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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2020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1-27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2021年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任正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海明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文萍女士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公司在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以及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352,2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9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5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34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7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4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55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56

第十节 公司治理 ...... 62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70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 71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98

释义

释义项

释义项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报告期内、本年度、本报告期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末2020年12月31日
高投集团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高投资管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高投置业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高投建设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高投创投成都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未来科技城集团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高科公司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空港置业成都国际空港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新经济创投成都高新新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三合置业成都高投三合置业有限公司
科萃置业成都高投科萃置业有限公司
四季置业成都高投四季置业有限公司
倍特建安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倍特开发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倍特期货倍特期货有限公司
茂川资本上海茂川资本有限公司
倍智智能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倍盈基金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星月宾馆四川雅安倍特星月宾馆有限公司
省建院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曾名: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成勘院成都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中冶成勘院中冶成都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西南设计总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西南勘察院

西南勘察院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西南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省勘院四川省川建勘察设计院
聚友网络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康博恒智北京康博恒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置凯实业成都置凯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拓广深圳市拓广实业有限公司
广安中院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成都中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银川中院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高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高新发展股票代码000628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不适用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高新发展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正
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610041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610041
公司网址http://www.cdgxfz.com
电子信箱cdgxfz000628@163.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杨砚琪张涵洁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电话(028)85137070(028)85130316
传真(028)85184099(028)85184099
电子信箱yyq-gxfz@sohu.comzhjgxfz@163.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无变更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建筑业是公司目前第一大收入及利润来源,为公司提供稳定利润;2019年确立的“拓展拥有良好盈利能力和核心技术的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是公司战略转型的方向之一,运营仅一年时间,经营成果显著,报告期该业务板块已成为公司第二大利润来源。除此之外,由于公司历史多元化发展遗留的影响,目前仍兼营期货、厨柜和酒店等业务,但收入或利润体量均较小。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公司成立以来,控股股东曾发生一次变动,即2006年7月,公司控股股东由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变更为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该次变更后,公司控股股东一直为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张兰、王映国、姜均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保荐机构办公地址保荐代表人姓名持续督导期间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王雨、张宇辰2020年11月25日-2021年12月31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20年2019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8年
营业收入(元)5,533,078,836.613,310,871,524.7267.12%953,240,913.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40,838,411.42104,561,244.93130.33%54,744,674.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79,089,949.23102,826,253.3874.17%20,591,160.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60,279,652.10-243,347,315.69165.86%-154,266,149.7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650.336127.68%0.17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650.336127.68%0.1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73%11.09%9.64%6.99%
2020年末2019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8年末
总资产(元)8,338,949,498.005,881,496,980.7641.78%3,522,712,188.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535,196,625.751,012,434,760.2651.63%812,726,407.19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600,166,957.691,327,103,551.611,283,331,476.122,322,476,851.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66,512.0166,315,249.0325,804,451.31142,952,199.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204,144.4764,134,559.6523,738,296.9486,012,948.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5,895,596.79-217,306,468.8484,189,079.35167,501,444.80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2020年金额2019年金额2018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40,289,909.17-16,926.263,845,277.38主要系本报告期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出售海发大厦收益,详见本报告第四节之六.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746,438.182,283,523.56310,556.1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347,277.46749,787.1816,260,385.6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8,418,907.0740,045,108.47主要系本报告期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出售四川雅安倍特星月宾馆有限公司股权的收益,详见本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六。
减:所得税影响额760,406.84561,580.722,023,590.5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93,662.85719,812.2124,284,223.72
合计61,748,462.191,734,991.5534,153,513.36--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的披露要求报告期,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建筑业和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建筑业是公司目前第一大收入及利润来源,为公司提供稳定利润,是公司拓展其他具有发展前景的战略新兴产业业务的基础;2019年确立的“拓展拥有良好盈利能力和核心技术的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是公司战略转型的方向之一,运营仅一年时间,经营成果显著,报告期该业务板块已成为公司第二大利润来源。除此之外,由于公司历史多元化发展遗留的影响,目前仍兼营期货、厨柜和酒店等业务,但收入或利润体量均较小。

(一)建筑业

1、主要业务及其变化

(1)概述

公司子公司倍特建安经营的项目主要集中在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和建筑装饰装修项目,业务区域主要位于成都地区。倍特建安承揽业务主要采用施工总承包与工程总承包模式(EPC模式),通过竞标形式获得。报告期内,公司紧紧抓住成都高新区全力推进新经济活力区、电子信息产业功能区、天府国际生物城、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和未来科技城全域五大产业功能区建设的巨大机遇,大力提升建筑施工业务规模和效益,在成都高新区五大产业功能区建设的实施阶段,倍特建安紧密围绕其建设需求,整合外部资源,联合多家业内知名建筑设计院,以EPC模式陆续承揽并顺利实施多个重大优质项目,承接业务量保持稳健增长,经营业绩大幅增长。公司将在持续服务于成都高新区建设的同时积极拓展区外业务,抓住城市产业升级建设机遇,不断提升建筑业务收入规模和利润水平,将其打造为公司的业务发力点和重要利润支撑,为公司拓展其他具有发展前景的战略新兴产业业务打下坚实基础。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倍特建安通过工程总承包与施工总承包模式承揽的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达78个,金额约188.39亿元,为公司以后年度的利润来源提供了可靠保障。

(2)业务模式及风险

模式类型

模式类型模式描述特有风险
施工总承包建设方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施工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建设单位负责,承包完成施工任务。资金风险:房建项目居多,故受房地产市场整体环境波动影响较大,建设方资金链出现问题则给施工方带来工程款回收困难、资金压力增大、工程成本增加等经营风险; 盈利风险:准入门槛较低,恶性竞价剧烈,项目利润率较低。
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工程总承包企业依据合同约定,对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完成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任务。全过程总控风险:工程项目建设周期长、投资多,金额大、技术要求高,系统复杂的生产建设过程,存在大量的不确定因素风险。在EPC模式下,参建单位增加,建设生产过程的组织集成化要求高,存在联合体内部协调机制的各种风险,比如设计与施工分离导致投资增加风险、建设进度工期风险等。

报告期内,倍特建安新承接项目中工程总承包项目达25个,占新签合同金额的91.95%,已成为公司建筑业现在的主要业务模式。工程总承包项目具有节约项目工期、把控项目总造价、提高施工图的设计质量及施工质量、更有利于提升项目盈利水平的优势,倍特建安通过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将逐步提高建设项目周期中的前端设计优化水平,统筹协调整合各类优质资源,提升毛利率水平,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行业情况和地位、外部因素变化情况及应对措施

据国家统计局及中国建筑业协会数据显示,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巨大冲击和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202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为1,015,98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期增长2.3%,在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下,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仍好于预期,国民经济运行稳定恢复,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就业民生保障有力;2020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增长2.9%,固定资产投资实现了稳中有升,其中,基础设施投资较上年增长0.9%。2020年,房屋新开工面积224,433万平方米,降低1.2%,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926,75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7%,比上年回落5个百分点。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镇固定资产投资额的快速上升,建筑行业在发展过程中获得了更多的资金和良好的市场机遇,为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和社会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年建筑业总产值263,947.04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25.98%,GDP增长贡献率达11.36%,同期增长6.2%。全国建筑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49.47亿平方米,同比增长3.7%。万得数据统计显示,国内建筑业企业已超过11万家,从产值结构上看,业务主要集中在房屋工程和土木工程,建筑行业的市场集中度加速提升,垄断竞争市场格局日益加剧。

成都市近期目标是奠定区域中心城市的地位,远景目标是努力建设成为高标准的国家中心城市,基础建设将持续进行,且将不断加大投资力度,加快转变城市建设方式,迈出城市高质量发展新步伐。《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成都深入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围绕提升城市功能能级,突出“赋能增量空间、活化存量空间、打开弹性空间”,深化经济地理重塑,构建与城市战略、资源禀赋相适应的功能布局和制度体系,全面提升经济承载力。一是着力以高标准规划赋能增量空间,“东进”区域坚持“筑城兴业、品质聚人”;“南拓”区域坚持“创新赋能、生态表达”。二是着力以有机更新活化存量空间,“中优”区域坚持“业态迭代、利益平衡”;北改”区域坚持“四向融通、立体链接”,聚焦增强开放格局中的核心枢纽支撑功能,以金青新大港区为龙头牵引,充分发挥国际铁路港、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等高能级开放平台作用,整体形成“一港多区”一体化协同发展格局。三是着力以功能复合打开弹性空间,以“西控”区域为重点,坚持“提质增效、绿色成长”。

成都高新区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近年来,其秉持“人城产”理念,坚定以产业功能区组织经济工作,聚焦强链补链稳链和高品质科创空间打造,由成都高新区托管的围绕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布局的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于2020年5月6日纳入成都东部新区管理规划范围,而坐落其中规划范围达60.4平方公里的未来科技城仍由成都高新区全力打造,成都高新区将以服务成都市“东进”战略为主线推动未来科技城成形成势,联同高新区的新经济活力区、电子信息产业功能区、天府国际生物城、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一并成为成都高新区重点打造的五大产业功能区。加快建设成都高新区五大产业功能区,为提升产业集聚效应和人口承载能力提供持久动力,构建发展新格局,将是成都高新区的当前及未来的工作重点。目前成都市高新区的五大产业功能区进入深入建设阶段,存在巨大的基础建设需求。另外,新加坡和四川省合作的首个综合型城镇发展项目——新川创新科技园,园区面积10.34平方公里,于2012年5月正式开工建设,预计于2022年完成园区基础设施及公建配套。倍特建安于2013年底开始参与新川创新科技园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公司将持续参与新川创新科技园基础设施建设。

报告期内,倍特建安已承揽成都高新区多个项目,2021年倍特建安将继续深度参与成都高新区五大产业功能区以及新川创新科技园的建设并积极拓展区外项目,力争抓住高新区之外的成都主体功能区建设机会,推动建筑施工业务迈上一个新台阶。

一直以来,公司子公司倍特建安的主要劣势是,在行业内业务规模较小,受资金规模制约,无法与国内大型建筑企业竞争,即使是与四川本地的领先建筑施工企业如成都建工、华西集团相比,倍特建安目前的业务规模也存在不小差距。但是,报告期内,倍特建安业务规模和经营效益已发生显著变化,虽然与行业内领先建筑施工企业仍存在较大差距,但公司作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属唯一的国有上市公司,立足高新区,拥有其他建筑施工企业难以比拟的优势。倍特建安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双一级和多领域专业施工承包的较高业务资质,在成都当地拥有较明显的业务资质优势,经过多年的发展,倍特建安已积累了丰富的建筑施工经验,同高新区平台公司强强合作,与大型国有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2020年,倍特建安通过单体参与和与一流设计院组建联合体参与相结合的模式成功承接了大量优质项目,提升公司建筑施工业务板块经营业绩。与此同时,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以及建筑施工业产值规模高速增长,对倍特建安的项目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倍特建安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不断优化自身的管理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培养,稳步构建与业务规模急剧增长相匹配的管理能力。未来,倍特建安将继续立足于成都高新区,牢牢抓住高新区拥有的强大优质禀赋资源,特别是抓住高新区主导建设的五大产业功能区的巨大机遇,分享成都高新区城市建设发展红利,实现快速发展,同时逐步丰富业务区域市场,通过与大型央企、省市国有平台公司合资合作方式实现更大市场的拓展,将建筑施工业务打造

成能为公司提供较高、持续稳定的利润来源,作为公司拓展其他具有发展前景的战略新兴产业业务的基础。

3、业务领域内的资质

倍特建安主要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双一级资质和多领域专业施工承包的较高业务资质。2020年11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根据通知,倍特建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的承建范围扩大,新增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等6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围。截止下一报告期末,倍特建安所有业务资质均仍在有效期内。

4、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合作,不断增加公司授信额度,同时2020年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该部分信息具体详见本报告“第四节五、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财务报告部分“财务报表附注”中“五、20短期借款、2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0长期借款”。

5、质量控制体系、执行标准、控制措施及整体评价

(1)执行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体系

GB/T19001 -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50430-2007《工程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倍特建安2009年通过国际质量体系ISO9001认证以来,每年均通过北京中建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的监督评审。

(2)质量控制措施

倍特建安主要采取的质量控制措施包括:明确“过程精品、业主满意”的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并将目标层层分解,做到质量责任明确、职权落实到位。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配备完整、高素质的项目管理人员,强化“项目管理,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开展全面质量管理,严格过程控制和程序控制,加强施工工艺质量控制,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严格执行样板制、三检制、工序交接制、质量检查验收制等。建立以总工程师、技术部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组成的技术管理体系,施工前编制实施性施工方案,加强施工方案的评审,严格审核其工艺和顺序,确保施工质量。利用计算机进行项目管理和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检查和验收,加强质量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加强图纸自审、会审、图纸深化设计、详图设计和综合配套图的审核工作,通过确保设计图纸的质量来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严把材料(包括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出厂质量关、进场质量关。建立施工机械管理制度和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对施工机械做到“定人定机”的管理,保证现场机械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加强影响工序质量因素的控制来实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对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根据工艺本身的特殊要求,设置质量控制点,通过对质量控制点的监控确保工序质量。做好施工测量及试验工作。测量的原始记录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并妥善保管。做好施工技术文件、资料的整理工作。加强工序验交手续,杜绝由于上道工序不合格而转入下道工序所造成的质量缺陷。施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应立即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工程完工后,由项目部成立交工验收领导小组,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会同业主代表、监理等单位,对工程进行最终的检验和验收。

(3)整体评价

倍特建安建立的质量控制体系运行是有效的,符合国际质量体系ISO9001认证要求。

报告期内,倍特建安通过PDCA科学管控实现项目全面质量管理,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6、安全生产制度的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守安全红线意识。公司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职业健康损誉事件的发生,按照《倍特建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安全生产十三五专项规划的要求,坚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断探索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强化安监队伍建设,提高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积极营造倍特建安安全文化氛围和职业健康环境,为公司的科学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全力保障了倍特建安的安全发展。

报告期内,倍特建安严格按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操作运行,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

拓展拥有良好盈利能力和核心技术的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是公司战略转型的方向之一,公司于2019年开始布局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成立了控股子公司倍智智能作为公司实施智慧城市业务的重要平台载体。

1、行业情况及机遇

伴随着城镇化带来的巨大发展机遇以及我国智慧城市建设概念的普及,近年来我国智慧城市建设进入爆发式增长阶段,全国智慧城市、信息惠民、宽带中国等智慧城市相关试点已超过700个。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启动之年,国家密集出台多项政策予以引导和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建设智慧城市”。以物联网为基础,以大数据处理技术为引擎的智慧城市建设也逐步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2020年,国家发改委明确新基建包含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三方面。其中信息基础设施包含以5G基建、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为代表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技术基础设施,以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为代表的算力基础设施等。新基建数十万亿的巨大政策机遇,给智慧城市带来了顺应时代潮流的市场风口。

成都市作为国家20个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城市之一,正进入城市化成熟阶段,步入智慧城市建设高峰期,融合云计算技术、地理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等构建成都市时空信息云平台,依托第三产业结构调整,以地理信息服务为核心形成现代高新技术服务业,以期进一步实现成都市功能形态由政治中心、经济中心向信息中心、文化中心这一智慧城市角色的转变,力争到2022年进入全国智慧城市第一方阵,成为全国“数字政府、智慧社会”建设的典范城市。

成都高新区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拥有众多智慧城市场景落地的优势和商机。2020年5月,成都高新区发布了首批34个新基建项目,总投资近180亿元。包括智慧无线政务专网、智慧大脑基础设施、物联网安全公共服务平台等信息基础设施;智慧政务服务中心、“智慧应急”平台、"5G+AI"智能物联健康服务管理平台、智慧地下环廊、汽车充电桩、成都5G智慧城智能驾驶、成都高新数智综保区、智慧社区等融合基础设施;5G互联科创园、智慧医疗医学中心、人工智能创新中心、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加速器、国家精准医学产业创新中心、四川省人工智能研究院等创新基础设施30余个项目。另外,《成都高新区关于聚力新基建培育新动能的实施意见》还明确了成都高新区新基建工作重点发力的18个重点方向。建设新一代网络通信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网络安全与区块链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工业互联网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四川省人工智能研究院,促进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通过建设卫星互联网产业示范园、车联网智慧园区、超高清视频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网络视听产业基地、新消费示范商圈,培育新业态;打造共性技术平台、新型研发机构、投融资服务平台、国际合作平台等新平台;三年投资建设300万平方米以上高品质科创空间,8个以上智慧化公园城市示范点项目,680万平方米以上人才公寓,并实施人才公寓网络覆盖、智能化设施提升工程;通过建设智慧城市数字治理系统、公共卫生智慧调度系统,赋能新治理。

2、定位与发展路径

公司控股子公司倍智智能的定位是作为成都高新区开展智慧城市业务的重要平台载体,为成都高新区智慧城市建设落地做场景供给,立足于成都高新区并将逐步走出成都高新区,充分发掘成都高新区、成都市及更大范围内的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的应用场景,成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提供商和数据运营服务商。目前倍智智能处于智慧城市产业链中下游(图3-1),其业务发展方向是为政府、企业和社会提供智慧政务、智慧交通、智慧环保、智慧应急、智慧维稳、智慧公安、智慧园区、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社区等一系列整体化解决方案和数据治理运营服务,以“运营服务”为动力,持续盘活资源和自我造血,通过占领更多场景形成自有的大数据核心产品和竞争能力,同时聚集国内产业链相关的硬件、软件企业作为生态合作伙伴,构建强大的智慧城市生态圈,打造智慧城市软件基础设施以及数据处理中枢,赋能下游智慧城市场景应用,用数据联结产业生态全要素,用科技构建城市生活新场景,逐步成为具备投、建、管、运、营能力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商。并在此基础上,通过投资并购、合资合作等各种形式向中上游高度相关的物联网、传感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等领域进行产业链拓展,力争让高新发展在新型智慧业务细分领域具有领先地位。

图3-1 智慧城市产业链

根据前述定位和发展路径,报告期内,倍智智能已经初步涵盖智慧园区、智慧政务、智慧环保、智慧应急、智慧维稳、智慧建筑多行业的智慧化场景,逐渐凝练出从规划设计、技术研发、项目交付、运维运营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新应用场景打造能力,并在场景建设过程中通过自主研发,开发出了倍智物联网平台、倍智大数据平台和倍智91city可视化平台三大平台,为形成数据运营这一核心竞争力从而长远发展成为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提供商和数据运营服务商打下了坚实基础。目前,倍智智能在成都高新区的智慧城市产业中已逐步站稳头部企业地位,初步具备了以高新区为起点、走出四川、辐射全国的智慧城市典型应用场景建设和运营能力。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主要资产重大变化说明
合同资产本报告期末公司合同资产较期初增加231,269.87万元,增长166.01%,主要系本报告期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本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较期初减少63,935.49万元,下降44.77%,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回应收工程款所致。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如前所述,公司在传统建筑施工业务的基础上拓展智慧城市业务,短短一年时间,公司业务属性已初步具备科技含量。报告期,公司智慧城市业务已经初步涵盖智慧园区、智慧政务、智慧环保、智慧应急、智慧维稳、智慧建筑多行业的智慧化场景,逐渐凝练出从规划设计、技术研发、项目交付、运维运营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新应用场景打造能力,并在场景建设过程中通过自主研发,开发出了倍智物联网平台、倍智大数据平台和倍智91city可视化平台三大平台,为形成数据运营这一

核心竞争力从而长远发展成为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提供商和数据运营服务商打下了坚实基础。

关于核心竞争力分析详见本报告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和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部分。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按照既定经营方针,立足成都高新区,抓住成都高新区五大产业功能区及智慧城市建设等重大机遇,发挥企业区位优势,充分分享高新区城市和产业发展红利,稳健实施转型战略,建筑施工业务规模和效益不断提升,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发展迅速,公司基本面不断改善向好。

(一)2020年经营业绩概况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为55.3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7.12%,主要系建筑业工程施工收入增加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0.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9亿元,较去年同期上涨74.17%。利润增长主要原因系公司坚定不移推进转型发展战略,报告期公司建筑施工业务利润继续大幅提升,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经营成果显著,该业务板块目前已成为公司的第二大利润来源。另外,报告期,公司加大非核心业务、资产处置力度,成功处置了星月宾馆股权、星光大厦和海发大厦资产,对报告期收益也有所贡献。报告期,公司期货业务保持平稳发展,厨柜业务充分与公司建筑施工业务联动,已实现扭亏为盈。报告期,经过公司艰苦努力,通过和解方式在本金范围内成功解决了困扰公司十多年的聚友网络担保问题,避免了潜在的巨额利息风险。

(二)2020年建筑业和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经营概况

1、建筑业

项目

项目建筑业收入(亿元)
房建项目市政项目其他项目
2019年度20.756.523.76
2020年度29.7010.325.14

报告期,公司建筑业营业收入约为45.1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5.54%,建筑施工业务贡献利润较去年大幅增加。

(1)近两年,公司紧紧把握高新区五大产业功能区建设的巨大机遇,大力提升建筑施工业务规模和效益的经营方针成效显著,一年迈向一个新台阶,建筑施工业务订单大幅增加,工程产值逐步释放。同时,公司严把投标审查关,择优承接毛利润较高的项目,提升项目管理能力,报告期,建筑业务毛利率7.88%、净利率4.09%,均较去年同期增长近一个百分点。

(2)截止2020年12月31日,倍特建安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金额约为188.39亿元,为公司以后年度的利润来源提供了可靠保障。

(3)报告期内,倍特建安新承接项目中工程总承包项目达25个,占新签合同金额的91.95%,已成为公司建筑业现在的主要业务模式。工程总承包项目具有节约项目工期、把控项目总造价、提高施工图的设计质量及施工质量、更有利于提升项目盈利水平的优势,倍特建安通过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将逐步提高建设项目周期中的前端设计优化水平,统筹协调整合各类优质资源,提升毛利率水平,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4)报告期内,公司顺利推进参与的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绛溪南、北组团城市道路及景观提升工程PPP项目建设,该项目以“投资-建设-运营”的模式,公司子公司倍盈基金以金融投资并撬动社会资本的方式带动建筑施工板块的发展,获取基金投资、建筑施工、后期运营三重利润,为后续通过该种模式参与其他PPP项目和拓展区外优质市政项目积累了经验。截止2020年12月31日,倍特建安通过参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比选的方式承接该项目项下工程16.52亿元,子公司倍特开发已正式介入该项目后期的运营工作,成为未来利润的潜在增长点。

(5)近两年,公司建筑业务规模急剧增长,尤其承接了京东方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新川片区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交子大道夜景提升一期工程、交子金融大街形象提升工程、东一线北一线道路周边景观工程、成都新都区人居香城人才住房等大体量、大面积施工项目。倍特建安继续加强精细化管理,严抓质量安全,以提质增效为导向,推进优化内部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引进并培养优秀人才,加强骨干及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2020年,倍特建安具备建造师资质人数较2019年增加了30%,

现有人员基本满足项目配套使用要求。同时积极拓宽采购渠道,扩大集约化采购优势,深化降本增效工作力度,全面开展全项目周期成本管控,工程总承包模式管理经验逐步丰富,项目管理能力持续提升,与快速增长的业务规模相适应。

2、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倍智智能是公司发展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的重要平台载体。倍智智能成立不到两年,已逐步开展高新区智慧城市建设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经营成果显著,现已成为公司第二大利润来源。报告期,倍智智能已实现营业收入18,303.65万元,净利润4,157.60万元:

(1)报告期内,倍智智能抓住成都高新区的智慧城市建设机遇,中标了多个重点项目,截止2020年12月31日,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达3.96亿元。

(2)报告期内,依托高新区的智慧城市和新基建建设,通过中标并顺利实施的空港新城企业总部智慧化项目、高新区智慧政务服务中心项目、智慧应急和涉稳隐患预测预警平台项目等,孵化新型智慧城市场景下的独特、创新型产品及解决方案,已逐渐凝练出从规划设计、技术研发、项目交付、运维运营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新应用场景打造的核心竞争力。

