%以上的企业。《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另行发布。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2020]23 号), 自2021年 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 60%以上的企业。《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已经国务院批准,并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子公司四川倍智数能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期末余额指2021年12月31日余额;期初余额指2020年12月31日余额或2021年1月1日余额;本期发生额指2021年度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指2020年度发生额)

1、货币资金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33,654.28350,284.78
银行存款2,186,579,642.201,717,585,600.32
其他货币资金525,598.554,098,673.79
合 计2,187,138,895.031,722,034,558.89

注1:银行存款期末余额中包括倍特期货有限公司期货保证金账户存款120,078.67万元,其中按照实际利率计提的全部在3个月后到期的约期存款利息680.30万元;因诉讼事项冻结761.62万元。

注2:其他货币资金中有24.65万元系成都倍特厨柜制造有限公司提存的保函保证金。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13,844,583.20365,629,124.10
其中:基金投资213,844,583.20365,629,124.10
合 计213,844,583.20365,629,124.10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16,000,000.00
商业承兑票据985,411.928,151,681.92
合计985,411.9224,151,681.92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无。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无。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无。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无。

4、应收账款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账款1,030,025,066.82788,578,290.66
合计:1,030,025,066.82788,578,290.66

(1)应收账款按种类列示如下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6,000,527.121.3716,000,527.12100.0015,917,297.371.8615,917,297.37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147,715,884.6398.63117,690,817.8110.251,030,025,066.82841,273,583.0198.1452,695,292.356.26788,578,290.66
其中:组合1707,057,786.4560.76117,478,998.4916.62589,578,787.96659,870,034.3976.9852,523,566.557.96607,346,467.84
组合2440,658,098.1837.87211,819.320.05440,446,278.86181,403,548.6221.16171,725.800.09181,231,822.82
组合3
合计1,163,716,411.75100.00133,691,344.9311.491,030,025,066.82857,190,880.38100.0068,612,589.728.00788,578,290.66

应收账款种类的说明情况详见“附注三·11”。

(2)组合1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39,498,097.76139,498.100.10%
1至2年139,238,810.028,354,328.616.00%
2至3年362,574,753.9872,514,950.8020.00%
3至4年33,330,129.8413,332,051.9440.00%
4至5年9,315,422.914,657,711.4650.00%
5年以上23,100,571.9418,480,457.5880.00%
合 计707,057,786.45117,478,998.49

(3)组合2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437,948,514.580.00%
1至2年2,082,609.7599,340.484.77%
2至3年19,672.611,904.309.68%
3至4年303,889.0846,555.8115.32%
4至5年257,447.9152,596.6120.43%
5年以上45,964.2511,422.1224.85%
合 计440,658,098.18211,819.32

(4)组合3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无。

(5)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应收款项内容账面余额坏账金额计提比例理由
成都高威体育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开发款及保证金8,176,627.378,176,627.37100.00%无可执行财产
四川天昆房屋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开发款6,700,000.006,700,000.00100.00%根据诉讼情况确认
成都市市政房屋建设开发公司工程款653,129.96653,129.96100.00%未得到债务人确认
成都隆芯科技有限公司房租387,540.04387,540.04100.00%无可执行财产
成都郡原置业有限公司质保金32,000.0032,000.00100.00%无可执行财产
其他零星款项质保金51,229.7551,229.75100.00%未得到债务人确认
合 计16,000,527.1216,000,527.12

(6)按账龄披露的应收账款

账龄期末余额
1年以内577,446,612.34
1-2年141,321,419.77
2-3年362,594,426.59
3-4年33,634,018.92
4-5年9,572,870.82
5年以上39,147,063.31
合计1,163,716,411.75

(7)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65,298,564.86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合并范围变更减少期末余额219,809.65元。

(8)本报告期无核销应收账款的情况。

(9)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金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坏账准备
建筑业客户1441,778,831.5937.96%79,911,536.18
建筑业客户291,060,982.667.83%91,060.99
建筑业客户376,615,128.946.58%11,642,939.24
建筑业客户475,932,231.016.52%2,755.03
建筑业客户572,713,146.916.25%
合计758,100,321.1165.14%91,648,291.44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如下

账 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 额比例%金 额比例%
1年以内52,862,411.5293.9526,811,055.9999.56
1-2年3,406,731.476.05117,501.350.44
2-3年
3年以上
合 计56,269,142.99100.0026,928,557.34100.00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金额占预付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四川省东金龙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7,792,544.6813.85
中建钢构工程有限公司6,840,187.2112.16
四川益新电梯有限公司5,235,500.009.30
易工联创(成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936,573.777.00
四川筑盾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3,655,005.006.50
合 计27,459,810.6648.81

6、其他应收款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896,014,067.361,126,795,123.33
合计:896,014,067.361,126,795,123.33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3,141,728.730.343,141,728.73100.00358,728.730.03358,728.73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907,817,930.5599.6611,803,863.191.30896,014,067.361,134,082,213.4199.977,287,090.080.641,126,795,123.33
其中:组合158,197,400.996.394,922,910.128.4653,274,490.8777,392,412.556.822,021,214.722.6175,371,197.83
组合2141,288,916.7915.516,880,953.074.87134,407,963.72182,554,008.6416.095,265,875.362.88177,288,133.28
组合3708,331,612.7777.76708,331,612.77874,135,792.2277.06874,135,792.22
合计910,959,659.28100.0014,945,591.921.64896,014,067.361,134,440,942.14100.007,645,818.810.671,126,795,123.33

其他应收款种类的说明详见“附注三?11”。

2)组合1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8,468,373.2318,468.370.10%
1至2年29,568,980.771,774,138.856.00%
2至3年7,445,186.401,489,037.2820.00%
3至4年1,240,938.75496,375.5040.00%
4至5年114,157.8757,078.9450.00%
5年以上1,359,763.971,087,811.1880.00%
合 计58,197,400.994,922,910.12

3)组合2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68,126,525.540.00%
1至2年5,562,499.50265,331.234.77%
2至3年67,110,508.006,496,297.189.68%
3至4年24,000.003,676.8015.32%
4至5年
5年以上465,383.75115,647.8624.85%
合 计141,288,916.796,880,953.07

4)组合3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项目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期货交易保证金676,009,932.670.00%
结算担保金10,049,607.080.00%
投标保证金3,460,000.000.00%
履约保证金18,302,673.020.00%
质押保证金509,400.000.00%
合计708,331,612.77

5)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应收款项内容账面余额坏账金额计提比例理由
香港宏正公司往来款358,022.33358,022.33100.00%未得到债务人确认
个人借支往来款706.40706.40100.00%未得到债务人确认
周口王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往来款2,783,000.002,783,000.00100.00%未得到债务人确认
合 计3,141,728.733,141,728.73

6)按账龄披露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期末余额
1年以内797,709,511.54
1-2年35,131,480.27
2-3年74,555,694.40
3-4年1,264,938.75
4-5年114,157.87
5年以上2,183,876.45
合计910,959,659.28

7)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7,287,090.08358,728.737,645,818.81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4,516,811.502,783,000.007,299,811.50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38.39-38.39
2021年12月31日余额11,803,863.193,141,728.7314,945,591.92

8)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7,299,811.5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合并范围变更减少期末余额38.39元。9)本报告期无核销其他应收款的情况。10)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其他单位应收、暂付款181,607,318.54214,278,956.64
其他个人应收、暂付款17,437,525.9645,312,574.40
保证金711,421,845.88874,331,795.08
备用金492,968.90517,616.02
合 计910,959,659.281,134,440,942.14

11)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期货交易保证金保证金676,009,932.671年以内74.21
雅安市西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注1]补偿款65,460,688.162-3年7.196,292,174.24
四川爱途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注2]股权转让款52,159,200.001年以内5.73
建筑业客户1保证金28,909,444.451-3年3.171,789,238.20
建筑业客户2保证金15,564,000.001-2年1.71
合计838,103,265.2892.018,081,412.44

注1:期末应收雅安市西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款项系雅安市雨城区政府收回了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雅安周公山温泉开发区开发权的补偿款余额,原债务人为雅安市雨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6月,公司与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雅安市雨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及雅安市西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订《合同解除及补偿协议》主体变更协议,将原合同下由雅安市雨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向公司支付款项的义务变更为由雅安市西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支付。

注2:详见“本附注之六·4”。

7、存货

(1)存货分类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988,053.0455,200.401,932,852.642,135,040.8764,903.632,070,137.24
产成品4,171,488.0521,505.404,149,982.6510,037,739.65146,088.669,891,650.99
在产品25,702.7625,702.76349,036.57349,036.57
低值易耗品54,984.6254,984.62200,249.35200,249.35
消耗性生物资产744,926.85744,926.85782,937.02782,937.02
合计6,985,155.3276,705.806,908,449.5213,505,003.46210,992.2913,294,011.17

(2)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种类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64,903.6338,171.6547,874.8855,200.40
产成品146,088.661,138,442.871,263,026.1321,505.40
合计210,992.291,176,614.521,310,901.0176,705.80

8、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分类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5,577,055,895.735,577,055,895.733,698,026,645.703,698,026,645.70
质保金5,123,406.785,123,406.787,741,630.957,741,630.95
合计5,582,179,302.515,582,179,302.513,705,768,276.653,705,768,276.65

(2)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在报告期内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项 目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合同资产1,876,411,025.86主要系本期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增加所致
合计:1,876,411,025.86

9、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税费[注]197,567,104.9083,635,587.51
绿色智慧工地待摊费用3,828,911.92
合 计201,396,016.8283,635,587.51

注:主要系待认证进项税额。10、长期应收款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折现率区间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融资租赁款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其他[注]10,562,579.9810,562,579.9835,312,609.6035,312,609.60
合计10,562,579.9810,562,579.9835,312,609.6035,312,609.60

注:其他系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采用建设移交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应收攀枝花市花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

11、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成都金长盈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466,677.0518,185,893.73597,344.1467,249,914.92
成都长投东进建设有限公司247,019.53100,031.385,770.57352,821.48
倍赢智慧城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807,607.62443,446.28-24,251,053.90
成都高新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95,560.201,400,000.00475,303.303,970,863.50
成都倍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0,000.00-490,021.191,509,978.81
小计74,616,864.4021,685,925.111,031,843.10-24,251,053.9073,083,578.71
二、联营企业
成都空港产城绿建建材有限公司14,781,830.4516,862,779.492,080,949.04
成都市西建三岔湖建材有限公司14,275,510.1214,456,603.33181,093.21
成都倍芯传感技术有限公司4,959,273.96-735,764.684,223,509.28
微蜂金保(成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00-2,501,576.1217,498,423.88
成都宜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6,325,305.30542,831.3056,868,136.60
软安科技有限公司12,500,000.00-4,083,671.108,416,328.90
广东博资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172,414.6514,358.0115,186,772.66
小计34,016,614.53103,997,719.9531,319,382.82-4,501,780.34102,193,171.32
合计108,633,478.93125,683,645.0631,319,382.82-3,469,937.24-24,251,053.90175,276,750.03

注 1:倍赢智慧城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动情况详见“本附注六·1”。 注2:公司对外长期股权投资情况详见“本附注七·3”。

1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成都时代新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0,000.0050,000.00
地奥集团成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7,943,312.787,477,203.67
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924,907.596,027,894.86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75,651,377.6071,896,250.50
成都中海经倍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0.000.00
浙江科比特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注]15,000,000.0015,000,000.00
成都光创联科技有限公司15,000,000.0015,000,000.00
杭州罗莱迪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000,000.00
宁波伏尔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8,000,000.00
博智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000,000.00
深圳市前海手绘科技文化有限公司30,000,000.00
合计198,569,597.97115,451,349.03

