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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2021-L07

2021年03月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周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常立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春锋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的有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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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 9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1

第五节重要事项 ...... 26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7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53

第八节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54

第十节公司治理 ...... 62

第十一节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68

第十二节财务报告 ...... 69

第十三节备查文件目录 ...... 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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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释义项

释义项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京基集团京基集团有限公司
EPDPETERNALPROSPERITYDEVELOPMENTPTE.LTD.
上海永磐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
北京燕赵北京燕赵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RecoShineRecoShinePte.Ltd.
首创置业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星泰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瑞丰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京基房地产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中心深圳市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京基一百物业服务中心
上海晟璞上海晟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金资本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上海锦赟上海锦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聚信阳光聚信阳光(昆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永盛智达北京永盛智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信托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瑞升天津瑞升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聚信新业聚信新业(昆山)投资中心
中信聚信中信聚信(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瑞业北京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瑞嘉、瑞嘉控股瑞嘉控股有限公司
光明新丽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
紫金新嘉天津紫金新嘉商贸有限公司
上海银河上海银河宾馆有限公司
SunriseTongzhouSunriseTongzhouPrivateLimited
SunriseJiansheSunriseJianshePrivate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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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阳光股份股票代码000608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阳光新业
公司的外文名称YANGGUANG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YANGGUANG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周磊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路230号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530031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6901-01A单元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518001
公司网址http://www.yangguangxinye.com
电子信箱yangguangxinye@yangguangxinye.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小连张茹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6901-01A单元深圳市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6901-01A单元
电话0755-822208220755-82220822
传真0755-822226550755-82222655
电子信箱yangguangxinye@yangguangxinye.comyangguangxinye@yangguangxinye.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资本市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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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91450000200538358N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1996年公司挂牌上市主营业务为水泥制造销售;1998年3月,公司主营业务变为房地产开发销售;2007年,公司主营业务变为商业地产;目前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商业运营管理业务、物业租赁业务、住宅商住尾盘销售业务。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1、1996年9月5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广西北流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公司股份2,8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5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1997年9月,广西北流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将其所持1,780万股的本公司国家股转让与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4%,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3、2000年12月,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将其所持我公司股份转让给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后,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5528.502万股的国有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5%,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4、2003年,首创阳光公司等七家企业以发起设立的方式组建成立首创置业公司,其中,首创阳光公司对首创置业公司的出资中包含首创阳光公司持有我公司30%股权中的26.5%股权。两公司完成股权过户手续后,首创置业公司持有本公司26.5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5、2004年12月22日,首创置业将其持有本公司45,266,200股股份转让予北京燕赵,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5%,北京燕赵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6、2007年6月5日,本公司向RecoShine非公开发行120,0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12%,RecoShine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7、2016年4月21日,RecoShine更名为EternalProsperityDevelopmentPte.Ltd.。8、2020年5月13日,京基集团通过协议受让的方式,直接持有公司21,840万股A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9.12%,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陈华先生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B座10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薛祈明、叶华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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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0年

2020年2019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8年
营业收入(元)570,162,656.45242,774,366.70134.85%288,849,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7,337,965.92-81,761,338.98不适用11,464,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83,640,520.65-96,689,338.98不适用-112,158,00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72,214,126.31164,546,711.30126.21%-9,407,000.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4-0.11不适用0.0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4-0.11不适用0.0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56%-2.79%不适用0.39%
2020年末2019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8年末
总资产(元)5,923,791,940.605,782,218,103.152.45%6,583,271,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3,140,074,855.562,889,590,203.798.67%2,974,219,000.00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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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44,121,081.2143,982,685.7139,033,761.01443,025,128.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177,373.26-31,925,612.06-29,225,753.08187,666,704.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665,491.42-31,642,239.80-29,492,829.28164,441,081.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030,351.244,899,669.5099,741,348.03249,542,757.54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金额2019年金额2018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12,022.980.0077,0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339,992.01368,000.00116,593,000.0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47,00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4,135,932.761,621,000.005,790,000.00
资金占用利息-12,819,087.377,923,000.004,407,000.00详见附注六/注释4.(一)应收利息
处置合营及联营企业产生的投资收益-51,000.00
收回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产生的收益7,449,000.00
注销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损失-4,498.00详见附注六/注释36.投资收益
减:所得税影响额3,751,612.111,992,000.001,379,000.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3,684,695.00437,000.001,866,000.00
合计23,697,445.2714,928,000.00123,622,000.00--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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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项目涉及金额(元)原因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620,373.12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262.04万元(2019年度:195.50万元)(附注六/注释37.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未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示。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运营管理是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本公司致力于投资性房地产的运营和管理,提升其价值,获取资本利得。所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属于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结果,体现了公司管理层的经营业绩,属于持续发生的事项,因此,本公司将由此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作为经常性损益-262.04万元列示,并将在以后年度一贯应用。
投资收益-12,819,087.37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免除少数股东利息(附注六/注释4(一)应收利息及附注十一/(五)7.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对投资收益的影响如下:SunriseTongzhou计入投资收益的免息金额-9,429,314.93元,SunriseJianshe计入投资收益的免息金额-3,389,772.44元。
投资收益9,000,000.00本公司收回于2017年处置天津杨柳青100%股权时,受让方扣留的合同结算款,该笔款项为对原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的天津杨柳青净负债份额的调整,取得投资收益900万元,未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示。天津杨柳青的主要经营活动为天津鹭岭景园及天津鹭岭广场项目的开发与销售,其主要资产为已完成开发的待售物业及未开发的土地。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天津杨柳青开发项目的整体出售,从实质上来说是通过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的形式,实现了项目公司持有的存货资产的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其转让产生的收益属于经常性损益。因此,本公司未将受让方退回的合同结算款产生的投资收益900万元作为2020年度非经常损益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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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商业运营管理业务、物业租赁业务以及住宅、商住尾盘销售业务。

