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1年4月6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15人。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设立重庆智能汽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参股设立重庆智能汽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