注:原深圳市科比特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更名为浙江科比特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13、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项目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98,105,177.42198,105,177.42
2.本期增加金额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4,839,892.774,839,892.77
(1)处置596,420.60596,420.60
(2)其他转出4,243,472.174,243,472.17
4.期末余额193,265,284.65193,265,284.65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22,644,118.63122,644,118.63
2.本期增加金额6,344,409.906,344,409.90
(1)计提或摊销6,344,409.906,344,409.90
(2)其他转入
3.本期减少金额4,422,637.884,422,637.88
(1)处置363,244.91363,244.91
(2)其他转出4,059,392.974,059,392.97
4.期末余额124,565,890.65124,565,890.6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68,699,394.0068,699,394.00
2.期初账面价值75,461,058.7975,461,058.79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盈地蓝座房屋3,252,213.14需完善资料
合 计3,252,213.14

14、固定资产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35,681,584.0749,186,581.76
固定资产清理
合 计35,681,584.0749,186,581.76

(1)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79,887,480.6214,881,263.113,561,219.799,490,137.7428,848,261.52136,668,362.78
2.本期增加金额1,413,009.73772,279.68339,954.2112,281,830.2714,807,073.89
(1)购置1,413,009.73772,279.68339,954.2112,281,830.2714,807,073.89
(2)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4)其他
3.本期减少金额49,761,838.4711,279,814.472,134,801.691,022,353.772,434,861.0266,633,669.42
(1)处置或报废51,627.79339,257.97701,675.971,092,561.73
(2)其他[注]49,761,838.4711,279,814.472,083,173.90683,095.801,733,185.0565,541,107.69
4.期末余额30,125,642.155,014,458.372,198,697.788,807,738.1838,695,230.7784,841,767.25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49,188,819.9310,906,392.682,439,337.236,687,234.3918,259,996.7987,481,781.02
2.本期增加金额2,293,363.40741,560.62541,785.86626,206.934,234,983.498,437,900.30
(1)计提2,293,363.40741,560.62541,785.86626,206.934,234,983.498,437,900.30
(2)其他
3.本期减少金额31,754,963.7610,710,429.181,171,264.72895,778.862,227,061.6246,759,498.14
(1)处置或报废50,085.43328,548.25670,478.781,049,112.46
(2)其他31,754,963.7610,710,429.181,121,179.29567,230.611,556,582.8445,710,385.68
4.期末余额19,727,219.57937,524.121,809,858.376,417,662.4620,267,918.6649,160,183.1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0,398,422.584,076,934.25388,839.412,390,075.7218,427,312.1135,681,584.07
2.期初账面价值30,698,660.693,974,870.431,121,882.562,802,903.3510,588,264.7349,186,581.76

注:主要系本报告期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出售雅安楠水阁酒店有限公司所致,详见“本附注六·4”。

15、在建工程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7,984,537.3619,478,385.52
工程物资
合 计7,984,537.3619,478,385.52

(1)在建工程情况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商砼生产站19,478,385.5219,478,385.52
高朋大道16号厂房改造7,984,537.367,984,537.36
合计7,984,537.367,984,537.3619,478,385.5219,478,385.52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商砼生产站[注]45,754,169.2619,478,385.5219,465,424.3138,943,809.83自筹
高朋大道16号厂房改造7,780,000.007,984,537.367,984,537.3690.00%自筹
合计53,534,169.2619,478,385.5227,449,961.6738,943,809.837,984,537.36

注:本期减少系转让成都倍特绿色建材有限公司控股权后,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16、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4,284,521.71428,794.6114,713,316.32
2.本期增加金额6,319,195.35160,692.436,479,887.78
3.本期减少金额330,777.93330,777.93
4.期末余额20,272,939.13589,487.0420,862,426.17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7,403,103.16269,833.657,672,936.81
(1)计提7,403,103.16269,833.657,672,936.81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7,403,103.16269,833.657,672,936.8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2,869,835.97319,653.3913,189,489.36
2.期初账面价值14,284,521.71428,794.6114,713,316.32

注: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17、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建筑业资质商标权电脑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58,680,867.335,291,700.0028,800.0013,320,938.6377,322,305.96
2.本期增加金额1,023,366.511,023,366.51
(1)购置1,023,366.511,023,366.51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4)其他
3.本期减少金额14,792,752.0014,792,752.00
(1)处置
(2)其他[注1]14,792,752.0014,792,752.00
4.期末余额43,888,115.335,291,700.0028,800.0014,344,305.1463,552,920.47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21,781,100.781,630,739.5828,800.007,384,348.3930,824,988.75
2.本期增加金额1,323,244.841,322,925.001,861,280.444,507,450.28
(1)计提1,323,244.841,322,925.001,861,280.444,507,450.28
3.本期减少金额6,872,465.296,872,465.29
(1)处置
(2)其他6,872,465.296,872,465.29
4.期末余额16,231,880.332,953,664.5828,800.009,245,628.8328,459,973.7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7,656,235.002,338,035.425,098,676.3135,092,946.73
2.期初账面价值36,899,766.553,660,960.425,936,590.2446,497,317.21

注1:本期减少系本报告期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出售雅安楠水阁酒店有限公司所致,详见“本附注六·4”。注2: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18、长期待摊费用

项 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715,216.09324,367.63390,848.46
装修费4,616,861.78919,375.812,578,330.94589,032.612,368,874.04
其他1,791,401.39616,991.151,116,209.38625,848.10666,335.06
合 计7,123,479.261,536,366.964,018,907.951,214,880.713,426,057.56

1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113,380,469.7828,345,117.4446,331,923.7011,582,980.94
期货风险准备金7,359,641.281,839,910.327,359,641.271,839,910.32
预提费用120,000.0030,000.00
合 计120,740,111.0630,185,027.7653,811,564.9713,452,891.26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670,330.99417,582.753,037,306.72759,326.68
合计1,670,330.99417,582.753,037,306.72759,326.68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35,333,172.8730,137,477.12
可抵扣的亏损193,440,983.34138,608,244.70
合 计228,774,156.21168,745,721.82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1年8,426,617.04
2022年4,898,518.607,798,382.84
2023年6,906,448.1015,936,915.90
2024年38,925,348.6648,735,397.25
2025年94,775,466.9857,710,931.67
2026年47,935,201.00
合 计193,440,983.34138,608,244.70

20、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交易席位[注1]1,400,000.001,400,000.00
预付工程款336,692.27
质保金[注2]7,769,846.129,195,714.21
合同履约成本60,659,501.40
其他4,679,399.957,878.82
合 计74,845,439.7410,603,593.03

注1:系倍特期货有限公司交易席位费。注2:系合同资产中回收期在一年以上的工程质保金。

21、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信用借款[注1]250,328,472.22120,151,525.00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注2]10,011,555.5680,101,016.67
质押借款
合 计260,340,027.78200,252,541.67

注1:2021年6月25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区支行签订“成交银2021年贷字060017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授信额度为2亿元,授信期限为2021年6月25日至2023年6月8日,截至2021年9月31日,已使用2亿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6月25日至2022年6月24日,另发生2021.12.21-2021.12.31借款利息 262,777.78 元。

2021年2月24日,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兴银蓉(贷)2101第00583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5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2月24日至2022年2月23日,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使用50,000,000.00元,另发生2021.12.21-2021.12.31借款利息65,694.44元。

注2:2021年12月22日,四川倍智数能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2021银蓉高新贷字第129191号”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2日,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使用1,000.00万元,另发生2021.12.21-2021.12.31借款利息11,555.56元;倍智数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为四川倍智数能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上述借款提供保证担保,详见“本附注十·5·(5)·①”。

22、应付票据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197,998,007.9132,724,573.27
国内信用证
合 计197,998,007.9132,724,573.27

23、应付账款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账款4,953,595,773.643,066,663,116.62
合 计4,953,595,773.643,066,663,116.62

(1)应付账款列示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4,799,857,655.323,038,246,134.17
1-2年132,843,483.5413,931,486.18
2-3年10,646,508.7012,805,508.95
3年以上10,248,126.081,679,987.32
合 计4,953,595,773.643,066,663,116.62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项 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工程项目材料款87,616,381.14未到支付期
合 计87,616,381.14

24、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情况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租金1,845,395.561,430,341.86
合 计1,845,395.561,430,341.86

注: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25、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列示: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工程款171,892,133.6328,322,321.64
其他预收款72,305.482,876,640.14
合 计171,964,439.1131,198,961.78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项 目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合同负债140,765,477.33主要系本期建筑施工业预收工程款增加
合 计140,765,477.33

26、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195,364,234.55215,590,609.09362,582,051.4048,372,792.24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23,479.7720,500,537.4420,500,585.1823,432.03
三、辞退福利354,945.131,459,718.25373,145.681,441,517.70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195,742,659.45237,550,864.78383,455,782.2649,837,741.97

(2)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85,709,465.95181,107,299.21328,830,803.6237,985,961.54
2、职工福利费6,125,620.596,125,620.59
3、社会保险费41,705.6310,876,089.7410,903,445.3514,350.02
其中: 医疗保险费36,333.539,664,977.649,690,589.9610,721.21
工伤保险费74.84296,697.27296,697.2774.84
生育保险费2,610.83834,095.68835,838.97867.54
综合保险2,686.4380,319.1580,319.152,686.43
4、住房公积金106,242.0013,067,195.5013,067,893.50105,544.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9,506,820.974,414,404.053,654,288.3410,266,936.68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8、其他
合计195,364,234.55215,590,609.09362,582,051.4048,372,792.24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22,784.9719,734,579.9919,734,579.9922,784.97
2、失业保险费694.80765,957.45766,005.19647.06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23,479.7720,500,537.4420,500,585.1823,432.03

27、应交税费

税 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7,678,417.736,457,712.50
企业所得税31,489,060.9842,608,723.19
城市维护建设税331,519.99522,840.83
房产税333,560.63221,635.97
教育费附加302,598.15261,008.25
个人所得税342,128.22203,185.98
地方教育费附加196,932.15173,428.10
契税1,103,815.75
印花税850,337.67396,647.38
资源税20.66
代扣代缴税金420,421.76652,682.26
环境保护税102,676.9519,320.85
土地增值税19,995.50
合 计42,067,649.7352,621,021.72

注:公司及子公司税率以及税收优惠情况详见“本附注四”。

28、其他应付款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578,359.32578,359.32
其他应付款2,084,426,267.731,974,116,090.54
合 计2,085,004,627.051,974,694,449.86

(1)应付股利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欠付原因
普通股股利578,359.32578,359.32未支付
合 计578,359.32578,359.32

(2)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保证金1,889,377,042.491,868,524,664.52
质保金2,114,900.54542,262.44
其他单位应付、暂收款182,649,454.0193,887,441.09
其他个人应付款、暂收款1,360,258.122,237,109.92
土地增值税清算准备金8,924,612.578,924,612.57
合 计2,084,426,267.731,974,116,090.54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项 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应付期货货币保证金140,738,827.65交易保证金
期货风险准备金60,023,852.53风险准备金
合 计200,762,680.18

2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347,811,433.88413,800,919.27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7,485,430.695,012,638.47
合 计355,296,864.57418,813,557.74

(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借款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15,026,950.00
保证借款20,152,425.6997,884,693.06
信用借款327,659,008.19300,889,276.21
合 计347,811,433.88413,800,919.27

(2)一年内到期的保证借款列示如下:

贷款单位借款起始日借款终止日币种利率(%)期末余额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注1]2021-12-212023-12-21人民币3.90423,833.33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注2]2020-6-82022-6-7人民币4.7519,728,592.36
合 计20,152,425.69

