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吉林敖东:关于参与设立广州广发信德健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9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0-100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广州广发信德健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敖东”或“公司”)拟出资5,000万元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的全资子公司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信德”)、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乾和”)共同参与设立广州广发信德健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基金”)。

基金的形式为有限合伙制,总认缴出资额为5亿元人民币。广发信德拟作为管理人认缴出资1亿元人民币,广发乾和拟认缴出资1.5亿元人民币,吉林敖东拟认缴出资0.5亿元人民币,广州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技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拟认缴出资1亿元人民币,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金控股”)拟认缴出资0.5亿元人民币,株洲市国投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国投”)拟认缴出资0.3亿元人民币,湖南湘江中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江中盈”)拟认缴出资0.2亿元人民币。

2、公司持有广发证券10%以上股份,且公司董事长李秀林先生担任广发证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广发证券构成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与广发证券全资子公司广发信德、广发乾和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3、2020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非关联董事以 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广州广发信德健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秀林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额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参与上述基金的相关事宜。

二、关联方及投资方基本情况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住所(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762,108.7664万元

成立日期: 1994年1月21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91440000126335439C

主营业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公司没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前三大股东分别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均为上市公司)

广发证券最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广发证券2019年度的营业总收入为228.10亿元;2019年度净利润为81.10亿元;2019年度末净资产为941.37亿元。

广发证券2020年1月-9月的营业总收入为214.12亿元;2020年1月-9月

净利润为87.17亿元;2020年9月末净资产为992.67亿元(未经审计数据)。

公司持有广发证券10%以上股份,且公司董事长李秀林先生担任广发证券董事。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广发证券为公司关联法人。

2、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联方)

住所(注册地):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545号美丽家园3层办公楼45号房间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26楼

法定代表人:曾浩

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3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916501006824506815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为客户提供股权投资的财务顾问服务及证监会同意的其他业务。

股东:广发证券100%控股。

广发信德最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广发信德2019年度的营业总收入为5.19亿元;2019年度净利润为2.19亿元;2019年度末净资产为51.11亿元。

广发信德2020年1月-9月的营业总收入为13.31亿元;2020年1月-9月净利润为9.03亿元;2020年9月末净资产为60.22亿元(未经审计数据)。

3、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

住所(注册地):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幸福西街3号206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蔡铁征

注册资本:人民币360,35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5月11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91110000596062543M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

股东:广发证券100%控股。广发乾和最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广发乾和2019年度的营业总收入为5.22亿元;2019年度净利润为3.00亿元;2019年度末净资产为47.75亿元。广发乾和2020年1月-9月的营业总收入为9.50亿元;2020年1月-9月净利润为6.70亿元;2020年9月末净资产为54.66亿元(未经审计数据)。

4、其他投资方

(1)广州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注册地):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X1301-E011276(集群注册)(JM)

企业类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鲁勇巍)

注册资本:3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D35H14F

主营业务:风险投资;创业投资;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股权投资。

股东:根据广州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的信息,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广州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99.9714%,广州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广州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持股比例为0.0286%。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广州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控股。广州市人民政府对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

实际控制人:广州市人民政府

相互关系:广州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本公司关联方。

(2)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注册地):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广州国际企业孵化器C区C204之一房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志军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99年11月2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18152353W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询服务;风险投资;创业投资;高新技术创业服务;投资管理服务。

股东:根据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控股,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控股,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

实际控制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相互关系: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本公司关联方。

(3)株洲市国投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注册地):湖南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云龙大道1288号创客大厦四楼A168室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弘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MA4L1XM5X4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投资项目管理活动;资产管理公司的活动;创业投资业务。

股东:根据株洲市国投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株洲市国投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

96.00%,株洲市产业与金融研究所有限公司对株洲市国投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00%。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

实际控制人: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相互关系:株洲市国投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非本公司关联方。

(4)湖南湘江中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注册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环湖路1177号方茂苑(二期)12、13、15栋3216-3217、3219-322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廖勇强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5月1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LN58L5F

主营业务: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业务;风险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不含代客理财);高科技产业投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与服务;建材批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股东:根据湖南湘江中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湖南湘江中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控股。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

实际控制人: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相互关系:湖南湘江中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本公司关联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广发信德、广发乾和、科金控股、株洲国投、湘江中盈及科技引导基金合伙企业均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暨共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广发信德、广发乾和、吉林敖东、株洲国投、湘江中盈、科金控股、科技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拟共同出资设立广州广发信德健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的形式为有限合伙制,总认缴出资额为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所有认缴出资额之总和,合计为5亿元人民币。其中,广发信德拟认缴出资1亿元人民币,广发乾和拟认缴出资1.5亿元人民币,吉林敖东拟认缴出资0.5亿元人民币,科技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拟认缴出资1亿元人民币,科金控股拟认缴出资0.5亿元

人民币,株洲国投拟认缴出资0.3亿元人民币,湘江中盈拟认缴出资0.2亿元人民币。上述投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均为各投资方自有资金。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广发信德、广发乾和、吉林敖东、科技引导基金合伙企业、科金控股、株洲国投、湘江中盈拟共同出资设立广州广发信德健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的形式为有限合伙制,总认缴出资额为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所有认缴出资额之总和,合计为5亿元人民币。其中:广发信德作为普通合伙人,拟认缴出资1亿元人民币,占总认缴出资额比例的20%;广发乾和作为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1.5亿元人民币,占总认缴出资额比例的30%;吉林敖东作为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0.5亿元人民币,占总认缴出资额比例的10%;其他有限合伙人科技引导基金合伙企业、科金控股、株洲国投、湘江中盈拟分别认缴出资1亿元人民币、0.5亿元人民币、0.3亿元人民币和0.2亿元人民币。各合伙人收到缴款通知书后10日内一次性缴付出资。

3、期限: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二十年。

4、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5、投资方向:包括但不限于药物、生物技术、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精准医疗、医疗服务、健康保健等相关生命健康的细分领域。

6、退出方式:以上市退出、并购退出为主,兼顾一级市场转让退出及回购退出。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与其他当事方共同遵守基金的制度安排。本次交易不会造成公司与关联方广发证券、广发信德、广发乾和产生同业竞争。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保持与广发证券、广发信德、广发乾和在人员、资产、财务和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的目的

广州广发信德健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主要投资于拥有巨大市场潜力及显著技术壁垒的产品和技术项目的早期与成长期医疗企业,充分发挥广发证券在市场化运作、并购重组及金融创新的特长,实现产业资源与金融资本的良性互动。

2、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对提高公司利润水平带来积极的影响。

八、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公司与广发证券及其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368.57万元(不含本次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毕焱女士、李鹏先生和肖维维女士预先审阅了公司提供的资料,已全面了解本次公司拟参与设立该基金的相关事宜,认为本次投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出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前审核意见。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针对本关联交易,独立董事毕焱女士、李鹏先生和肖维维女士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李秀林先生已回避表决;

3、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合理,交易公允。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十、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关于参与设立广州广发信德健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对关于参与设立广州广发信德健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州广发信德健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2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