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总经理黄悦先生辞职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黄悦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以及总经理职务。经核查,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黄悦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黄悦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黄悦先生的辞职自其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独立董事:黄明、李越冬、辜明安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