注1:2021年12月16日,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CD4410120210081号”借款合同,合同借款金额2,000.00万元,借款期限2021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1日,约定2022年还款40.00万元,截至2021年12 月31日,借款余额为2,000.00万元,另发生2021.12.21-2021.12.31借款利息 23,833.33 元。由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注2:2020年6月8日,本公司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签订“成农商高营公流借20200039号”借款合同,获得成都农商行3亿元借款额度,借款额度使用期限自2020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7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使用2,000.00万元,已偿还30.00万元,实际借款余额1,970.00万元,2022年计划偿还本金1,970.00万元,另发生2021.12.21-2021.12.31借款利息 28,592.36 元。由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一年内到期的信用借款列示如下:

贷款单位借款起始日借款终止日币种利率(%)期末余额
中国进出口银行四川省分行[注1]2020-02-282022-2-28人民币4.5125150,206,822.92
中国进出口银行四川省分行[注1]2020-05-262022-02-28人民币4.5125120,165,458.33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注2]2020-06-192022-06-18人民币4.987530,045,718.7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行[注3]2020-10-232022-10-22人民币4.27509,412,278.7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行[注4]2021-05-192023-05-13人民币4.39006,126,090.5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行[注5]2021-11-012023-10-31人民币4.000010,183,333.3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注6]2021-07-092023-07-09人民币4.4500335,972.2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注7]2021-10-282023-10-27人民币4.00001,183,333.33
合 计327,659,008.19

注1:2020年2月28日,本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四川省分行签订“2060015022020110562”号借款合同,获得中国进出口银行四川省分行2.70亿元信用借款额度,借款额度使用期限自2020年2月28日至2022年2月28日,截至2021年9月30日,实际贷款余额为2.70亿元。分别为:(1)获得得中国进出口银行四川省分行贷款1.50亿元,期限为2020年2月28日至2022至2月28日,2022年计划偿还本金1.50亿元,另发生2021.12.21-2021.12.31借款利息206,822.92元。(2)获得中国进出口银行四川省分行贷款1.20亿元,期限为2020年5月26日至2022年2月28日,2022年计划偿还本金1.20亿元,另发生2021.12.21-2021.12.31借款利息 165,458.33 元。

注2:2020年6月19日,本公司与成都银行高新支行签订了“H200101200619961”号借款合同,获得成都银行高新支行3,000.00万元信用借款,期限自2020年6月19日至2022年6月18日,2022年计划偿还本金3,000.00万元。另发生2021.12.21-2021.12.31借款利息 45,718.75 元。

注3:2020年10月23日,本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行签订“PSBC51-YYT2020101402”号借款合同,获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行1,000.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自2020年10月23日至2022年10月22日,2022年计划偿还本金940.00万元,另发生2021.12.21-2021.12.31借款利息12,278.75元。

注4:2021年5月19日,本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行签订“PSBC51-YYT2021051301”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亿元。2022年计划偿还本金600.00万元。另发生2021.12.21-2021.12.31借款利息126,090.56

元。

注5:2021年11月1日,本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行签订“PSBC51-YYT2021110101”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5,000.00万元。2022年计划偿还本金1,000.00万元。另发生2021.12.21-2021.12.31借款利息183,333.33元。注6:2021年7月9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2021信银蓉高新贷字第129067号”借款合同,获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10,000.00万元信用借款,期限自2021年7月9日至2023年7月9日,2022年计划偿还本金20.00万元,另发生2021.12.21-2021.12.31借款利息135,972.22元。

注7:2021年10月28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73012021281682”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获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15,000.00万元信用借款,期限自2021年10月28日至2023年10月27日,2022年计划偿还本金100.00万元,另发生2021.12.21-2021.12.31借款利息183,333.33元。

30、其他流动负债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转销项税额528,798,252.12341,654,482.72
合 计528,798,252.12341,654,482.72

31、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借款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
信用借款476,800,000.00309,400,000.00
保证借款19,600,000.0019,700,000.00
合 计496,400,000.00329,100,000.00

(2)长期借款前5名情况:

贷款单位借款起始日借款终止日币种利率(%)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行2021-05-192023-05-13人民币4.3988,000,000.009,400,000.0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行2021-11-012023-10-31人民币4.00140,000,00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2021-07-92023-07-9人民币4.4599,800,0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2021-10-282023-10-27人民币4.00149,000,000.00
限公司成都分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2021-12-212023-12-21人民币3.9019,600,000.00
合 计496,400,000.009,400,000.00

(3)期末信用借款情况如下:

贷款单位贷款金额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行88,000,000.0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行140,000,00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99,800,0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149,000,000.00
合 计476,800,000.00

注:期末信用借款详细情况详见“本附注五·29·(3)一年内到期的信用借款”。

32、租赁负债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租赁付款额13,831,645.4115,035,969.39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付款额7,485,430.695,012,638.47
未确认融资费用745,526.98827,400.50
合计5,600,687.749,195,930.42

33、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二、辞退福利1,246,867.051,491,417.32
二、其他长期福利
合计1,246,867.051,491,417.32

34、预计负债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未决诉讼4,639,022.96
合 计4,639,022.96

注:未决诉讼具体情况详见 “本附注十一?2?(1)”所述。

35、递延收益

项 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69,615.00500,000.0023,205.00546,410.00财政科技项目专项资金及农机政府补助资金
合 计69,615.00500,000.0023,205.00546,410.00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公园城市科技行动补助资金500,000.00500,000.00与收益相关
农机补助资金69,615.0023,205.0046,410.00与资产相关
合 计69,615.00500,000.0023,205.00546,410.00--

36、其他非流动负债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转销项税额8,031,905.156,125,701.52
其他98,700.00
合计8,130,605.156,125,701.52

37、股本

项 目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期末余额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64,299,660.0046.64-4,093,700.00-4,093,700.00160,205,960.0045.48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146,120,160.0041.48-834,600.00-834,600.00145,285,560.0041.24
3、其他内资持股18,179,500.005.16-3,259,100.00-3,259,100.0014,920,400.004.24
其中:
境内法人持股18,035,900.005.12-3,165,500.00-3,165,500.0014,870,400.004.22
境内自然人持股143,600.000.04-93,600.00-93,600.0050,000.000.02
4、外资持股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87,980,340.0053.364,093,700.004,093,700.00192,074,040.0054.52
1、人民币普通股187,980,340.0053.364,093,700.004,093,700.00192,074,040.0054.52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352,280,000.00100.00352,280,000.00100.00

38、资本公积

(1)资本公积增减变动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项 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股本溢价811,947,107.2949,254,902.53762,692,204.76
其他资本公积137,758,233.88137,758,233.88
合 计949,705,341.1749,254,902.53900,450,438.64

注:资本公积本期减少详见“本附注之六.1”。

39、专项储备

项 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安全生产费58,538,046.23112,908,180.53162,778,971.708,667,255.06
合 计58,538,046.23112,908,180.53162,778,971.708,667,255.06

40、盈余公积

项 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14,337,072.603,248,182.4017,585,255.00
合 计14,337,072.603,248,182.4017,585,255.00

41、一般风险准备

项 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般风险准备3,729,856.80922,504.534,652,361.33
合 计3,729,856.80922,504.534,652,361.33

42、未分配利润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156,606,308.95-78,199,383.82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156,606,308.95-78,199,383.82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3,348,056.32240,838,411.42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248,182.404,622,637.86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922,504.531,410,080.79
应付普通股股利41,216,760.0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274,566,918.34156,606,308.95

43、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6,604,235,548.016,073,337,772.825,481,951,219.584,944,306,864.18
其他业务7,561,234.283,411,672.9751,127,617.0315,918,565.74
合计6,611,796,782.296,076,749,445.795,533,078,836.614,960,225,429.92

(2)营业收入分行业

行业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建筑施工6,174,945,996.514,516,334,315.71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85,881,541.12183,036,454.30
期货及相关业务252,437,587.52653,184,685.08
其他业务(注)98,531,657.14180,523,381.52
合计6,611,796,782.295,533,078,836.61

注:其他主要系房产出租、厨柜制造、酒店服务以及公司其他业务收入

(3)营业收入分产品

产品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建筑施工6,174,945,996.514,516,334,315.71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85,881,541.12183,036,454.30
期货及相关业务252,437,587.52653,184,685.08
其他业务98,531,657.14180,523,381.52
合计6,611,796,782.295,533,078,836.61

(4)2021年营业收入分解如下

项目建筑施工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期货及相关业务其他
主营业务6,174,945,996.5185,881,541.12252,437,587.5245,173,849.04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252,437,587.528,464,463.18
在某一时段确认6,174,945,996.5185,881,541.1236,709,385.86
房地产出租45,796,573.82
其他业务7,561,234.28
合计6,174,945,996.5185,881,541.12252,437,587.5298,531,657.14

注1:公司房地产出租收入来自于出租房屋及建筑物。注2: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履约合同义务主要与公司建造合同相关。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将于相应建造合同的未来履约期内按履约进度确认为收入。

44、税金及附加

项 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建税3,548,167.193,796,260.29
房产税5,124,803.705,773,261.87
教育费附加1,684,818.701,607,422.47
地方教育费附加1,120,848.311,153,451.46
土地使用税1,502,872.341,478,497.87
土地增值税1,011,839.5497,409.34
印花税7,230,388.625,255,285.29
环境保护税1,021,306.58
其他27,037.50117,771.61
合 计22,272,082.4819,279,360.20

注:各项税费的计缴标准详见“本附注四”所述。

45、销售费用

项 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71,101,703.2055,256,799.32
摊提费用6,522,814.975,285,077.15
中介费用748,622.40378,838.88
市场费用1,744,203.95888,713.54
其他费用20,111,995.4522,058,378.95
合 计100,229,339.9783,867,807.84

46、管理费用

项 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76,148,240.0081,820,860.00
摊提费用5,892,566.284,191,314.91
中介费用18,180,273.678,103,506.10
其他费用10,430,222.0411,124,681.08
合 计110,651,301.99105,240,362.09

47、研发费用

项 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1,635,226.426,133,106.65
摊提费用480,005.83455,104.61
中介费用77,842.57
其他费用188,148.04273,429.55
合 计12,303,380.296,939,483.38

注:系公司子公司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物联网平台、大数据平台优化迭代升级及环保水务智慧监管系统的研发支出。

48、财务费用

项 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54,505,809.8047,818,974.93
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559,072.49
减:利息收入34,571,630.6028,575,753.56
减:汇兑收益
手续费539,673.603,089,060.93
其 他292,452.663,543,612.74
合 计21,325,377.9525,875,895.04

49、其他收益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鼓励机构加快发展奖励300,000.00397,735.00
政府经济发展扶持基金3,396,900.0063,000.00
稳岗补贴178,600.00976,109.61
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手续费114,459.3937,052.61
增值税减免369,176.861,035,601.44
其他185,599.07149,967.31
合 计4,544,735.322,659,465.97

50、投资收益

项 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3,469,937.247,093,112.00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注1]26,315,894.9613,784,107.07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3,186,645.119,070,891.53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8,872,036.18-35,692.8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注2]1,940,000.001,905,000.00
其他4,634,800.00
合 计36,844,639.0136,452,217.80

注1:系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出售雅安楠水阁酒店有限公司、成都倍特绿色建材有限公司股权取得。

注2:系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地奥集团成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收益。

5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3,417,730.122,523,312.4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1,118,248.945,843,935.21
合 计4,535,979.068,367,247.65

52、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65,298,564.86-26,793,723.32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7,299,811.50-5,349,261.22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合 计-72,598,376.36-32,142,984.54

53、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存货跌价损失-1,176,614.52-2,097,736.57
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十二、其他
合 计-1,176,614.52-2,097,736.57

54、资产处置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出售滨河商铺收益1,709,777.09
其他7,144.74
合 计7,144.741,709,777.09

