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今日接到股东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诚公司”)函告,获悉金诚公司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股数(万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注1) | 是 | 2,340 | 2016年12月22日 | 质押期限至其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7.55% |
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600 | 2018年3月29日 | 质押期限至其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1.94% |
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500 | 2018年9月18日 | 质押期限至其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1.61% |
合计 | - | 3,440 | - | - | - | 11.10 |
注1:金诚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将所持有本公司1,800万股股权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详见《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8)。本公司2017年6月19日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详见《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17-021),上述质押的1,800万股增至2,340万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1、截至公告披露日,金诚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30,994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65%;本次解除质押业务完成后,金诚公司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
176,989,99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22%。
2、截至2019年10月9日,因部分“敖东转债”持有人转股,本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1,163,032,535股。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解除质押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