(3)人才是公司发展智慧城市业务的核心动力。报告期,倍智智能引进多位资深技术开发人员,技术人员、研发人员合计占倍智智能总员工人数的近80%,构建了以各技术领域工作经验10年以上的优秀人才为组织框架的专业团队,同时组建成立智慧城市项目的长期运营和维护团队。报告期,在介入智慧政务、智慧环保、智慧应急、智慧维稳、智慧园区、人工智能无人驾驶等场景建设的同时,倍智智能累计投入研发资金693.95万元,构建出一套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通用性强、扩展能力强、稳定性强、具备智慧城市全景支撑能力的产品矩阵,包括了倍智物联网平台(城市级物联网平台)、倍智大数据平台(城市级数据大脑平台产品)、倍智91city可视化平台(城市级数据可视化平台)三大平台,拥有从感知终端接入,到数据汇聚融合,再到可视化展现的完整能力,取得了大数据平台、智慧工地、智慧环保等共计20个软件著作权证书,已拥有《带大数据基础平台图形用户界面的电脑》、《一种基于大数据技术的分布式任务调度方法》两项专利。

①倍智物联网平台—通过物联网设备和端点管理,实现前端感知设备的集中式管理、分析和数据处理。

②倍智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管理、数据计算、数据应用的“采存管算用”大数据全链条服务。

③倍智91city可视化平台—通过城市级的三维可视化建模、业务分析主题搭建,立体直观地实现以屏为眼、以督为控。

(4)为满足智慧城市领域跨业务的发展,报告期,倍智智能不断提升公司业务资质,除取得3A企业信用等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等一系列资质外,陆续获得ISO200000、ISO9001、信息安全管理等认证,并且作为技术领域后起之秀,一次通过双软、CMMI-3等认证,目前倍智智能已累计获得14个资质证书,为在智慧城市领域的快速、健康发展,持续构筑公司竞争优势和业务拓展提供坚实基础。

(5)报告期,倍智智能积极打造智慧城市领域生态伙伴圈,与北京超图软件以及新华三等知名企业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在市场拓展、技术合作、人才培养等领域相互合作、互利共赢,共同拓展、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及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同时公司通过参与高科技领域的投资带动智慧城市产业链的拓展,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了对工业无人机公司——深圳科比特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的Pre-IPO轮投资,并在报告期后与深圳科比特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成都高新区组建合资公司,发挥各自优势,强强联合,赋能倍智智能的移动智慧城市业务。另外,报告期后,倍智智能与国际EDA巨头新思科技(Synopsys, Inc.)在中国境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新思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组建合资公司,取得SIG软件(静态代码分析)产品在中国大陆能源垂直市场的独家销售许可,为公司智慧城市业务提供信息安全保障,通过新思科技强大的产业生态链优势积极赋能公司在智慧城市产业链的深度布局,拓展业务和利润来源,为公司向高科技领域的战略转型奠定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智慧城市业务发展战略,参与投资设立了成都倍芯传感技术有限公司,参与投资成都光创联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后,董事会审议同意拟投资会同5G物联网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基金,未来将不断为公司的智慧城市产业链嫁接新的技术和产业资源。

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公司2019年度报告中披露了“新一年经营计划”。报告期,公司稳步推进计划的贯彻落实,详见本节一、概述。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5,533,078,836.61100%3,310,871,524.72100%67.12%
分行业
建筑施工4,516,334,315.7181.62%3,103,254,578.0493.73%-12.11%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183,036,454.303.31%0.00%3.31%
期货及相关业务[注1]653,184,685.0811.81%75,465,774.472.28%9.53%
其他业务180,523,381.523.26%132,151,172.213.99%-0.73%
分产品
建筑施工4,516,334,315.7181.62%3,103,254,578.0493.73%-12.11%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183,036,454.303.31%0.00%3.31%
期货及相关业务[注1]653,184,685.0811.81%75,465,774.472.28%9.53%
其他业务180,523,381.523.26%132,151,172.213.99%-0.73%
分地区
境内5,533,078,836.61100.00%3,310,871,524.72100.00%67.12%

注1:期货及相关业务收入包括期货经纪业务收入5,253.61万元、资产管理业务收入11.21万元及风险管理业务现货贸易收入60,053.65万元。 风险管理现货贸易业务模式为以确定价格开展的现货贸易业务或以点价、均价形式开展的(期货对冲)的套利业务,获取现货交易的价差收益,报告期公司子公司茂川资本风险管理现货贸易业务步入正轨,业务规模逐步提升。注2:本报告期建筑施工业、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营业收入增加详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营业成本比上年毛利率比上年同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同期增减期增减
分行业
建筑施工4,516,334,315.714,160,227,234.467.88%45.54%44.03%0.96%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183,036,454.30112,235,854.5538.68%100.00%100.00%38.68%
分产品
建筑施工4,516,334,315.714,160,227,234.467.88%45.54%44.03%0.96%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183,036,454.30112,235,854.5538.68%100.00%100.00%38.68%
分地区
境内5,481,951,219.584,944,306,864.189.81%65.91%66.89%-0.53%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的披露要求报告期内完工(已竣工验收)项目的情况:

单位:元

业务模式项目数量项目金额验收情况收入确认情况结算情况回款情况
工程总承包(EPC)161,302,801,540.01已竣工验收1,115,355,934.65未结算848,071,066.21
施工总承包171,209,262,847.56已竣工验收1,143,871,897.20其中已结算4个项目,未结算13个项目。991,783,511.74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已完工(已竣工验收)项目。报告期内未完工项目的情况:

单位:元

业务模式项目数量项目金额累计确认收入未完工部分金额
工程总承包(EPC)4815,362,601,529.604,215,824,474.509,878,305,369.17
施工总承包303,476,576,000.001,374,086,194.711,817,769,091.87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业务模式开工日期工期完工百分比本期确认收入累计确认收入回款情况应收账款余额
华惠嘉悦汇广场ABC标段总承包72,600.00施工总承包2017年12月7日因建设单位原因,原预计720天工期顺延76.67%12,300.2651,065.393,110.0046,868.38
机场北物流组团片区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20,886.80施工总承包2018年10月因建设单位原因,原预计240天工期顺延71.07%2,616.0513,618.869,415.530.96
三岔一线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39,870.60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2018年5月10日因建设单位原因,原预计360天工期顺延68.21%6,907.3724,948.9916,660.702.50
倍特香槟华府一期施工工程22,773.40施工总承包2018年6月6日因建设单位原因,原预计540天工期顺延98.96%2,060.3322,536.7916,795.10611.79
成都高新南区(大源片区)租赁住房建设项目30,058.62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2018年9月5日因建设单位原因,原预计550天工期顺延90.21%11,164.8724,877.276,294.95131.37
成都高新南区(新川片区)租赁住房建设项目78,799.82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2018年9月5日因建设单位原因,原预计550天工期顺延48.55%10,384.7335,100.0618,702.86584.32
成都天府国际机场保障基地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18,764.90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2018年10月预计720天94.11%2,054.2816,202.3112,536.3635.83
西部园区2017年第一批公建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35,854.57设计-施工总承包2019年2月预计720天93.61%7,984.5730,790.7524,921.006.59

瞪羚谷公园社区2号地块项目(二标段)、瞪羚谷公园社区7号地块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瞪羚谷公园社区2号地块项目(二标段)、瞪羚谷公园社区7号地块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124,799.46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2019年6月预计720天67.55%53,603.2077,343.9048,054.47906.44
成都高新西区(京东方)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162,260.00设计-施工总承包2019年6月预计720天71.42%66,925.19106,318.7971,228.31973.54
成都高新南区(新川片区)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精装修及总平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29,571.03设计-施工总承包2020年10月预计270天3.90%1,058.501,058.50449.3113.96
生物医药创新孵化园成都前沿医学中心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38,533.11设计-施工总承包2019年9月因建设单位原因,原预计90天工期顺延96.53%20,552.3537,197.6629,053.29269.69
交子大道夜景提升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38,503.10设计-施工总承包2019年12月因建设单位原因,原预计90天工期顺延42.46%14,998.9914,998.994,938.633,830.89
福田乡社区工程(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33,815.53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2020年4月16日预计540天44.09%13,678.6213,678.629,668.640.09
三岔镇八角村社区工程(二期)一批次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74,716.84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2020年5月29日预计540天29.41%20,161.4720,161.4717,951.632.29

新川GX2018-23(0

71)号地块住

宅项目二标段01390、新川GX2019-15(0

71)号地块住

宅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新川GX2018-23(071)号地块住宅项目二标段01390、新川GX2019-15(071)号地块住宅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124,488.74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2020年12月预计1000天0.80%910.56910.56--
智慧医疗医学中心二期产业园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117,629.46设计-施工总承包2020年12月预计720天0.11%123.33123.33--
成都高新区新川南组团智慧产业园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VI-15地块)、(VI-21地块)、(VI-22地块)203,047.05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2020年12月预计820天0.17%322.34322.34--

其他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华惠嘉悦汇广场ABC标段总承包项目建设单位因自身资金周转困难,并且预售事项至今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截止目前,尚未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为保护公司利益,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已暂停本项目施工,并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该案件已被受理且已完成财产保全(公告详见2020年9月17日、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是否开展境外项目

□ 是 √ 否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项目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金额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建筑施工人工费1,028,379,975.6520.80%803,489,992.6727.12%-6.32%
建筑施工材料费2,866,158,577.0557.97%1,926,880,274.5965.04%-7.07%
建筑施工其他265,688,681.765.37%158,049,274.845.33%0.04%
小计4,160,227,234.4684.14%2,888,419,542.1097.49%-13.35%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人工费3,891,634.570.08%0.00%0.08%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材料费105,638,111.922.14%0.00%2.14%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其他2,706,108.060.05%0.00%0.05%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小计112,235,854.552.27%0.00%2.27%
期货及相关业务风险管理业务现货贸易成本598,870,538.6912.11%26,464,068.170.89%11.22%
其他业务其他业务成本72,973,236.481.48%47,755,228.471.62%-0.14%

单位:元

产品分类项目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建筑施工人工费1,028,379,975.6520.80%803,489,992.6727.12%-6.32%
建筑施工材料费2,866,158,577.0557.97%1,926,880,274.5965.04%-7.07%
建筑施工其他265,688,681.765.37%158,049,274.845.33%0.04%
小计4,160,227,234.4684.14%2,888,419,542.1097.49%-13.35%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人工费3,891,634.570.08%0.00%0.08%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材料费105,638,111.922.14%0.00%2.14%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其他2,706,108.060.05%0.00%0.05%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小计112,235,854.552.27%0.00%2.27%
期货及相关业务风险管理业务现货贸易成本598,870,538.6912.11%26,464,068.170.89%11.22%
其他业务其他业务成本72,973,236.481.48%47,755,228.471.62%-0.14%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详见本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六。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4,492,178,555.26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81.94%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70.49%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客户13,864,440,430.3770.49%
2客户2255,220,131.804.66%
3客户3166,313,643.313.03%
4客户4123,002,611.632.24%
5客户583,201,738.151.52%
合计--4,492,178,555.2681.94%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554,493,122.71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11.21%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供应商1212,368,931.184.30%
2供应商2136,156,456.552.75%
3供应商374,592,462.901.51%
4供应商467,980,942.501.37%
5供应商563,394,329.581.28%

合计

合计--554,493,122.7111.21%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83,867,807.84114,026,677.74-26.45%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推行降本增效,严控费用开支,同时宾馆服务业务的折旧摊销等费用按新收入准则规定从销售费用调入营业成本。
管理费用105,240,362.0983,750,603.1425.66%
财务费用25,875,895.04-3,257,777.92894.28%主要系本报告期银行借款增加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6,939,483.38100.00%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倍智智能的倍智物联网平台、倍智大数据平台和倍智91city可视化平台数据平台的开发支出。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智慧城市典型场景建设成为倍智智能发展的主要业务,需要构建一套通用性强、扩展能力强、稳定性强、具备智慧城市全景支撑能力的产品矩阵作为支撑。报告期末,倍智物联网平台、倍智大数据平台和倍智91city可视化平台三大平台已完成基础版本构建,并在成都高新区智慧政务办公大楼、“智慧应急”和“涉稳隐患预测预警”平台项目、生命科技园、示范环保等项目中应用,效果良好。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0年2019年变动比例
研发人员数量(人)450100.00%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4.10%0.00%100.00%
研发投入金额(元)6,939,483.380.00100.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0.13%0.00%100.00%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0.000.00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0.00%0.00%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倍智智能的倍智物联网、倍智大数据和倍智91city可视化平台等数据平台的开发支出。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项目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80,379,724.552,341,665,167.4095.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420,100,072.452,585,012,483.0970.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0,279,652.10-243,347,315.69165.8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38,040,988.3282,205,014.32676.1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61,266,019.74533,983,922.1223.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225,031.42-451,778,907.8094.8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26,012,600.00703,275,000.0060.1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23,422,373.06284,976,078.51118.7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2,590,226.94418,298,921.4920.1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39,644,847.62-276,827,302.00331.06%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65.86%,主要系本报告期建筑施工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4.86%,主要系本报告期倍特期货及其子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业务导致现金流入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导致现金净流量变动的期货结算准备金不会对利润产生影响。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形成原因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13,784,107.073.96%系本报告期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出售四川雅安倍特星月宾馆有限公司所

致,详见本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六。

致,详见本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六。
其他业务收入38,835,849.7211.17%主要系本报告期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出售与主业不相关的低效资产海发大厦1栋3、7层以及星光大厦所致,详见本报告第四节之六.1。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适用

单位:元

2020年末2020年初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1,722,034,558.8920.65%1,071,858,400.2718.22%2.43%
应收账款788,578,290.669.46%1,427,933,175.9324.28%-14.82%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回建筑施工业工程款所致。
存货13,294,011.170.16%17,902,974.110.30%-0.14%
投资性房地产75,461,058.790.90%97,882,266.031.66%-0.76%
长期股权投资108,633,478.931.30%72,440,366.931.23%0.07%
固定资产49,615,376.370.59%99,157,138.291.69%-1.10%
在建工程19,478,385.520.23%0.00%0.23%
短期借款200,252,541.672.40%320,000,000.005.44%-3.04%
长期借款329,100,000.003.95%212,100,000.003.61%0.34%
应付账款3,066,663,116.6236.78%1,687,968,545.1928.70%8.08%主要系本报告期建筑施工业应付账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1,974,694,449.8623.68%1,880,642,543.3431.98%-8.30%主要系随着公司建筑施工业规模逐步扩大,其他应付款占比逐渐下降。
合同资产3,705,768,276.6544.44%1,393,069,556.1223.69%20.75%主要系本报告期建筑施工业规模扩大,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增加所致。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期初数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计提的减值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
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381,038,249.262,523,312.44592,345,761.87610,278,199.47365,629,124.10
金融资产小计381,038,249.262,523,312.44592,345,761.87610,278,199.47365,629,124.10
其他79,607,413.825,843,935.2130,000,000.00115,451,349.03
上述合计460,645,663.088,367,247.65622,345,761.87610,278,199.47481,080,473.13
金融负债0.000.00

其他变动的内容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本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五.59。

五、投资状况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上年同期投资额(元)变动幅度
59,100,000.0073,331,125.53-19.41%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募集年份募集方式募集资金总额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6,856.339,000.009,000.00000.00%18,044.72补充流动资金0
合计--26,856.339,000.009,000.00000.00%18,044.72--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7,172.8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16.47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856.33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税尾款139.04万元后(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77.4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初始到账金额为27,033.76万元,报告期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9,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0.96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268,563,260.37-90,000,00090,00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68,563,260.37-90,000,00090,000,000---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268,563,260.3790,000,00090,000,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项目的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将海发大厦1栋3、7层产权通过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对外转让,于2020年12月确认摘牌,交易价格为4,346.30万元(相关公告详见2021年1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倍特开发持有的星月宾馆100%股权通过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对外转让,于2020年12月确认摘牌,交易价格为6,380万元(相关公告详见2020年11月19日和2021年1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子公司物业出租285,900,000.00520,765,939.66165,246,023.113,526,556,126.52277,321,801.45213,309,683.03
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子公司建筑施工500,000,000.004,853,564,424.71605,788,415.144,490,769,264.61249,871,483.80187,112,698.96
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子公司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74,375,000.00240,705,723.69114,317,178.47193,012,029.8653,575,940.4141,575,995.73

注:上表中的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相关数据系合并报表数据。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成都倍特绿色建材有限公司投资新设暂无
成都倍高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新设,报告期内已注销暂无
四川怀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暂无
四川雅安倍特星月宾馆有限公司出售详见本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六.4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倍特建安、倍智智能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业务规模扩大,收入增加所致,详见本报告之“经营情况

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面临的风险及对策

近两年来,公司抓住成都高新区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带来的巨大机遇,公司经营状况明显改善。建筑施工主业收入和利润每年都呈现几乎翻倍式的增长,成为扭转公司过去较长时期几乎每年处于盈亏边缘不利局面的最根本原因。开展才近一年的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成效显著,除已成为公司第二大利润来源外,方案提供能力、项目全周期实施能力、研发能力、聚焦生态伙伴能力已初步具备,公司业务开始具备科技含量。建筑施工和智慧城市业务虽然有立足高新区得以快速发展的特殊优势和重大机遇,但也面临业务高速发展需匹配相适应的人才、管理以及为长远可持续发展需逐步走出高新区减少业务区域集中度的挑战和风险,特别是智慧城市业务按照其发展目标和路径还需要付出大量工作。虽然,在近两年的艰辛努力下,公司基本面有明显改善,但离将公司打造为有稳定持续较高盈利能力的优质上市公司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重塑有突出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的主业仍是公司需要继续着力解决的重点问题。(具体分析详见本报告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之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和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一“概述”)。

应对上述风险的对策详见本节后面第(三)“未来发展战略”及第(四)“新一年的经营计划”。

(二)行业格局和趋势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之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三)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过去较长时期,盈利能力弱、基本面差,作为成都高新区下属唯一国有上市公司,其发展和影响力与成都高新区在全国的地位极不匹配,不能让广大投资者等各方满意。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痛定思痛,力争将公司打造成核心业务优势明显、盈利能力强的优质国有上市公司,增强对广大投资者的回报能力,近两年已逐步推进相关工作。

为实现上述核心目标,需要合理规划发展战略。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应科学、务实并具有一定前瞻性,应分阶段踏实推进,其关键是业务架构的重塑。中期发展目标是,首先要立足成都高新区,要牢牢抓住高新区拥有的强大优质禀赋资源,充分分享高新区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红利,使公司基本面在较短期间能够有明显变化。将建筑施工业务打造能为公司提供较高、持续稳定的利润来源,作为公司拓展其他具有发展前景的战略新兴产业业务的基础。以智慧城市下游方案解决和数据运营业务为载体,发挥上市公司资本运作和高新区资源聚集优势,通过投资并购、合资合作等各种形式向中上游高度相关的物联网、传感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等领域进行产业链拓展。加强建筑业和智慧城市业务的联动,实现老基建向新基建转型,深度挖掘老基建到新基建的价值机会,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初步构建公司新型智慧城市业务板块。长期发展目标是,在老基建向新基建转型过程中,并以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经济三大支柱产业为基础,在新型智慧城市业务领域或其他领域,通过内生发展和上市公司并购等多种手段不断做大做强,选好赛道专注实业,争取在某一细分领域发展成为具有领先地位和强大影响力的优质上市公司。

公司将充分利用好资本市场,特别是再融资和并购等手段,助力公司发展。

公司将在保证经营发展的同时,加强分红能力,让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回报投资者。

公司将积极优化重组处置与前述发展战略不相关的业务、资产,聚焦主业。

公司将积极创造条件在上市公司层面和重要子公司层面构建股权激励体系,捆绑管理层、核心骨干个人和公司利益,激发发展动力。

(四)新一年的经营计划

1、新一年的业务发展计划

(1)建筑施工

以倍特建安截止2020年12月31日累计已签约未完工约188.39亿元的订单金额为保障,力争2021年建筑施工收入规模较2020年又有显著增长。按照前述“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之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一概述”的定位和发展,新一年公司子公司倍特建安将继续立足于成都高新区,深度参与成都高新区新经济活力区、电子信息产业功能区、天府国际生物城、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和未来科技城五大产业功能区建设,继续获取业务订单。同时,通过与大型央企、省市国有平台公司等成立合资公司或组建联合体,主动作为,拓展区外业务,降低业务集中度,力争抓住成都主体功能区建设机会,逐渐走出高新区。

将继续强化内部控制,优化内部管理架构和业务流程,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管理能力不断与业务发展相适应。

将不断深化降本增效工作力度,严格开展全项目周期成本管控,继续扩大集约化采购优势,降低成本费用,不断提升建筑施工业务的毛利率。

运用金融手段带动建筑施工业务的“投资-建设-运营”模式,增强与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竞争优势,积极拓展高新区外优质施工项目。

继续与倍特厨柜形成业务联动,降低施工成本的同时,扩大倍特厨柜品牌影响力,成为成都开发建设精装房配套产品的主力供应商。

加强建筑施工和智慧城市业务的联动,互相带动业务发展,推动老基建向新基建转型,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初步构建公司新型智慧城市业务板块。

(2)智慧城市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

2020年度,公司子公司倍智智能立足高新区,随着在智慧环保、智慧政务大楼、智慧维稳、智慧应急、智慧园区和智慧环保工地等领域的重大项目落地和逐步交付以及自有知识产权系列软件产品的逐步成熟,倍智智能在成都高新区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领域已逐步站稳头部企业地位,凝练出多行业的智慧化场景打造能力。2021年,倍智智能核心目标是将继续强化方案提供能力、项目全周期实施尤其是数据运营能力、研发能力、聚焦生态伙伴能力。

2021年,倍智智能要保证智慧应急和涉稳隐患预测预警平台项目、智慧环保水务监管系统项目、生命科技园一期安全管理提质增效项目等存量项目高质量交付。将继续争取获取更多的成都高新区和区外业务订单。

将持续打造核心竞争力,提升科技能力,以“倍智云”为核心,以“芯片、无人机”为羽翼,发展包括感知终端、智慧灯杆、边缘计算等多种融合基础设施和存算基础设施,形成“一核两翼多引擎”的基础设施发展格局,赋能智慧城市场景应用。

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凭借已有的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经验,基于丰富的项目应用场景,打造属于公司的智慧维稳平台V1.0版本、智慧工地系统V2.0版本、大数据平台V2.0版本、物联网平台V1.0版本、城市可视化平台V2.0版本,形成自有的大数据核心产品。

将继续通过寻求同智慧城市领域知名企业的合作机会,加大生态伙伴培养,实现业务突破,拓展全新的智慧场景应用,推动公司在智慧城市建设领域产业链的延伸与发展。

发挥上市公司资本运作和高新区资源聚集优势,通过投资并购、合资合作等各种形式向中上游高度相关的物联网、传感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等领域进行产业链拓展。

2、继续坚决对非核心业务、资产进行优化、处置

报告期公司加大了对非核心业务的优化、处置,相继转让了公司持有的星月宾馆股权和星光大厦、海发大厦产权。2021年,公司将继续坚决对非核心业务、资产进行优化、处置,进一步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回笼资金,提高公司整体效益,聚焦主业。

3、丰富融资手段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高速增长,除传统融资手段银行借款外,公司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前提下,积极拓展供应链金融,结合资本市场定增、可转债等再融资方式,寻求最优融资组合,以较低融资成本筹集发展所需资金,为公司实现未来发展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4、强化经营管理

公司将继续规范公司治理和加强内控体系建设优化,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增强执行力。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载明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依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提出将2019年度利润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公司2019年度不实施现金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公司2018年度、20019年度未进行普通股股利分配,也未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以352,2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以其他方式 (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 金额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0年41,216,760240,838,411.4217.11%0.000.00%41,216,76017.11%
2019年0.00104,561,244.930.00%0.000.00%0.000.00%

2018年

2018年0.0054,744,674.110.00%0.000.00%0.00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1.17
每10股转增数(股)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352,280,000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41,216,760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0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41,216,760
可分配利润(元)41,603,740.77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1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经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17元(含税),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前述预案,公司 2018年至2020年累计实施的现金分红金额为4,121.68万元,占公司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一:

承诺事项类别其他承诺承诺来源再融资承诺公告日期2020年8月6日
履行情况正常履行中承诺开始日期2020年5月25日承诺结束日期2021年5月24日
承诺主题类别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

承诺内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前后各六个月不进行高新发展股票买卖。

承诺事项二:

承诺事项类别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限售承诺承诺来源再融资承诺公告日期2020年11月24日
履行情况正常履行中承诺开始日期2020年11月25日承诺结束日期2023年11月24日
承诺主题类别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

承诺事项三:

承诺事项类别其他承诺承诺来源再融资承诺公告日期2020年11月24日
履行情况正常履行中承诺开始日期2020年11月25日承诺结束日期2023年11月24日
承诺主题类别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1、不越权干预高新发展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高新发展利益;2、若违反上述承诺给高新发展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对高新发展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承诺事项四 :

