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0年12月15日发出。
2、会议于2020年12月18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公司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其中:杨凯、毕焱、李鹏、肖维
维 4 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秀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
事会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议案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参与设立广州广发信德健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出资5,000万元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的全资子公司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参与设立广州广发信德健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公司持有广发证券10%以上股份,广发证券构成公司关联方,且公司董事长李秀林先生担任广发证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长李秀林先生审议本项议案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参与设立广州广发信德健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
(二)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关于参与设立广州广发信德健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审核意见》。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关于参与设立广州广发信德健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关于参与设立广州广发信德健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对关于参与设立广州广发信德健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