55、营业外收入

(1)营业外收入情况

项 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处置固定资产利得9,883.0437,847.359,883.04
政府补助86,972.21
债务重组利得
其他[注]922,140.971,512,410.05922,140.97
合计932,024.011,637,229.61932,024.01

注:其他主要系违约金收入357,800.00元和倍特期货有限公司收到的各交易所服务费390,121.82元。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财政扶持资金及政府奖励款86,972.21与收益相关
合计86,972.21

56、营业外支出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23,663.62293,564.9923,663.62
对外捐赠80,000.0020,000.0080,000.00
滞纳金2,443,204.672,443,204.67
其他[注]3,973,995.65145,132.593,973,995.65
合 计6,520,863.94458,697.586,520,863.94

注:其他系诉讼事项根据一审判决计提的支出和冲回滨河春天商铺计提的违约金等。

57、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78,781,473.4986,770,040.27
递延所得税费用-17,073,880.43-6,407,191.47
合 计61,707,593.0680,362,848.80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234,834,521.14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58,708,630.29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2,593,116.82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462,174.20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10,310,865.62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1,250,233.10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3,055,508.79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8,658,982.56
税法规定的额外可扣除费用-1,412,935.86
其他
所得税费用61,707,593.06

5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保证金535,236,182.83369,497,520.97
收到单位往来款项142,884,134.4021,807,288.83
其 他9,967,455.484,903,254.07
合 计688,087,772.71396,208,063.87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保证金349,301,463.67192,396,522.00
支付单位往来款54,863,140.4479,688,224.63
付现费用47,145,323.4966,814,298.63
其他2,188,463.273,705,676.28
合计453,498,390.87342,604,721.54

(3)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取得投资支付的手续费170,000.00
处置子公司产生的现金净额584,138.36
合计754,138.36

(4)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3,770,000.00
合计3,770,000.00

(5)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购买少数股东股权支付的现金16,619,300.00
融资手续费2,510,030.21
定向增发中介费1,564,224.00
保函保证金246,494.04
偿还租赁负债8,020,284.76
合计8,266,778.8020,693,554.21

5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173,126,928.08267,414,168.77
加:资产减值准备73,774,990.8834,240,721.11
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及使用权资产折旧22,455,247.0119,008,451.29
无形资产摊销4,507,450.284,135,331.4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4,018,907.956,537,407.0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7,144.74-40,545,626.81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3,780.58255,717.64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4,535,979.06-8,367,247.65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55,064,882.2950,222,447.3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6,844,639.01-36,452,217.8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6,732,136.50-6,855,460.65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341,743.93448,269.18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6,519,848.142,511,226.37
合同资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876,411,025.86- 2,312,698,720.5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01,804,627.85552,376,987.4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256,099,371.421,628,048,197.96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8,904,109.68160,279,652.10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股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2,172,473,188.201,707,733,247.89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1,707,733,247.891,068,088,400.27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64,739,940.31639,644,847.62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项目余额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73,350,000.00
其中:成都倍赢智慧城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3,350,000.00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66,047.01
其中:成都倍赢智慧城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6,047.01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73,183,952.99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项目余额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22,516,434.21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63,559,245.28
其中:四川雅安倍特星月宾馆有限公司63,559,245.28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86,075,679.49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2,172,473,188.201,707,733,247.89
其中:库存现金33,654.28350,284.78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2,172,160,429.411,707,054,289.3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279,104.51328,673.79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172,473,188.201,707,733,247.89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6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 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246,494.04保函保证金
货币资金7,616,220.13诉讼冻结
合 计7,862,714.17

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被购买方名称股权取得时点股权取得成本股权取得比例股权取得方式购买日购买日的确定依据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成都倍赢智慧城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9.9.2715,075,000.0050%新设2021.3.31公司能够控制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决策0.002,398,149.09
2021.3.3173,350,000.0050%购买

注1:2019年7月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投资成立成都倍赢智慧城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9年7月19日,取得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MA65Y1887E号的营

业执照);根据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蓉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成都倍赢智慧城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基金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叁亿元整(RMB300,000,000.00元),其中,普通合伙人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壹仟伍佰万元整(RMB15,000,000.00元),有限合伙人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壹亿叁仟伍佰万元整(RMB135,000,000.00元),上海蓉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壹亿伍仟万元整(RMB150,000,000.00元);约定的投资范围:项目投资、投资咨询及投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共资金等金融活动);基金对目标公司的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截止购买日,基金对外投资项目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其各合伙人认缴和实际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人民币)认缴出资比例实际出资额合伙人性质
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货币15,000,000.005.00%1,507,500.00普通合伙人
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货币135,000,000.0045.00%13,567,500.00有限合伙人
上海蓉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货币150,000,000.0050.00%15,075,000.00有限合伙人
合计300,000,000.00100.00%30,150,000.00

注2:2021年3月,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蓉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基金份额转让协议,以73,350,000.00元的价格受让上海蓉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成都倍赢智慧城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的基金份额,此次交易完成后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成都倍赢智慧城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为100%,公司将原合营企业成都倍赢智慧城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纳入合并范围。

(2)合并成本及商誉

项目金额
合并成本73,350,000.00
商誉0.00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系参照资产评估结果确定。因成都倍赢智慧城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资产为对公司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且评估增值全部源自该股权投资,本次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实质上构成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因此,本公司合并报表层面不形成商誉、不确认原持有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对于新增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名称项目
成都倍赢智慧城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日公允价值购买日账面价值
146,700,000.0048,502,107.80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根据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开元评报字 [2021] ] 215”号资产评估报告,成都倍赢智慧城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14,670.00万元。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无。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被购买方名称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在购买日的账面价值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购买日之前与原持有股权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收益的金额
成都倍赢智慧城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251,053.9073,350,000.000.00

注:详见“本附注六·1·(1)、(2)”。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反向购买

4、处置子公司

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股权处置价款股权处置比例(%)股权处置方式丧失控制权的时点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雅安楠水阁酒店有限公司[注1]52,159,200.00100.00公开挂牌转让2021-12-31详见“判断依据”23,213,320.250.000.000.000.00不适用0.00
成都倍特绿色建材有限公司[注2]26,254,100.0051.00协议转让2021-09-30购买方能够控制被成都倍特绿色建材有限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1,133,457.530.000.000.000.00不适用0.00

注1:判断依据:

(1)股权转让事项已经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股权转让事项无需有关国家机关审批。

(3)公司与购买方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交接手续。

(4)根据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2021年12月30日前购买方已支付520.00万元保证金,购买方为市属国有企业,有意愿且有能力支付剩余款项;从期后

获取的证据来看,购买方于2022年1月20日前将包含其自身手续费的剩余款项合计4,695.92万元支付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公司已于2022年1月20日收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划回的股权转让款全款。

(5)购买方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享有相应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决定书,雅安楠水阁酒店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完成股东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董事和监事的变更。

注2: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新增控股子公司深圳原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量子恒益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济南量子溢美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深圳原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深圳原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已成立的合伙企业,成立日期为2020年10月21日,成立时注册资本5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EQB593,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53号航空航天大厦2号楼1002。

2021年5月,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深圳原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合伙协议,协议约定对合伙企业进行增资。增资后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额为3,250.00万元,深圳原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额为10.87万元。

2021年8月9日,深圳原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为深圳原象众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专项投资“深圳市前海手绘科技文化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深圳原象众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到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缴出资3,250.00万元。

(2)济南量子恒益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21年4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成都鼎兴量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成立济南量子恒益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并通过济南量子恒益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专项投资博智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额2,700.00万元。

济南量子恒益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1年4月26日登记成立。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章莱路泉城科技金融小镇9号楼17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81MA3WQ56C3P。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济南量子恒益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收到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缴出资1,232.00万元。

(3)济南量子溢美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21年4月 ,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成都鼎兴量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成立济南量子溢美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并通过济南量子溢美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专项投资广东博资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博资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专项投资国仪量子(合肥)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额2,900.00万元。

济南量子溢美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1年4月26日登记成立。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章莱路泉城科技金融小镇9号楼17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81MA3WQ4WP2M。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济南量子溢美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收到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缴出资1,700.00万元。

6、其他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市成都市物业出租100.00设立
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成都市投资及咨询服务99.68设立
成都倍特厨柜制造有限公司成都市成都市厨柜制造100.00设立
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雅安四川雅安其他服务业51.00设立
倍特期货有限公司成都市成都市期货经纪0.2174.80设立
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市成都市建筑施工100.00设立
雅安楠水阁酒店有限公司[注1]四川雅安四川雅安宾馆服务业100.00设立
成都新建业倍特房屋租赁有限公司成都市成都市物业出租100.00设立
四川倍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成都市资产管理100.00设立
成都国际空港新城园林有限公司成都市成都市园林业务45.00设立
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成都市基金管理100.00设立
成都倍峰贸易有限公司成都市成都市贸易100.00设立
上海茂川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上海市风险管理100.00设立
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成都市成都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81.45设立
四川倍智数能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市成都市建筑业100.00收购
成都倍特绿色建材有限公司[注2]成都市成都市建筑业51.00设立
四川怀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市成都市建筑业100.00收购
成都倍赢智慧城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3]成都市成都市商业服务业100.00收购
济南量子恒益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注4]济南市济南市投资管理90.00设立
济南量子溢美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济南市济南市投资管理96.67设立
限合伙)[注4]
深圳原象众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4]深圳市深圳市投资管理99.67收购

注1:2021年12月31日,雅安楠水阁酒店有限公司股权已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出售,详见“本附注六·4”。

注2: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按国有企业监管规定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绿色建材有限公司29%股权以1,492.88万元价格转让给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倍特绿色建材有限公司22%股权以1,132.53万元价格转让给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成都空港产城实业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原联营企业成都空港产城绿建建材有限公司29%股权以1,841.50万元价格转让给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及原联营企业成都市西建三岔湖建材有限公司29%股权以1,487.35万元价格转让给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交易已完成。

注3:成都倍赢智慧城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1年3月31日通过购买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实现控制,详见“本附注六·1”。

注4:本期企业集团的构成变化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所述。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倍特期货有限公司24.99%3,030,504.66117,705,542.64
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18.68%6,108,364.3024,850,184.22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①资产负债表情况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倍特期货有限公司2,120,676,408.0515,675,822.942,136,352,230.991,664,006,228.421,335,427.781,665,341,656.202,165,186,696.7813,395,203.502,178,581,900.281,718,938,868.19759,326.681,719,698,194.87
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239,016,511.1789,132,516.41328,149,027.58191,190,584.933,926,369.04195,116,953.97236,148,317.024,557,406.67240,705,723.69126,388,545.22126,388,545.22

②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情况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倍特期货有限公司255,039,002.5912,126,869.3812,126,869.38112,837,051.56653,184,685.0811,669,856.7211,669,856.72163,002,555.60
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117,760,555.3718,714,895.1418,714,895.1436,330,642.84193,012,029.8641,575,995.7341,575,995.737,603,666.92

注: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均为合并数据。

2、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 目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73,083,578.7174,616,864.40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1,031,843.107,085,172.54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1,031,843.107,085,172.54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102,193,171.3234,016,614.53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4,501,780.347,939.46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4,501,780.347,939.46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3、其他

(1)、2018年6月29日,公司参与投资成立成都金长盈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有限合伙企业系公司为投标PPP项目而设立,各出资人将在 PPP 项目确定中标后,按项目投资额和进度对基金实缴出资。成都金长盈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2018年7月2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4LD562J;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共资金等金融活动)。合伙人认缴出资份额:1,500,000,000.00元,合伙人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
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500,000.000.10%普通合伙人
成都金控金融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1,500,000.000.10%普通合伙人
成都交子金控股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898,500,000.0059.90%有限合伙人
中建长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300,000,000.0020.00%有限合伙人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98,500,000.0019.90%有限合伙人
合计:1,500,000,000.00100.00%