承诺事项类别募集资金使用承诺承诺来源再融资承诺公告日期2020年11月24日
履行情况正常履行中承诺开始日期2020年11月25日承诺结束日期见承诺内容
承诺主题类别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承诺事项五 :

承诺事项类别其他承诺承诺来源再融资承诺公告日期2020年11月24日
履行情况正常履行中承诺开始日期2020年11月25日承诺结束日期见承诺内容
承诺主题类别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会以任何方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房地产开发业务。(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入均不存在房地产开发收入。(4)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没有正在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来不会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承诺事项六 :

承诺事项类别

承诺事项类别其他承诺承诺来源再融资承诺公告日期2020年11月24日
履行情况正常履行中承诺开始日期2020年11月25日承诺结束日期2023年11月24日
承诺主题类别公司董事、高管
承诺内容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全力支持及配合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的规范,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对公司的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本人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3、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规定和规则以及公司制度规章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实现。5、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6、若公司未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本人将全力支持公司将该员工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员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8、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本人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对本人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若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担补偿责任。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三·29。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六.4,六.5。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75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22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张兰、王映国、姜均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张兰二年,王映国三年,姜均一年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曾就为聚友网络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涉诉及其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相关情况详见2020年7月31日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12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诉讼进展公告)。报告期,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深圳市拓广实业有限公司(原债权人为成都市鼎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原债权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就该事项签订了《和解协议》或《执行和解协议》且已按相关协议履行完毕并解除相应担保责任(详见本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十一?2?(2)?①)。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对聚友网络(被担保人后转移为北京康博恒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元。

2、公司曾就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三沙源逸都花园2区工程项目和三沙源12区工程项

目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向银川中院提起诉讼(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10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报告期,倍特建安向银川中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并收到银川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9)宁01民初3302号(相关公告详见2020年5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截止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3、公司曾就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成都置凯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成都中院提起诉讼并在上述诉讼过程中向成都中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的情况进行了公告(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11月2日、12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报告期内,成都中院已依法一审判决《民事判决书》【(2019)川01民初6844号】,置凯实业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相关公告详见2020年5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截止披露日,公司收到省高院《民事裁定书》(2020)川民终451号以及成都中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19)川01执保597号之一(相关公告详见2020年7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置凯实业已按一审判决向倍特建安支付完毕全部工程款、利息、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共计:47,827,657.96元。置凯实业撤回上诉。至此,双方就《国色天乡住宅四期1号地块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全部工程款、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已经结算清楚并全部了结,双方对此再无争议。

4、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因《华惠嘉悦汇广场 ABC 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纠纷,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并收到成都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书》【(2020)成仲案字第2112号】。倍特建安在上述仲裁过程中向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收到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0)川0193财保188号和《民事裁定书》(2020)川0193财保188号之一(相关公告详见2020年9月17日、12月4日、12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截止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5、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尚在诉讼中的诉讼涉案总金额约为4,323.58万元。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重大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重大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同意公司联合成都空港产城实业有限公司及中建西部建设西南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成都空港发展绿色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3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本报告期,该公司已完成设立,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公司名称为成都倍特绿色建材有限公司,具体投资情况详见本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十.5.(4)③。

(2)公司于2020年7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同意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全资子公司未来科技城集团以0对价受让新智认知数据运营有限公司持有的未实缴出资股权690万元,对应占倍智智能注册成立时的股权比例

11.5%,即由未来科技城集团履行对倍智智能690万元的实缴出资义务。同时,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全资子公司高投建设以现金按每股1元的价格对倍智智能增资690万元。相关公告详见2020年7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具体投资情况详见本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十.5.(4)⑥。

(3)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同意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倍特投资以现金方式出资不超过1,500万元参与投资成都光创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创联)。由于公司本次投资光创联前高投创投已是其参股股东,且高投创投为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的全资孙公司,本事项构成关联投资交易,相关公告详见2020年12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具体投资情况详见本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十.5.(4)⑦。

(4)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由子公司倍盈基金与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高科公司和新经济创投共同出资设立成都高新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投资情况详见本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七.3.(1)⑥。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十。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北京康博恒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4月17日15,0002005年1月7日5,000连带责任保证1年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0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15,000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0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6月28日、 2020年6月17日250,0002019年7月31日—2020年12月11日99,910.58连带责任保证不超过2.5年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250,00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45,694.19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250,00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99,910.58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0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250,000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45,694.19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265,000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99,910.58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65.08%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99,910.58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23,150.75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99,910.58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华惠嘉悦汇广场ABC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合同签订情况及执行进展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7年7月15日、2017年10月28日、2020年9月17日、2020年 12月4日以及2020年12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2)2018年5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成勘院、西南设计总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高投建设签订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8年3月20日、2018年3月30日、2018年5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3)2018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成勘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高投建设签订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8年3月22日、2018年3月30日、2018年6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4)2018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倍特·香槟华府一期》项目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8年4月28日、2018年5月8日、2018年6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5)2018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西南设计院、成勘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高投置业签订了《成都高新南区(大源片区)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8年7月12日、2018年7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6)2018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省建院、省勘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高投置业正式签订了《成都高新南区(新川片区)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8年7月12日、2018年7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7)2018年10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西南设计院、成勘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高投置业正式签订了《成都天府国际机场保障基地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8年9月15日、2018年10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8)2019年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省建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高投建设签订了《西部园区 2017 年第一批公建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1月11日、2019年1月23日、2019年2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9)2019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省勘院、省建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高投置业签订了《瞪羚谷公园社区2号地块项目(二标段)、瞪羚谷公园社区7号地块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协议(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4月24日、2019年5月9日、2019年6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10)2019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省建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高投置业签订了《成都高新西区(京东方)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5月6日、2019年5月9日、2019年6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11)2019年8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省建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高投置业签订了《成都高新南区(大源片区)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精装修及总平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成都高新南区(新川片区)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精装修及总平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7月18日、2019年7月23日、2019年8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12)2019年9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西南设计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高投资管签订了《生物医药创新孵化园成

都前沿医学中心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8月1日、2019年8月14日、2019年9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13)2020年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省建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高投建设签订了《交子大道夜景提升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工程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12月7日、2019年12月13日、2020年1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14)2020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省建院、省勘院组成的联合体与空港置业签订了《福田乡社区工程(二期)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20年1月4日、2020年1月11日、2020年3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15)2020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西南设计院、中冶成勘院组成的联合体与空港置业正式签订了《三岔镇八角村社区工程(二期)一批次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20年1月4日、2020年1月11日、2020年3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16)2020年1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省建院、省勘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项目业主三合置业、代建业主高投置业正式签订了《新川 GX2018-23(071)号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合同,与项目业主四季置业、代建业主高投置业正式签订了《新川 GX2019-15(071) 号地块住宅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0月27日、2020年11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17)2020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西南设计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项目业主科萃置业、代理业主高投置业正式签订了《智慧医疗医学中心二期产业园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1月20日、2020年12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18)2020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西南设计院、西南勘察院组成的联合体与发包人高投置业正式签订了《成都高新区新川南组团智慧产业园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VI-15地块)》、《成都高新区新川南组团智慧产业园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VI-21地块)》、《成都高新区新川南组团智慧产业园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VI-22地块)》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20年11月27日、2020年12月2日、2020年12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重大合同进展与合同约定出现重大差异且影响合同金额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华惠嘉悦汇广场ABC标段总承包项目建设单位因自身资金周转困难,并且预售事项至今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截止目前,尚未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为保护公司利益,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已暂停本项目施工,并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该案件已被受理且已完成财产保全(公告详见2020年9月17日、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打赢脱贫攻坚贡献力量。为贯彻落实高新区精准脱贫工作要

求,公司制定帮扶计划,对董家埂乡核桃帮扶对象家庭进行定期走访、宣传党和国家扶贫政策、宣讲致富方法理念,开展政策帮扶、产业扶贫、就业助贫等活动,确保帮扶对象家庭收入稳定,家人身体状况良好,无返贫现象发生。同时,积极履行社会担当,通过“消费扶贫,以购代扶”帮扶形式,对帮扶对象所种植的柑橘进行了采买。将捐赠式“输血”转变为扶持式“造血”,让他们切实得到收益,有效调动生产力,激发贫困群众用勤劳智慧创造美好生活。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倍特期货聚焦脱贫攻坚的重点难点,创新机制,狠抓落实,全面落实资本市场扶贫攻坚相关政策,完成4个“保险+期货”精准扶贫试点项目:甘肃秦安县苹果“保险+期货”精准扶贫试点项目、上海期货交易所的海南文昌天然橡胶“保险+期货”项目、大连商品交易所推出的凉山州喜德县猪饲料“保险+期货”专项扶贫项目和江西九江修水县蛋鸡饲料成本指数“保险+期货”项目,依托金融市场风险转移、对冲的功能,为农户提供规避价格波动的有效途径。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公司子公司倍特期货积极响应和贯彻习总书记和中央、省、市、中期协、四川期货业协会等关于扶贫工作的文件指示精神和要求,进一步落实公司助力脱贫攻坚和服务实体经济的社会责任,主动对接国家级贫困(县)区,先后于2017年9月、2019年1月、2019年12月与南充市嘉陵区、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甘肃省秦安县分别签署了为期三年的扶贫备忘录,并组织开展以“结对帮扶落实处、精准扶贫显成效”为主题的各项扶贫工作。根据扶贫备忘录及扶贫计划安排,倍特期货将继续在上述地区陆续开展教育扶贫、公益扶贫、产业扶贫等形式多样的扶贫工作,帮助上述地区脱贫致富。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报告期内,倍特期货按照与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以及甘肃省秦安县签订“一司一县”结对帮扶协议,向上述地区共计投入扶贫资金12.29万元:其中,电商扶贫投入1.3万元,教育帮扶5.5万元,开展4次自有资金采购农产品合计5.09万元,慰问贫困地区困难党员0.4万元,开展期现结合培训两期,聘用贫困地区残疾人1名。

(3)精准扶贫成效

指标

指标计量单位数量/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其中: 1.资金万元11.49
2.物资折款万元0.8
二、分项投入————
1.产业发展脱贫————
其中: 1.1产业发展脱贫项目类型——电商扶贫
1.2产业发展脱贫项目个数1
1.3产业发展脱贫项目投入金额万元1.3
2.转移就业脱贫————
2.2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人次72
3.易地搬迁脱贫————
4.教育扶贫————

其中: 4.1资助贫困学生投入金额

其中: 4.1资助贫困学生投入金额万元1.5
4.2资助贫困学生人数30
4.3改善贫困地区教育资源投入金额万元4
5.健康扶贫————
6.生态保护扶贫————
7.兜底保障————
7.4帮助贫困残疾人数1
8.社会扶贫————
9.其他项目————
其中: 9.1.项目个数5
9.2.投入金额万元5.49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4)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2021年,倍特期货将一如既往地坚持“诚信经营、回报社会”的理念,根据与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凉山彝族自治州喜

德县以及甘肃省秦安县签订的扶贫协议,采取有力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9月21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20年9月2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080万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4,080万股股份已于2020年11月25日上市。(相关事项详见2020年3月16日、2020年5月20日、2020年6月17日、2020年7月3日、2020年7月16日、2020年8月6日、2020年9月22日、2020年10月10日、2020年11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23,499,66039.65%+40,800,00000040,800,000164,299,66046.64%
1、国家持股00.00%0000000.00%
2、国有法人持股115,765,26037.17%+28,600,00000+1,754,90030,354,900146,120,16041.48%
3、其他内资持股7,734,4002.48%+12,200,00000-1,754,90010,445,10018,179,5005.16%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7,540,4002.42%+12,200,00000-1,704,50010,495,50018,035,9005.12%
境内自然人持股194,0000.06%000-50,400-50,400143,6000.04%
4、外资持股00.00%000000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00.00%000000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00.00%000000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87,980,34060.35%00000187,980,34053.36%
1、人民币普通股187,980,34060.35%00000187,980,34053.36%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00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000.00%
4、其他00.00%0000000.00%
三、股份总数311,480,000100.00%+40,800,00000040,800,000352,280,000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新增股份4,080万股已于2020年11月25日上市。

(2)2020年5月8日和2020年11月2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分别对本公司出具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垫付股份偿还确认书》。该等确认书显示:本公司合计11户股东向高投集团偿还垫付股份共计220.43万股。截至2020年11月25日,高投集团已累计获得垫付偿还股份2,844.78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10%。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9月21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20年9月28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240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080万股新股。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5月、11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分别对本公司出具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垫付股份偿还确认书》。该等确认书显示2020年5月7日、2020年11月24日,本公司共11户股东向高投集团偿还垫付股份共计220.43万股。截至2020年11月24日,高投集团已累计获得垫付偿还股份 2,844.78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10%。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不适用

指标名称

指标名称发行后发行前
2020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650.2970.7730.3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650.2970.7730.336
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4.3582.8744.9293.250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4,481,26030,804,3000145,285,5601、股改限售2,248.126万股;2、2015年,公司向高投集团非公开发行9,200万股;3、报告期内,公司向高投集团非公开发行2,860万股,已于2020年11月25日上市;4、报告期内,本公司11户股东向高投集团偿还垫付股份共计220.43万股。1、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2,860万股股份的限售期为36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2、其他股份办理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手续后,方可解限。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06,100,00006,100,000报告期内,公司向未来科技城集团非公开本次非公开发行610万股股份的限售期为

限公司

限公司发行610万股,已于2020年11月25日上市。36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
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06,100,00006,100,000报告期内,公司向高科公司非公开发行610万股,已于2020年11月25日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610万股股份的限售期为36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
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4,800,000-1,680,00003,120,000股改所有限售股份已解除限售,并于2021年3月23日上市流通。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1,200,000-420,0000780,000股改所有限售股份已解除限售,并于2021年3月23日上市流通。
成都市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240,00000240,000股改未解除限售的原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在支付股改对价并办理完全部手续后,可解除限售。
北京腾祥建筑工程表有限责任公司240,00000240,000股改未解除限售的原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在支付股改对价并办理完全部手续后,可解除限售。
成都市保险公司正府街服务处120,00000120,000股改未解除限售的原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在支付股改对价并办理完全部手续后,可解除限售。
四川省咔秋莎经贸有限公司120,00000120,000股改未解除限售的原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在支付股改对价并办理完全部手续后,可解除限售。
成都鼎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8,00000108,000股改未解除限售的原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在支付股改对价并办理完全部手续后,可解除限售。
其他2,190,400-104,30002,086,100股改其中19.37万股已解除限售,并于2021年3月23日上市流通。

剩余未解除限售的原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在支付股改对价并办理完全部手续后,可解除限售。

剩余未解除限售的原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在支付股改对价并办理完全部手续后,可解除限售。
合计123,499,66040,800,0000164,299,660----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发行日期发行价格(或利率)发行数量上市日期获准上市交易数量交易终止日期
股票类
非公开发行A股2020年11月5日6.66元/股40,800,0002020年11月25日40,800,000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新增股份4,080万股已于2020年11月25日上市。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公司完成了向高投集团、未来科技城集团、高科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公司股份总数由31,148万股变更为35,228万股。高投集团持股由141,453,960股增加至170,053,960股,持股比例由45.41%增加至48.27%;未来科技城集团持股由0股增加至6,100,000股,持股比例为1.73%;高科公司持股由0股增加至6,100,000股,持股比例为1.73%。公司本期收到高投集团、未来科技城集团、高科公司认购增发股份资金净额26,856.33万元,其中新增股本4,08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22,776.33万元。使公司资产总额增加,所有者权益增加。

(2)报告期,公司11户股东分别于2020年5月、11月向高投集团偿还垫付股份5.04万股和215.39万股,共计220.43万股,高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增加至172,207,860股,持股比例增加至48.88%。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23,432年度报告披露日21,509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0年度报告披露日0

股股东总数

股股东总数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8.88%172,207,860+30,804,300145,285,56026,922,300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73%6,100,000+6,100,0006,100,0000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73%6,100,000+6,100,0006,100,0000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朱永存境内自然人1.30%4,567,123+209,00004,567,123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境内非国有法人0.89%3,120,000-1,680,0003,120,0000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新疆力道广告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82%2,891,787+2,891,78702,891,787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董玉英境内自然人0.69%2,445,800+1,640,80002,445,800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谢纲境内自然人0.42%1,480,358-23,84201,480,358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童胜朋境内自然人0.35%1,238,900+65,40001,238,900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陈雪云境内自然人0.34%1,205,800+230,30001,205,800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未来科技城集团、高科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6,922,300人民币普通股26,922,300
朱永存4,567,123人民币普通股4,567,123
新疆力道广告有限公司2,891,787人民币普通股2,891,787
董玉英2,445,800人民币普通股2,445,800

谢纲

谢纲1,480,358人民币普通股1,480,358
童胜朋1,238,900人民币普通股1,238,900
陈雪云1,205,800人民币普通股1,205,800
纪强1,133,800人民币普通股1,133,800
张长春1,024,900人民币普通股1,024,900
朱永财939,900人民币普通股939,900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未知以上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地方国有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代码主要经营业务
成都高新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任正1996年10月28日91510100633110883L建设、科技、经贸发展投资及符合国家政策的其它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投资项目管理及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资产管理及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房地产开发及经营(凭资质许可证经营);(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地方国资管理机构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成都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8.88%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科技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

100%100%

1.73%

1.73%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姓名职务任职状态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期初 持股数(股)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其他增减变动(股)期末 持股数(股)
任 正董事长现任522019年1月11日2022年9月15日00000
李小波董事现任492012年11月19日2022年9月15日00000
冯 东董事现任452019年9月16日2022年9月15日00000
黄 悦董事、总经理离任382019年9月16日2021年4月6日00000
申书龙职工董事、副总经理现任552012年11月19日2022年9月15日00000
杨砚琪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402012年11月19日2022年9月15日00000
黄明[注]独立董事离任482019年9月16日2020年3月28日00000
李越冬独立董事现任442015年5月29日2022年9月15日00000
辜明安独立董事现任542015年9月15日2022年9月15日00000
谢志勇监事会主席现任502019年9月16日2022年9月15日00000
郑 辉监事现任522019年9月16日2022年9月15日00000
晏 庆职工监事现任392019年9月16日2022年9月15日00000
祝 庆副总经理现任482012年11月19日2022年9月15日00000
李海明财务总监现任562013年1月28日2022年9月15日00000

注:黄明先生由于工作变动,按照中国证监会对其所在新任职单位的任职要求,于2020年3月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由于黄明先生的辞职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低于有关规定的最低要求,黄明先生的辞职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1、黄明先生由于工作变动,按照中国证监会对其所在新任职单位的任职要求,于2020年3月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由于黄明先生的辞职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低于有关规定的最低要求,黄明先生的辞职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相关公告详见2020年3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2、黄悦先生由于工作变动,于2021年4月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以及总经理职务(相关公告详见2021年4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任职情况

(一)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

任正硕士研究生。曾任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成都高投科技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成都高新区高投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现任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长职务。

李小波管理学博士。曾先后供职于中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兼任成都成芯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成都保税物流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副总经理,同时兼任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区高投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及本公司董事。

冯东学士。曾任成都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成都高新区高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现任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同时兼任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农村商业银行服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新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本公司董事。

黄悦硕士研究生。曾任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成都高投盈创动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已于2021年4月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以及总经理职务。申书龙学士。曾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工董事。杨砚琪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黄明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四川省经贸委经济信息中心;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成都市政府办公厅第一秘书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主任;成都农商银行股份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成都创投世豪投资管理公司董事、总经理;四川发展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四川弘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四川新筑通工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职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华西金智投资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独立董事。李越冬会计专业博士、教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会计。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审计系副主任;审计署联合国项目审计人员;财政部国际高端会计人才人选;四川省审计学会理事;四川省会计学会理事;成都市商务委咨询专家,同时兼任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新荷花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凤生纸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辜明安教授、硕士/博士生导师。曾任职于原化工部晨光化工研究院、四川轻化工大学。现任职于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同时兼任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

谢志勇硕士研究生。曾任成都高新区拓新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四川虹视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成都保税物流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成都成芯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现任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职工监事,成都高新区高投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郑辉学士。曾任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审计监察部副部长、纪检监察部副部长。现任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部长、职工监事及本公司监事。

晏庆硕士研究生。曾任本公司法务部主管、副经理。现任本公司法务部经理、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祝庆学士。曾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子公司倍特期货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李海明大专。曾任本公司财务部会计、副经理,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二)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

姓名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任正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8月30日2020年6月27日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3月26日
李小波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2009年7月10日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6月29日
冯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6月21日
郑辉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部长2020年7月3日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副部长2017年11月28日2020年7月3日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2018年3月20日
谢志勇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4年4月2日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2014年5月28日

(三)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任 正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07年9月24日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18年5月28日
成都高新区高投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5月28日2020年1月9日
李小波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18年5月28日
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20年8月24日
成都高新区高投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20年1月9日
冯 东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月14日
成都高新新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5月1日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服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8月24日

郑 辉

郑 辉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3月29日2020年8月31日
谢志勇成都高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0月29日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为:相关人员述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考核评价、董事会审议确认。

2、确定依据为:市场情况、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等。

3、实际支付情况:报告期内,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报酬总额为332.55万元。

4、李小波、冯东、谢志勇、郑辉四位董事、监事报告期内在股东单位领取的税前报酬总额为226.46万元。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任 正董事长52现任32.28
李小波董事49现任0
冯 东董事45现任0
黄 悦董事、总经理38现任45.51
申书龙董事、副总经理55现任49.28
杨砚琪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40现任53.09
黄 明独立董事48现任0
李越冬独立董事44现任9
辜明安独立董事54现任9
谢志勇监事会主席50现任0
郑 辉监事52现任0
晏 庆职工监事39现任32.63
祝 庆副总经理48现任49.28
李海明财务总监56现任52.48
合计--------332.55--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57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1,040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1,097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1,101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4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307
销售人员50
技术人员248
财务人员75
行政人员132
管理人员146
其他139
合计1,097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研究生60
本科生537
大专生321
中专生41
高中及以下学历138
合计1,097

2、薪酬政策

公司实施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员工薪酬政策。员工收入同公司的经营业绩、个人工作绩效挂勾。

3、培训计划

公司重视对员工的培训,积极组织员工参加行业协会、监管部门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认证机构的培训。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11,078,404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354,508,933.62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坚持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巩固和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巩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成果,促进“三会”有效运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机制中的作用。继续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实际情况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坚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事程序,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股东权利。公司股东大会均有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的重大决策均由股东大会依法作出决议。报告期,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按规定回避表决。

2、关于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不存在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报告期内,董事会成员谨慎、忠实、勤勉地行使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实施细则履行职责,针对年报审计、聘任外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考核结果、提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等事项出具专项意见。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公司财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监督。

5、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坚持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检查、监督;积极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不断强化内部控制,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并能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报告期内,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一步提升。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公司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应披露的信息,没有选择性信息披露行为发生。全年共披露各类公告114篇次。其中披露定期报告8项,包括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及其摘要。披露临时公告106项,主要涉及 “三会”决议、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分子公司经营项目、关联交易、非核心业务及资产处置、诉讼及其进展、业绩预告、会计政策变更事宜等。

7、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不断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接待与推广制度》、《关于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方案》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投资者关系活动。公司通过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接待投资者来访和

运用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互动易”等多种方式,实现了与投资者的持续、有效沟通,促进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公司审慎回复投资者的提问,坚持所有应披露信息均须首先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原则,严防选择性信息披露及误导投资者行为的发生。公司在“互动易”的回复率保持在100%。

8、关于制度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通过梳理各项业务流程,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控管理。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公司控股股东为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做到了“五分开”,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能够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一)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各项业务均由公司自主决策、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公司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因股份化改造、行业特点、国家政策、收购兼并等原因导致的实质性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

(二)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员工队伍,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

(三)公司资产权属清晰、独立完整,不存在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或支配的情形。

(四)公司具有独立、健全和规范的组织机构体系,董事会、监事会和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五)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和会计核算系统、独立的银行账户,制定了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2019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51.34%2020年6月16日2020年6月17日巨潮资讯网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黄明21021000
李越冬21021001
辜明安21021001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采纳了独立董事针对公司对外担保、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聘任年度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关联交易等方面的建议。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程》,履行审议公司财务报告、监督内部控制、评价和提议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等职责。

1、对财务报告的审议与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督促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披露的财务报告,对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计和披露工作给予高度关注,并切实按照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在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开展之初,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工作小组成员构成、审计的独立性、审计策略、计划、关注的重点领域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度,掌握阶段性工作情况。重点关注财务报告的编制是否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计政策的选用是否恰当,会计估计是否合理、审计计划执行、重点审计

