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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海A:2020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1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为加强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海南证监局《关于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通知》(海南证监发[2009]6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为指导,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2020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工作计划”)。

一、目的

通过与投资者的有效沟通,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知情权,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度,树立公开、透明、诚信的公司形象,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二、基本原则

(一)充分、合规披露信息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享有同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三)诚实守信原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四)互动沟通原则。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及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三、组织机构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具体实施负责人,公司证券部为职能部门,负责承办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其他

部门协助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投资者专线电话:0898-88219921,传真:0898-88214998,电子信箱:hnddhhn@21cn.com。

四、2020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具体措施

2020年,公司将继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力度,具体工作如下:

(一)及时做好信息披露,确保信息披露质量

按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1、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监管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 和《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保证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及时、准确、完整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内部控制、财务状况、风险因素和防范对策等重要信息。

2、严格按照信息披露格式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业绩预告及其他重要信息等临时报告,确保股东或潜在投资者及时掌握公司的动态信息,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二)做好股东名册管理,限售股解除限售工作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定期或不定期下发的股东名册,关注包括限售股东在内的主要股东的持股增减变化,及时披露主要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持股变动等事项。做好股改后续限售股东偿还代垫股份及解除限售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披露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三)认真做好信息沟通工作

1、组织筹备股东大会

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发布股东大会通知,认真做好股东大会的登记、安排和现场会议的召开工作。

2、及时答复投资者的询问,做好解释工作,接受投资者的监督。

确保投资者专线电话畅通,严格保守公司商业秘密,耐心回答投资者的询问,尽量做到有效回答问题,认真记录投资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答复投资者的询问,做好股东和投资者的来电、来信、来函、互动易等的回复工作,及时回复股东和

投资者的问询。做好电话沟通的登记工作,包括来电对象、时间、谈话内容、电话号码等信息。及时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就投资者对已披露信息的提问进行充分的分析、说明和答复。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就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投资者提问进行回答。

3、与其他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专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咨询公司、财经公关公司等保持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

4、关注媒体报道,及时澄清不实信息。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及传闻,及时进行求证和核实,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确定是否披露澄清公告。

(四)做好投资者来访接待

投资者、分析师、证券服务机构人员、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实行预约制度,由公司董事会秘书部统筹安排。公司应当尽量避免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

公司与特定对象进行直接沟通的,应要求特定对象出具单位证明或身份证等资料,并要求其签署承诺书,指派人员陪同、接待。公司在与特定对象交流沟通的过程中,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内容应至少包括时间、地点、来访人员的身份信息、谈论的有关公司的内容、提供的有关资料等,并在定期报告中将信息披露备查登记情况以列表形式予以披露,公司应当将会议记录等文件资料存档并妥善保管。对于特定对象将基于交流沟通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公司应当要求其知会公司,并在其发布或使用前进行审核。

(五)积极参加年度业绩网上集体说明会活动

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海南省证监局举办的年度业绩集体说明会活动,以网络交流方式,就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治理、发展战略、风险因素和防范对策以及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双向交流、互动,促使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深入了解。

(六)关注公司股票交易,做好危机处理工作

持续监控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成交量的异常波动情况,在出现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市场传闻时,公司应立即自查是否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

的非公开重大信息,做好相关方面的沟通协调工作。如发生危机时,公司应积极应对,努力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使危机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低,减少危机事件对公司和投资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七)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

根据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范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八)加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学习

积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参加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培训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学习,增强对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规章制度的理解,提高与投资者或来访者的沟通能力,增强其对投资者关系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公平披露意识,积极探求、借鉴其它有利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及途径,不断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为投资者提供规范和高质量的服务。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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