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0年5月19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4人。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择机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 0票。公司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时机、价格、数量等。董事会同意公司选择合适时机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有利于合理安排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证券市场股价波动性大,目前尚无法确切估计本项交易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公司后续将根据处置情况按照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本次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择机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证券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及授权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择机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议案二 关于修订《非日常经营业务分级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并结合实际情况,对《非日常经营业务分级授权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将其更名为《公司治理分级授权管理办法》。经与公司常年证券律师确认,本次修订部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类型 | 授权事项 | 修订内容 |
修订事项 | 第一条 投资项目 | 自主品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9项决策事项及其分级授权权限 |
第二条 融资项目中的年度融资计划 | 年度融资计划及其分级授权权限 | |
第三条 内部借款 | 内部借款年度额度、年度额度内的单笔内部借款及其分级授权权限 | |
第五条 对下属单位提供担保 | 对下属单位提供担保项目及其分级授权权限 | |
第六条 公司的重大资产抵押、质押 | 公司的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及其分级授权权限 | |
第七条 重大资产处置 | 重大资产处置(国有资产流转、产权转让项目等)及其分级授权权限 | |
第八条 债券与债务重组 | 债权或债务重组的分级授权权限 | |
第九条 对外捐赠 | 预算内单笔捐赠、预算外单笔捐赠的分级授权权限 | |
第十条 关联交易 | 偶发性关联交易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的分级授权权限 | |
新增事项 | 第十一条 公司的中长期战略规划 | 公司的中长期战略规划及其分级授权权限 |
第十八条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及其分级授权权限 | |
第十九条 以进入资本市场为目的的引入战略投资者 | 以进入资本市场为目的的引入战略投资者及其分级授权权限 | |
第二十条 公司股权激励、员工持股 | 公司股权激励、员工持股及其分级授权权限 | |
第二十一条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其分级授权权限 | |
第二十五条 公司破产、改制、兼并重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 公司破产、改制、兼并重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其分级授权权限 | |
第二十七条 公司行政类一级部门的变更(新增、撤销等) | 公司行政类一级部门的变更(新增、撤销等)及其分级授权权限 | |
删除事项 | 原第七条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 删除 |
原第十条 租入或租出资产 | 删除 | |
原第十一条 签订许可协议 | 删除 |
制度全文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发布的《非日常经营业务分级授权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