事项的进程等事项。同时,提请公司在编制过程中应重点确保财务报告内容的真实、合法、完整,在披露过程中应重点维护财务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真实性及完整性。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报审计过程中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在关注审计计划、审计程序执行情况的同时,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诉讼、关联方及其资金占用等事项给予了重点关注。

审计委员会对经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财务报告发表了专业意见并同意将该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多次提请公司严把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关,审慎披露业绩快报等年度业绩信息。

2、对内部控制的审查监督

审计委员会高度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与有效实施情况。督促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尤其应强化对财务、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点风险领域的内部控制。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内部审计等方面的内部控制情况给予重点关注,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对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鉴证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制定合理的审计计划,运用正确的审计方法,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适当的审计证据之基础上,恰当、公允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并按时提交了审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鉴证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4、续聘审计机构的提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业务经验丰富,在执业过程中,能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谨慎执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该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职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积极促进公司实施和完善以业绩为导向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薪制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及绩效考核方案》、《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薪制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考核结果》、《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及2020年薪酬与绩效考核标准,并已提请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二)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2020年,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开展工作,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编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事项进行监督并发表意见。全年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并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参加了股东大会。

1、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了6次监事会会议。分别是:

(1)2020年2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

(2)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核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2020年5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修订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与部分发行对象签署解除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引入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公司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引入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引入成都先进制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引入成都工投美吉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引入成都金控金融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要约收购义务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关于相关责任主体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出具承诺>的议案》。

(4)2020年7月30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核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2020年8月5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二次修订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合同补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部分发行对象签署解除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关于相关责任主体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出具承诺>的议案》。

(6)2020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核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监事

报告期内,公司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巩固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公司的重大决策均由股东大会依法作出决议。报告期,公司股东大会均有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为有利于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开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为股东表达意见提供便利。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不存在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和经理层依法、审慎履行职责,其行为符合公司的基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议事和各项重大决策并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在强化公司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开展内部控制活动,不断改进内控不足、提升内控水平。报告期,公司聘请内控审计机构对公司内控实施审计,切实增强监督力度。公司继续完善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内控制度体系,全面完成公司各项业务流程的梳理和完善,着重对

关键业务环节进行风险管控。

报告期,公司继续强化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对外担保、财务报告等领域的内部控制,不断强化内控制度执行力,提高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董事会已出具《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审阅,监事会认为,该报告较为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报告期,公司完成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向高投集团、未来科技城集团、高科公司共计发行4,080万股股份,并于2020年11月25日上市。监事会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审议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关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对公司财务情况的监事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体系,形成了较为规范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流程,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其他事项的监事

(1)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未发生变更,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主业,加大了与主业不相关的低效业务、资产处置力度,成功挂牌转让了星月宾馆100%股权和公司所有的海发大厦1栋3、7层产权。监事会认为,该等交易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等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4)报告期内,监事会以会议决议的形式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

(5)报告期内,公司无内幕交易与损害公司利益事项发生。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职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积极促进公司实施和完善以业绩为导向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薪制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及绩效考核方案》、《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薪制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考核结果》、《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及2020年薪酬与绩效考核标准,并已提请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九、内部控制情况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1年4月29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84.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90.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按其严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重要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负责监督被审计单位财务报告的人员关注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一般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控制缺陷。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也按其严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导致重要管理目标无法实现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重要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管理层关注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一般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控制缺陷。
定量标准以本年度总资产0.5%和主营业务收入1%为作为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对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缺陷,通过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潜在错报或披露事项错报程度进行判定。以本年度总资产0.5%和主营业务收入1%为作为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对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缺陷,通过对本年公司资产、收入、利润等经济损失程度,或偏离(消极偏离,即未能实现)经营目标的程度进行判定。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高新发展于2020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披露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1年4月29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2021年4月28日
审计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川华信审(2021)第0033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张兰、王映国、姜均

审计报告正文

川华信审(2021)第0033号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事项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一)建筑施工收入的确认
公司主要业务为建筑施工业务,在一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2020年度公司取得建(1)对公司与建造合同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进行了解、评价和测试,以判断内部控制的设计合理性和执行有效性;

四、其他信息

贵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贵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筑施工收入4,516,334,315.71 元,占合并报表收入的81.62%。由于预计合同总收入和预计合同总成本的初始确认及持续评估与修订、履约进度的确定涉及管理层的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为此我们将建筑施工收入的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建筑工程收入确认政策及金额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26及五·42”。(2)获取公司项目台账和合同台账,检查公司在手项目的完整性; (3)选取主要建造项目工程合同,复核合同总额、结算方式、款项支付方式等关键合同条款; (4)复核预计总成本的编制、审核和变更流程以及相关控制程序,评估其重大判断和估计; (5)选取主要合同,检查工程项目预算总成本的明细及预算总成本的编制; (6)审核工程进度审核表的编制、报甲方及监理审核相关控制程序,复核主要项目工程进度审核表是否经甲方及监理签字盖章确认;向甲方函证本期工程进度和工程款收款情况; (7)选取主要的工程项目,复核工程项目履约进度计算的准确性;向主要分包方和供应商函证本期及累计提供的劳务或供货情况以及付款情况; (8)选取主要的工程项目,现场察看形象进度,并评估工程项目实际履约进度; 我们执行上述程序获取的相关证据能够支持管理层建筑施工收入的确认。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贵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兰(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成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映国

中国注册会计师:姜均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722,034,558.891,071,858,400.2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365,629,124.10381,038,249.26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24,151,681.92
应收账款788,578,290.661,463,483,135.52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27,237,301.919,202,197.27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126,991,126.191,052,455,937.05
其中:应收利息7,185,281.94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13,294,011.171,393,978,735.18
合同资产3,705,768,276.65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83,635,587.5154,005,047.49
流动资产合计7,857,319,959.005,426,021,702.0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35,312,609.6035,912,609.60
长期股权投资108,633,478.9372,440,366.9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15,451,349.0379,607,413.82
投资性房地产75,461,058.7997,882,266.03
固定资产49,615,376.3799,157,138.29
在建工程19,478,385.52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46,497,317.2152,079,544.59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7,123,479.267,769,376.61
递延所得税资产13,452,891.266,597,430.61
其他非流动资产10,603,593.034,029,132.24
非流动资产合计481,629,539.00455,475,278.72
资产总计8,338,949,498.005,881,496,980.7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00,252,541.6732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32,724,573.2724,000,000.00
应付账款3,066,663,116.621,687,968,545.19
预收款项1,430,341.868,901,874.47
合同负债31,198,961.7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95,742,659.45221,231,689.55
应交税费52,621,021.7228,921,446.91
其他应付款1,974,694,449.861,880,642,543.34
其中:应付利息1,069,246.24
应付股利578,359.32578,359.32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13,800,919.27153,9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341,654,482.72187,157,905.01
流动负债合计6,310,783,068.224,512,724,004.47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329,100,000.00212,1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428,794.61282,466.2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491,417.32782,923.97
预计负债50,000,000.00
递延收益69,615.0078,972.21
递延所得税负债759,326.68311,057.50
其他非流动负债6,125,701.52
非流动负债合计337,974,855.13263,555,419.95
负债合计6,648,757,923.354,776,279,424.42
所有者权益:
股本352,280,000.00311,48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949,705,341.17728,522,776.2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58,538,046.2338,597,157.07
盈余公积14,337,072.609,714,434.74
一般风险准备3,729,856.802,319,776.01
未分配利润156,606,308.95-78,199,383.8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535,196,625.751,012,434,760.26
少数股东权益154,994,948.9092,782,796.08
所有者权益合计1,690,191,574.651,105,217,556.3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8,338,949,498.005,881,496,980.76

法定代表人:任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海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文萍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50,602,666.6411,156,878.08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1,758,276.76507,381.07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39,350.91469,177.37
其他应收款510,902,849.97328,714,695.80
其中:应收利息478,763.19
应收股利256,000,000.00
存货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763,303,144.28340,848,132.32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104,460,138.30109,544,688.22
长期股权投资1,118,851,933.29610,330,264.2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77,974,145.3672,593,522.24
投资性房地产40,526,565.9556,266,268.51
固定资产2,361,359.762,424,794.07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26,934,621.0827,830,287.1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696,951.64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1,372,805,715.38878,989,824.43
资产总计2,136,108,859.661,219,837,956.7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20,151,525.0050,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1,286,132.852,540,999.16
合同负债133,329.46
应付职工薪酬9,969,129.673,031,029.01
应交税费576,554.16275,579.11
其他应付款21,803,337.9441,205,741.59
其中:应付利息529,069.85
应付股利550,859.32550,859.32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16,145,108.85151,4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12,362.10
流动负债合计470,077,480.03248,453,348.8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329,100,000.00114,6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42,826.34362,014.83
预计负债50,000,000.00
递延收益78,972.21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29,242,826.34165,040,987.04
负债合计799,320,306.37413,494,335.91
所有者权益:
股本352,280,000.00311,48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938,282,174.66710,518,914.2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4,622,637.86
未分配利润41,603,740.77-215,655,293.45
所有者权益合计1,336,788,553.29806,343,620.8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136,108,859.661,219,837,956.75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5,533,078,836.613,310,871,524.72
其中:营业收入5,533,078,836.613,310,871,524.72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5,201,428,338.473,178,208,589.57
其中:营业成本4,960,225,429.922,968,976,706.5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19,279,360.2014,712,380.11
销售费用83,867,807.84114,026,677.74
管理费用105,240,362.0983,750,603.14
研发费用6,939,483.38
财务费用25,875,895.04-3,257,777.92
其中:利息费用47,818,974.9330,463,020.23
利息收入28,575,753.5639,846,557.29
加:其他收益2,659,465.97741,123.5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6,452,217.807,833,648.0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7,093,112.00-890,758.6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367,247.655,556,098.12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2,142,984.54-3,660,058.2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097,736.57-49,845.9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709,777.095,713.01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46,598,485.54143,089,613.74
加:营业外收入1,637,229.614,482,439.28
减:营业外支出458,697.582,212,891.3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47,777,017.57145,359,161.65
减:所得税费用80,362,848.8038,887,164.5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67,414,168.77106,471,997.14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67,414,168.77106,471,997.14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0,838,411.42104,561,244.93
2.少数股东损益26,575,757.351,910,752.2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267,414,168.77106,471,997.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40,838,411.42104,561,244.9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6,575,757.351,910,752.2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7650.336
(二)稀释每股收益0.7650.336

法定代表人:任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海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文萍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收入84,019,760.7546,735,900.12
减:营业成本25,442,658.3717,679,286.94
税金及附加5,626,577.335,824,734.28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29,276,435.2315,617,561.40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20,940,162.341,983,519.16
其中:利息费用33,740,071.9419,496,672.47
利息收入12,816,784.9217,528,705.00
加:其他收益166,934.3937,326.1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53,577,567.991,681,477.4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872,182.09-566,449.4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380,623.123,097,017.58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8,189.84-12,663.6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922.21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61,815,940.9310,433,955.88
加:营业外收入78,972.22221,480.38
减:营业外支出13,241.075,712,411.9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61,881,672.084,943,024.32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61,881,672.084,943,024.32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61,881,672.084,943,024.32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261,881,672.084,943,024.32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184,171,660.681,869,885,840.88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96,208,063.87471,779,326.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80,379,724.552,341,665,167.4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349,575,892.861,601,902,789.7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87,081,653.51573,637,143.07
支付的各项税费140,837,804.5470,208,529.4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42,604,721.54339,264,020.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420,100,072.452,585,012,483.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0,279,652.10-243,347,315.6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607,778,694.9576,419,273.2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4,914,877.145,301,796.1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5,347,416.23483,944.9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38,040,988.3282,205,014.3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2,814,913.567,634,943.17
投资支付的现金646,166,567.70522,468,713.86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530,400.123,774,265.09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54,138.36106,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61,266,019.74533,983,922.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225,031.42-451,778,907.8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16,012,600.0034,275,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45,675,000.0034,275,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810,000,000.0062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9,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26,012,600.00703,275,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54,200,000.00240,8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8,528,818.8529,907,048.3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693,554.2114,269,030.2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23,422,373.06284,976,078.5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2,590,226.94418,298,921.4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39,644,847.62-276,827,302.0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68,088,400.271,344,915,702.2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07,733,247.891,068,088,400.27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4,717,345.7350,510,664.79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900,303.26102,065,453.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9,617,648.99152,576,118.6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2,436,677.8012,584,601.6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4,606,166.6411,749,504.55
支付的各项税费7,358,634.117,751,989.7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05,289,207.8939,194,743.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39,690,686.4471,280,839.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0,073,037.4581,295,278.8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574,800.002,663,601.5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7,407.5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28,505,916.69197,131,043.6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33,080,716.69199,862,052.7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837,758.74266,480.29
投资支付的现金45,625,000.0074,625,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40,000,000.0020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87,462,758.74274,891,480.2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5,617,957.95-75,029,427.5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70,337,6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730,000,000.0020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00,337,600.0020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81,700,000.00190,8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3,172,507.9419,480,876.9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64,224.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16,436,731.94210,280,876.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3,900,868.06-10,280,876.9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39,445,788.56-4,015,025.6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156,878.0815,171,903.7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50,602,666.6411,156,878.08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11,480,000.00728,522,776.2638,597,157.079,714,434.742,319,776.01-78,199,383.821,012,434,760.2692,782,796.081,105,217,556.3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11,480,000.00728,522,776.2638,597,157.079,714,434.742,319,776.01-78,199,383.821,012,434,760.2692,782,796.081,105,217,556.3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0,800,000.00221,182,564.9119,940,889.164,622,637.861,410,080.79234,805,692.77522,761,865.4962,212,152.82584,974,018.31
(一)综合收益总额240,838,411.42240,838,411.4226,575,757.35267,414,168.7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40,800,000.00221,182,564.91261,982,564.9135,636,395.47297,618,960.38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40,800,000.00221,182,564.91261,982,564.9135,636,395.47297,618,960.38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4,622,637.861,410,080.79-6,032,718.65
1.提取盈余公积4,622,637.86-4,622,637.86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410,080.79-1,410,080.79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19,940,889.1619,940,889.1619,940,889.16
1.本期提取76,914,200.3976,914,200.3976,914,200.39
2.本期使用56,973,311.2356,973,311.2356,973,311.23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352,280,000.00949,705,341.1758,538,046.2314,337,072.603,729,856.80156,606,308.951,535,196,625.75154,994,948.901,690,191,574.65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11,480,000.00728,720,604.593,799,761.309,714,434.741,241,621.48-242,230,014.92812,726,407.1959,444,574.25872,170,981.44
加:会计政策变更60,547,540.7060,547,540.70-2,700,358.7157,847,181.99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11,480,000.00728,720,604.593,799,761.309,714,434.741,241,621.48-181,682,474.22873,273,947.8956,744,215.54930,018,163.4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197,828.3334,797,395.71,078,154.53103,483,090.139,160,812.36,038,580.54175,199,392.91
少以“-”号填列)74037
(一)综合收益总额104,561,244.93104,561,244.931,910,752.21106,471,997.1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97,828.33-197,828.3334,127,828.3333,930,000.0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97,828.33-197,828.3334,127,828.3333,93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078,154.53-1,078,154.53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078,154.53-1,078,154.53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34,797,395.7734,797,395.7734,797,395.77
1.本期提取63,557,183.3163,557,183.3163,557,183.31
2.本期使用28,759,787.5428,759,787.5428,759,787.54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311,480,000.00728,522,776.2638,597,157.079,714,434.742,319,776.01-78,199,383.821,012,434,760.2692,782,796.081,105,217,556.34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11,480,000.00710,518,914.29-215,655,293.45806,343,620.8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11,480,000.00710,518,914.29-215,655,293.45806,343,620.84
三、本期增减变40,800,227,763,4,622,63257,25530,444,9
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000.00260.377.869,034.2232.45
(一)综合收益总额261,881,672.08261,881,672.0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40,800,000.00227,763,260.37268,563,260.37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40,800,000.00227,763,260.37268,563,260.37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4,622,637.86-4,622,637.86
1.提取盈余公积4,622,637.86-4,622,637.86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352,280,000.00938,282,174.664,622,637.8641,603,740.771,336,788,553.29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11,480,000.00710,518,914.29-270,185,769.94751,813,144.35
加:会计政策变更49,587,452.1749,587,452.17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11,480,000.00710,518,914.29-220,598,317.77801,400,596.5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943,024.324,943,024.32
(一)综合收益总额4,943,024.324,943,024.3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311,480,000.00710,518,914.29-215,655,293.45806,343,620.84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1992年7月经成都市体制改革委员会成体改(1992)112号文和成体改(1992)176号文批准由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制药厂、成都钢铁厂、西藏自治区石油公司四家单位共同发起,通过定向募集方式而成立的股份制集团公司。1996年10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294、295号文批准,发行社会公众股3600万股(其中职工股占用1800万额度),于1996年11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1997年5月,公司以1996年末总股本806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8股,共计派送6452万股,按10:2比例向全体股东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613万股,变更后总股本为16130万股;1999年6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1998年末总股本1613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共计派送3226万股,送股后总股本为19356万股。2006年6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005年末总股本19356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共计转增股本2592万股,转增后总股本为21948万股。2015 年 4 月公司向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增发 9200 万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31148 万股。2020年10月,公司向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增发合计4080万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35228万股。公司注册地址:成都市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部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经营;高新技术交流和转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国内贸易、进

出口贸易;信息咨询、项目评估、证券投资;期货经纪;广告、展览、培训;物业管理(限分支机构凭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商品房经营、兴建高新区内公共设施、为区内企业生产和生活提供配套服务,建筑装饰、装修(凭资质经营);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等工程建设;项目投资;项目咨询等。本公司财务报表于2021年4月28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对外公布。

2、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子公司名称
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倍特厨柜制造有限公司
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倍特期货有限公司
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雅安倍特星月宾馆有限公司
雅安楠水阁酒店有限公司
成都新建业倍特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四川倍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倍峰贸易有限公司
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茂川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国际空港新城园林有限公司
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四川倍智数能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倍特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四川怀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倍高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从公司目前获知的信息,综合考虑宏观政策风险、市场经营风险、企业目前或长期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财务资源支持等因素,本公司认为不存在对公司未来12个月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土木工程建筑业。

(二)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全部子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母公司应当以自身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

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应当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应当在合并利润表中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以“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当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

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将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认为现金等价物。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记账本位币金额。外币专门借款账户年末折算差额,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按规定进行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余的外币账户折算差额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在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贷款承诺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

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11、金融资产减值

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信用损失,是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流短缺的现值。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如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予以单项评估信用风

险。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资产负债日,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对单项评估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①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账龄组合)参考历史违约损失经验,结合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对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组合 2(信用风险较低的组合)参考历史违约损失经验,结合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认定信用风险较低的应收款项
组合 3(保证金、合并范围内的各主体之间的应收款项、合同或协议约定期限内的应收款项等类似组合)日常经营活动中的期货交易保证金、质押保证金、结算担保金、合并范围内的各主体之间的应收款项、按工程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未到期质量保证金、合同或协议约定期限内的应收款项

②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据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参考历史违约损失经验,结合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以预计存续期为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并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分析前瞻性信息的变动,据此对历史违约损失率进行调整,确认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

12、应收款项

详见本附注三·10金融工具 、11金融资产减值的相应内容。

13、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土木工程建筑业。

(1)确认及分类

将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质等,确认为存货。存货分为原材料、产成品、在产品、发出商品、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工程施工、开发产品、开发成本、委托代销商品、委托加工物资、消耗性生物资产(苗木)等。

(2)计量方法

①存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存货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结转。低值易耗品、包装物

按一次转销法摊销。

②开发用土地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在项目开发时,按开发项目建筑面积分摊计入开发项目的开发成本,不单独计算建筑面积的部分不分摊土地成本。公共配套设施按实际发生额核算,能够认定到所属开发项目的公共配套设施,直接计入所属开发项目的开发成本;不能直接认定的公共配套设施先在开发成本中单独归集,在公共配套设施项目竣工决算时,该单独归集的开发成本按开发产品销售面积分摊并计入各受益开发项目中去。

③开发产品按实际开发成本入账,结转开发产品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④消耗性生物资产:外购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购买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其中,可直接归属于购买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包括场地整理费、装卸费、栽植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自行营造的林木类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天然林等天然起源的生物资产,仅在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拥有或者控制该生物资产时,才能予以确认。天然起源的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无法可靠地取得,按名义金额确定生物资产的成本,同时计入当期损益;投资者投入的生物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除外;因择伐、间伐或抚育更新性质采伐,并且在采伐之后进行相应的补植,其发生的后续支出予以资本化,计入林木类生物资产的成本。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郁闭前的相关支出予以资本化,郁闭后的相关支出计入当期费用。

消耗性生物资产郁闭度的确定:依据本公司基地所生产苗木的生理特性及形态,将其分为乔木类、灌木类二个类型进行郁闭度设定。乔木类:植株有明显主干,规格的计量指标主要以胸径(植株主干离地130CM处的直径)的计量为主。灌木类:植株无明显主干,规格的计量指标主要以植株自然高及冠径为主。

消耗性林木郁闭度的设定及计量办法:在确定苗木种植的株行距时,综合考虑苗木生长速度、生产成本等因素,合理配给植株生长空间。园林工程适用规格苗木的质量及起点规格指标代表了苗木生产的出圃指标。量化指标有:高度、胸径、冠幅根幅、枝下高。按历往经验及本公司对苗木质量的要求,在苗木达到出圃标准时,取其出圃起点规格的各数据进行郁闭度的测算。苗木达到出圃标准时,苗木基本上可以较稳定地生长,一般只需相对较少的维护费用及生产物资。此时点的苗木可视为已达到郁闭。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实行永续盘存制。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具有类似目的或最终用途并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难以将其与该产品系列的其他项目区别开来进行估价的存货,合并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对消耗性生物资产有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使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或账面价值时,按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

14、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

在公司与客户的合同中,本公司有权就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提供的相关服务而收取合同价款,与此同时承担将商品或服务转移给客户的履约义务。当客户实际支付合同对价或在该对价到期应付之前,本公司已经向客户转移了商品或服务,则应

当将因已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列示为合同资产,在取得无条件收款权时确认为应收账款。在本公司与客户的合同中,本公司有权在尚未向客户转移商品或服务之前收取合同对价,与此同时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移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当本公司履行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时,合同负债确认为收入。本公司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详见附注三.10金融工具、11金融工具减值的相关内容。

15、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 3 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2)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①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②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

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③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以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6、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合并日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购买日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该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属于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为本公司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②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分别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公司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3)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

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4)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7、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出租的建筑物,采用与固定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对于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进行摊销。

18、固定资产

(1)确认及分类

将以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为目的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的有形资产,确认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五类。

(2)计量基础

各类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3)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按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扣除残值和预计使用年限确定年折旧率。各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年折旧率和预计残值率分别列示如下:

类 别预计使用年限年折旧率预计残值率
房屋及建筑物30年3.23%3.00%
通用设备10-18年9.70%-5.39%3.00%
专用设备10-14年9.70%-6.93%3.00%
运输设备6-12年16.17%-8.08%3.00%
其 他4-6年24.25%-16.17%3.00%

19、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工程支出计价,包括需要安装设备的价值、为工程建设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或资产支出超出专门借款的一般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等。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为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0、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1、无形资产

(1)将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确认为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2)无形资产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计价。

(3)对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公司于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则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4)研究开发支出

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22、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3、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采用直线法在受益期限或规定的摊销期限内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长期待摊费用按受益期平均摊销。

2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是指企业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将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分为两类: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公司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应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定为职工薪酬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到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企业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应当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企业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除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外,按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25、预计负债

(1)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

(2)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同时对该项单独核算的资产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对应的预计负债的账面金额。

26、收入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土木工程建筑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的披露要求。

(1)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建筑业务,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园林工程、以及建筑装饰装修等;智慧城市建设与运营业务,主要包括智慧城市总集方案提供、建设和运营等;期货经纪业务,主要包括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等;厨柜制造业务,主要包括厨柜及其配套件、家具及配套件等生产、销售;宾馆服务业务,主要包括住宿、餐饮等;其他业务,主要包括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等。

(2)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3)本公司的建筑业务主要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在合同期内确认收入,本公司采用投入法,即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根据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本公司的智慧城市建设与运营业务、期货经纪业务、厨柜制造业务、宾馆服务业务以及其他业务,根据具体业务性质与合同规定,按照履约进度在合同期内确认收入或者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4)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5)合同成本包含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行成本。本公司合同取得成本是指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本公司合同履行成本指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27、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指从政府无偿取得的除投入资本外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具体标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3)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4)政府补助的摊销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对同类政府补助采用相同的列报方式,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者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将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28、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司的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

