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融资展期及担保进展的补充更正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融资展期及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根据公司自查,现对该公告补充更正如下:
原公告披露内容: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贷款人江苏银行太仓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与太仓新华联、上海置业、上海新华联、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置地”)、新华联置地全资子公司新华联(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商管”)签署《人民币贷款期限调整协议》,约定将上述借款剩余本金6.37亿元的到期日由2022年12月2日展期至2024年12月2日。公司及上海新华联、上海置业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至期限调整后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上海置业以其名下部分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新华联置地与上海商管分别以其所持上海置业的51%及49%的股权追加提供质押担保。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上海新华联、上海置业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太仓新华联未按协议规定支付的费用、补偿金、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公证费、评估审计费、专家论证费、财产保全费、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等相关费用,保证期间至期限调整后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上海置业以其名下部分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新华联置地
与上海商管分别以其所持上海置业的51%及49%的股权追加提供质押担保。补充更正后披露内容: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贷款人江苏银行太仓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与太仓新华联、上海置业、上海新华联、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置地”)、新华联置地全资子公司新华联(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商管”)签署《人民币贷款期限调整协议》,约定将上述借款剩余本金6.37亿元的到期日由2022年12月2日展期至2024年12月2日。公司及上海新华联、上海置业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至期限调整后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上海置业以其名下部分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新华联置地以其所持太仓新华联的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新华联置地与上海商管分别以其所持上海置业的51%及49%的股权追加提供质押担保。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上海新华联、上海置业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太仓新华联未按协议规定支付的费用、补偿金、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公证费、评估审计费、专家论证费、财产保全费、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等相关费用,保证期间至期限调整后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上海置业以其名下部分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新华联置地以其所持太仓新华联的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新华联置地与上海商管分别以其所持上海置业的51%及49%的股权追加提供质押担保。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补充更正后的公告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