注:2020年12月31日,成都金控旅游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更名为成都交子金控股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都金长盈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收到实缴出资款:28,937.18万元,其中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计实缴出资6,918.59万元。

(2)、2019年3月19日,公司参与投资成立成都长投东进建设有限公司。成都长投东进建设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9年4月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64QEX5F,经营范围: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注册资本金额:320,156,915.00元,股东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成都金长盈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627,343.1893.90%货币出资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6,007,845.755.00%货币出资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3,201,569.151.00%货币出资
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320,156.920.10%货币出资
合计:320,156,915.00100.0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都长投东进建设有限公司收到实缴出资款:294,597,664.67元,其中实收资本87,788,836.47元、资本公积206,808,828.20元,收到的投资人出资款中,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实缴出资356,156.91元,成都金长盈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缴出资277,873,661.61元,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缴出资12,806,277.00元,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实缴出资3,561,569.15元。

(3)、2020年7月3日,公司参与投资成立成都高新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高新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2020年11月1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61D7848,经营范围:投资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共资金等金融活动)。合伙人认缴出资份额:300,000,000.00元,合伙人情况具体如下:

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
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500,000.001.17%普通合伙人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0,000,000.0023.33%有限合伙人
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5,000,000.0011.67%有限合伙人
成都高新新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91,500,000.0063.83%有限合伙人
合计:300,000,000.00100.0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都高新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计收到实缴出资款3.00亿元,各合伙人按比例出资。

(4)、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参与投资成立成都倍芯传感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倍芯传感技术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2020年11月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BEYNY1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电子真空器件制造;电子真空器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保咨询服务;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消防技术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金额:40,000,000.00元,股东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成都航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0.0050.00%货币出资
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8,000,000.0020.00%货币出资
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8,000,000.0020.00%货币出资
成都市航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0,000.0010.00%货币出资
合计40,000,000.00100.00%

2021年6月,经成都倍芯传感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成都航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认缴出资额中的1,200.00万元(尚未出资),占比30%的股权按0元对价转让给成都信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转让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至2,500.00万元,股东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成都航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0.0020.00%货币出资
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2,000,000.008.00%货币出资
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8,000,000.0032.00%货币出资
成都市航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00,000.0010.00%货币出资
成都信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00,000.0030.00%货币出资
合计25,000,000.00100.0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都倍芯传感技术有限公司收到实缴出资款:1,075.00万元,其中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缴出资500.00万元,成都市航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缴出资200.00万元,成都信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缴出资375.00万元。

(5)、2021年1 月20日,公司出资2,000.00万元投资微蜂金保(成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占比20% ;微蜂金保(成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233 号 19 楼 04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法律咨询(不应括律师事务所业务);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 (不包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软件销售;区块链接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

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公司出资资金到位后,微蜂金保(成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0万元变更为1,250.00万元,股东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500,000.0020.00%货币出资
北京微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0080.00%货币出资
合计12,500,000.00100.0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微蜂金保(成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实缴出资款:1,250.00万元,其中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实缴出资2,000.00万元,其中250.00万元增加微蜂金保(成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实收资本,1,750.00万元形成资本公积。北京微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实缴出资1,000.00万元。

(6)、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子公司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出资1,250.00 万元,与美国公司 Synopsys, Inc.在中国境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新思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以及上海璟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琮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组建合资公司。

2021年5月7日合资公司登记成立,登记名称:软安科技有限公司。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233号19层1904。注册资本:5,000.00万元,91510100MAACJ537X0。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认证服务;电子认证服务;安全评价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销售代理;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知识产权服务;认证咨询;标准化服务;软件外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股东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12,500,000.0025.00%货币出资
上海璟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000,000.0048.00%货币出资
上海琮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00,000.0012.00%货币出资
新思投资(中国)有限公司7,500,000.0015.00%货币出资
合计50,000,000.00100.00% -货币出资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软安科技有限公司收到实缴出资款5,000.00万元,各股东按认缴比例等比例出资。

(7)、2021年3月20日,公司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400.00 万元,参与投资成立成都倍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0%。

2021年6月22日,成都倍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成立,住所: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403号,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AR8W500。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000,000.0040.00%货币出资
成都倍特聚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0020.00%货币出资
海南优翎博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0020.00%货币出资
成都鼎兴量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0,000.0020.00%货币出资
合计10,000,000.00100.00%货币出资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都倍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收到实缴出资款400.00万元,其中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缴200.00万元,海南优翎博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缴100.00万元,成都鼎新量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缴100.00万元。

(8)、2021年7 月 28日,公司出资5,632.53万元投资成都宜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占比17% ;成都宜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3日,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1号B区3栋30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旅游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对外承包工程;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停车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票务代理服务;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日用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办公服务;办公设备耗材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出资资金到位后,注册资本由643.2749万元变更为775.03万元,股东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陈诚2,118,740.0027.34%货币出资
成都泊金科技中心(有限合伙)1,666,667.0021.50%货币出资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317,551.0017.00%货币出资
四川众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157,895.0014.94%货币出资
无量壹网成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0,452.004.52%货币出资
杭州帮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8,334.002.69%货币出资
宁波丰源合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7,618.001.78%货币出资
四川凯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431,201.005.56%货币出资
杭州蓝贝壳帮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9,444.000.90%货币出资
尹云军58,480.000.75%货币出资
潘非160,818.002.08%货币出资
陈峻73,100.000.94%货币出资
合计7,750,300.00100.00%货币出资

(9)、2021年6 月 28日,公司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济南量子溢美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1,500.00万元;由济南量子溢美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通过专项基金广东博资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参与国仪量子(合肥)技术有限公司的增资;广东博资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20年11月24日,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三座404-40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出资资金到位后,注册资本由1,000.00万元变更为7,310.00万元,合伙人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3,230,800.0045.4593%货币出资
李强22,153,800.0030.3062%货币出资
济南量子溢美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6,615,400.0022.7297%货币出资
成都鼎兴量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001.368%货币出资
海南博时创新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00.1368%货币出资
合计73,100,000.00100.00%货币出资

(10)、2021年4月30日,成都建工倍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登记成立,住所: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八号,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28043492E。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勘察;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消防技术服务;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固体废物治理;水污染治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物业管理;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5,000,000.0050%货币出资
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5,000,000.0050%货币出资
合计50,000,000.00100%货币出资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各股东尚未实缴出资,成都建工倍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尚未正式运营。

八、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金融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2、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和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与利率相关的资产与负债分别为银行存款、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面临的利率风险较小。

(2)价格风险

本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因此本公司承担着资本市场价格变动的风险。公司投资审批权利机构对投资产品进行审批,投资后由专员密切跟进投资产品的的市场情况。

3、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管理层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进行监控,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九、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213,844,583.20198,569,597.97412,414,181.17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13,844,583.20198,569,597.97412,414,181.17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
(4)其他213,844,583.20198,569,597.97412,414,181.17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四)投资性房地产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2.出租的建筑物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五)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
2.生产性生物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213,844,583.20198,569,597.97412,414,181.17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
(七)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
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的期末公允价值按市场上可取得的收盘价确定。

3、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采用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系公司持有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期末公允价值以被投资单位的期末净资产作为重要依据,除非净资产不能代表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

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万元)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投资及房地产开发和经营2,069,553.7748.8848.88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说明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6年10月28日,注册资本为206.955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是建设、科技、经贸发展投资及符合国家政策的其它投资(不含金融投资),投资项目管理及咨询,资产管理及咨询,房地产开发及经营。

本企业的最终控制方是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子公司
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孙公司
成都高投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孙公司
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成都高投长岛置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孙公司
成都高投物产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孙公司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的孙公司
成都高投盈创动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孙公司
成都金长盈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营企业
成都倍赢智慧城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合营企业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成都高投西芯置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孙公司
成都高投新川置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成都高投四季置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孙公司
成都高投聚合置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孙公司
成都高投新源置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孙公司
成都高新栌林置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孙公司
成都兴城绛溪数智运营有限公司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成都高新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营企业
成都高投科萃置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孙公司
成都高投三合置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孙公司
成都盈创天象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成都高新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孙公司
成都高新新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子公司
成都高新文创传媒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成都高投生物医药园区管理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子公司
成都互联新川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孙公司
成都高投凯悦置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孙公司
成都高投乐创置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孙公司
成都高新区社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成都高投聚新置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孙公司
成都天府软件园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成都高投合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孙公司
成都高投人才安居置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成都高投盈创动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孙公司
成都倍特绿色建材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孙公司
成都高投合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孙公司
成都空港产城绿建建材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孙公司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注:详见本附注“六·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①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费、咨询费10,104,449.047,322,657.16
成都高投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311,893.48595,245.13
成都高投物产有限公司建筑材料、服务费7,673,682.65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服务费438.001,412.00
成都盈创天象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电费4,573.13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筑业专项分包79,934,378.00

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厨柜制造5,545,287.11
成都高投长岛置业有限公司建筑业45,703,612.07282,743,781.27
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筑业118,547,677.7625,431,471.70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建筑业993,163,888.261,259,740,042.32
其中:代建项目135,657,388.38168,844,186.59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智慧城市业务1,027,946.1214,308,541.62
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筑业1,046,971,160.50776,649,334.14
其中:代建项目1,046,971,160.50768,799,881.30
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建筑业74,049,935.2750,206,463.19
其中:代建项目74,049,935.27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筑业162,660,689.45448,934,094.61
其中:代建项目27,328.7276,586,114.35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智慧城市1,432,301.73
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筑业152,443,319.52221,891,941.75
其中:代建项目4,801,123.02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原成都国际空港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筑业243,513,808.90102,066,221.77
其中:代建项目243,089,037.5197,714,026.79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成都国际空港新城置业有限公司)建筑业530,701,886.01367,995,542.19
其中:代建项目524,764,100.90367,685,308.24
成都高投聚合置业有限公司建筑业11,993,342.00
成都高投科萃置业有限公司建筑业418,373,158.451,233,273.95
成都高投三合置业有限公司建筑业145,681,589.4534,052,165.59
成都高投四季置业有限公司建筑业77,166,947.388,190,239.33
成都高投西芯置业有限公司建筑业420,905,740.91154,155,155.18
成都高投新川置业有限公司建筑业2,275,205.02
成都高投新源置业有限公司建筑业479,911,696.313,223,409.75
成都高新栌林置业有限公司建筑业125,213,261.6117,881,404.83
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筑业67,283,936.8157,211,652.26
其中:代建项目建筑业376,650.84
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智慧城市业务39,947,829.4720,987,065.81
成都兴城绛溪数智运营有限公司(原成都市高新区绛溪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筑业116,927,017.3810,088,616.13
成都金长盈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管理1,282,589.451,226,652.50
成都倍赢智慧城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管理72,177.16314,285.21
成都高新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管理1,367,751.0357,454.45
成都高新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智慧城市业务29,755,608.2736,462,799.97
成都高新文创传媒有限公司智慧城市业务2,683,827.04
成都高投生物医药园区管理有限公司建筑业595,744.68
成都互联新川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筑业84,710,259.35
成都高投凯悦置业有限公司建筑业10,039,447.64
成都高投乐创置业有限公司建筑业19,915,834.29
成都高新区社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筑业14,331,287.73
其中:代建项目建筑业14,331,287.73
成都高投聚新置业有限公司建筑业19,037,018.35
成都天府软件园有限公司建筑业7,744,667.26
成都高投合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建筑业12,118,895.82
成都高投人才安居置业有限公司建筑业9,927.81
成都高投盈创动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筑业5,048.08
成都倍特绿色建材有限公司建筑业2,239,767.15
成都高投合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建筑业12,851,091.02
成都空港产城绿建建材有限公司建筑业2,825,553.29