将当期和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所得税确认为负债,将已支付的所得税超过应支付的部份确认为资产。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以下要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1)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初始确认;

B、不是企业合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C、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2)以很可能取得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

年末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公司以原减记的金额为限,予以转回。

29、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
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并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故此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详见[说明]

说明:

合并资产负债表单位:元

项目会计政策变更前2019年12月31日账面金额新收入准则影响会计政策变更后2020年1月1日账面金额
应收账款1,463,483,135.52-35,549,959.591,427,933,175.93
存货1,393,978,735.18-1,376,075,761.0717,902,974.11
合同资产1,393,069,556.121,393,069,556.12
其他非流动资产4,029,132.2418,556,164.5422,585,296.78
预收款项8,901,874.47-5,497,663.413,404,211.06
合同负债5,497,663.415,497,663.41

注: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本公司合同资产主要系建筑业务产生。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建筑施工合同提供工程施工服务,并根据履约进度在合同期内确认收入。本公司的客户根据合同规定与本公司就工程施工服务履约进度进行结算,并在结算后根据合同规定的信用期支付工程价款。本公司根据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金额超过已办理结算价款的部分以及未到期质保金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办理结算价款超过本公司根据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金额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单位:元

项目会计政策变更前2019年12月31日账面金额新收入准则影响会计政策变更后2020年1月1日账面金额
预收款项2,540,999.16-221,491.412,319,507.75
合同负债221,491.41221,491.41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重要的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3)2020年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071,858,400.271,071,858,400.27
交易性金融资产381,038,249.26381,038,249.26
应收账款1,463,483,135.521,427,933,175.93-35,549,959.59
预付款项9,202,197.279,202,197.27
其他应收款1,052,455,937.051,052,455,937.05
其中:应收利息7,185,281.947,185,281.94
存货1,393,978,735.1817,902,974.11-1,376,075,761.07
合同资产1,393,069,556.121,393,069,556.12
其他流动资产54,005,047.4954,005,047.49
流动资产合计5,426,021,702.045,407,465,537.50-18,556,164.54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35,912,609.6035,912,609.60
长期股权投资72,440,366.9372,440,366.9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79,607,413.8279,607,413.82
投资性房地产97,882,266.0397,882,266.03
固定资产99,157,138.2999,157,138.29
无形资产52,079,544.5952,079,544.59
长期待摊费用7,769,376.617,769,376.61
递延所得税资产6,597,430.616,597,430.61
其他非流动资产4,029,132.2422,585,296.7818,556,164.54
非流动资产合计455,475,278.72474,031,443.2618,556,164.54
资产总计5,881,496,980.765,881,496,980.7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20,000,000.00320,000,000.00
应付票据24,000,000.0024,000,000.00
应付账款1,687,968,545.191,687,968,545.19
预收款项8,901,874.473,404,211.06-5,497,663.41
合同负债5,497,663.415,497,663.41
应付职工薪酬221,231,689.55221,231,689.55
应交税费28,921,446.9128,921,446.91
其他应付款1,880,642,543.341,880,642,543.34
其中:应付利息1,069,246.241,069,246.24
应付股利578,359.32578,359.3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53,900,000.00153,9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187,157,905.01187,157,905.01
流动负债合计4,512,724,004.474,512,724,004.4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12,100,000.00212,100,000.00
长期应付款282,466.27282,466.2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782,923.97782,923.97
预计负债50,000,000.0050,000,000.00
递延收益78,972.2178,972.21
递延所得税负债311,057.50311,057.50
非流动负债合计263,555,419.95263,555,419.95
负债合计4,776,279,424.424,776,279,424.42
所有者权益:
股本311,480,000.00311,480,000.00
资本公积728,522,776.26728,522,776.26
专项储备38,597,157.0738,597,157.07
盈余公积9,714,434.749,714,434.74
一般风险准备2,319,776.012,319,776.01
未分配利润-78,199,383.82-78,199,383.8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012,434,760.261,012,434,760.26
少数股东权益92,782,796.0892,782,796.08
所有者权益合计1,105,217,556.341,105,217,556.3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5,881,496,980.765,881,496,980.76

调整情况说明: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不予调整,新收入准则实施日的账面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采用新收入准则的具体影响详见上述调整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1,156,878.0811,156,878.08
应收账款507,381.07507,381.07
预付款项469,177.37469,177.37
其他应收款328,714,695.80328,714,695.80
其中:应收利息478,763.19478,763.19
流动资产合计340,848,132.32340,848,132.32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109,544,688.22109,544,688.22
长期股权投资610,330,264.23610,330,264.2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72,593,522.2472,593,522.24
投资性房地产56,266,268.5156,266,268.51
固定资产2,424,794.072,424,794.07
无形资产27,830,287.1627,830,287.16
非流动资产合计878,989,824.43878,989,824.43
资产总计1,219,837,956.751,219,837,956.7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0,000,000.0050,000,000.00
预收款项2,540,999.162,319,507.75-221,491.41
合同负债221,491.41221,491.41
应付职工薪酬3,031,029.013,031,029.01
应交税费275,579.11275,579.11
其他应付款41,205,741.5941,205,741.59
其中:应付利息529,069.85529,069.85
应付股利550,859.32550,859.3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51,400,000.00151,4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248,453,348.87248,453,348.8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14,600,000.00114,60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362,014.83362,014.83
预计负债50,000,000.0050,000,000.00
递延收益78,972.2178,972.21
非流动负债合计165,040,987.04165,040,987.04
负债合计413,494,335.91413,494,335.91
所有者权益:
股本311,480,000.00311,480,000.00
资本公积710,518,914.29710,518,914.29
未分配利润-215,655,293.45-215,655,293.45
所有者权益合计806,343,620.84806,343,620.8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219,837,956.751,219,837,956.75

调整情况说明: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不予调整,新收入准则实施日的账面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采用新收入准则的具体影响详见上述调整表。

四、税项(公司适用的税种及税率)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计税基数税 率
增值税[注1]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收入和应税服务收入1%、3%、5%、6%、9%、13%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缴流转税税额7%、5%、1%
教育费附加实缴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实缴流转税税额2%
房产税房屋原值的70%1.2%
房产税房屋租金收入12%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20%
土地增值税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30%-60%

注1:其他税费按国家规定的征收比例计算缴纳。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情况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成都新建业倍特房屋租赁有限公司20%

2、税收优惠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4号),因疫情导致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可申请免征2020年2月起至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撤销当月期间应缴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6)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纳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注:四川省按7800元/每人/每年减免。

(7)根据《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注:四川省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8)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期末余额指2020年12月31日余额;期初余额指2019年12月31日余额或2020年1月1日余额;本期发生额指2020年度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指2019年度发生额)

1、货币资金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350,284.78272,675.07
银行存款1,717,585,600.321,066,563,560.84
其他货币资金4,098,673.795,022,164.36
合 计1,722,034,558.891,071,858,400.27

注1:银行存款期末余额中有92,464.73万元系倍特期货有限公司期货保证金账户存款;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讼事项冻结876.00万元,其中496.00万元冻结时间截止2021年12月20日,380.00万元冻结时间截止2021年10月15日。注2:其他货币资金中有377.00万元系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提存的中标项目保函保证金,到期日为2021年2月22日。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365,629,124.10381,038,249.26
其中:基金投资365,629,124.10381,038,249.26
合 计365,629,124.10381,038,249.26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16,000,000.00
商业承兑票据8,151,681.92
合计24,151,681.92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无。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无。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无。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无。

4、应收账款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账款788,578,290.661,427,933,175.93
合计:788,578,290.661,427,933,175.93

(1)应收账款按种类列示如下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5,917,297.371.8615,917,297.37100.0015,917,297.371.0815,917,297.37100.00
其中: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5,917,297.371.8615,917,297.37100.0015,917,297.371.0815,917,297.37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841,273,583.0198.1452,695,292.356.26788,578,290.661,453,868,794.1998.9225,935,618.261.781,427,933,175.93
其中:组合1659,870,034.3976.9852,523,566.557.96607,346,467.84729,356,535.8749.6225,698,519.553.52703,658,016.32
组合2181,403,548.6221.16171,725.800.09181,231,822.82724,512,258.3249.29237,098.710.03724,275,159.61
组合3-
合计857,190,880.38100.0068,612,589.728.00788,578,290.661,469,786,091.56100.0041,852,915.632.851,427,933,175.93

应收账款种类的说明情况详见“附注三·11”。

(2)组合1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215,020,634.36215,020.630.10%
1至2年374,988,599.6722,499,315.986.00%
2至3年36,571,647.587,314,329.5220.00%
3至4年9,685,459.483,874,183.7940.00%
4至5年874,126.70437,063.3550.00%
5年以上22,729,566.6018,183,653.2880.00%
合 计659,870,034.3952,523,566.55

(3)组合2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78,860,603.710.00%
1至2年1,935,643.6792,330.204.77%
2至3年303,889.0829,416.469.68%
3至4年257,447.9139,441.0215.32%
4至5年20,000.004,086.0020.43%
5年以上25,964.256,452.1224.85%
合 计181,403,548.62171,725.80

(4)组合3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无。

(5)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应收款项内容账面余额坏账金额计提比例理由
成都高威体育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开发款及保证金8,176,627.378,176,627.37100.00%无可执行财产
四川天昆房屋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开发款6,700,000.006,700,000.00100.00%根据诉讼情况确认
成都市市政房屋建设开发公司工程款653,129.96653,129.96100.00%未得到债务人确认
成都隆芯科技有限公司房租387,540.04387,540.04100.00%无可执行财产
合 计15,917,297.3715,917,297.37

(6)按账龄披露的应收账款

账龄期末余额
1年以内393,881,238.07
1-2年376,924,243.34
2-3年36,875,536.66
3-4年9,942,907.39
4-5年894,126.70
5年以上38,672,828.22
合计857,190,880.38

(7)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6,793,723.32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合并范围变更减少期末余额34,049.23元。

(8)本报告期无核销应收账款的情况。

(9)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金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坏账准备
建筑业客户1468,683,803.4454.6823,888,188.44
建筑业客户276,615,128.948.944,948,114.06
建筑业客户357,806,561.136.7462,058.10
建筑业客户449,534,049.015.78
建筑业客户531,619,187.233.6966,949.61
合计684,258,729.7579.8328,965,310.21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如下

账 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 额比例%金 额比例%
1年以内27,119,800.5699.579,030,576.9398.14
1-2年117,501.350.43167,870.341.82
2-3年3,750.000.04
3年以上
合 计27,237,301.91100.009,202,197.27100.00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金额占预付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南充溢润电缆有限公司3,451,868.8312.67
四川特安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3,153,000.0011.58
成都特瓦新材料有限公司2,016,000.007.40
四川恒劲人防设备有限公司1,458,044.005.35
四川红帆特种设备工程有限公司846,562.173.11
合 计10,925,475.0040.11

6、其他应收款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7,185,281.94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1,126,991,126.191,045,270,655.11
合计:1,126,991,126.191,052,455,937.05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定期存款7,185,281.94
合 计7,185,281.94

2)重要逾期利息:无。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358,728.730.03358,728.73100.00358,728.730.03358,728.73100.00
其中: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358,728.730.03358,728.73100.00358,728.730.03358,728.73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134,278,216.2799.977,287,090.080.641,126,991,126.191,047,218,230.5999.971,947,575.480.191,045,270,655.11
其中:组合177,392,412.556.822,021,214.722.6175,371,197.8315,604,508.201.491,823,465.2811.6913,781,042.92
组合2182,554,008.6416.095,265,875.362.88177,288,133.28108,113,816.4610.32124,110.200.11107,989,706.26
组合3874,331,795.0877.06874,331,795.08923,499,905.9388.16923,499,905.93
合计1,134,636,945.00100.007,645,818.810.671,126,991,126.191,047,576,959.32100.002,306,304.210.221,045,270,655.11

其他应收款种类的说明详见“附注三?11”。

2)组合1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66,792,803.7766,792.800.10%
1至2年7,578,600.57454,716.036.00%
2至3年1,248,655.78249,731.1620.00%
3至4年333,702.47133,480.9940.00%
4至5年114,754.1057,377.0550.00%
5年以上1,323,895.861,059,116.6980.00%
合 计77,392,412.552,021,214.72

3)组合2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74,491,326.900.00%
1至2年107,373,298.005,121,706.314.77%
2至3年24,000.002,323.209.68%
3至4年200,000.0030,640.0015.32%
4至5年100,497.9120,531.7220.43%
5年以上364,885.8390,674.1324.85%
合 计182,554,008.645,265,875.36

4)组合3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项目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期货交易保证金840,141,818.620.00%
结算担保金10,063,020.300.00%
按工程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支付的投标保证金3,251,117.850.00%
履约保证金17,002,748.140.00%
民工工资保证金90,000.000.00%
质押保证金283,650.170.00%
土地复垦保证金3,499,440.000.00%
合计874,331,795.08

5)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应收款项内容账面余额坏账金额计提比例理由
香港宏正公司往来款358,022.33358,022.33100.00%未得到债务人确认
个人借支往来款706.40706.40100.00%未得到债务人确认
合 计358,728.73358,728.73

6)按账龄披露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期末余额
1年以内1,015,615,925.75
1-2年114,951,898.57
2-3年1,272,655.78
3-4年533,702.47
4-5年215,252.01
5年以上2,047,510.42
合计1,134,636,945.00

7)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5,349,261.22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合并范围变更减少期末余额9,746.62元。8)本报告期无核销其他应收款的情况。9)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其他单位应收、暂付款214,474,959.50117,266,491.91
其他个人应收、暂付款45,312,574.402,417,898.99
保证金874,331,795.08927,831,296.42
备用金517,616.0261,272.00
合 计1,134,636,945.001,047,576,959.32

10)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期货交易保证金保证金840,141,818.621年以内74.04
雅安市西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补偿款105,001,800.001-2年9.265,008,585.86
责任公司[注]
雅安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转转让款63,800,000.001年以内5.62
李渊明不动产销售款43,463,000.001年以内3.8343,463.00
建筑业客户1保证金15,564,000.001-2年1.37
合计1,067,970,618.6294.125,052,048.86

注:期末其他应收款中应收雅安市西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款项系雅安市雨城区政府收回了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雅安周公山温泉开发区开发权的补偿款余额,原债务人名称为雅安市雨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6月,公司与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雅安市雨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及雅安市西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订《合同解除及补偿协议》主体变更协议,将原合同下由雅安市雨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向公司支付款项的义务变更为由雅安市西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支付。

7、存货

(1)存货分类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2,135,040.8764,903.632,070,137.243,779,209.6849,845.913,729,363.77
产成品10,037,739.65146,088.669,891,650.9913,156,050.9813,156,050.98
在产品349,036.57349,036.57631,895.00631,895.00
低值易耗品200,249.35200,249.35385,664.36385,664.36
消耗性生物资产782,937.02782,937.02
合计13,505,003.46210,992.2913,294,011.1717,952,820.0249,845.9117,902,974.11

(2)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种类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49,845.9115,057.7264,903.63
产成品2,082,678.851,936,590.19146,088.66
合计49,845.912,097,736.571,936,590.19210,992.29

8、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分类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3,698,026,645.703,698,026,645.701,376,075,761.071,376,075,761.07
质保金7,741,630.957,741,630.9516,993,795.0516,993,795.05
合计3,705,768,276.653,705,768,276.651,393,069,556.121,393,069,556.12

(2)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在报告期内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项 目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合同资产2,312,698,720.53主要系本期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增加所致
合计:2,312,698,720.53

9、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税费83,635,587.5154,005,047.49
合 计83,635,587.5154,005,047.49

注:主要系待认证进项税额。10、长期应收款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折现率区间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融资租赁款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其他[注]35,312,609.6035,312,609.6035,912,609.6035,912,609.60
合计35,312,609.6035,312,609.6035,912,609.6035,912,609.60

注:其他系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采用建设移交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应收攀枝花市花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

11、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成都金长盈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421,976.71-1,955,299.6648,466,677.05
成都长投东进建设有限公司254,637.28-7,617.75247,019.53
倍赢智慧城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255,077.877,500,000.009,052,529.7523,807,607.62
成都高新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00,000.00-4,439.802,095,560.20
小计57,931,691.869,600,000.007,085,172.5474,616,864.40
二、联营企业
成都空港产城绿建建材有限公司14,508,675.07273,155.3814,781,830.45
成都市西建三岔湖建材有限公司14,500,000.00-224,489.8814,275,510.12
成都倍芯传感技术有限公司5,000,000.00-40,726.044,959,273.96
小计14,508,675.0719,500,000.007,939.4634,016,614.53
合计72,440,366.9329,100,000.007,093,112.00108,633,478.93

注:公司对外长期股权投资情况详见附注七·3。

1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成都时代新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0,000.0050,000.00
地奥集团成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7,477,203.677,013,891.58
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27,894.865,903,100.97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71,896,250.5066,640,421.27
成都中海经倍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0.000.00
深圳市科比特航空科技有限公司15,000,000.00
成都光创联科技有限公司15,000,000.00
合计115,451,349.0379,607,413.82

13、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项目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47,344,897.51247,344,897.51
2.本期增加金额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49,239,720.0949,239,720.09
(1)处置[注]49,239,720.0949,239,720.09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198,105,177.42198,105,177.42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39,596,396.65139,596,396.65
2.本期增加金额7,580,337.697,580,337.69
(1)计提或摊销7,580,337.697,580,337.69
(2)其他转入
3.本期减少金额24,532,615.7124,532,615.71
(1)处置24,532,615.7124,532,615.71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122,644,118.63122,644,118.6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9,866,234.839,866,234.83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9,866,234.839,866,234.83
(1)处置9,866,234.839,866,234.83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75,461,058.7975,461,058.79
2.期初账面价值97,882,266.0397,882,266.03

注:主要系本报告期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所挂牌出售处置海发大厦。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盈地蓝座房屋3,444,335.30需完善资料
合 计3,444,335.30

14、固定资产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49,615,376.3799,157,138.29
固定资产清理
合 计49,615,376.3799,157,138.29

(1)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51,317,852.9123,679,426.214,317,363.419,893,583.8835,363,517.82224,571,744.23
2.本期增加金额990,265.471,260,292.92708,041.486,258,419.079,217,018.94
(1)购置990,265.471,260,292.92708,041.486,258,419.079,217,018.94
(2)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4)其他
3.本期减少金额71,430,372.299,788,428.572,016,436.541,111,487.6212,189,407.7196,536,132.73
(1)处置或报废527,831.37170,316.25845,687.009,709,424.1211,253,258.74
(2)其他[注]71,430,372.299,260,597.201,846,120.29265,800.622,479,983.5985,282,873.99
4.期末余额79,887,480.6214,881,263.113,561,219.799,490,137.7429,432,529.18137,252,630.44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69,335,085.9318,239,245.533,148,374.357,067,714.4427,624,185.69125,414,605.94
2.本期增加金额6,957,164.77924,583.61513,378.80669,565.452,363,420.9711,428,113.60
(1)计提6,957,164.77924,583.61513,378.80669,565.452,363,420.9711,428,113.60
3.本期减少金额27,103,430.778,257,436.461,222,415.921,050,045.5011,572,136.8249,205,465.47
(1)处置或报废511,996.43154,733.92820,316.399,401,326.4710,888,373.21
(2)其他27,103,430.777,745,440.031,067,682.00229,729.112,170,810.3538,317,092.26
4.期末余额49,188,819.9310,906,392.682,439,337.236,687,234.3918,415,469.8487,637,254.07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30,698,660.693,974,870.431,121,882.562,802,903.3511,017,059.3449,615,376.37
2.期初账面价值81,982,766.985,440,180.681,168,989.062,825,869.447,739,332.1399,157,138.29

注:主要系本报告期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出售四川雅安倍特星月宾馆有限公司所致,详见本附注“六、4”。

15、在建工程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19,478,385.52
工程物资
合 计19,478,385.52

(1)在建工程情况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商砼生产站19,478,385.5219,478,385.52
合计19,478,385.5219,478,385.52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金额金额
商砼生产站45,754,169.2619,478,385.5219,478,385.5242.57%自筹
合计45,754,169.2619,478,385.5219,478,385.52------

1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建筑业资质商标权电脑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65,254,581.625,154,200.0028,800.0011,371,139.0981,808,720.71
2.本期增加金额137,500.001,949,799.542,087,299.54
(1)购置780,670.02780,670.02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137,500.00137,500.00
(4)其他1,169,129.521,169,129.52
3.本期减少金额6,573,714.296,573,714.29
(1)处置
(2)其他[注1]6,573,714.296,573,714.29
4.期末余额58,680,867.335,291,700.0028,800.0013,320,938.6377,322,305.96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23,308,350.7185,903.3328,800.006,306,122.0829,729,176.12
2.本期增加金额1,512,268.841,544,836.251,078,226.314,135,331.40
(1)计提1,512,268.841,544,836.251,078,226.314,135,331.40
3.本期减少金额3,039,518.773,039,518.77
(1)处置
(2)其他3,039,518.773,039,518.77
4.期末余额21,781,100.781,630,739.5828,800.007,384,348.3930,824,988.7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36,899,766.553,660,960.425,936,590.2446,497,317.21
2.期初账面价值41,946,230.915,068,296.675,065,017.0152,079,544.59

注1:本期减少系本报告期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出售四川雅安倍特星月宾馆有限公司所致,详见本附注“六、4”。注2: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注3:建筑业资质系本期收购四川怀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取得。

17、长期待摊费用

项 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1,057,051.44341,835.35715,216.09
装修费2,910,438.354,307,163.742,223,582.03377,158.284,616,861.78
其他3,801,886.821,961,504.263,971,989.691,791,401.39
合 计7,769,376.616,268,668.006,537,407.07377,158.287,123,479.26

1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46,331,923.7011,582,980.9419,030,081.154,757,520.29
期货风险准备金7,359,641.271,839,910.327,359,641.271,839,910.32
预提费用120,000.0030,000.00
合 计53,811,564.9713,452,891.2626,389,722.426,597,430.61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3,037,306.72759,326.681,244,230.00311,057.50
合计3,037,306.72759,326.681,244,230.00311,057.50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30,137,477.1235,045,219.44
可抵扣的亏损138,608,244.7090,091,543.34
合 计168,745,721.82125,136,762.78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0年33,825,181.83
2021年8,426,617.049,601,566.06
2022年7,798,382.8413,074,245.91
2023年15,936,915.9016,746,649.92
2024年48,735,397.2516,843,899.62
2025年57,710,931.67
合 计138,608,244.7090,091,543.34

19、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交易席位[注1]1,400,000.001,400,000.00
预付工程款2,621,253.42
质保金[注2]9,195,714.2118,556,164.54
其他7,878.827,878.82
合 计10,603,593.0322,585,296.78

注1:系倍特期货有限公司交易席位费。注2:系合同资产中回收期在一年以上的工程质保金。20、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信用借款[注1]120,151,525.0050,000,000.00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注2]80,101,016.67270,000,000.00
质押借款
合 计200,252,541.67320,000,000.00

注1:2020年6月24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2020信银蓉高新贷字第029037号”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6月24日至2021年6月24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使用2,000.00万元,另发生2020.12.21-2020.12.31借款利息25,254.17元。

2020年4月16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2020年中高借字021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5,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0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使用5,000.00万元,另发生2020.12.21-2020.12.31借款利息63,135.42元。

2020年7月28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2020年中高借字042号”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4,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3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使用4,000.00万元,另发生2020.12.21-2020.12.31借款利息50,508.33元。

2020年11月4日,本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2020)成银综授额字第000115号”授信额度合同,借款金额为1亿元,授信期限为2020年11月5日至2021年7月27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使用1,000.00万元,另发生2020.12.21-2020.12.31借款利息12,627.08元。

注2:2020年7月14日,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0)信银蓉高新贷

字第029039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不超过8,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14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使用8,000.00万元,另发生2020.12.21-2020.12.31借款利息101,016.67元;本公司为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上述借款提供保证担保,详见本附注十·5·(4)·①。

21、应付票据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32,724,573.27
国内信用证24,000,000.00
合 计32,724,573.2724,000,000.00

22、应付账款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账款3,066,663,116.621,687,968,545.19
合 计3,066,663,116.621,687,968,545.19

(1)应付账款列示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3,038,246,134.171,659,950,081.18
1-2年13,931,486.1813,638,709.91
2-3年12,805,508.9511,753,952.53
3年以上1,679,987.322,625,801.57
合 计3,066,663,116.621,687,968,545.19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项 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工程项目材料款25,177,439.96未到支付期
合 计25,177,439.96

