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证券投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资金参与证券市场投资事项的议案》。
在2020年度内,公司依据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及本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各项证券投资工作。
一、报告期内证券投资概述
截止报告期末,2020年公司全年其他低风险固定收益金融产品累计获得投资收益约44.25万元。
二、报告期内执行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情况
(一)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对公司证券投资的内部操作程序、风险控制程序、账户管理及信息披露原则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证券投资工作也进行了明确的授权。公司各项证券投资工作均能按照前述规定及授权完成。
(二)公司证券投资工作所动用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贷款及专项财政拨款等专项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情况。
(三)公司证券部对证券投资进行的新股申购、短期理财、二级市场投资及股指期货投资制作有完整的操作记录;公司财务部建立有完整的会计账目记录申购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资金参与证券市场投资事项的议案》。前述证券投资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2020年度内,公司证券投资工作以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为基础,依照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由相关部门在控制风险的指导员下开展。经核查,公司2020年度证券投资工作未出现违规操作、或越权投资的情况。对于前述情况,我们一致表示认可。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