注1:建筑业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通过招投标方式承接的工程项目。注2:由于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成都高新区社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项目工程的代建方,而非项目工程的业主,因此本公司承揽的上述十家公司代建的项目工程中,工程收入、应收账款均计入上述七家公司名下,但作为代建项目列示。

(2)关联租赁情况

①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②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费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经营性租赁1,334,031.481,334,031.37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停车费/经营性租赁4,571.435,142.86
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房屋/经营性租赁285,000.00285,000.00
成都高投盈创动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房屋/经营性租赁199,920.00175,440.00
成都高投盈创动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停车费/经营性租赁2,700.00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房屋/经营性租赁245,947.15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付关键管理人员税前报酬7,187,502.203,145,529.56

(4)关联方资金拆借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集团)申请总金额为人民币4.00亿元的无抵押无担保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借款年利率为 4.45%。截止2021年12月31日,尚未实际提款。

(5)其他关联交易

①关联方保证担保

A、本公司为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获得的10.00亿元敞口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实际担保余额35,931.64万元,其中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开具的保函为16,131.84 万元。

B、本公司为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获得的2.00亿元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实际担保余额0.00万元。

C、本公司为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获得的1.00亿元敞口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实际担保余额3,553.98万元。

D、本公司为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获得的 2.00 亿元敞口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

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实际担保余额6,422.69万元,其中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开具的保函为4,422.69万元。E、本公司为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区支行获得的 6.00亿元敞口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实际担保余额18,130.83万元,其中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开具的保函为12,865.56万元。

F、本公司为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获得的1.50亿元敞口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截止 2021 年12 月31 日,实际担保余额2,402.46万元,系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开具的保函为 2,402.46万元。G、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获得的3.00亿元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实际担保余额1,970.00万元。

H、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国际空港新城园林有限公司接受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保函服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共计开具保函金额为113,967.03万元,本报告期,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相应收取公司担保服务费 1,010.44万元。

I:倍智数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为四川倍智数能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的1,0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截至2022年12月22日。

②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按国有企业监管规定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绿色建材有限公司29%股权以1,492.88万元价格转让给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倍特绿色建材有限公司22%股权以1,132.53万元价格转让给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成都空港产城实业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成都空港产城绿建建材有限公司29%股权以1,841.50万元价格转让给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成都市西建三岔湖建材有限公司29%股权以1,487.35万元价格转让给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转让事项已完成。

③公司母公司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合营企业成都金长盈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成都长投东进建设有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实缴出资356,156.91元,成都金长盈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缴出资277,873,661.61元,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缴出资12,806,277.00元,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实缴出资3,561,569.15元。

④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成都高新新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成都高新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0年11月11日取得营业执照,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30,000.0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成都高新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收到各股东按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比例缴纳的出资。其中: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缴出资350.00万元,成都高新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缴出资7,000.00万元,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缴出资3,500.00万元,成都高新新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9,150.00万元。

⑤2021年1月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由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000.00万元参与会同5G物联网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基金即成都会同华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会同基金”),平潭会同宏誉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会同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会同基金规模1.80亿元人民币;基金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制;出资方式:认缴制、现金出资。基金发起人及拟认缴出资额如下表所示:

出资主体认缴出资金额认缴比例合伙人性质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0,000,000.0022.22%有限合伙人
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0.0016.67%有限合伙人
邬国平50,000,000.0027.78%有限合伙人
苏州子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000,000.0022.22%有限合伙人
巩兴东10,000,000.005.56%有限合伙人
孙建方8,000,000.004.44%有限合伙人
平潭会同宏誉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001.11%普通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
合计180,000,000.00100.00%

平潭会同宏誉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出缴款通知后,各合伙人一次性完成缴款。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各合伙人尚未出资。

⑥倍特期货有限公司控股权转让事项

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同意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倍特投资”)和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资管”)同时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合计持有的倍特期货55%股权以43,750.762万元价格转让给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中公司以167.048万元转让持有的倍特期货0.21%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倍特投资32,653.978万元转让持有的倍特期货41.05%股权,高投资管以10,929.736万元转让持有的倍特期货13.74%股权。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次转让倍特期货控股权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次转让倍特期货控股权事项尚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审核中。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740,726.2297,274.3331,619,187.2366,949.61
应收账款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13,944,497.0636,136.2515,005,865.0512,804.89
应收账款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55,141,571.604,140.5457,806,561.1362,058.10
应收账款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13,107,129.2813,120.641,207,272.9515,407.10
应收账款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6,095,368.396,117,931.53
应收账款成都高投长岛置业有限公司7,270,793.2713,709.98549,909.34
应收账款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479,633.9615,429,844.08
应收账款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1,700,547.6418,175.25
应收账款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75,932,231.012,755.032,375,497.47
应收账款成都高投聚合置业有限公司1,209,697.60
应收账款成都高投西芯置业有限公司3,161,575.9249,534,049.01
应收账款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3,390,672.13193,610.80
应收账款成都高新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9,178.08
应收账款成都兴城绛溪数智运营有限公司(原成都高新区绛溪城市建设有限公司)39,929,835.86
应收账款成都高投三合置业有限公司44,784,321.57
应收账款成都高投科萃置业有限公司4,594.50
应收账款成都高投新源置业有限公司72,713,146.91
应收账款成都倍特绿色建材有限公司4,560,952.68
应收账款成都互联新川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24.18
应收账款成都高投合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8,361,237.18
预付款项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150,000.00150,000.00
预付款项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22,338.57
预付款项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174,739.93
预付款项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700,995.18
预付款项成都高投乐创置业有限公司39,571.21
预付款项成都高投盈创动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500.00
其他应收款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315,582.8389,852.88362,385.8385,082.88
其他应收款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335,000.0072,249.2572,500.003,458.25
其他应收款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2,500.005,591.2522,500.005,591.25
其他应收款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1,138,815.0023,279.48143,680.0019,138.82
其他应收款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2,126,784.507,454,414.99
其他应收款成都高投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20,000.003,858.0050,000.001,431.00
其他应收款成都高投盈创动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8,700.001,415.2214,620.00697.37
其他应收款成都高投长岛置业有限公司3,295,777.00
其他应收款成都高新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60,000.00
其他应收款成都高投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340,000.00477.0010,000.00
其他应收款成都高投三合置业有限公司3,632,884.50173,288.59631,925.99
其他应收款成都高投四季置业有限公司731,310.30
其他应收款成都高新文创传媒有限公司100,000.00100,000.00
其他应收款成都盈创天象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020.001.0210,000.00
其他应收款成都高投聚新置业有限公司63,000.00
其他应收款成都高投凯悦置业有限公司2,495,592.00
其他应收款成都高投合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305,494.95

(2)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账款成都高投物产有限公司6,016,583.9210,452,327.32
应付账款成都高投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82,776.56189,452.01
应付账款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7,534,586.29
其他应付款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12113,815.45
其他应付款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71,250.00

(3)合同负债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管理费成都金长盈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38,387.55449,269.87
预收管理费成都高新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542.47
预收工程款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67,225,047.0017,924,527.80
预收工程款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98,024,390.00
预收工程款成都高投人才安居置业有限公司262,389.70
预收工程款成都高投合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837,482.51

(4)租赁负债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租赁费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609,220.77

十一、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事项

①子公司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应收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土地转让款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欠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泉公司”)土地转让款已涉诉。2010年12月3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2008)成民初字第586号,法院判决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四川省技术贸易中心向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土地转让款,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履行与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四川省技术贸易中心所签《联合开发协议书》及《项目开发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合同义务。

2011年6月2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11)川民终字第113-1,法院依法裁定继续查封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6.087%的股份。2011年6月2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11)川民终字第113-2,法院依法裁定继续查封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雅安温泉开发区

158.38亩土地使用权。2011年6月2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11)川民终字第113-3,法院依法裁定继续查封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周公山热地温泉旅游度假有限公司50%的股份。

2011年9月23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1)川民终字第113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四川省技术贸易中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四川雅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土地转让款17,073,200.00元,并以该款为本金按照每日0.01%的标准支付从2008年起至实际付款日之日止的利息;二、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履行与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四川省技术贸易中心所签《联合开发协议书》及《项目开发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合同义务。

2012年10月,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1)成执字第1073号。该裁定书载明:因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胜诉,裁定解除对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位于绵阳市科教创业园区八角村、上马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证号:绵城国用(2003)字第03987号、绵城国用(2003)字第04802号,面积为52,868.02平方米)的查封。

2013年1月25日,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2)民申字第363号。该裁定书载明:大地公司不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川民终字第113号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了大地公司的再审申请。

2013年6月21日,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成执字第1073-1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载明:因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裁定如下:一、冻结被执行人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6.087%的股份。二、冻结被执行人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周公山热地温泉旅游度假有限公司50%的股份。

三、查封被执行人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雅安市温泉开发区158.38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证号:雨(2003)字第3392、3393号】。查封日期从2013年5月28日起至2014年5月27日止。

2014年5月29日,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民事裁定书(2011)成执字第1073-2号。该裁定书载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川民终字第113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成都中院申请强制执行,裁定如下:一、冻结被执行人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6.087%的股份。二、冻结被执行人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周公山热地温泉旅游度假有限公司50%的股份。三、查封被执行人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雅安市温泉开发区158.38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证号:雨(2003)字第3392、3393号】。查封期限从2014年5月27日至2015年5月26日止。

2015年5月26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11)成执字第1073-3号。该裁定书载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川民终字第113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成都中院申请强制执行,裁定如下:一、冻结被执行人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6.087%的股份。二、冻结被执行人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周公山热地温泉旅游度假有限公司50%的股份。三、查封被执行人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雅安市温泉开发区158.38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证号:雨(2003)字第3392、3393号】。查封期限从2015年5月26日至2017年5月25日止。

2016年3月14日,成都中院下达执行裁定书(2013)成执字第736、397号。该裁定书裁定如下:一、将被执行人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雅安市温泉开发区158.38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证号:雨(2003)字第3392、3393号】作价3,288.80万元,抵偿给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洪涛建筑装修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南充市商业银行成都分行。其中,权属证号为雨(2003)字第3393号土地证项下59,300.30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抵偿给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二、成都中院上述所抵偿的被执行人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雅安市温泉开发区

158.38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证号:雨(2003)字第3392、3393号】,应扣除土地上建筑物应分摊的面积,具体面积以实际测绘为准。三、解除本院对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查封。四、申请执行人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洪涛建筑装修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南充市商业银行成都分行可持本裁定到有管辖权的国土管理机构办理土地证变更登记。

2017年8月,成都中院下达执行裁定书(2013)成执字第736号。该裁定书裁定如下:一、冻结被执行人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申请执行人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6.087%的股份(出资额600.00万元),冻结期限为三年,时间从2017年7月31日至2020年7月30日止。二、将被执行人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四川周公山热地温泉旅游度假有限公司的50%股份(出资额1,350.00万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时间从2017年8月3日起至2020年8月2日止。三、将被执行人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坐落于雅安市雨城区孔坪乡河坎村的土地【权证号:雅安市雨城区国用(2003)字第3392、3393号】上的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三年,时间从2017年8月8日起至