23、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情况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租金1,430,341.863,404,211.06
合 计1,430,341.863,404,211.06

注: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24、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列示: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工程款28,322,321.64
其他预收款2,876,640.145,497,663.41
合 计31,198,961.785,497,663.41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项 目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合同负债25,701,298.37主要系本期建筑施工业预收工程款增加
合 计25,701,298.37

25、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220,942,282.63551,792,277.41577,370,325.49195,364,234.55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90,912.926,972,589.797,040,022.9423,479.77
三、辞退福利198,494.003,035,522.262,879,071.13354,945.13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221,231,689.55561,800,389.46587,289,419.56195,742,659.45

(2)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12,550,078.22527,748,401.01554,589,013.28185,709,465.95
2、职工福利费4,487,378.114,487,378.11-
3、社会保险费63,490.326,723,726.736,745,511.4241,705.63
其中: 医疗保险费57,663.675,852,544.345,873,874.4836,333.53
工伤保险费2,141.38104,553.32106,619.8674.84
生育保险费3,685.27707,607.99708,682.432,610.83
综合保险59,021.0856,334.652,686.43
4、住房公积金95,337.809,254,483.489,243,579.28106,242.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8,233,376.293,578,288.082,304,843.409,506,820.97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8、其他
合计220,942,282.63551,792,277.41577,370,325.49195,364,234.55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86,838.676,710,300.506,774,354.2022,784.97
2、失业保险费4,074.25262,289.29265,668.74694.80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90,912.926,972,589.797,040,022.9423,479.77

26、应交税费

税 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6,457,712.507,656,429.30
企业所得税42,608,723.1918,169,870.75
城市维护建设税522,840.83770,067.95
房产税221,635.9777,010.54
教育费附加261,008.25344,298.47
个人所得税203,185.98222,668.72
副食品调节基金45,076.60
地方教育费附加173,428.10227,258.59
契税1,103,815.751,103,815.75
印花税396,647.3833,068.59
资源税20.66
代扣代缴税金652,682.26232,260.52
环境保护税19,320.8539,621.13
合 计52,621,021.7228,921,446.91

注:公司及子公司税率以及税收优惠情况详见“附注四”。

27、其他应付款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1,069,246.24
应付股利578,359.32578,359.32
其他应付款1,974,116,090.541,878,994,937.78
合 计1,974,694,449.861,880,642,543.34

(1)应付利息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借款利息1,069,246.24
合 计1,069,246.24

(2)应付股利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欠付原因
普通股股利578,359.32578,359.32未支付
合 计578,359.32578,359.32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保证金1,868,524,664.521,737,127,145.27
质保金542,262.44946,481.00
其他单位应付、暂收款93,887,441.09130,568,204.40
其他个人应付款、暂收款2,237,109.921,428,494.54
土地增值税清算准备金8,924,612.578,924,612.57
合 计1,974,116,090.541,878,994,937.78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项 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应付期货货币保证金119,323,408.34交易保证金
期货风险准备金57,396,389.62风险准备金
合 计176,719,797.96

2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413,800,919.27153,9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合 计413,800,919.27153,900,000.00

(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借款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15,026,950.0013,000,000.00
保证借款97,884,693.06140,500,000.00
信用借款300,889,276.21400,000.00
合 计413,800,919.27153,900,000.00

(2)一年内到期的抵押借款列示如下:

贷款单位贷款金额抵押物担保情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注]15,026,950.00成都高新区高朋大道11号1栋
合 计15,026,950.00

注:贷款本金为1.2亿元,贷款期限为10年,合同约定每年需要计划偿还本金,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归还本金10,500.00万元,2021年计划偿还本金1,500.00万元,另发生2020.12.21-2020.12.31借款利息26,950.00元。借款方式除抵押外,同时公司将位于高新区科技工业园项目的房屋因出租而已经或未来享有的全部应收租金质押给贷款单位。

(3)一年内到期的保证借款列示如下:

贷款单位借款起始日借款终止日币种利率(%)期末余额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注1]2020-6-82022-6-7人民币4.75228,882.64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注2]2019-11-292021-11-28人民币5.22597,655,810.42
合 计97,884,693.06

注1:本金情况详见本附注“五·30、长期借款(4)期末保证借款情况”,另发生2020.12.21-2020.12.31借款利息28,882.64元。

注2:2019年11月28日,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签订“成农商高营公流借20190091号”借款合同,合同借款金额1亿元,借款期限2019年11月29日至2021年11月28日,约定2021年还款9,750.00万元,另发生2020.12.21-2020.12.31借款利息155,810.42元。由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一年内到期的信用借款列示如下:

贷款单位借款起始日借款终止日币种利率(%)期末余额
兴业银行成都分行[注1]2019-10-312021-10-30人民币5.462549,883,121.04
交通银行成都高新支行[注2]2020-1-22021-7-1人民币4.98200,104,639.5
交通银行成都高新支行[注2]2019-10-282021-4-23人民币4.9849,870,453.17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市分行[注3]2020-10-232022-10-22人民币4.275613,062.50
中国进出口银行四川省分行[注4]2020-2-282022-2-28人民币4.5125206,822.92
中国进出口银行四川省分行[注5]2020-5-262022-2-28人民币4.5125165,458.33
成都银行高新支行[注6]2020-06-192022-06-18人民币4.987545,718.75
合 计300,889,276.21

注1:2019年10月30日,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兴银蓉(贷)1910第653号”借款合同,获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5,000.00万元信用借款,期限自2019年10月31日至2021年10月30日,2021年计划偿还本金4,980.00万元,另发生2020.12.21-2020.12.31借款利息83,121.04元。

注2:2019年10月24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成都高新支行签订“成交银2019年贷字060026号”借款合同,获得交通

银行成都高新支行4亿元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自2019年10月24日至2021年3月23日,授信期限内,每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8个月,且全部贷款期限不超过2021年9月22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使用24,960.00万元,分别为

(1)获得交通银行成都高新支行借款20,000.00万元,期限自2020年1月2日-2021年7月1日,2020年已偿还本金20.00万元,2021年计划偿还本金19,980.00万元,另发生2020.12.21-2020.12.31借款利息304,639.50元。(2)获得交通银行成都高新支行借款5,000.00万元,期限自2019年10月28日-2021年4月23日,2020年已偿还本金20.00万元2021年计划偿还本金4,980.00万元,另发生2020.12.21-2020.12.31借款利息70,453.17元。

注3:本金情况详见本附注“五·30、长期借款(3)期末信用借款情况”,另发生2020.12.21-2020.12.31借款利息13,062.50元。注4:本项列示金额系2020.12.21-2020.12.31借款利息206,822.92元,本金情况详见本附注“五·30、长期借款(3)期末信用借款情况”。

注5:本项列示金额系2020.12.21-2020.12.31借款利息165,458.33元,本金情况详见本附注“五·30、长期借款(3)期末信用借款情况”。

注6:本项列示金额系2020.12.21-2020.12.31借款利息45,718.75元,本金情况详见本附注“五·30、长期借款(3)期末信用借款情况”。

29、其他流动负债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转销项税额341,654,482.72187,157,905.01
合 计341,654,482.72187,157,905.01

30、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借款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15,000,000.00
信用借款309,400,000.0099,600,000.00
保证借款19,700,000.0097,500,000.00
合 计329,100,000.00212,100,000.00

(2)长期借款前5名情况:

贷款单位借款起始日借款终止日币种利率(%)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中国进出口银行四川省分行2020-2-282022-2-28人民币4.5125150,000,000.00
中国进出口银行四川省分行2020-5-262022-2-28人民币4.5125120,000,000.00
成都银行高新支行2020-06-192022-06-18人民币4.987530,000,000.00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2019-11-292021-11-28人民币4.7519,700,000.0097,500,000.0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市分行2020-10-232022-10-22人民币4.2759,400,000.00
合 计329,100,000.0097,500,000.00

(3)期末信用借款情况如下:

贷款单位贷款金额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市分行[注1]9,400,000.00
中国进出口银行四川省分行[注2]270,000,000.00
成都银行高新支行[注3]30,000,000.00
合 计309,400,000.00

注1:2020年10月23日,本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行签订“PSBC51-YYT2020101402”号借款合同,获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行1000万元信用借款,期限自2020年10月23日至2022年10月22日,2021年计划偿还本金60.00万元,剩余940.00万元。

注2:2020年2月28日,本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四川省分行签订“2060015022020110562”号借款合同,获得中国进出口银行四川省分行2.70亿元信用借款额度,借款额度使用期限自2020年2月28日至2022年2月28日,2021年无偿还本金计划。

注3:2020年6月19日,本公司与成都银行高新支行签订了“H200101200619961”号借款合同,获得成都银行高新支行3,000.00万元信用借款,期限自2020年6月19日至2022年6月18日,2021年无偿还本金计划。

(4)期末保证借款情况如下:

贷款单位贷款金额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注]19,700,000.00
合 计19,700,000.00

注:2020年6月8日,本公司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签订“成农商高营公流借20200039号”借款合同,获得成都农商行3亿元借款额度,借款额度使用期限自2020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7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使用2,000.00万元,已偿还10万元,实际借款余额1,990.00万元,2021年计划偿还本金20.00万元,剩余1,970.00万元。由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1、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融资租赁款428,794.61282,466.27
合 计428,794.61282,466.27

32、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二、辞退福利1,491,417.32782,923.97
二、其他长期福利
合计1,491,417.32782,923.97

33、预计负债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对外担保[注]50,000,000.00
合 计50,000,000.00

注:对外担保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十一?2?(2)·①”所述。

34、递延收益

项 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78,972.2177,350.0086,707.2169,615.00科技企业加速器及农机政府补助资金
合 计78,972.2177,350.0086,707.2169,615.00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科技企业加速器政府补助资金78,972.2178,972.21与收益相关
农机补助资金77,350.007,735.0069,615.00与资产相关
合 计78,972.2177,350.0078,972.217,735.0069,615.00--

35、其他非流动负债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转销项税额6,125,701.52
合计6,125,701.52

36、股本

项 目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期末余额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23,499,660.0039.6540,800,000.00164,299,660.0046.64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115,765,260.0037.1728,600,000.001,754,900.00146,120,160.0041.48
3、其他内资持股7,734,400.002.4812,200,000.00-1,754,900.0018,179,500.005.16
其中:
境内法人持股7,540,400.002.4212,200,000.00-1,704,500.0018,035,900.005.12
境内自然人持股194,000.000.06-50,400.00143,600.000.04
4、外资持股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87,980,340.0060.35187,980,340.0053.36
1、人民币普通股187,980,340.0060.35187,980,340.0053.36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311,480,000.00100.0040,800,000.00352,280,000.00100.00

注: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19年度股东大会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05号》文核准,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0,800,000.00元,其中,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购28,600,000.00元,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认购6,100,000.00元,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认购6,100,000.00元,全部以货币资金一次性缴足,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2,280,000.00元。本次增资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20年10月31日出具川华信验(2020)第0079号验资报告。

37、资本公积

(1)资本公积增减变动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项 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股本溢价590,764,542.38227,763,260.376,580,695.46811,947,107.29
其他资本公积137,758,233.88137,758,233.88
合 计728,522,776.26227,763,260.376,580,695.46949,705,341.17

注:本期增加主要系非公开定向发行新股产生的股本溢价,详见本附注“五·36、股本”。

38、专项储备

项 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安全生产费38,597,157.0776,914,200.3956,973,311.2358,538,046.23
合 计38,597,157.0776,914,200.3956,973,311.2358,538,046.23

39、盈余公积

项 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9,714,434.744,622,637.8614,337,072.60
合 计9,714,434.744,622,637.8614,337,072.60

40、一般风险准备

项 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般风险准备2,319,776.011,410,080.793,729,856.80
合 计2,319,776.011,410,080.793,729,856.80

41、未分配利润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78,199,383.82-242,230,014.92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60,547,540.70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78,199,383.82-181,682,474.22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0,838,411.42104,561,244.93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622,637.86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410,080.791,078,154.53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156,606,308.95-78,199,383.82

42、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5,481,951,219.584,944,306,864.183,304,230,742.962,962,638,838.74
其他业务51,127,617.0315,918,565.746,640,781.766,337,867.76
合计5,533,078,836.614,960,225,429.923,310,871,524.722,968,976,706.50

(2)营业收入分行业

行业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建筑施工4,516,334,315.713,103,254,578.04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183,036,454.30
期货及相关业务653,184,685.0876,249,539.60
其他业务(注)180,523,381.52131,367,407.08
合计5,533,078,836.613,310,871,524.72

注:其他主要系房产出租、厨柜制造以及公司其他业务收入

(3)营业收入分产品

产品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建筑施工4,516,334,315.713,103,254,578.04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183,036,454.30
期货及相关业务653,184,685.0876,249,539.60
其他业务180,523,381.52131,367,407.08
合计5,533,078,836.613,310,871,524.72

(4)2020年营业收入分解如下

项目建筑施工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期货及相关业务其他
主营业务4,516,334,315.71183,036,454.30653,184,685.0875,880,075.39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11,088,854.42653,184,685.0822,669,057.13
在某一时段确认4,516,334,315.71171,947,599.8853,211,018.26
房地产出租53,515,689.10
其他业务51,127,617.03
合计4,516,334,315.71183,036,454.30653,184,685.08180,523,381.52

注1:公司房地产出租收入来自于出租房屋及建筑物。注2: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履约合同义务主要与公司建造合同相关。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将于相应建造合同的未来履约期内按履约进度确认为收入。

43、税金及附加

项 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建税3,796,260.291,919,808.77
房产税5,773,261.876,124,054.67
教育费附加1,607,422.47808,544.61
地方教育费附加1,153,451.46544,292.80
土地使用税1,478,497.871,511,053.57
土地增值税97,409.34
印花税5,255,285.293,716,576.42
其他117,771.6188,049.27
合 计19,279,360.2014,712,380.11

注:各项税费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四”所述。

44、销售费用

项 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55,256,799.3263,471,848.58
摊提费用5,285,077.1514,223,416.19
中介费用378,838.88375,959.65
市场费用888,713.541,559,035.01
其他费用22,058,378.9534,396,418.31
合 计83,867,807.84114,026,677.74

45、管理费用

项 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81,820,860.0067,140,509.53
摊提费用4,191,314.913,815,049.85
中介费用8,103,506.103,281,241.55
其他费用11,124,681.089,513,802.21
合 计105,240,362.0983,750,603.14

46、研发费用

项 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6,133,106.65
摊提费用455,104.61
中介费用77,842.57
其他费用273,429.55
合 计6,939,483.38

注:系公司子公司四川倍智数能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的倍智物联网平台、倍智大数据平台和倍智91city可视化数据平台研发支出。

47、财务费用

项 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47,818,974.9330,463,020.23
减:利息收入28,575,753.5639,846,557.29
减:汇兑收益
手续费3,089,060.932,905,392.85
其 他3,543,612.743,220,366.29
合 计25,875,895.04-3,257,777.92

48、其他收益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鼓励机构加快发展奖励397,735.00
新区经济发展扶持基金63,000.00383,000.00
稳岗补贴976,109.6126,826.96
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手续费37,052.61107,815.24
增值税减免1,035,601.44217,501.92
其他149,967.315,979.44
合 计2,659,465.97741,123.56

49、投资收益

项 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7,093,112.00-890,758.60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注1]13,784,107.07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9,070,891.536,440,666.95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35,692.80-541,260.2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注2]1,905,000.002,825,000.00
其他4,634,800.00
合 计36,452,217.807,833,648.06

注1:系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出售四川雅安倍特星月宾馆有限公司股权导致。

注2:系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地奥集团成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收益。5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动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2,523,312.442,003,140.9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5,843,935.213,552,957.22
合 计8,367,247.655,556,098.12

51、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6,793,723.32-3,282,511.71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5,349,261.22-377,546.54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合 计-32,142,984.54-3,660,058.25

52、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存货跌价损失-2,097,736.57-49,845.91
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十二、其他
合 计-2,097,736.57-49,845.91

53、资产处置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出售滨河商铺收益1,709,777.09
其他5,713.01
合 计1,709,777.095,713.01

54、营业外收入

(1)营业外收入情况

项 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处置固定资产利得37,847.3521,009.7737,847.35
政府补助86,972.211,542,400.0086,972.21
债务重组利得1,088,079.06
其他[注]1,512,410.051,830,950.451,512,410.05
合计1,637,229.614,482,439.281,637,229.61

注:其他主要系倍特期货有限公司收到的各交易所服务费1,365,614.11元。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财政扶持资金及政府奖励款86,972.211,542,400.00与收益相关
合计86,972.211,542,400.00

55、营业外支出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293,564.9943,649.04293,564.99
对外捐赠20,000.0087,241.1820,000.00
其他145,132.592,082,001.15145,132.59
合 计458,697.582,212,891.37458,697.58

5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86,770,040.2737,949,326.27
递延所得税费用-6,407,191.47937,838.24
合 计80,362,848.8038,887,164.51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347,777,017.57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86,944,254.39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480,892.10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17,396.97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5,092,708.35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786,775.49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3,731,161.60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3,513,181.58
税法规定的额外可扣除费用-1,593,997.58
其他
所得税费用80,362,848.80

57、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保证金369,497,520.97292,367,264.61
收到单位往来款项21,807,288.83137,659,530.79
其 他4,903,254.0741,752,531.12
合 计396,208,063.87471,779,326.52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保证金192,396,522.00182,398,620.18
支付单位往来款79,688,224.6345,727,852.70
付现费用66,814,298.6372,001,623.80
其他3,705,676.2839,135,924.15
合计342,604,721.54339,264,020.83

(3)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取得投资支付的手续费170,000.00106,000.00
处置子公司产生的现金净额584,138.36
合计754,138.36106,000.00

(4)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49,000,000.00
合计49,000,000.00

(5)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3,770,000.00
购买少数股东股权支付的现金16,619,300.00345,000.00
融资手续费2,510,030.212,714,030.21
融资担保费7,440,000.00
定向增发中介费1,564,224.00
合计20,693,554.2114,269,030.21

5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267,414,168.77106,471,997.14
加:资产减值准备34,240,721.113,709,904.16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9,008,451.2919,734,967.69
无形资产摊销4,135,331.402,508,796.1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6,537,407.075,732,845.1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40,545,626.81-5,713.01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55,717.6422,639.27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8,367,247.65-5,556,098.12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50,222,447.3033,056,334.04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6,452,217.80-7,833,648.06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6,855,460.65626,780.74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448,269.18311,057.50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511,226.37-881,464,766.25
合同资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312,698,720.5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552,376,987.45-1,300,583,079.7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628,048,197.961,745,123,271.88
其他34,797,395.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0,279,652.10-243,347,315.69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股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1,707,733,247.891,068,088,400.27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1,068,088,400.271,344,915,702.27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39,644,847.62-276,827,302.00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1,707,733,247.891,068,088,400.27
其中:库存现金350,284.78272,675.07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1,707,054,289.321,066,563,560.8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328,673.791,252,164.36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07,733,247.891,068,088,400.27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59、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 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3,770,000.00保函保证金
货币资金8,760,000.00诉讼冻结
应收账款1,273,909.19为银行贷款质押
投资性房地产18,299,263.32为银行贷款设置抵押
合 计32,103,172.51

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被购买方名称股权取得时点股权取得成本股权取得比例股权取得方式购买日购买日的确定依据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四川怀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0-6-18137,500.00100.00%购买2020-6-18公司能够控制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决策991,467.79-552,985.42

(2)合并成本及商誉

项目金额
合并成本137,500.00
商誉0.00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参照资产评估结果确定。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名称项目
四川怀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购买日公允价值购买日账面价值
137,600.000.00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根据四川华威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12日出具的“川华威资评报字[2020]第010号”资产评估报告,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的四川怀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137,600.00元。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无。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反向购买

4、处置子公司

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股权处置价款股权处置比例(%)股权处置方式丧失控制权的时点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四川雅安倍特星月宾馆有限公司63,800,000.00100.00公开挂牌转让2020-12-31详见“判断依据”13,784,107.070.000.000.000.00不适用0.00

判断依据:

(1)、股权转让事项已经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股权转让事项无需有关国家机关审批。

(3)、公司与购买方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交接手续。

(4)、根据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2020年12月30日前购买方已支付6,380,000.00元保证金,购买方为市属国有企业,有意愿且有能力支付剩余款项;从期后获取的证据来看,购买方于2021年1月12日将包含其自身手续费的剩余款项合计57,661,400.00元支付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公司已于2021年1月13日收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划回的股权转让款全款。

(5)、购买方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享有相应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决定书,四川雅安倍特星月宾馆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完成股东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董事和监事的变更;根据《职工安置方案》,原由本公司派出的财务负责人在交易达成后已于2020年12月31日与公司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购买方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接管四川雅安倍特星月宾馆有限公司。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新增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绿色建材有限公司、成都倍高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成都倍特绿色建材有限公司:2019年3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空港产城实业有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西南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人民币8,000万元设立成都倍特绿色建材有限公司。2020年3月20日正式登记成立,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芦葭镇芦新街8、1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MA63JHAG5D。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商品混凝土;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矿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矿山工程设计、施工;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再生物资回收等。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成都空港产城实业有限公司持股29%、中建西部建设西南有限公司持股20%。

(2)成都倍高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5月6日,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由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出资2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倍高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2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87REH5N。经营范围: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建筑劳务分包(凭资质证书经营);劳务派遣(凭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经营)。该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5日完成工商和税务注销。

6、其他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市成都市物业出租100.00设立
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成都市投资及咨询服务99.68设立
成都倍特厨柜制造有限公司成都市成都市厨柜制造100.00设立
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雅安四川雅安其他服务业51.00设立
倍特期货有限公司成都市成都市期货经纪0.2174.80设立
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市成都市建筑施工100.00设立
四川雅安倍特星月宾馆有限公司[注1]四川雅安四川雅安宾馆服务业100.00设立
雅安楠水阁酒店有限公司四川雅安四川雅安宾馆服务业100.00设立
成都新建业倍特房屋租赁有限公司[注2]成都市成都市物业出租100.00设立
四川倍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成都市资产管理100.00设立
成都国际空港新城园林有限公司成都市成都市园林业务45.00设立
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成都市基金管理100.00设立
成都倍峰贸易有限公司成都市成都市贸易100.00设立
上海茂川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上海市风险管理100.00设立
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成都市成都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1.11设立
四川倍智数能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注3]成都市成都市建筑业100.00收购
成都倍特绿色建材有限公司成都市成都市建筑业51.00设立
四川怀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市成都市建筑业100.00收购
成都倍高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注4]成都市成都市商业服务业100.00设立

注1:2020年12月31日,四川雅安倍特星月宾馆有限公司股权已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出售,详见本附注之“六、4”。

注2:2020年8月28日,成都新建业倍特置业有限公司更名为成都新建业倍特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注3:2020年4月27日,四川明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更名为四川倍智数能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注4:成都倍高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5月8日注册成立,于2020年12月15日注销。

注5:本期企业集团的构成变化详见“六、合并范围的变更”所述。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0.32%55,704.921,132,846.70
倍特期货有限公司24.99%2,916,297.19114,675,037.98
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58.89%27,619,142.7067,322,250.98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①资产负债表情况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170,282,130.7375,230,002.372,245,512,133.101,775,099,518.25759,326.681,775,858,844.932,032,177,071.3221,963,815.302,054,140,886.621,604,525,131.78311,057.501,604,836,189.28
倍特期货有限公司2,165,186,696.7813,395,203.502,178,581,900.281,718,938,868.19759,326.681,719,698,194.872,022,616,786.8013,711,636.252,036,328,423.051,588,803,516.86311,057.501,589,114,574.36
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236,148,317.024,557,406.67240,705,723.69126,388,545.22126,388,545.2232,914,559.035,216,648.4438,131,207.471,665,024.731,665,024.73

②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情况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654,783,077.2420,348,590.8320,348,590.83202,011,250.9676,249,539.609,806,914.079,806,914.0753,641,974.63
倍特期货有限公司653,184,685.0811,669,856.7211,669,856.72163,002,555.6075,465,774.4711,284,003.9111,284,003.9140,588,596.09
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193,012,029.8641,575,995.7341,575,995.737,603,666.92-1,633,817.26-1,633,817.26-10,894,656.51

注: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均为合并数据。

2、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 目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74,616,864.4057,931,691.86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7,085,172.54-899,433.67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7,085,172.54-899,433.67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34,016,614.5314,508,675.07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7,939.468,675.07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7,939.468,675.07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3、其他

