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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前后对照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09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万方”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7月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条款修改前修改后
第七条第七条 会议通知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两日将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若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通知。第七条 会议通知 监事会会议通知以下列形式(或其一)发出: (一)以专人送出; (二)以邮件方式送出; (三)以公告方式进行; (四)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送出; (五)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召开监事会的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十日,临时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三个自然日,会议通知范围为全体监事。 通知以专人送出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通知以邮件送出的,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三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的,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以传真方式送出的,以传真回执作为送达日期;以电子邮件形式送出的,邮件发送成功之日即为送达日期。
第九条第九条 会议召开方式 监事会会议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九条 会议召开方式 监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前后对照表

紧急情况下,监事会会议可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但监事会召集人(会议主持人)应当向与会监事说明具体的紧急情况。在通讯表决时,监事应当将其对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和投票意向签字确认后传真至监事会指定电话。时,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经召集人(主持人)、提议人同意,也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7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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