(一)商业运营管理业务公司拥有专业的商业运营管理团队,通过为商业运营项目提供策划招商和运营管理服务从而获取管理服务收入。本报告期内公司商业运营管理的商业项目主要为北京通州阳光新生活广场、成都阳光新生活广场等。

(二)物业租赁业务包括自持性物业租赁和经营性物业租赁,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优化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采取有针对性的运营策略,提高物业租赁管理水平,通过出租物业获取租赁收入。本报告期内主要以公司自持物业租赁为主,公司现持有的物业主要集中在北京、成都、天津三地,物业类型包括商业、写字楼、商铺等。

(三)住宅、商住尾盘销售业务本报告期内尾盘销售是指北京阳光上东项目的尾盘住宅和公寓以及成都锦尚项目的尾房和车库的销售。未来公司业务将主要聚焦在商业运营管理和物业租赁两大领域。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主要资产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无重大变化
固定资产较期初增加33%,主要是本期北京公司自用办公场所增加所致。
无形资产无重大变化
在建工程
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较大,主要是北京上东项目尾盘销售回款所致。
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减少75%,主要是SunriseTongZhouPrivateLimited的往来款减少了所致。
存货较期初减少89%,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加速尾盘销售减少部分存货;同时改变部分房地产使用用途,转为投资性房地产,从而导致存货大量减少。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管理团队经验丰富公司拥有团结、高效、正直的专业人才队伍,现任管理团队成员具备多年商业地产的运营管理经验,公司也逐步形成了复合型创新人才的培养机制,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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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实力雄厚公司控股股东京基集团在商业地产领域拥有较大的规模和较强的实力,将为公司提供稳健的项目资源;未来通过深化与京基集团的业务协同,可为公司业务开拓提供新的增量空间。

(三)运营项目成熟多样多业态公司物业租赁业务在管项目类型丰富,包含酒店、购物中心、商业、写字楼等多种业态,其中商业部分从产品上主要分为以“阳光新生活广场”为代表的社区商业;以“新业广场”为代表的区域购物中心;以“新业中心”为代表的城市综合体,运营业务覆盖面广。

多区域商业运营和物业租赁业务主要集中于京津沪蓉地区,均为国内一二线城市,具有较大的商业潜力。多项目公司较早将核心业务转移至商业项目的运营与管理,积累了充足的商业项目的策划招商和运营管理能力。截至2020年12月,在管商业项目10个,管理的可出租面积约29万平米,持有物业出租及经营表现稳定,总体平均出租率为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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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20年,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压力和复杂的行业形势,紧跟市场动态,经过半年的调整与改进,商业项目的管理能力和运营水平得到大幅度的提高,闲置资产得到有效的盘活,物业出租情况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0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5%;实现净利润11,541万元,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0,734万元,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度公司加速开发项目尾盘销售所致。

(一)物业租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6,65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965万元,下降15%,占公司营业收入的29%,主要原因系2020年受疫情影响,存在租户退租及减租的情况,导致公司物业租赁收入下滑。公司物业租赁包含酒店、购物中心、商业、写字楼等多种业态。报告期内,公司物业租赁业务在管项目13个,管理的可出租面积共约29万平方米,物业租赁总体出租率为86.5%。

(二)住宅、商住尾盘销售业务方面,实现收入38,3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4,920万元,增长1,031%,占公司营业收入的67%。报告期内成功解决了北京地产项目销售中存在的历史障碍,重新启动了住宅尾盘的销售,积极采取符合市场规律的营销策略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三)商业运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7万元,增长163%,主要系公司成都区域公司启动商业运营管理,增加停车场收入所致。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报告期内经济与市场情况分析2020年,新冠疫情对全球经济造成较大冲击,严重影响全球经济增长。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于2021年1月发布的数据,预估2020年全球GDP增速为-3.5%。中国由于疫情较快得到控制,复工复产有序推进,经济复苏劲头强劲,2020年中国为全球唯一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GDP增速为2.3%。2020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2万亿元,比上年下降3.9%。2020年,我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14.8%。整体来看,线上消费持续增长,实体经济稳定恢复,尽管目前消费市场仍未完全恢复至疫情前的水平,但继续发挥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数据来源:CREIS中指数据)。