(1)2018年6月29日,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投资成立成都金长盈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建投倍盈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倍盈信恒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成都倍盈中融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9年7月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投资成立成都倍赢智慧城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0年7月3日,经公司2020年第十四次办公会议决议,投资成立成都高新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①成都金长盈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8年7月2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4LD562J,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共资金等金融活动),合伙人认缴出资份额:1,500,000,000.00元,合伙人情况具体如下:

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
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500,000.000.10%普通合伙人
成都金控金融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1,500,000.000.10%普通合伙人
成都交子金控股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898,500,000.0059.90%有限合伙人
中建长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300,000,000.0020.00%有限合伙人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98,500,000.0019.90%有限合伙人
合计:1,500,000,000.00100.00%

注:2020年12月31日,成都金控旅游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更名为成都交子金控股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②成都建投倍盈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8年7月3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6Q4WY8K,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共资金等金融活动),合伙人认缴出资份额:3,000,000,000.00元,合伙人情况具体如下:

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
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000.10%普通合伙人
成都川商投兴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3,000,000.000.10%普通合伙人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2,397,000,000.0079.90%有限合伙人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597,000,000.0019.90%有限合伙人
合计:3,000,000,000.00100.00%

2019年2月11日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成都川商投兴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和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退伙,合伙企业出资总额变更为600,000,000.00元,变更后合伙人情况具体如下:

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
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000.50%普通合伙人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597,000,000.0099.50%有限合伙人
合计:600,000,000.00100.00%

③成都倍盈信恒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8年7月1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3AYR267,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共资金等金融活动),合伙人认缴出资份额:5,000,000,000.00元,合伙人情况具体如下:

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
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000.10%普通合伙人
信恒盈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5,000,000.000.10%普通合伙人
中信建投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3,995,000,000.0079.90%有限合伙人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995,000,000.0019.90%有限合伙人
合计:5,000,000,000.00100.00%

2019年5月15日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信恒盈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和中信建投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退

伙,合伙企业出资总额变更为400,000,000.00元,变更后合伙人情况具体如下:

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
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司400,000.000.10%普通合伙人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99,600,000.0099.90%有限合伙人
合计:400,000,000.00100.00%

④成都倍盈中融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8年7月3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6Q5J93W,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共资金等金融活动),合伙人认缴出资份额:1,268,000,000.00元,合伙人情况具体如下:

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
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268,000.000.10%普通合伙人
四川省大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268,000.000.10%普通合伙人
中融国投资本有限公司1,013,132,000.0079.90%有限合伙人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52,332,000.0019.90%有限合伙人
合计:1,268,000,000.00100.00%

⑤成都倍赢智慧城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9年7月1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5Y1887E,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咨询及投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共资金等金融活动),合伙人认缴出资份额:300,000,000.00元,合伙人情况具体如下:

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
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5,000,000.005.00%普通合伙人
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35,000,000.0045.00%有限合伙人
上海蓉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0,000,000.0050.00%有限合伙人
合计:300,000,000.00100.00%

⑥成都高新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0年11月1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61D7848,经营范围:投资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共资金等金融活动),合伙人认缴出资份额:300,000,000.00元,合伙人情况具体如下:

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
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500,000.001.17%普通合伙人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0,000,000.0023.33%有限合伙人
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5,000,000.0011.67%有限合伙人
成都高新新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91,500,000.0063.83%有限合伙人
合计:300,000,000.00100.00%

上述①-④个有限合伙企业系公司为投标PPP项目而设立,各出资人将在 PPP 项目确定中标后,按项目投资额和进度对基金实缴出资。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成都金长盈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收到实缴出资款:25,200.00万元,其中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计实缴出资5,100.00万元。成都建投倍盈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倍盈信恒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成都倍盈中融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实际出资且未开展业务,均于2020年12月3日注销。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成都倍赢智慧城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到第一期实缴出资款30,150,000.00元,各合伙人按比例出资;成都高新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到第一期实缴出资款1.80亿元,各合伙人按比例出资。

(2)2018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投资成立成都空港产城绿建建材有限公司;2019年3月19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投资成立成都长投东进建设有限公司;2019年5月27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参与投资成立成都市西建三岔湖建材有限公司;2020年10月29日,经公司2020年第27次办公会议决议通过,公司参与投资成立成都倍芯传感技术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① 成都长投东进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4月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64QEX5F,经营范围: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注册资本金额:320,156,915.00元,股东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成都金长盈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627,343.1893.90%货币出资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6,007,845.755.00%货币出资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3,201,569.151.00%货币出资
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320,156.920.10%货币出资
合计320,156,915.00100.00%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成都长投东进建设有限公司收到实缴出资款:256,125,532.00元,其中实收资本64,031,383.00元、资本公积192,094,149.00元,收到的投资人出资款中,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实缴出资256,125.53元,成都金长盈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缴出资240,501,874.15元,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缴出资12,806,277.00元,中建股份实缴出资2,561,255.32元。

②成都空港产城绿建建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4月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3LMC018,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商品混凝土、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矿产品、矿山工程设计施工、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再生物资回收。注册资本金额:

50,000,000.00元,股东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成都空港产城实业有限公司25,500,000.0051.00%货币出资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4,500,000.0029.00%货币出资
中建西部建设西南有限公司10,000,000.0020.00%货币出资
合计50,000,000.00100.00%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成都空港产城绿建建材有限公司收到实缴出资款:5,000.00万元,其中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实缴出资1,450.00万元。

③成都市西建三岔湖建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3月2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3FR3Y3G,经营范围:生产(另择场地或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商品混凝土;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矿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矿山工程设计、施工;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再生物资回收(另择场地经营)(不含危险品、机动车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不在三环路内设点经营)。(涉及资质的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金额:50,000,000.00元,股东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中建西部建设西南有限公司25,500,000.0051.00%货币出资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4,500,000.0029.00%货币出资
成都空港产城实业有限公司10,000,000.0020.00%货币出资
合计50,000,000.00100.00%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成都市西建三岔湖建材有限公司收到实缴出资款:4,000.00万元,其中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实缴出资1,450.00万元,中建西部建设西南有限公司出资2,550.00万元,成都空港产城实业有限公司尚未出资到位。

④成都倍芯传感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11月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BEYNY1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电子真空器件制造;电子真空器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保咨询服务;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消防技术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金额:40,000,000.00元,股东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成都航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0.0050.00%货币出资
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8,000,000.0020.00%货币出资
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8,000,000.0020.00%货币出资
成都市航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0,000.0010.00%货币出资
合计40,000,000.00100.00%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成都倍芯传感技术有限公司收到实缴出资款:500.00万元,其中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缴出资500.00万元,其他股东尚未出资到位。

八、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金融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

益最大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2、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和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与利率相关的资产与负债分别为银行存款、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面临的利率风险较小。

(2)价格风险

本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因此本公司承担着资本市场价格变动的风险。公司投资审批权利机构对投资产品进行审批,投资后由专员密切跟进投资产品的的市场情况。

3、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管理层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进行监控,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九、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365,629,124.10115,451,349.03481,080,473.13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365,629,124.10115,451,349.03481,080,473.13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
(4)其他365,629,124.10115,451,349.03481,080,473.13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四)投资性房地产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2.出租的建筑物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五)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
2.生产性生物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365,629,124.10115,451,349.03481,080,473.13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
(七)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的期末公允价值按市场上可取得的收市价确定。

3、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采用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系公司持有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期末公允价值以被投资单位的期末净资产作为重要依据,除非净资产不能代表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

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万元)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投资及房地产开发和经营2,069,553.7748.8848.88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说明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6年10月28日,注册资本为206.955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是建设、科技、经贸发展投资及符合国家政策的其它投资(不含金融投资),投资项目管理及咨询,资产管理及咨询,房地产开发及经营。

本企业的最终控制方是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子公司
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孙公司
成都高投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孙公司
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成都高投长岛置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孙公司
成都高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成都国际空港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孙公司
成都国际空港新城置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孙公司
成都高投盈创动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成都金长盈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营企业
成都倍赢智慧城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营企业
成都空港产城实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孙公司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成都高投西芯置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孙公司
成都高投新川置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成都高投四季置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孙公司
成都高投聚合置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孙公司
成都高投新源置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孙公司
成都高新栌林置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孙公司
成都高新区陆肖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成都市高新区绛溪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成都高新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营企业
成都高投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成都高投科萃置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孙公司
成都高投三合置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孙公司
成都高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孙公司
成都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孙公司
成都高新新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子公司
成都盈创天象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成都高新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孙公司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①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咨询费7,322,657.1610,586.79
成都高投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595,245.13408,243.12
成都高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建筑材料、服务费7,673,682.6541,761,269.01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服务费1,412.00

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厨柜制造5,545,287.112,846,831.86
成都高投长岛置业有限公司建筑业282,743,781.27243,489,509.05
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筑业25,431,471.70132,462,929.45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建筑业1,259,740,042.32848,861,953.38
其中:代建项目168,844,186.59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智慧城市业务14,308,541.62
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筑业776,649,334.14863,737,703.81
其中:代建项目768,799,881.30855,628,538.12
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建筑业50,206,463.1921,754,757.35
其中:代建项目21,754,757.35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筑业448,934,094.61101,349,555.23
其中:代建项目76,586,114.35
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筑业221,891,941.75169,068,538.53
其中:代建项目4,801,123.02
成都国际空港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筑业102,066,221.7789,621,632.96
其中:代建项目97,714,026.7988,422,589.36
成都国际空港新城置业有限公司建筑业367,995,542.196,341,331.95
其中:代建项目367,685,308.245,827,501.84
成都高投聚合置业有限公司建筑业11,993,342.00
成都高投科萃置业有限公司建筑业1,233,273.95
成都高投三合置业有限公司建筑业34,052,165.59
成都高投四季置业有限公司建筑业8,190,239.33
成都高投西芯置业有限公司建筑业154,155,155.18
成都高投新川置业有限公司建筑业2,275,205.02
成都高投新源置业有限公司建筑业3,223,409.75
成都高新栌林置业有限公司建筑业17,881,404.83
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筑业57,211,652.26
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智慧城市业务20,987,065.81
成都市高新区绛溪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筑业10,088,616.13
成都金长盈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管理1,226,652.50783,765.13
成都倍赢智慧城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管理314,285.21
成都高新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管理57,454.45
成都高新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智慧城市业务36,462,799.97

注1:建筑业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通过招投标方式承接的工程项目。注2:由于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国际空港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和成都国际空港新城置业有限公

司为项目工程的代建方,而非项目工程的业主,因此本公司承揽的上述七家公司代建的项目工程中,工程收入、应收账款均计入上述七家公司名下,但作为代建项目列示。

(2)关联租赁情况

①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②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费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经营性租赁1,334,031.371,529,132.72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停车费/经营性租赁5,142.8611,428.58
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房屋/经营性租赁285,000.00285,000.00
成都高投盈创动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房屋/经营性租赁175,440.0036,792.00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付关键管理人员税前报酬3,145,529.563,025,716.47

(4)其他关联交易

①关联方保证担保

A、本公司为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获得的10亿元敞口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实际担保余额43,182.11万元,其中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开具的保函为33,632.11万元。

B、本公司为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获得的2亿元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实际担保余额9,750.00万元。

C、本公司为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获得的1亿元敞口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实际担保余额201.59万元。

D、本公司为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获得的 2 亿元敞口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实际担保余额6,145.15万元,其中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开具的保函为4,422.69万元。

E、本公司为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区支行获得的 4亿元敞口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

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截止 2020年12月 31 日,实际担保余额38,048.92万元,系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开具的保函为38,048.92万元。

F、本公司为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获得的1.5亿元敞口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截止 2020 年12 月31 日,实际担保余额2,582.81万元,系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开具的保函为 2,582.81万元。

G、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获得的3亿元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实际担保余额1,990.00万元。

H、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国际空港新城园林有限公司接受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保函服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共计开具保函金额为113,967.03万元,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相应收取公司担保服务费7,322,657.16元。

②公司母公司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合营企业成都金长盈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成都长投东进建设有限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实缴出资256,125.53元,成都金长盈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缴出资240,501,874.15元,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缴出资12,806,277.00元,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实缴出资2,561,255.32元。

③本公司、成都空港产城实业有限公司与中建西部建设西南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成都倍特绿色建材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取得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缴出资2,550.00万元,中建西部建设西南有限公司实缴出资1,000.00万元。

④本公司、成都空港产城实业有限公司与中建西部建设西南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成都市西建三岔湖建材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取得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缴出资1,450.00万元,中建西部建设西南有限公司实缴出资2,550.00万元,成都空港产城实业有限公司尚未出资。

⑤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成都高新新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成都高新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0年11月11日取得营业执照,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30,000.0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缴出资210.00万元,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缴出资4,200.00万元,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缴出资2,100.00万元,成都高新新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1,490.00万元。

⑥2020年7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0对价受让新智认知数据运营有限公司持有但未实缴出资的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股权690万元,占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时的股权比例11.5%,即由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履行对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690万元的实缴出资义务。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现金按每股1元的价格对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增资690万元。

⑦2020年12月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同意,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现

金方式出资不超过1,500.00万元参与投资成都光创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创联)。公司本次投资光创联前,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成都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是其参股股东。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1,619,187.2366,949.6167,513,689.74131,838.72
应收账款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15,005,865.0512,804.89256,166,757.5976,446.57
应收账款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57,806,561.1362,058.10192,884,922.6927,619.61
应收账款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1,207,272.9515,407.1010,921,543.6111,629.83
应收账款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6,117,931.5330,811,136.63
应收账款成都高投长岛置业有限公司549,909.3471,213,189.171,193.82
应收账款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5,429,844.0884,189,624.66
应收账款成都国际空港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18,175.2510,381,994.11
应收账款成都国际空港新城置业有限公司2,375,497.473,720,108.85
应收账款成都高投聚合置业有限公司1,209,697.60
应收账款成都高投西芯置业有限公司49,534,049.01
应收账款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93,610.80
应收账款成都高新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9,178.08
预付款项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150,000.00
预付款项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22,338.57222,338.57
预付款项成都高投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7,922.16
预付款项成都高投盈创动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3,860.00
其他应收款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62,385.8385,082.88362,385.8385,082.88
其他应收款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72,500.003,458.25335,000.00105,072.50
其他应收款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2,500.005,591.2522,500.005,591.25
其他应收款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143,680.0019,138.82143,680.0014,351.78
其他应收款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7,454,414.99
其他应收款成都高投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50,000.001,431.0035,000.00
其他应收款成都高投盈创动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4,620.00697.3714,620.00
其他应收款成都高投长岛置业有限公司187,330.46
其他应收款成都高新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60,000.00
其他应收款成都高投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10,000.00
其他应收款成都高投三合置业有限公司631,925.99
其他应收款成都高投四季置业有限公司731,310.30
其他应收款成都高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00,000.00
其他应收款成都盈创天象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0,000.00

(2)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账款成都高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452,327.325,746,949.68
应付账款成都高投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89,452.0145,092.72
其他应付款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3,815.45

(3)合同负债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管理费成都金长盈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49,269.87452,721.92
预收工程款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7,924,527.80

十一、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本公司为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期初担保余额为5,000.00万元,期末担保余额为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注“十一?2?(2)·①”所述。

(2)未决诉讼事项

①公司为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005年7月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温江区支行因借款纠纷起诉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盈科伟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本公司一案进行了判决并下达民事判决书(2005)川民初字第29号,法院判令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温江支行偿还借款本金2,920万元及其利息。本公司对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追偿。北京盈科伟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质押物,即其在大连天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3,000万股的股权,对上述给付义务承担清偿责任。

2005年7月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温江区支行因借款纠纷起诉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和本公司一案进行了判决并下达民事判决书(2005)川民初字第30号,法院判令本公司对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610万元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2005年7月18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因借款纠纷起诉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聚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聚友网络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聚友网络投资有限公司、陈健和本公司一

案进行了判决并下达民事判决书(2005)成民初字第300号,法院判令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偿还借款本金2,000万元及其利息。聚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聚友网络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聚友网络投资有限公司、陈健和本公司对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追偿。2006年10月25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农行成都市武侯支行因借款纠纷起诉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聚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东煜鞋业有限公司、深圳市聚友视讯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聚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鹏举实业有限公司、陈健和本公司一案进行了判决并下达民事判决书(2006)川民初字第32号,法院判令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农行成都市武侯支行偿还借款本金10,970万元及其利息。聚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东煜鞋业有限公司、深圳市聚友视讯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聚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陈健对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公司对其中的6000万元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公司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追偿。2007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终审判决书(2007)民一终字第16号,维持一审法院判决,判令本公司对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向农行武侯支行的6,000万元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1年1月29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平移债务提供担保的预案》,同意在公司原为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范围内,为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平移至承债人北京康博恒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金额合计为9,916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并同意就该担保事项授权董事会与相关债权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协商并视具体情况签署相关附条件生效的法律文件。

2011年2月24日、3月2和3月31日,本公司分别收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免息通知函,上述单位免除了截止至2010年12月31日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欠付利息。

鉴于北京盈科伟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大连天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股股权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川民初字第28号和(2005)川民初字第29号两份民事判决书所确认的债权均提供了质押担保,上述质押担保股权已转让且转让价款9200万元由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收取,其中有7,312.50万元被用于偿还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在前述28、29号两份民事判决书项下的债务,且主要用于偿还2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认的债务,未根据前述28、29号两份民事判决书所确认的债务金额按比例清偿。本公司对上述清偿方法提出异议并请求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依法分配。

2011年5月18日,本公司收到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2006)广法执字第60、63号,通知如下: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收取的上述9,200万元扣除处置变现费用575.25万元后的余款8,624.75万元应用于清偿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川民初字第28、29号两份判决书所确认的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清偿方式为按各自借款本息所占比例受偿,且本金、利息同步计算。利息计算时间从2004年10月21日起算至2009年6月26日止。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应在通知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将上述确认的事项办理完毕。

2011年12月20日,本公司收到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2006)广法执字第60、63号,通知如下:前述的(2005)川民初字第29号民事判决书所确认的债务对于上述的大连天途有限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处置款可分摊受偿1,961.27万元。据此,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案中尚欠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958.73万元,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金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公司根据法院的通知调减预计负债1,719.27万元。

2012年7月28日,本公司收到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6)广发执字第60、61、63、66、67号。

该裁定书载明: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川民初字第29、30号民事判决书对应的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的申请执行人由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变更为成都市鼎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由其依法享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川民初字第29、30号民事判决书所确认的债权本息(被申请执行人已偿付的除外)。

2012年12月31日,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有条件审核通过以及关于股票恢复上市申请事宜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的公告。2013年5月2日,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王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612号)。2013年7月30日,本公司收到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6)广发执字第60、61、62、63、66、67号。该裁定书载明:一、将本案被执行人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盈科伟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北京康博恒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二、准许本院查封被执行人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成都市温江区柳城镇新西路158号[温国用(2004)字第2045号]、86号[温国用(2004)字第21748号]的土地使用权和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成都信息港有限责任公司价值16,579,839.67元的股权、北京大众聚友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80%的股权、北京聚友西恩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30%的股权转移至北京康博恒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三、对北京康博恒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平移的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权和股权按原查封顺序继续查封。四、聚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泰康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聚友新合纤有限责任公司仍按原判决对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其被查封资产的效力不变。五、深圳东煜鞋业有限公司、深圳聚友制罐有限公司、聚友传媒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聚友视讯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聚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都聚友网络发展有限公司、陈健对前述案件的执行承担连带责任。2013年7月30日,本公司收到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8)广法执字第43-10号。该裁定书载明:

一、将本案被执行人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盈科伟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北京康博恒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二、其余被执行人继续按原判决或裁定对北京康博恒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所承接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三、本案原对被执行人所查封财产的效力和顺序不变。

2013年8月13日,本公司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请求确认本公司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5000万元贷款本息(即北京康博恒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接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原5000万元债务本息)不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2013年8月22日,本公司收到成都中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13)成民初字第1533号。该《受理案件通知书》载明:经审查,本公司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康博恒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符合法定受理案件条件,成都中院决定立案受理。

2014年1月10日,聚友网络股票简称更名为“华泽钴镍”并恢复上市。

2014年5月14日,本公司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提出了撤诉申请,请求撤销(2013)成民初字第1533号案件受理。2014年5月19日,成都中院以(2013)成民初字第153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公司撤回起诉。

2014年5月20日,公司已对(2008)广法执字第43-10号《民事裁定书》向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申请。

康博恒智根据《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协议》受让华泽钴镍全体非流通股东各自持有的上市股份的40%合计5,365.42万股“华泽钴镍”股票。康博恒智对其所获得的5,365.42万股股票,在聚友网络债委会的主导下依法进行处置,

所得全部变现收入用于偿还其承接的聚友网络的债务。截止报告日,康博恒智所持5,365.42万股“华泽钴镍”股票,限售期均已届满(其中963.47万股于2015年1月限售期届满、1,926.94万股于2016年1月限售期届满、2,475.01万股于2017年1月限售期届满)。截止报告日,康博恒智未对上述5,365.42万股股票做变现处理,华泽钴镍已于2019年7月9日退市。2019年4月,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签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约定:公司在(2005)成民初字第300号《民事判决书》项下应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科华路支行在(2017)川0107民初2887号、(2018)川01民终10405号《民事判决书》项下应向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予以抵消,即: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科华路支行于2017年3月1日的扣划的款项1,956.002149万元及利息损失76,356.29元为限,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同意公司不再承担超出此金额的连带担保责任,公司也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科华路支行在(2018)川01民终10405号判决项下的责任视为履行完毕,公司不再向法院申请执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科华路支行。公司已取得成都中院(2019)川01执恢184号执行完毕通知书,该案件执行完毕。

2019年4月,公司与深圳市拓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拓广”)签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约定,根据2018年8月22日,成都铁路中院(2018)川71执异106号《执行裁定书》,将(2018)川71执恢60号案件申请执行人由成都市鼎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拓广。深圳拓广享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川民初字第29、30号《民事判决书》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温江支行所确认对公司享受的全部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其中债权本金尚余15,687,318.50元。我司支付债权本金15,687,318.50元后,深圳拓广同意免除公司就上述担保债权本金所产生的相应利息、复利、罚息的连带担保责任,且双方不存在任何现实或潜在的债权债务纠纷。公司已向深圳拓广支付15,687,318.50元。2020年12月10日,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管”)签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约定,根据2020年1月13日成都铁路中院(2020)川 71执异 1 号《执行裁定书》,将(2018)川71执恢60号案件申请执行人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变更为长城资管。长城资管享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川民初字第 32 号《民事判决书》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所确认对公司的全部债务本金50,000,000.00元及相应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等)。公司应在 2020 年 12 月 20 日前向长城资管一次性偿还全部债务本金50,000,000.00元,长城资管在收到公司支付的本金50,000,000.00元后,对公司应承担的剩余保证担保债务(即全部和解款项付清之日前依据(2006)川民初字第 32 号《民事判决书》和(2007)民一终字第 16 号《民事判决书》计算确定的利息、罚息、复利等)不再进行追索,且双方不存在任何现实或潜在的债权债务纠纷。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向长城资管一次性支付50,000,000.00元。

2020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成都市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2018)川71执恢60号之九裁定书,该裁定书载明:一、解除海发大厦三层、七层:位于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2段29号1栋3层商业(成房权证监证字第2993532)、 7层办公用房(成房权证监字第2337240号)的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二、解除标准厂房:位于高朋东路3号、5号(房产证上载明的地址为高新区西三路1号)的房屋所有权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房产证号为成房监证字第2993561、2993567、 2993573、2993578号,土地证号为成国用(1995)第100号。三、解除高新公安局大厦(创业路实业大厦):位于高新区创业路18号的成房权证监证字第0799278项下的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四、解除成国用(1997)字第138号的国有土地权登记在成都海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事项中,公司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拓广、长城资管的担保义务已解除;因该担保案件被法院冻结查封的资产已全部解封解冻。

公司承担上述担保责任后,已启动向华泽钴镍追偿的工作,即依据原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因华泽钴镍无可供执行的财产,2020年4月26日,公司收到成都中院出具的(2019)川01执3226号执行终本裁定书;2020年6月22日,公司收到成都铁路运输中院出具的(2020)川71执55号之一执行终本裁定书、(2020)川71执56号之一执行终本裁定书。

②应收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土地转让款

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欠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泉公司”)土地转让款已涉诉。2010年12月3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2008)成民初字第586号,法院判决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四川省技术贸易中心向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土地转让款,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履行与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四川省技术贸易中心所签《联合开发协议书》及《项目开发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合同义务。

