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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新材: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0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规范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职权,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修订后内容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机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机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第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需由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的重大资产收购、兼并、出售、置换的方案,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以及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收购公司股份方案;

(八)决定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或者股权激励、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情况收购公司股份事项;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需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重大资产收购、兼并、出售、置换的方案,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以及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收购公司股份方案; (八)决定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情况收购公司股份事项;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需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重大资产收购、兼并、出售、置换的方案,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以及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收购公司股份方案; (八)决定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情况收购公司股份事项;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审议批准公司经理层经营业绩考核事项、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

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

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化方案;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决定公司职工工资的分配方案;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除上述条款进行修改以外,无其他内容修改。因增减条款导致原《董事会议事规则》章节、条款序号所发生的变化,将按照修改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章节、条款序号加以顺延;原《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涉及条款之间相互引用的条款序号变化,修改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亦做相应变更。

上述修改内容尚需经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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