(二)主要项目所处区域市场分析报告期内,公司商业运营和物业租赁业务主要集中在北京、天津、上海和成都。2020年全年北京市写字楼市场的净吸纳量仅约为17.7万平方米,较去年同比下降61%。2020年截至四季末,全市甲级写字楼存量增至1,289万平方米(含自用面积);-全市甲级写字楼平均空置率微升至15.8%,同比上升3.1%;全市平均租金连续第八个季度环比下跌,至人民币每平方米每月349.2元,租金指数同比下降3.5%。-预计2021年北京写字楼市场将迎来新一轮供应高峰,届时将为市场带来约131万平方米的新增办公面积。

2020年底北京市购物中心存量为1,008.4万平方米。至2020年第四季度末,北京购物中心平均空置率降至6.9%,同比下降0.2%。其中,核心商圈及次核心商圈购物中心空置率均为5.7%;全市购物中心首层平均租金为每平方米每月847.1元,租金指数同比下降1.5%。核心商圈购物中心首层平均租金为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1,298.6元,租金指数同比下降1.4%。次核心商圈购物中心首层平均租金为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691.4元,租金指数同比下1.4%。零售市场作为受疫情影响最严重的板块之一,2020年北京零售市场经历了巨大的压力与挑战,从年初受到新冠疫情的冲击,到下半年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新项目开始逐步入市,零售市场呈现出先抑后扬的走势。此外,部分在建购物中心的施工进度受到疫情影响,其交付日期延后,导致2020全年仅有四个新项目入市。在后疫情阶段,预计将有多个项目于2021年完工开业,将为北京零售市场带来更多选择和新的活力。

2020年成都写字楼市场由于宏观经济增长和租赁需求放缓,全年甲级写字楼仅录得5.6万平方米净吸纳量。分阶段来看,上半年甲级写字楼内净吸纳量为负值,市场需求在下半年回暖态势明显,录得多单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大面积成交。但受新项目入市影响,四季度甲级写字楼平均空置率环比上升0.9%,至23.8%;同期,甲级写字楼租金环比下降0.1%,至人民币每平方米每月101.0元。2020年成都甲级写字楼市场总存量突破340万平方米。2021年预计成都将迎来多个甲级写字楼项目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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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时全市甲级写字楼总存量或将超过

万平方米。随着2020年多条地铁线路的开通运营,成都轨道交通运营已突破

公里,未来商务空间布局将逐步优化,写字楼租赁市场的需求也将进一步释放。

截止2020年末成都全市购物中心总存量增至

646.0万平方米。成都全市购物中心平均空置率继续缓慢回落,环比下降

0.6%,达约

9.3%。四季度核心商圈部分项目重装调整后亮相市场,入驻率大幅上涨,带动区域整体空置率环比下降

1.8%至

9.2%;非核心商圈平均空置率环比下降

0.5%至

9.3%;全市购物中心普遍延续调整态势,首层平均租金指数不变,报人民币

426.9元每平方米每月。核心商圈租金指数环比略微上涨约

0.2%,报人民币

917.6元每平方米每月;非核心商圈租金指数与上个季度持平,报人民币

348.4元每平方米每月。2021年成都零售市场预计会放缓放量,疫情的不确定性或将影响未来项目的招商。随着未来四年市场上购物中心供应量逐渐趋稳,全市整体空置率有望继续稳步回落并慢慢趋于平稳。2021年成都将举办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加上近年城市轨道交通的高速发展,将帮助成都零售市场发掘更多发展机遇。(数据来源:第一太平戴维斯)主要项目销售情况

城市/区域

城市/区域项目名称所在位置项目业态权益比例计容建筑面积可售面积(㎡)累计预售(销售)面积(㎡)本期预售(销售)面积(㎡)本期预售(销售)金额(万元)累计结算面积(㎡)本期结算面积(㎡)本期结算金额(万元)
四川省成都市锦尚城市中心成都市一环路东五段17-87号住宅、公寓、写字楼、底商、农贸市场71.00%99,542154,10299,6612,6911,30899,6612,6911,054.4
北京市阳光上东东四环北路2号、6号一区、二区商业、车位、住宅100.00%517,129637,258604,0046,28538,434604,0046,36137,251.2

主要项目出租情况

项目名称所在位置项目业态权益比例可出租面积(㎡)累计已出租面积(㎡)平均出租率
北京通州阳光新生活广场北京市通州区翠景北里1号楼商业51.00%32,358.7227,489.2985.00%
北京阳光上东底商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北路6号二区底商100.00%12,241.2512,045.8398.00%
878东区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24号院1号楼写字楼0.00%14,252.3511,658.3482.00%
成都阳光新生活广场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二环路东二段426号、建设路2号商业55.00%59,610.0558,777.4799.00%
成都阳光新业中心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五段55号商业(购物中心)71.00%33,375.0029,247.0088.00%
成都阳光新业大厦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五段55号办公71.00%27,689.0823620.4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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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阳光新业大厦底商