2011年6月2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11)川民终字第113-1,法院依法裁定继续查封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6.087%的股份。2011年6月2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11)川民终字第113-2,法院依法裁定继续查封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雅安温泉开发区

158.38亩土地使用权。2011年6月2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11)川民终字第113-3,法院依法裁定继续查封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周公山热地温泉旅游度假有限公司50%的股份。

2011年9月23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1)川民终字第113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四川省技术贸易中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四川雅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土地转让款17,073,200元,并以该款为本金按照每日0.01%的标准支付从2008年起至实际付款日之日止的利息;二、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履行与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四川省技术贸易中心所签《联合开发协议书》及《项目开发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合同义务。

2012年10月,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1)成执字第1073号。该裁定书载明:因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胜诉,裁定解除对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位于绵阳市科教创业园区八角村、上马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证号:绵城国用(2003)字第03987号、绵城国用(2003)字第04802号,面积为52868.02平方米)的查封。

2013年1月25日,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2)民申字第363号。该裁定书载明:大地公司不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川民终字第113号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了大地公司的再审申请。

2013年6月21日,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成执字第1073-1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载明:因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裁定如下:一、冻结被执行人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6.087%的股份。二、冻结被执行人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周公山热地温泉旅游度假有限公司50%的股份。三、查封被执行人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雅安市温泉开发区158.38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证号:雨(2003)字第3392、3393号】。查封日期从2013年5月28日起至2014年5月27日止。

2014年5月29日,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民事

裁定书(2011)成执字第1073-2号。该裁定书载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川民终字第113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成都中院申请强制执行,裁定如下:一、冻结被执行人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6.087%的股份。二、冻结被执行人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周公山热地温泉旅游度假有限公司50%的股份。三、查封被执行人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雅安市温泉开发区158.38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证号:雨(2003)字第3392、3393号】。查封期限从2014年5月27日至2015年5月26日止。

2015年5月26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11)成执字第1073-3号。该裁定书载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川民终字第113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成都中院申请强制执行,裁定如下:一、冻结被执行人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6.087%的股份。二、冻结被执行人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周公山热地温泉旅游度假有限公司50%的股份。三、查封被执行人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雅安市温泉开发区158.38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证号:雨(2003)字第3392、3393号】。查封期限从2015年5月26日至2017年5月25日止。

2016年3月14日,成都中院下达执行裁定书(2013)成执字第736、397号。该裁定书裁定如下:一、将被执行人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雅安市温泉开发区158.38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证号:雨(2003)字第3392、3393号】作价3,288.8万元,抵偿给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洪涛建筑装修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南充市商业银行成都分行。其中,权属证号为雨(2003)字第3393号土地证项下59,300.3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抵偿给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二、成都中院上述所抵偿的被执行人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雅安市温泉开发区

158.38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证号:雨(2003)字第3392、3393号】,应扣除土地上建筑物应分摊的面积,具体面积以实际测绘为准。三、解除本院对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查封。四、申请执行人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洪涛建筑装修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南充市商业银行成都分行可持本裁定到有管辖权的国土管理机构办理土地证变更登记。

2017年8月,成都中院下达执行裁定书(2013)成执字第736号。该裁定书裁定如下:一、冻结被执行人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申请执行人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6.087%的股份(出资额600万元),冻结期限为三年,时间从2017年7月31日至2020年7月30日止。二、将被执行人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四川周公山热地温泉旅游度假有限公司的50%股份(出资额1350万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时间从2017年8月3日起至2020年8月2日止。三、将被执行人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坐落于雅安市雨城区孔坪乡河坎村的土地【权证号:雅安市雨城区国用(2003)字第3392、3393号】上的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三年,时间从2017年8月8日起至2020年8月7日止。

2018年3月4日,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成都中院(2018)川01执恢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恢复本案执行工作。裁定书载明:拍卖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雅安市雨城区孔坪乡河坎村的土地【权证号:雅安市雨城区国用(2003)3392、3393号】上的房屋8栋(建筑面积12520.56平方米)及其他构筑物(含温泉池14个、水池1个、亭子2个)。2019年5月因孙润东等四名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法院暂停了执行工作。目前,案外人房洁、孔祥军、孙润东、叶国文四个执行异议已经被法院驳回,其中孙润东另行提起了执行异议之诉。2019年12月17日,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成都中院作出的(2019)川01民初3410号一审判决书,判决驳回案外人孙润东的诉讼请求。

2020年12月14日收到法院作出的(2020)川01民初2450号民事判决书,案外人房洁执行异议之诉已被法院驳回。2020年5月28日,温泉公司收到成都中院(2018)川01执恢6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书载明:一、冻结四川省技术贸易中心持有四川中合物流有限公司25%的股权(认缴出资额500万元)、持有四川中合电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的股权(认缴出资额2500万元)。二、冻结期限3年,自2020年5月20日至2023年5月19日止。

2020年7月22日,成都中院出具(2018)川01执恢6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裁定书载明:一、将本院(2013)成执字第736号执行裁定查封在案的,被执行人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坐落于雅安市雨城区孔坪乡河坎村的两宗土地使用权及对应房屋予以续行查封【雅安市雨城区国用(2003)3392号、3393号】;二、冻结期限三年,自2020年7月22日起至2023年7月21日止。当日,成都中院出具(2018)川01执恢6号之四执行裁定书,裁定书载明:一、将本院(2013)成执字第736号执行裁定冻结在案的,被执行人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四川雅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6.087%的股权、持有四川周公山热地温泉旅游度假有限公司50%的股权(认缴出资额1350万元)予以续行冻结;二、冻结期限三年,自2020年7月22.日起至2023年2月21日止。

2020年10月29日温泉公司收到成都中院(2020)川01执恢1号执行通知书,该通知书责令温泉公司履行下列义务:

一、支付违约金121.344万元;二、支付迟延履行金8,775,598.08元;三、于见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达案涉土地拆迁安置、土地平整方案制作,并提交成都中院。

温泉公司不服上述执行通知,提起执行异议。

2020年11月10日,温泉公司收到成都中院(2020)川01执恢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载明:驳回大地公司要求温泉公司修建道路事项、完善排污设施事项,以及要求温泉支付代为建造电力设施216,953.00元的强制执行申请。

2020年11月16日,温泉公司收到成都中院作出的(2018)川01执恢6号执行完毕通知书。通知如下:被执行人温泉公司将其在(2020)川01执恢01号债权抵偿本案债权于法有据,应予支付。本案执行费84,473.00元,已由案外人成都南丝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四川大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缴至法院账户。至此,本案执行完毕并结案。

温泉公司不服上述执行通知,提起执行异议。

2020年12月28日,成都中院出具(2020)川01执异237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书载明:撤销本院(2020)川01执恢1号执行通知书,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③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两项建筑施工合同纠纷

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因与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两项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银川中院)提起诉讼,并收到银川中院送达的(2019)宁01 民初 3301 号、3302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

建安公司的诉讼请求如下: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三沙源逸都花园2区项目工程欠款人民币 23,897,300.00元,并自应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赔偿由此给原告造成的利息损失;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三沙源 12 区项目工程欠款人民币30,736,919.88元,并自应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赔偿由此给原告造成的利息损失;二、判令原告可在上述债务范围内就三沙源逸都花园 2 区、三沙源 12 区工程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三、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保险费、公告费、鉴定费等费用。

2019年12月6日,建安公司向银川中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0,736,919元或查封扣押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并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出具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函作

为财产保全申请的担保。

2020年5月20日,建安公司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宁01民初330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内容如下:查封、冻结被申请人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0,736,919.00元或查封、冻结被申请人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价值30,736,919.00元的其他财产。

④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成都置凯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因与成都置凯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提起诉讼,并收到成都中院送达的(2019)川 01 民初 6844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建安公司诉讼请求如下: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国色天乡住宅四期1号地块总承包工程项目欠付工程款人民币46,579,858.72 元,并自应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赔偿由此给原告造成的利息损失;

二、判令原告可在上述债务范围内就国色天乡住宅四期 1 号地块工程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三、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保险费、公告费、鉴定费等费用。

2019年11月28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9)川01执保59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查封被申请人成都置凯实业有限公司在温江区,踏水桥社区三组的土地使用权【川(2019)温江区不动产权第0021223号】,查封期限三年。财产的保全以被保全财产变现金额4,770.00万元为限。

2020年5月20日,公司收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川01民初68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成都置凯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46,579,858.72元;二、成都置凯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利息损失,利息损失计算方法为:

1、以9,043,209.37元工程款为基数,从2019年4月30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从2019年8月20日止,则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2、以9,043,209.37元工程款为基数,从2019年7月30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从2019年8月20日止,则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3、以9,043,209.37元工程款为基数,从2019年10月3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4、以9,043,209.36元工程款为基数,从2020年1月3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5、以10,407,021.25元质保金为基数,从2020年3月18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三、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成都置凯实业有限公司欠付工程款46,579,858. 72元范围内,有权就位于成都市温江区国色天乡住宅四期1号地块工程项目折价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四、驳回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时问履行给付金钱债务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4,699.00元,财产保全费5,000.00元,合计279,699.00元,由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386.00元,由成都置凯实业有限公司负担278,313.00元。

成都置凯实业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为:1、撤销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川01民初6844号民事判决书,查清事实,核实双方争议的工程款金额;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截至2020年12月31,成都置凯实业有限公司已经按照一审判决向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完毕全部款项共计47,549,344.96元(其中工程款46,579,858.72元,利息969,486.24元,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合计278,31.003元)。至此,双方就《国色天乡住宅四期1号地块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全部工程款、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已经结算清楚并全

部了结,双方对此再无争议。基于上述情况,成都置凯实业有限公司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2020年7月,公司收到省高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0)川民终451号,裁定如下:准许成都置凯实业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二审案件受理费 274,699.00元,减半收取计137,349.50元,由成都置凯实业有限公司负担。鉴于成都置凯实业有限公司已经按照一审判决履行完毕支付义务,倍特建安向成都中院请求解除保全措施,并收到了成都中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19)川01执保597号之一,成都中院裁定如下:解除对成都置凯实业有限公司在温江区万春镇天乡路社区二、四、五组,踏水桥社区三组的土地使用权【川(2019)温江区不动产权第0021223号】的查封措施。

⑤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因与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并收到成都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受理通知书》〔(2020)成仲案字第 2112 号〕。倍特建安仲裁请求如下:一、请求裁决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署的《华惠嘉悦汇广场ABC 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及相关附属协议;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已完工程的工程款567,827,227.96 元及工程款逾期支付利息(利息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预期利益损失 10,000,000.00元;四、请求确认申请人在上述请求第 2 项总金额的范围内对承建的案涉“华惠嘉悦汇广场 ABC 标段工程”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有权就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五、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垫付及代缴的各项费用32,395,833.03 元及垫付代缴期间的利息(利息以垫付代缴费用为基数,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五,自垫付之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六、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预付款资金利息3,960,000.00元(利息以 20,000,000.00元为基数,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五、自 2017 年 8月 1 日起计算至第一次应付款之日 2018 年 9 月 1 日止);七、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 850,000.00元(此金额仅包括本案仲裁时已经发生的,对于尚未发生的,待发生后另行主张权利);八、本案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倍特建安在上述仲裁过程中向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2020年12月25日,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向公司送达《民事裁定书》(2020)川0193财保188号和《民事裁定书》(2020)川0193财保188号之一,裁定如下:一、对被申请人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财产在724,452,006.37元范围内予以保全。二、对被申请人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高新区盛治街55号(成房预售中心城区字第10644号)的在建工程在724,452,006.37 元范围内予以保全。2020年12月25日,倍特建安收到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2020)川0193执保1297号财产保全执行结果通知单,告之执行结果如下: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12月16日依法对被申请人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成高国用(2012)第31876号】予以查封(轮候查封),查封期限为三年。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2、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41,216,760.0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41,216,760.00

根据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0年末总股本352,2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其他

无。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本报告期无需要采用追溯重述法调整的前期会计差错。

(2)未来适用法

本报告期无需要采用未来适用法调整的前期会计差错。

2、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①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A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B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C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②公司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营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A该经营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计的 10%或者以上;

B该分部的分部利润(亏损)的绝对额,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者所有亏损分部亏损合计额的绝对额两者中较大者的 10%或者以上;

C该分部的分部资产占所有分部资产合计额的 10%或者以上。

③分部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编制公司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项目建筑施工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期货经纪及相关业务房地产出租宾馆服务
一、对外交易收入4,516,784,141.21183,036,454.30653,184,685.0859,603,556.3416,857,385.08
二、分部间交易收入227,481,086.5268,487,542.9013,197.756,674,311.5836,576.00
三、营业成本4,385,903,366.39179,198,613.28598,870,538.6923,347,375.3818,520,353.30
四、利息收入3,361,736.77400,518.9122,788,853.0421,203.498,374.90
五、利息费用23,647,106.35438,504.17
六、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7,617.75
七、信用减值损失-27,239,820.87-659.50-107,787.46-39,770.44-65,368.46
八、折旧费和摊销费2,098,244.16156,928.242,357,430.1017,415,550.758,716,343.24
九、利润总额(亏损总额)248,046,267.4555,022,691.5516,655,936.64-10,505,865.28-8,381,882.03
十、所得税费用63,213,920.9311,921,911.654,986,079.92240,936.30-
十一、净利润(净亏损)184,832,346.5243,100,779.9011,669,856.72-10,746,801.58-8,381,882.03
十二、资产总额5,133,697,690.03312,641,286.122,314,560,898.96269,456,094.8234,331,043.85
十三、负债总额4,433,577,907.17191,152,320.151,724,889,762.89120,584,410.895,517,331.45
十四、其他重要的非现金项目
折旧费和摊销费以外的其他非现金费用
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247,019.53
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额31,163,717.82835,542.40-331,939.43-13,355,259.08-8,461,177.79

(续)

项目管理总部其他分部间抵消合计
一、对外交易收入44,576,139.4959,036,475.115,533,078,836.61
二、分部间交易收入23,025.124,356,503.96-307,072,243.83
三、营业成本10,868,121.2244,551,892.24-301,034,830.584,960,225,429.92
四、利息收入12,816,784.9222,212.13-10,843,930.6028,575,753.56
五、利息费用33,740,071.94804,817.22-10,811,524.7547,818,974.93
六、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872,182.098,810,190.41162,721.437,093,112.00
七、信用减值损失-4,689,577.81-32,142,984.54
八、折旧费和摊销费3,823,501.91774,471.03-5,661,279.6729,681,189.76
九、利润总额(亏损总额)242,624,000.5821,228,657.65-216,912,788.99347,777,017.57
十、所得税费用80,362,848.80
十一、净利润(净亏损)242,624,000.5821,228,657.65-216,912,788.99267,414,168.77
十二、资产总额2,099,322,272.93567,453,701.112,405,966,381.088,325,496,606.74
十三、负债总额762,533,719.64327,638,543.80-917,895,399.326,647,998,596.67
十四、其他重要的非现金项目
折旧费和摊销费以外的其他非现金费用
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76,561,368.5131,662,369.47162,721.42108,633,478.93
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额-16,973,950.072,441,985.99-48,057,167.42-52,738,247.58

3、其他

(1)公司于2007年转让了成都倍特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成都倍特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股份因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涉诉担保被法院查封一事已解封,截止目前尚未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2)根据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温泉”)与雅安当地政府于2000年9月6日签订的《关于建立雅安市自然生态温泉旅游开发区招商开发建设用地及有关事项的协议》、2001年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2004年至2005年政府下发的批复和函件规定,雅安温泉对周公山温泉公园进行开发,即由雅安温泉负责对温泉开发区约2000亩建设用地进行总体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政府以土地出让收入分成作为对雅安温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资源开发的补偿。

2011年5月10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监察厅和审计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1〕36号)”,通知进一步明确“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土地出让收益分成,凡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土地出让收益分成的相关协议、合同立即终止。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的涉及土地出让收益分成的相关文件立即废止。”相关活动随即停止。

根据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雅安市自然生态温泉旅游开发区开发权的专题会议纪要》(雨府阅[2018]33号)、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雅安市自然生态温泉旅游开发区开发权的函》(雨府函[2018]409号)和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雅安市雨城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雨城实业公司”)及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签订的《合同解除及补偿协议》,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收回雅安温泉在周公山温泉开发区的开发权并给予补偿,由雨城实业公司代为支付补偿款。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8]第2403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8年9月30日,雅安温泉前期投入及形成相应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3,000.18万元,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给予雅安温泉共计人民币13,000.18万元的补偿。

其中,代垫投入的资金人民币10,756.73万元,收回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给予人民币252.11万元的补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给予人民币588.74万元的补偿,收回地热采矿许可权给予人民币1,402.60万元的补偿。

补偿价款支付方式为: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2000.00万元,2019年4月30日前支付4500.00万元,剩余补偿价款6500.18万元在2019年12月31日前付清。

2020年6月11日,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雅安温泉、雨城实业公司及雅安市西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康文化公司”)签订《<合同解除及补偿协议>主体变更协议》,约定如下:

1、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雅安温泉、雨城实业公司签订的《合同解除及补偿协议》之雨城实业公司变更为西康文化公司,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情形外,《合同解除及补偿协议》其他内容不变。

2、雨城实业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前基于履行《合同解除及补偿协议》对雅安温泉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由西康文化公司负责全部继续享有和承担,雨城实业公司不在享有和承担。

3、雅安温泉负责将相关移交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土地使用权等)及地热采矿许可权的登记主体变更为西康文化公司,剩余补偿款共计10,500.18万元由西康文化公司按照《合同解除及补偿协议》约定代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向雅安温泉支付,若贵公司未按约定付款,按《合同解除及补偿协议》11.3条执行。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雅安温泉累计收到款项2500.00万元。雅安温泉正与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西康文化公司协商争取尽快收回尚未支付款项。

十四、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应收账款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账款1,758,276.76507,381.07
合计:1,758,276.76507,381.07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87,540.0417.57387,540.04100.00387,540.0440.37387,540.04100.00
其中: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87,540.0417.57387,540.04100.00387,540.0440.37387,540.04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818,463.6482.4360,186.883.311,758,276.76572,390.8059.6365,009.7311.36507,381.07
其中:组合11,818,463.6482.4360,186.883.311,758,276.76572,390.8059.6365,009.7311.36507,381.07
组合2
组合3
合 计2,206,003.68100.00447,726.9220.301,758,276.76959,930.84100.00452,549.7747.14507,381.07

(2)组合1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655,899.281,655.900.10%
1至2年6.00%
2至3年32,473.806,494.7620.00%
3至4年130,090.5652,036.2240.00%
4至5年
5年以上
合 计1,818,463.6460,186.88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应收款项内容账面余额坏账金额计提比例理由
成都隆芯科技有限公司房租387,540.04387,540.04100.00%无可执行财产
合 计387,540.04387,540.04

(4)按账龄披露的应收账款

账龄期末余额
1年以内1,655,899.28
1-2年
2-3年32,473.80
3-4年130,090.56
4-5年387,540.04
5年以上
合计2,206,003.68

(5)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4,822.85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

(6)本报告期无核销应收账款的情况。

(7)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金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坏账准备
成都隆芯科技有限公司387,540.0417.57387,540.04
客户1265,805.2212.05265.81
客户2167,388.007.59167.39
客户3129,720.905.88129.72
客户4126,081.405.71126.08
合计1,076,535.5648.80388,229.04

2、其他应收款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478,763.19
应收股利256,000,000.00
其他应收款254,902,849.97328,235,932.61
合计510,902,849.97328,714,695.80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定期存款478,763.19
合计478,763.19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项 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普通股股利256,000,000.00
合计256,000,000.00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358,022.330.14358,022.33100.00358,022.330.11358,022.33100.00
其中: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358,022.330.14358,022.33100.00358,022.330.11358,022.33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255,036,342.8599.86133,492.880.05254,902,849.97328,326,412.8099.8990,480.190.03328,235,932.61
其中:组合143,637,238.8617.09132,099.980.3043,505,138.88310,254.860.0989,435.6928.83220,819.17
组合26,817.920.001,392.9020.435,425.0222,218.310.011,044.504.7021,173.81
组合3211,392,286.0782.770.00211,392,286.07327,993,939.6399.790.00327,993,939.63
合计255,394,365.18100.00491,515.210.19254,902,849.97328,684,435.13100448,502.520.14328,235,932.61

2)组合1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43,525,744.8143,525.740.10%
1至2年839.1950.356.00%
2至3年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110,654.8688,523.8980.00%
合 计43,637,238.86132,099.98

3)组合2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
1至2年
2至3年
3至4年
4至5年6,817.921,392.9020.43%
5年以上
合 计6,817.921,392.90

4)组合3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项目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保证金10,000.000.00%
合并范围内的各主体之间的应收款项211,382,286.070.00%
合计211,392,286.070.00%

5)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应收款项内容账面余额坏账金额计提比例理由
香港宏正公司往来款358,022.33358,022.33100%未得到债务人确认
合 计358,022.33358,022.33

6)按账龄披露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期末余额
1年以内213,109,121.97
1-2年14,900,839.19
2-3年
3-4年
4-5年26,915,726.83
5年以上468,677.19
合计255,394,365.18

7)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43,012.69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8)本报告期无核销其他应收款的情况。9)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其他单位应收、暂付款211,857,781.18328,484,835.13
其他个人应收、暂付款43,526,584.00199,600.00
保证金10,000.00
合 计255,394,365.18328,684,435.13

10)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往来款89,912,849.731年以内35.21
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往来款54,695,000.002年以内21.42
李渊明海发大厦转让款43,463,000.001年以内17.0243,463.00
成都新建业倍特置业有限公司往来款26,908,908.915年以内10.54
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往来款20,000,000.001年以内7.83
合计234,979,758.6492.0143,463.00

3、长期应收款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长期应收款余额239,699,701.3640,500.003,160,178.66236,580,022.70
减:确认超亏损失130,155,013.141,964,871.26132,119,884.40
长期应收款净额109,544,688.22-1,924,371.263,160,178.66104,460,138.30

注:本公司实质构成对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净投资的长期权益23,658.00万元,由于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账面净资产已为负数,本公司在确认1,173.00万元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后,以长期权益账面余额为限继续确认被投资单位的超亏损失13,211.99万元。

4、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1,054,020,564.7811,730,000.001,042,290,564.78558,126,713.6311,730,000.00546,396,713.63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76,561,368.5176,561,368.5163,933,550.6063,933,550.60
合 计1,130,581,933.2911,730,000.001,118,851,933.29622,060,264.2311,730,000.00610,330,264.23

(2)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367,331,713.63464,768,851.15499,485,596.25332,614,968.53
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499,485,596.25499,485,596.25
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61,838,000.00161,838,000.00
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11,730,000.0011,730,000.0011,730,000.00
倍特期货有限公司352,000.00352,000.00
成都国际空港新城园林有限公司16,875,000.005,625,000.0022,500,000.00
成都倍特绿色建材有限公司25,500,000.0025,500,000.00
合计558,126,713.63995,379,447.40499,485,596.251,054,020,564.7811,730,000.00

注:本期长期股权投资增加主要包括:①根据成都国际空港新城园林有限公司出资人协议分步增加其投资,②本期新设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绿色建材有限公司,③本期对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债转股,并无偿接受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详见本附注“六·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所述。

(3)对合营、联营企业投资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成都金长盈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9,424,875.53-1,920,847.5947,504,027.94
小计49,424,875.53-1,920,847.5947,504,027.94
二、联营企业
成都空港产城绿建建材有限公司14,508,675.07273,155.3814,781,830.45
成都市西建三岔湖建材有限公司14,500,000.00-224,489.8814,275,510.12
小计14,508,675.0714,500,000.0048,665.5029,057,340.57
合计63,933,550.6014,500,000.00-1,872,182.0976,561,368.51

5、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39,420,596.1414,574,537.1541,838,070.8213,731,808.23
其他业务44,599,164.6110,868,121.224,897,829.303,947,478.71
合计84,019,760.7525,442,658.3746,735,900.1217,679,286.94

6、投资收益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注1]256,000,000.00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872,182.09-566,449.40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注2]1,740,000.002,660,000.00
其他-2,290,249.92-412,073.12
合计253,577,567.991,681,477.48

注1:系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分红。注2:系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分红。

十五、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0,289,909.17主要系本报告期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出售海发大厦收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746,438.18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347,277.4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8,418,907.07主要系本报告期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出售四川雅安倍特星月宾馆有限公司股权取得收益
所得税影响额760,406.8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293,662.85
合计61,748,462.19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730.7650.7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5.410.5690.569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任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海明会计机构负责人:魏文萍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本年度报告中涉及的下列文件和资料均齐备、完整,并备于本公司供查阅: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公司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任正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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