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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型材: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1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型材 公告编号:2020-06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于2020年3月9日以书面方式(直接或电子邮件)发出。

2、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3月19日下午在芜湖海螺国际大酒店1115会议室召开。

3、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

4、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小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年审会计师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

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董事、高管人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勤勉工作,各项业务稳步发展。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恪尽职守,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019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对公司月度财务情况进行了持续监控,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管理规范,内部制度健全。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及经理层运作规范,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公司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机构、人员和财务上实现“五分开”,没有大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现象。

2019年,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所需,均按照正常商业条件并根据公平原则进行,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对股东而言是正常的,均经过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内容。

2019年,公司出售广州房产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系因公司公开挂牌出售资产导致,事前经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资产出售价格以评估值为依据,交易价格按照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的原则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正、公开、公平的市场商业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除该项资产出售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收购、出售资产事项。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要求,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内

容和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我们认为:

(1)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上市公司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00.7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07,984.02万元,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8,084.72万元。

综合考虑公司2019年经营业绩和投资者回报,监事会同意拟以派发现金红利方式进行2019年度利润分配,给予投资者回报,分配比例依现行36,000万股为基准,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080万元人民币。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审计费用共计72万元。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相关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监事会同意为下表中所列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3.3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授信主要用于子公司流动资金、银行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等融资业务,担保期限均为两年。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因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与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安徽国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交易,交易金额不超过23,873万元。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并按照市场原则定价。上述关联交易金额

担保方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万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万元)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100%41.74%08,0002.98%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海螺型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100%65.55%025,0009.32%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属股东大会审批权限内,故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激励监事会成员勤勉尽责,监事会同意,对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予发放报酬;对于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按其担任其他职务的岗薪标准领取报酬。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

2019年度,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覆盖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是客观的、准确的。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海螺型材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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