成都阳光新业大厦底商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五段55号商业(底商)71.00%8069.053746.4146.00%
天津津北阳光新生活购物广场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公路西商业90.00%24258.1517694.1573.00%

土地一级开发情况

□适用√不适用融资途径

单位:元

融资途径期末融资余额融资成本区间/平均融资成本期限结构
1年之内1-2年2-3年3年以上
银行贷款813,000,000.004.90%-5.64%241,000,000.00333,000,000.0089,000,000.00150,000,000.00
信托融资110,000,000.009.50%110,000,000.00

发展战略和未来一年经营计划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相关内容。向商品房承购人因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

√适用□不适用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按揭款担保余额
北京阳光上东项目12,487,564.63
成都锦尚中心项目7,808,891.17
合计20,296,455.80

董监高与上市公司共同投资(适用于投资主体为上市公司董监高)

□适用√不适用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营业收入合计

营业收入合计570,162,656.45100%242,774,366.70100%134.85%
分行业
房地产销售383,055,727.2867.19%33,859,978.9613.95%1,031.29%
物业租赁166,514,643.9329.20%196,163,641.1780.80%-15.11%
商业运营916,991.250.16%345,836.920.14%165.15%
其他19,675,293.993.45%12,404,909.655.11%58.61%
分产品
开发产品销售383,055,727.2867.19%33,859,978.9613.95%1,031.29%
商业租赁127,835,879.4522.42%158,233,847.8065.18%-19.21%
写字楼租赁38,678,764.486.78%37,929,793.3715.62%1.97%
商业运营916,991.250.16%345,836.920.14%165.15%
其他19,675,293.993.45%12,404,909.655.11%58.61%
分地区
京津地区476,959,019.3183.65%134,271,728.4355.31%255.22%
四川地区91,522,475.4916.05%106,218,761.7143.75%-13.84%
上海地区1,681,161.650.30%2,283,876.560.94%-26.39%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房地产销售383,055,727.28130,542,947.1665.92%1,031.29%457.80%113.47%
物业租赁166,514,643.9324,842,767.9585.08%-15.11%143.32%-10.25%
分产品
开发产品销售383,055,727.28130,542,947.1665.92%1,031.29%457.80%113.47%
商业租赁127,835,879.4514,603,811.9188.58%-19.21%-11.42%
写字楼租赁38,678,764.4810,238,956.0473.53%1.97%0.29%0.62%
分地区
京津地区476,959,019.31137,520,015.3371.17%255.22%606.19%-16.76%
四川地区91,522,475.4918,276,335.4280.03%-13.84%26.04%-7.32%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否

行业分类

行业分类项目单位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房地产销售销售量平方米9,0525301,708%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房地产销售面积较上年同期增加1,708%,主要是2020年度公司加速开发项目尾盘销售所致。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项目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开发产品销售成本结转130,542,947.1683.79%23,403,220.3968.89%457.80%
物业租赁物业租金及维护成本24,842,767.9515.95%10,209,806.0430.05%143.32%
商业运营运营管理成本90,000.000.06%0.00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其他业务成本320,635.640.21%360,680.721.06%-11.10%

单位:元

产品分类项目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开发产品销售成本结转130,542,947.1683.79%23,403,220.3968.89%457.80%
商业租赁维护及管理成本14,603,811.919.37%00.00%不适用
写字楼租赁物业租金及维护成本10,238,956.046.57%10,209,806.0430.05%0.29%
商业运营运营管理成本90,000.000.06%00.00%不适用
其他其他业务成本320,635.640.21%360,680.721.06%-11.10%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否本公司于2020年注销了4家子公司,包括上海新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阳光优食餐饮有限公司、天津阳光新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SolOrientalInternationalRetailConsulting.,Ltd。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深圳瑞和新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深圳瑞基新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117,355,861.74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20.58%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个人购房者一31,794,588.575.58%
2成都伊藤洋华堂有限公司31,287,071.265.49%
3个人购房者二20,396,955.243.58%
4个人购房者三18,073,904.763.17%
5个人购房者四15,803,341.902.76%
合计--117,355,861.7420.58%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13,399,932.34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33.99%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

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北京东光微电子有限公司9,020,000.0022.88%
2北京市凯思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531,136.843.88%
3天津家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173,108.252.98%
4新昌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1,092,762.682.77%
5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成都供电公司582,924.571.48%
合计--13,399,932.3433.99%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3、费用