2020年8月7日止。2018年3月4日,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成都中院(2018)川01执恢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恢复本案执行工作。裁定书载明:拍卖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雅安市雨城区孔坪乡河坎村的土地【权证号:雅安市雨城区国用(2003)3392、3393号】上的房屋8栋(建筑面积12,520.56平方米)及其他构筑物(含温泉池14个、水池1个、亭子2个)。2019年5月因孙润东等四名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法院暂停了执行工作。目前,案外人房洁、孔祥军、孙润东、叶国文四个执行异议已经被法院驳回,其中孙润东另行提起了执行异议之诉。2019年12月17日,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成都中院作出的(2019)川01民初3410号一审判决书,判决驳回案外人孙润东的诉讼请求。2020年12月14日收到法院作出的(2020)川01民初2450号民事判决书,案外人房洁执行异议之诉已被法院驳回。2020年5月28日,温泉公司收到成都中院(2018)川01执恢6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书载明:一、冻结四川省技术贸易中心持有四川中合物流有限公司25%的股权(认缴出资额500.00万元)、持有四川中合电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的股权(认缴出资额2,500.00万元)。二、冻结期限3年,自2020年5月20日至2023年5月19日止。

2020年7月22日,成都中院出具(2018)川01执恢6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裁定书载明:一、将本院(2013)成执字第736号执行裁定查封在案的,被执行人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坐落于雅安市雨城区孔坪乡河坎村的两宗土地使用权及对应房屋予以续行查封【雅安市雨城区国用(2003)3392号、3393号】;二、冻结期限三年,自2020年7月22日起至2023年7月21日止。当日,成都中院出具(2018)川01执恢6号之四执行裁定书,裁定书载明:一、将本院(2013)成执字第736号执行裁定冻结在案的,被执行人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四川雅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6.087%的股权、持有四川周公山热地温泉旅游度假有限公司50%的股权(认缴出资额1,350.00万元)予以续行冻结;二、冻结期限三年,自2020年7月

22.日起至2023年2月21日止。

2020年10月29日温泉公司收到成都中院(2020)川01执恢1号执行通知书,该通知书责令温泉公司履行下列义务:

一、支付违约金121.344万元;二、支付迟延履行金8,775,598.08元;三、于见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达案涉土地拆迁安置、土地平整方案制作,并提交成都中院。

温泉公司不服上述执行通知,提起执行异议。

2020年11月10日,温泉公司收到成都中院(2020)川01执恢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载明:驳回大地公司要求温泉公司修建道路事项、完善排污设施事项,以及要求温泉支付代为建造电力设施216,953.00元的强制执行申请。

2020年11月16日,温泉公司收到成都中院作出的(2018)川01执恢6号执行完毕通知书。通知如下:被执行人温泉公司将其在(2020)川01执恢01号债权抵偿本案债权于法有据,应予支付。本案执行费84,473.00元,已由案外人成都南丝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缴至法院账户。至此,本案执行完毕并结案。

温泉公司不服上述执行通知,提起执行异议。

2020年12月28日,成都中院出具(2020)川01执异237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书载明:撤销本院(2020)川01执恢1号执行通知书,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不服上述执行裁定,提起复议。2021年6月4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21)川执复14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书载明:一、撤销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川01执异2378号异议裁定;二、驳回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执行申请。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2021年6月10日,成都中院出具(2021)川01执异40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书载明:撤销本院(2018)川01执恢6号执行完毕通知书,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2021年8月19日,温泉公司收到省高院对大地公司不服(2021)川01执异401号执行裁定书申请复议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川执复304号,法院于9月3日举行听证。

2021年9月18日,温泉公司收到省高院做出的(2021)川执复304号执行裁定,驳回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复议申请,维持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川01执异401号执行裁定。目前,执行暂缓,将等待案外人异议之诉有最终结果后申请恢复。

2022年2月17日,温泉公司已向成都中院提交继续执行申请书。目前,正在等待成都中院恢复本案的执行。

②子公司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四川省技术贸易中心合同纠纷案

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公司)、四川省技术贸易中心(以下简称省技贸中心)与被告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泉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1年4月27日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并于2021年5月2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大地公司和省技贸中心共同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温泉公司按生效判决确认的《协议》违约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即承担违约罚金、赔偿金、迟延履行金自2006年2月1日起至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完毕止,暂计至2020年12月31日,共计3,198.59万元;2判令温泉公司承担大地公司、省技贸中心代其履行的桥梁建设费用152.93万元;

3.由温泉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经审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4日出具(2021)川01民初2611号《民事判决书》作出如下判决:

一、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四川省技术贸易中心支付垫付的工程款1,529,300.00元;

二、驳回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四川省技术贸易中心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时间履行给付金钱债务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0,763.00元,由四川省技术贸易中心和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担89,000.00元,由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1,763.00元。

根据上述一审判决,温泉公司在本年已计提预计负债1,529,300.00元。

2022年2月9日,温泉公司收到成都中院作出的(2021)川01民初2611号之一、(2021)川01执保40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温泉公司在(2018)川01执恢6号案件中享有债权1,000.00万元。冻结期限三年。温泉公司不服,已提起复议。

2022年2月15日,成都中院作出了(2021)川01民初261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复议申请。

大地公司、省技贸中心和温泉公司均对判决不服,已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本案尚待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③本公司与四川东方加和物业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2021年3月15日,公司收到成都高新法院 ( 2021 )川0191执保20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对被申请人成都高

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在2,098,072.29元范围内予以查封、冻结。2021年10月8日,公司收到法院(2021)川0191民初3009号一审判决结果:1、被告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四川东方加和物业有限公司物业服务费2,098,072.29元;2、被告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四川东方加和物业有限公司资金占用损失(计算方式为:以1,276,282.80元为基数,自2017年7月5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以822,390.19元为基数,自2020年 12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3、被告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四川东方加和物业有限公司保险费2,100.00元;4、驳回原告四川东方加和物业有限公司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792.00元,由被告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根据一审判决结果,公司已预计负债2,392,997.36元。2022年1月26日,公司收到(2021) 川0191 民初300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判决书第十八页第十行“以822,390.19元为基数”补正为“以822,389.49元为基数”。

2022年3月18日,公司收到成都市中院作出的( 2021 )川01民终25352号二审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3月25日,公司已经履行完毕全部判决内容。

④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成都国际空港新城园林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天府国际机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因《集体土地经营权临时转租合同》纠纷,于2021年9月1日将成都国际空港新城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林公司”)诉至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诉讼请求:1、确认双方合同及补充协议解除;2、判令被告立即拆除临建(构)筑和所种植花木、交还租赁土地;3、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土地占用费、保证金、违约金、赔偿损失、律师费等合计547,716.91元(暂计至2021年8月18日);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1年12月9日,园林公司收到高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决如下:1、双方合同及补充协议于2021年9月2日解除;2、园林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移除案涉土地花草苗木并交还土地给天府国际机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3、园林公司于判决生效10日内支付天府国际机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土地占用费(自2021年5月8日起按78,349.50元/月直至土地交还之日止);4、保证金50,000.00元不予退还;5、园林公司支付违约金53,412.45元;6、园林公司支付律师费140,000.00元。

园林公司根据一审判决结果,计提预计负债716,725.60元。同时,于2021年12月21日向成都中院提起上诉。2022年2月18日,园林公司收到成都中院(2022)川01民终672号民事调解书。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正在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相关义务。

⑤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两项建筑施工合同纠纷

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因与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两项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银川中院)提起诉讼,并收到银川中院送达的(2019)宁01 民初 3301 号、3302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

建安公司的诉讼请求如下: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三沙源逸都花园2区项目工程欠款人民币 23,897,300.00元,并自

应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赔偿由此给原告造成的利息损失;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三沙源 12 区项目工程欠款人民币30,736,919.88元,并自应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赔偿由此给原告造成的利息损失;二、判令原告可在上述债务范围内就三沙源逸都花园 2 区、三沙源 12 区工程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三、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保险费、公告费、鉴定费等费用。2019年12月6日,建安公司向银川中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0,736,919.00元或查封扣押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并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出具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函作为财产保全申请的担保。2020年5月20日,建安公司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宁01民初330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内容如下:查封、冻结被申请人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0,736,919.00元或查封、冻结被申请人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价值30,736,919.00元的其他财产。2021年7月9日,建安公司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宁01民初3301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下欠工程款22,615,220.65元及利息(利息以22,615,220.65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10月12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付款之日);二、确认原告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22,615,220.65元工程款范围内对其承建的位于银川市永宁县望远镇三沙源逸都花园 2 区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2021年7月13日,建安公司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宁 01 民初 3302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下欠工程款27,987,783.71元及利息(利息以 27,987,783.71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10月12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付款之日);二、确认原告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27,987,783.71元工程款范围内对其承建的位于银川市永宁县望远镇三沙源12 区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驳回原告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1年11月22日,建安公司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二审判决书,判决驳回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2022年1月21日,建安公司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宁01执324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4,275,305.96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申请执行人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22,615,220.65元工程款范围内对其承建的位于银川市永宁县望远镇三沙源逸都花园2区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若被执行人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不足偿还之部分,则依法查封、扣押。本裁定立即执行。

2022年3月14日,建安公司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2)宁01执36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8,266,354.71元及利息(暂未计算);二、若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不足以偿还,不足部分则依法查封、扣押、扣留、提取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⑥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因与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并收到成都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受理通知书》〔(2020)成仲案字第 2112 号〕。倍特建安仲裁请求如下:一、请求裁决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署的《华惠嘉悦汇广场ABC 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及相关附属协议;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已完工程的工程款567,827,227.96元及工程款逾期支付利息(利息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预期利益损失 10,000,000.00元;四、请求确认申请人在上述请求第 2 项总金额的范围内对承建的案涉“华惠嘉悦汇广场 ABC 标段工程”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有权就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五、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垫付及代缴的各项费用2,395,833.03元及垫付代缴期间的利息(利息以垫付代缴费用为基数,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五,自垫付之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六、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预付款资金利息3,960,000.00元(利息以 20,000,000.00元为基数,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五、自2017年8月1日起计算至第一次应付款之日2018年9月1日止);七、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850,000.00元(此金额仅包括本案仲裁时已经发生的,对于尚未发生的,待发生后另行主张权利);八、本案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由被申请人承担。倍特建安在上述仲裁过程中向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2020年12月25日,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向公司送达《民事裁定书》(2020)川0193财保188号和《民事裁定书》(2020)川0193财保188号之一,裁定如下:一、对被申请人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财产在724,452,006.37元范围内予以保全。二、对被申请人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高新区盛治街55号(成房预售中心城区字第10644号)的在建工程在724,452,006.37元范围内予以保全。2020年12月25日,倍特建安收到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2020)川0193执保1297号财产保全执行结果通知单,告之执行结果如下: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12月16日依法对被申请人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成高国用(2012)第31876号】予以查封(轮候查封),查封期限为三年。

2021年1月22日,倍特建安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工程造价鉴定申请。2021年2月8日,倍特建安收到成都仲裁委员会送达的《通知》〔(2020)成仲案字第 2112 号〕,内容如下:仲裁庭同意倍特建安的鉴定申请,并委托四川兴盛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案涉华惠嘉悦汇广场ABC标段中由倍特建安施工部分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2021年11月29日,建安公司收到鉴定机构出具的《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主要包括三部分:1、确定性鉴定意见合计:448,511,278.17元;2、推断性鉴定意见合计:16,750,230.24元;3、选择性鉴定意见合计:33,954,503.84元。目前,案件尚在仲裁中。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无。

2、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10,568,400.0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10,568,400.00

根据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

日总股本352,2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其他

无。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本报告期无需要采用追溯重述法调整的前期会计差错。

(2)未来适用法

本报告期无需要采用未来适用法调整的前期会计差错。

2、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①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A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B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C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②公司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营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A该经营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计的 10%或者以上;

B该分部的分部利润(亏损)的绝对额,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者所有亏损分部亏损合计额的绝对额两者中较大者的 10%或者以上;

