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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新材: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0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8月8日以书面方式(直接或电子邮件)发出。

2、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下午在芜湖海螺国际大酒店1110会议室召开。

3、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4、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小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上

半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永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工作原因,丁锋先生提出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监事会同意提名王永锋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0日

附:王永锋先生简历

王永锋,男,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3年加入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兴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处长助理、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室审计主管、主任助理、副主任、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室副主任等职,现任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委员、审计部副部长,兼任安徽国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止公告日,王永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控股股东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永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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