单位:元

2020年

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20,473,633.7425,750,445.54-20.49%主要为租赁类维护费重分类所致。
管理费用91,559,122.7892,871,314.54-1.41%主要为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所致。
财务费用97,267,942.17121,487,858.48-19.94%主要为偿还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同步下降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39,518,792.57361,941,225.2876.6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7,304,666.26197,394,513.9835.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2,214,126.31164,546,711.30126.2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177,195.96305,554,362.54-97.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943,668.241,538,000.0091.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33,527.72304,016,362.54-97.9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1,400,000.001,000,000.0030,04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19,978,331.18594,059,084.23-12.4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8,578,331.18-593,059,084.2363.1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59,624,747.54-125,226,010.39不适用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适用□不适用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76.69%,主要是2020年度公司加速开发项目尾盘销售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减少97%,主要是2019年度公司转让道乐科技股权收回资金较大所致。

3、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91.4%,主要是公司收购子公司聚信阳光40%股权所致。

4、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大,主要是公司向控股股东京基集团借款3亿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单位:元

金额

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形成原因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28,563,760.2719.53%主要为联营企业产生的投资收益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620,373.12-1.79%
资产减值-3,723,779.83-2.55%
营业外收入35,112,976.4024.01%主要是本期进行往来款清理所致。
营业外支出977,043.640.67%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适用

单位:元

2020年末2020年初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230,478,664.373.89%72,933,793.401.26%2.63%主要是北京上东项目尾盘销售回款所致。
应收账款65,156,649.481.10%30,490,996.130.53%0.57%
存货73,425,448.381.24%641,865,101.9011.10%-9.86%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加速尾盘销售减少部分存货;同时改变部分房地产使用用途,转为投资性房地产,从而导致存货大量减少。
投资性房地产4,484,510,000.0075.70%3,850,210,000.0066.59%9.11%主要是本期存货转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979,059,194.8716.53%946,671,849.2316.37%0.16%
固定资产12,614,915.230.21%9,469,788.250.16%0.05%
在建工程0.00%0.00%0.00%
短期借款0.00%0.00%0.00%
长期借款571,304,712.009.64%935,097,465.3916.17%-6.53%主要是本期偿还借款所致。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期初数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计提的减值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
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3,850,210,000.00-2,620,373.1217,571,118.72654,491,491.844,484,510,000.00
上述合计3,850,210,000.00-2,620,373.120.000.000.0017,571,118.72654,491,491.844,484,510,000.00
金融负债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其他变动的内容其他变动是因为:本期公司因管理层持有存货意图变更,将北京阳光上东项目、成都锦尚中心项目、首创阳光丽景项目等存货中包括的底商及车位项目,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核算。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单位:元

项目余额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3,396,801.48其中3,287,745.72元为按揭贷款保证金,109,055.76元境外汇回在途资金
固定资产4,037,454.40用于抵押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抵押借款的抵押物
投资性房地产3,640,230,000.00用于抵押及质押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抵押及质押借款的抵押物
合计3,647,664,255.88

五、投资状况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子公司商品房销售及商业运营55,180,000.002,218,807,024.781,135,674,027.24399,174,077.7693,399,604.87100,819,556.76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物业租赁60,000,000.00578,956,923.69196,123,791.801,389,510.51-1,447,550.4511,678,485.09
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子公司投资管理10,000,000.001,596,085,631.26130,458,043.8632,837,816.1032,840,082.41
北京瑞金阳光投资有限公司子公司投资管理10,000,000.0060,241,518.3114,486,518.3111,633,229.9911,633,229.99
成都紫瑞新丽商贸有限公司子公司物业租赁及商业运营150,000,000.00717,684,702.76533,758,730.5539,197,216.7017,758,376.9613,321,047.32
上海晟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子公司投资管理10,000,000.001,225,995,727.94-225,504,461.64-26,276,139.47-25,388,860.37
上海锦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子公司投资管理80,000,000.001,455,851,856.721,199,565,759.701,681,161.65-4,792,130.70-15,691,018.60
北京艺力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子公司建筑装饰工程设计10,000,000.00421,412,233.34238,742,334.9717,289,048.55-2,484,904.87-2,366,983.71
北京上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子公司物业租赁及商业运营1,000,000.0033,717,211.5615,926,478.9320,498,803.893,262,055.012,686,792.15
北京瑞阳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子公司物业租赁及商业运营139,500,000.00994,941,760.71279,764,593.7338,541,035.49-3,317,554.95-1,693,614.69
天津阳光滨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子公司物业租赁50,000,000.0026,975,785.75-5,439,693.00-673,433.14-8,475,764.65-6,847,824.65
成都锦尚置业有限公司子公司物业租赁及商业运营50,000,000.001,077,457,450.06309,019,458.6052,325,258.7915,113,508.2610,019,362.12
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参股公司物业租赁、房地产开发550,000,000.002,722,092,818.301,385,149,914.451,101,409,127.42429,704,854.51322,120,022.85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上海新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北京阳光优食餐饮有限公司注销产生投资收益2,787.00元。
天津阳光新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SolOrientalInternationalRetailConsulting.,Ltd注销产生投资损失7,285.00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无。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14年2月28日,本公司完成了对上海锦赟100%股权收购的交易。本公司与中信信托合作,中信信托以其发行的信托计划出资与本公司、本公司之一致行动人北京永盛智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成立有限合伙企业聚信新业,合伙期限为5年,本公司将聚信新业作为特殊目的实体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有限合伙企业聚信新业出资比例构成如下:(1)普通合伙人聚信阳光以现金100万出资;(2)中信信托通过发行信托募集资金认购首期A类合伙人份额1.45亿元(第二期发行金额增加至1.60亿元);(3)中信信托通过发行信托计划拟募集资金2.5亿认购B类有限合伙人份额。(4)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瑞升和我公司一致行动人永盛智达分别以现金1.5亿和1亿出资认购C类有限合伙人份额;

