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万方”或“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0年度,公司母公司报表实现的净利润为572,334,743.27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67,900,048.7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57,233,474.33元,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0,666,574.38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满足相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总额的10%。
结合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计划,经董事会研究审议决定,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92,199,3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9,609,969.70元(含税),2020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若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当期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1.67%,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定。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意见。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焦作万方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本方案待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