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秀荣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认为: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参与编制报告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63)。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19-062)。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