普通合伙人聚信阳光由中信聚信、天津瑞升、及我公司另外一家全资子公司北京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出资比例为4:4:2。我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天津瑞升及北京瑞业投资控制普通合伙人聚信阳光60%的股权,进而间接控制聚信新业。

有限合伙人各方收益分配顺序如下:

(一)A类有限合伙人

A类为纯债权性质的合伙人,在合伙人分配顺序中属于最优先级的合伙人。首期A类有限合伙出资额约为人民币1.45亿元(第二期发行金额增加至1.60亿元)。A类合伙人仅获得固定收益,收益根据实际发行情况确定,本公司预计综合发行成本不超过发行时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2.5倍。

(二)B类有限合伙人

B类为股债结合性质的合伙人,在分配顺序中属于中间级的合伙人,出资额为2.5亿。在有限合伙各合伙人出资到位后第四年开始,B类合伙人可要求本公司以年化10.4%的成本回购B类的份额。或者本公司可强制以年化15.4%的成本主动收购B类的份额。若B类合伙人和阳光都不行使上述的权利,则B类在有限合伙清算时按分配顺序在A类分配完之后,和C类合伙人共同享有有限合伙的剩余权益。在B类和C类的本金都分配完后,优先分配B类的基准收益为10.4%,再分配C类的基准收益10%,之后的为超额收益。

(三)C类有限合伙人

C类为股权性质的合伙人,在分配顺序中属于劣后级的合伙人。在A类的本金收益和B类的本金分配完后,再分配C类本金。若本公司在第四年开始选择强制收购B类的份额,则A类和B类都属于固定融资性的合伙人,C类享有清算融资后的所有剩余权益。亦可由B类强制要求本公司进行回购。

(四)超额收益

若B类合伙人和本公司都没有行使强制回购权和收购权,则在有限合伙到期清算时,可能存在超额收益,即分配完A类本金收益、B类本金和基准收益、C类本金和基准收益后,剩余的部分要在聚信阳光和B类及C类合伙人中进行分配。

聚信新业投资回报取决于银河宾馆主楼项目的经营业绩,因此,聚信新业的相关活动实质上是银河宾馆主楼项目的相关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活动,管理层认为银河宾馆主楼项目的选择及收购价格的确定、改造方案及改造预算的制定、更新改造后的经营决策是对聚信新业的回报产生最重大影响的活动,这些活动由阳光新业主导,这主要是由于阳光管理层具备商业地产经营方面多年的经验。阳光新业通过上述经营活动获取相关利益及承担对应性风险。

2017年

日,本期A类产品赎回,该事项已在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中予以披露。2017年

日,本期B类产品赎回,该事项已在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各方经协商一致,2018年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瑞业与聚信阳光、中信信托、永盛智达、天津瑞升(以上各方合称“全体合伙人”),签署《聚信新业(昆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退伙协议》和《聚信新业(昆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入伙协议》,北京瑞业与天津瑞升、永盛智达签署《聚信新业(昆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聚信阳光和中信信托退出合伙企业,退出合伙企业后,聚信阳光和中信信托不再享有原合伙协议项下合伙人的任何权利。北京瑞业通过直接认缴合伙企业出资的方式,作为普通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并将按照约定缴付出资,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北京瑞业担任。根据北京瑞业、天津瑞升、永盛智达三方签署的《聚信新业(昆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合伙期限为八年,即2014年

日至2022年

日,存续期间届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延长。同时,北京瑞业与聚信阳光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聚信阳光持有的北京荣合

0.1%股权转让给北京瑞业。2020年

日,中信信托将其全资子公司中信聚信所持聚信阳光40%股份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北京瑞业已摘牌并完成工商变更,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面临的市场环境及所处行业发展趋势近年宏观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我国商业地产行业快速发展,规模的快速增长使商业地产行业整体供给过剩,面临的去库存和消费转型压力也不断加大,市场竞争逐渐加剧。另外,受下游供需结构影响和部分地区调控趋严等政策影响,商业地产的发展呈现明显的区域和业态分化。与此同时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国内经济发展造成明显冲击,疫情在国际多点爆发,外部的不确定性风险加剧了我国宏观经济的下行压力。受2020年经济环境变化影响,商业地产运行面临挑战,短期居民生产、生活受限,线下消费市场首当其冲。商业地产作为满足消费需求的实体场所,承载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也在消费者需求结构不断变化过程中,迎接消费升级、运营升级的新挑战,不断推陈出新,积极探索,促使传统商业企业拥抱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科技,以新技术、新思维激活商业活力,实现商业地产的模式创新与稳步增值,并积极改进业务模式,以高质量管理和精细化运营为根基,提升核心竞争力,打造行业新生态。