C该分部的分部资产占所有分部资产合计额的 10%或者以上。

③分部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编制公司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项目建筑施工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期货经纪及相关业务管理总部其他分部间抵消合计
一、对外交易收入6,176,251,243.3785,881,541.12255,039,002.591,186,913.3793,438,081.846,611,796,782.29
二、分部间交易收入261,457,392.3131,879,014.25170,811.3836,594,559.22-330,101,777.16
三、营业成本6,076,014,471.2261,696,799.55196,826,855.96250,505.1271,636,978.91-329,676,164.976,076,749,445.79
四、利息收入2,890,028.41475,547.9919,731,923.0310,006,378.1711,514,370.78-10,046,617.7834,571,630.60
五、利息费用23,942,242.31469,174.5838,430,031.501,710,979.19-10,046,617.7854,505,809.80
六、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872,970.586,473,171.71-10,816,079.53-3,469,937.24
七、信用减值损失66,852,358.8940,460.45246,521.74883,694.054,575,341.2372,598,376.36
八、折旧费和摊销费4,028,248.232,352,400.456,718,998.463,225,174.279,342,549.005,314,234.8330,981,605.24
九、利润总额(亏损总额)209,646,064.2522,368,697.3214,205,795.5413,232,257.3022,406,265.84-47,024,559.10234,834,521.15
十、所得税费用55,919,561.123,653,802.182,078,926.1655,303.6061,707,593.06
十一、净利润(净亏损)153,726,503.1318,714,895.1412,126,869.3813,232,257.3022,350,962.24-47,024,559.11173,126,928.08
十二、资产总额7,782,618,284.38328,149,027.582,134,331,156.942,307,433,940.671,131,285,911.29-2,885,729,007.8910,798,089,312.97
十三、负债总额6,774,612,080.32195,116,953.971,664,924,073.45979,380,323.34715,608,550.02-1,166,329,608.769,163,312,372.34
十四、其他重要的非现金项目
折旧费和摊销费以外的其他非现金费用
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8,416,328.90140,626,155.3082,714,748.71-56,480,482.88175,276,750.03
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额-27,384,636.1876,188,780.842,231,441.415,653,361.95-25,418,103.98-25,880,635.025,390,209.02

3、其他

(1)公司于2007年转让了成都倍特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成都倍特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股份因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涉诉担保被法院查封一事已解封,截止目前尚未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2)根据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温泉”)与雅安当地政府于2000年9月6日签订的《关于建立雅安市自然生态温泉旅游开发区招商开发建设用地及有关事项的协议》、2001年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2004年至2005年政府下发的批复和函件规定,雅安温泉对周公山温泉公园进行开发,即由雅安温泉负责对温泉开发区约2000亩建设用地进行总体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政府以土地出让收入分成作为对雅安温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资源开发的补偿。

2011年5月10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监察厅和审计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1〕36号)”,通知进一步明确“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土地出让收益分成,凡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土地出让收益分成的相关协议、合同立即终止。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的涉及土地出让收益分成的相关文件立即废止。”相关活动随即停止。

根据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雅安市自然生态温泉旅游开发区开发权的专题会议纪要》(雨府阅[2018]33号)、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雅安市自然生态温泉旅游开发区开发权的函》(雨府函[2018]409号)和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雅安市雨城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雨城实业公司”)及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签订的《合同解除及补偿协议》,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收回雅安温泉在周公山温泉开发区的开发权并给予补偿,由雨城实业公司代为支付补偿款。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8]第2403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8年9月30日,雅安温泉前期投入及形成相应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3,000.18万元,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给予雅安温泉共计人民币13,000.18万元的补偿。

其中,代垫投入的资金人民币10,756.73万元,收回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给予人民币252.11万元的补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给予人民币588.74万元的补偿,收回地热采矿许可权给予人民币1,402.60万元的补偿。

补偿价款支付方式为: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2,000.00万元,2019年4月30日前支付4,500.00万元,剩余补偿价款6,500.18万元在2019年12月31日前付清。

2020年6月11日,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雅安温泉、雨城实业公司及雅安市西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康文化公司”)签订《<合同解除及补偿协议>主体变更协议》,约定如下:

1、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雅安温泉、雨城实业公司签订的《合同解除及补偿协议》之雨城实业公司变更为西康文化公司,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情形外,《合同解除及补偿协议》其他内容不变。

2、雨城实业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前基于履行《合同解除及补偿协议》对雅安温泉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由西康文化公司负责全部继续享有和承担,雨城实业公司不在享有和承担。

3、雅安温泉负责将相关移交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土地使用权等)及地热采矿许可权的登记主体变更为西康文化公司,剩余补偿款共计10,500.18万元由西康文化公司按照《合同解除及补偿协议》约定代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向雅安温泉支付,若贵公司未按约定付款,按《合同解除及补偿协议》11.3条执行。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雅安温泉累计收到款项7,500.00万元,其中逾期利息1,000.00万元。雅安温泉正与雅安市雨

城区人民政府、西康文化公司协商争取尽快收回尚未支付款项。

十四、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应收账款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账款1,517,478.131,758,276.76
合计:1,517,478.131,758,276.76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87,540.0419.61387,540.04100.00387,540.0417.57387,540.04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588,848.4380.3971,370.304.491,517,478.131,818,463.6482.4360,186.883.311,758,276.76
其中:组合11,588,848.4380.3971,370.304.491,517,478.131,818,463.6482.4360,186.883.311,758,276.76
组合2
组合3
合 计1,976,388.47100.00458,910.3423.221,517,478.132,206,003.68100.00447,726.9220.301,758,276.76

(2)组合1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433,624.721,433.620.10%
1至2年12,131.35727.886.00%
2至3年20.00%
3至4年23,373.809,349.5240.00%
4至5年119,718.5659,859.2850.00%
5年以上80.00%
合 计1,588,848.4371,370.30

(3)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应收款项内容账面余额坏账金额计提比例理由
成都隆芯科技有限公司房租387,540.04387,540.04100.00%无可执行财产
合 计387,540.04387,540.04

(4)按账龄披露的应收账款

账龄期末余额
1年以内1,433,624.72
1-2年12,131.35
2-3年
3-4年23,373.80
4-5年119,718.56
5年以上387,540.04
合计1,976,388.47

(5)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1,183.42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

(6)本报告期无核销应收账款的情况。

(7)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金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坏账准备
客户1432,126.3021.86432.13
成都隆芯科技有限公司387,540.0419.61387,540.04
客户2278,681.5714.10278.68
客户3198,320.4410.03198.32
客户4122,128.006.18122.13
合计1,418,796.3571.78388,571.30

2、其他应收款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256,000,000.00
其他应收款641,565,359.74254,902,849.97
合计641,565,359.74510,902,849.97

(1)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普通股股利256,000,000.00
合计256,000,000.00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358,022.330.06358,022.33100.00358,022.330.14358,022.33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642,582,546.6799.941,017,186.930.16641,565,359.74255,036,342.8599.86133,492.880.05254,902,849.97
其中:组合115,650,434.012.431,015,492.686.4914,634,941.3343,637,238.8617.09132,099.980.3043,505,138.88
组合232,457.920.011,694.255.2230,763.676,817.920.001,392.9020.435,425.02
组合3626,899,654.7497.510.00626,899,654.74211,392,286.0782.770.00211,392,286.07
合计642,940,569.00100.001,375,209.260.21641,565,359.74255,394,365.18100.00491,515.210.19254,902,849.97

2)组合1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91,829.7991.830.10%
1至2年15,447,949.36926,876.966.00%
2至3年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110,654.8688,523.8980.00%
合 计15,650,434.011,015,492.68

3)组合2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25,640.00
1至2年
2至3年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6,817.921,694.2524.85%
合 计32,457.921,694.25

4)组合3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项目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保证金10,000.000.00%
合并范围内的各主体之间的应收款项626,889,654.740.00%
合计626,899,654.740.00%

5)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应收款项内容账面余额坏账金额计提比例理由
香港宏正公司往来款358,022.33358,022.33100%未得到债务人确认
合 计358,022.33358,022.33

6)按账龄披露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期末余额
1年以内627,017,124.53
1-2年15,447,949.36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475,495.11
合计642,940,569.00

7)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133,492.88358,022.33491,515.21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883,694.05883,694.05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1年12月31日余额1,017,186.93358,022.331,375,209.26

8)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883,694.05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

9)本报告期无核销其他应收款的情况。10)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其他单位应收、暂付款627,390,789.85211,857,781.18
其他个人应收、暂付款15,539,779.1543,526,584.00
保证金10,000.0010,000.00
合 计642,940,569.00255,394,365.18

11)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往来款350,140,977.761年以内54.46
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往来款236,656,166.661年以内36.81
四川怀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往来款22,649,350.031年以内3.52
成都倍特厨柜制造有限公司往来款17,443,160.291年以内2.71
李渊明海发大厦转让款15,444,949.361-2年2.40926,696.96
合计642,334,604.1099.90926,696.96

3、长期应收款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长期应收款余额236,580,022.70310,000.0050,061,150.00186,828,872.70
减:确认超亏损失132,119,884.403,327,494.28135,447,378.68
长期应收款净额104,460,138.30-3,017,494.2850,061,150.0051,381,494.02

注:本公司实质构成对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净投资的长期权益18,682.89万元,由于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账面净资产已为负数,本公司在确认1,173.00万元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后,以长期权益账面余额为限继续确认被投资单位的超亏损失13,544.74万元。

4、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1,359,520,564.7811,730,000.001,347,790,564.781,054,020,564.7811,730,000.001,042,290,564.78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140,626,155.30140,626,155.3076,561,368.5176,561,368.51
合 计1,500,146,720.0811,730,000.001,488,416,720.081,130,581,933.2911,730,000.001,118,851,933.29

(2)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332,614,968.53332,614,968.53
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499,485,596.25331,000,000.00830,485,596.25
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61,838,000.00161,838,000.00
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11,730,000.0011,730,000.0011,730,000.00
倍特期货有限公司352,000.00352,000.00
成都国际空港新城园林有限公司22,500,000.0022,500,000.00
成都倍特绿色建材有限公司25,500,000.0025,500,000.00
合计1,054,020,564.78331,000,000.0025,500,000.001,359,520,564.7811,730,000.00

注:本期长期股权投资减少系转让成都倍特绿色建材有限公司股权,详见本附注“六·4、处置子公司”所述。

(3)对合营、联营企业投资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成都金长盈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504,027.9418,185,893.73569,673.1566,259,594.82
小计47,504,027.9418,185,893.73569,673.1566,259,594.82
二、联营企业
成都空港产城绿建建材有限公司14,781,830.4516,862,779.492,080,949.04
成都市西建三岔湖建材有限公司14,275,510.1214,456,603.33181,093.21
微蜂金保(成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00-2,501,576.1217,498,423.88
成都宜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6,325,305.30542,831.3056,868,136.60
小计29,057,340.5776,325,305.3031,319,382.82303,297.4374,366,560.48
合计76,561,368.5194,511,199.0331,319,382.82872,970.58140,626,155.30

5、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6、投资收益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注1]75,000,000.00256,000,000.00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872,970.58-1,872,182.09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2,723,217.18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注2]1,775,000.001,740,000.00
其他-3,327,494.28-2,290,249.92
合计77,043,693.48253,577,567.99

注1:系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分红。注2:系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分红。

十五、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6,635.84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544,735.32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项目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38,620,464.5113,424,914.0639,420,596.1414,574,537.15
其他业务1,357,724.75277,263.2844,599,164.6110,868,121.22
合计39,978,189.2613,702,177.3484,019,760.7525,442,658.37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575,059.3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6,315,894.96主要系本报告期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出售雅安楠水阁酒店有限公司股权取得收益。
所得税影响额929,050.1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3,893,931.64
合计28,243,816.62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650.4640.4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810.3840.384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海明会计机构负责人:魏文萍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任正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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