(二)公司战略规划及举措

依托公司现有优势,充分发挥以及整合控股股东的项目资源,以引领创新发展为方向、稳中求胜为前提,专业化的团队为运营主力,打造新时代经济下的新一轮创造型发展格局,展望2021年,以把握时代发展为契机,现有物业租赁、商业运营为载体,积极探索创新业务,积极打通现有各项背景资源,在新消费、新科技和新文化等产业领域进行布局,打造“新阳光”的核心竞争力,实现新发展格局及盈利。

(三)公司2021年经营计划

2021年,公司将围绕发展战略及规划,以“科学高效”为运营理念,在提升经营、盘活资产、拓展业务三个大方向发力,同时做好风险管控、资金管理、团队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积极拓展新型产业盈利模式,努力开创公司事业的新局面。

在经营提升方面,将围绕“提高出租率、强化服务精神”的年度管理主题,通过标准化建设、平台化运营,提升服务品质,提高项目出租率及租金单价水平,同时进一步挖掘项目增值服务以及收入渠道,通过管理业务的培育、运营平台的智能化,实现业务价值的延伸,争取商业地产领域的业务突破。

资产盘活方面,将加快余量开发产品的销售,加强闲置资产的流动性,唤醒无形资产的收益能力,高效回流资金,全方位、多维度地增加收入来源。

业务拓展方面,将充分结合现有资源,围绕战略目标,定期召开新商业模式的专项研讨会,从管理层到所有员工集思广益、各抒己见,寻找业务发展的新方向,为公司拓展新型的盈利模式,提高自身的造血能力。

风险管控方面,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健全、完善全面风险管控体系,防微杜渐,全面排查及清理工作中产生的不良因素,监督员工、供应商、合作方等依法行事,守护公司资产及利益。

资金管理方面,将不断强化以财务指标为核心的经营管理理念,加强资金保障,优化财务结构,密切关注金融市场监管政策及市场利率变动情况,关注新型融资工具、丰富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加大创新融资的探索力度;继续实行资金计划管理,强化预算管理工作,努力盘活监管资金,为公司战略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团队建设方面,秉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企业人才观,配合公司战略实施,积极引入外部优秀人才,重视人才培养和员工发展,打造一支“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年轻化、专业化人才队伍;同时,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规划实施员工激励政策,完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增强内部组织效能,充分发挥人力行政支撑保障作用。

(四)公司未来发展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行业市场风险

公司业务发展以内生式为主,管理输出及收并购拓展力度尚且不足,商业运营管理发展速度落后于行业龙头企业,行业竞争力不断加剧,公司未来商业发展规模增速方面存在风险。

应对措施:通过搭建标准化运营管理服务平台,提供品质服务确保现有运营项目的平稳发展;通过专业化的运营管理服务水平,提高行业内品牌影响力及知名度,推动商业运营管理业务拓展,实现公司业务快速发展。

2、经营管理风险

根据发展需求,公司积极探索新型业务,尽管公司管理团队经验丰富,但公司目前的管理体系仍会存在不完善的地方,资产管理、人力资源、风险管控和资金管理机制等面临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同时公司所处的行业受政策影响较大,公司面临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较大的不确定性因素。

应对措施: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和市场动态,根据市场情况积极、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应对变化,同时加强内部管理体系的建设力度,加强风险管控培训及管理力度,降低公司面临的经营风险。

3、融资、信贷、利率风险

2020年房地产金融政策始终保持偏紧,房地产信托规模整体呈先增后减走势。2021年房地产融资仍然处于收紧状态,政策限制叠加全球疫情影响,可能出现融资渠道收紧、融资成本攀升的情况。

应对措施: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管理效率,不断强化销售回款管理,注重现金流管理,开拓多方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提升自身抗风险能力,确保公司现金流安全。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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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为规范公司现金分红制度,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以及明确现金分红的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2018年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经2018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8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刊登于2018年3月17日的2018-L08、2018-L12号公告及4月14日的2018-L17号公告和《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未进行调整或变更。

202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338,784千元,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761千元,公司业绩亏损,不满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分红条件。同时,在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所处行业及现状、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等因素,为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有序及公司业务转型的需要,给广大股东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公司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现提出以下利润分配预案:本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预案经公司2020年5月29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4月21日的2020-L09号公告及5月30日的2020-L36号公告。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未进行调整或变更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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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分红年度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0年0.00107,337,965.920.00%0.000.00%0.000.00%
2019年0.00-81,761,338.980.00%0.000.00%0.000.00%
2018年0.0011,464,000.000.00%0.000.00%0.00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原因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10%。特殊情况包括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公司无法实现二级市场融资,且年报资产负债表日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主要投资项目尚未产生收益。目前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公司无法实现二级市场融资,且公司主要投资项目上海银河项目截止目前尚未实现对外租赁或处置,预计年报资产负债表日未来十二个月内也将难以产生收益。2020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0,734万元,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度公司加速开发项目尾盘销售所致。未来公司业务将主要聚焦在商业运营管理和物业租赁两大领域。2020年公司商业运营管理和物业租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仅占公司营业收入的29%左右,2021年公司主业经营面临较大挑战。为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有序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现提出以下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京基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在取得阳光股份的控制权后,为解决上述同业竞争问题,维护阳光股份的可持续发展、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拟采取以下措施:(1)本次协议转让完成且京基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阳光股份期间,若京基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阳光股份在商业管理与经营方面具有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机会,相关业务机会将优先提供给阳光股份实施。(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京基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将延续阳光股份未来业务的定位,未来业务将主要聚焦在京津沪地区不良、低效资产的收购、改造、提升和退出,在调整自身资产结构的同时,充分发挥公司对经营性物业的资产管理能力,通过轻资产模式实现股东回报和公司价值。(3)在商业管理与经营业务方面,京基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阳光股份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同业竞争问题:1)京基集团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自本次阳光股份过户至京基集团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适时启动与上市公司之间的资产托管事项,并在2年内签署资产托管协议,将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资产托管给上市公司管理与经营,同时确定定价公允的托管费用;2)在京基集团与上市公司签署资产托管协议前,深圳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商业项目只局限在深圳市范围,以避免与上市公司形成直接竞争关系;3)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京基集团在5年内完成将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稳妥推进业务的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为规范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作出承诺如下:“1、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上市公司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含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之间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2、本承2020年05月13日上述承诺于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且上市公司保持上市地位期间持续有效。”正常履行中

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法签署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不利用本承诺人在上市公司的地位及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或谋求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4、本承诺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若上市公司向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5、上述承诺于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且上市公司保持上市地位期间持续有效。”

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法签署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不利用本承诺人在上市公司的地位及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或谋求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4、本承诺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若上市公司向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5、上述承诺于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且上市公司保持上市地位期间持续有效。”
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承诺(一)关于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工作,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且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3、保证上市公司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薪酬管理体系独立于本公司。4、保证本公司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二)关于上市公司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4、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5、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独立纳税。2020年05月13日上述承诺于京基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且上市公司保持上市地位期间持续有效正常履行中

(三)关于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4、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独立自主地运作,本公司不会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经营。

(四)关于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经营性资产。

2、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五)关于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本公司。

、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量避免或减少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等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保证不通过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方面的独立性;保证上市公司在其他方面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上述承诺于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且上市公司保持上市地位期间持续有效。”

京基集团有限公司

京基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增持承诺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本次受让阳光股份的股份。2020年05月13日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正常履行中
LeadingBigLimited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LeadingBigLimited及LeadingBigLimited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阳光股份在业务范围内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2、如LeadingBigLimited及LeadingBigLimited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可能与阳光股份经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LeadingBigLimited将及时通知阳光股份,优先提供上述商业机会给阳光股份进行选择,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阳光股份的条件。3、LeadingBigLimited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及阳光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大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阳光股份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除非LeadingBigLimited间接持有的阳光股份A股股票低于5%,本承诺将始终有效。若LeadingBigLimited违反上述承诺而给阳光股份及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将由LeadingBigLimited承担。2016年02月03日作为上市公司主要股东(持股5%)期间有效已履行完毕
LeadingBigLimited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LeadingBigLimited承诺不利用自身对阳光股份的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阳光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LeadingBigLimited及LeadingBigLimited投资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阳光股份的重大影响,谋求与阳光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2、杜绝LeadingBigLimited及LeadingBigLimited所投资的其他企业非法占用阳光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阳光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违规向LeadingBigLimited及LeadingBigLimited其所投资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LeadingBigLimited将诚信和善意履行作为阳光股份股东的义务,尽量避免与阳光股份(包括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阳光股份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阳光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阳光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2016年02月03日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有效已履行完毕

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4、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LeadingBigLimited承诺在阳光股份股东大会对涉及LeadingBigLimited及LeadingBigLimited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LeadingBigLimited保证将依照阳光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股东大会,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损害阳光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6、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除非LeadingBigLimited不再为阳光股份之股东,本承诺将始终有效。若LeadingBigLimited违反上述承诺给阳光股份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一切损失将由LeadingBigLimited承担。

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4、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LeadingBigLimited承诺在阳光股份股东大会对涉及LeadingBigLimited及LeadingBigLimited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5、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LeadingBigLimited保证将依照阳光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股东大会,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损害阳光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6、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除非LeadingBigLimited不再为阳光股份之股东,本承诺将始终有效。若LeadingBigLimited违反上述承诺给阳光股份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一切损失将由LeadingBigLimited承担。
LeadingBigLimited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一)保持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人员独立:1、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领大公司兼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行政职务,继续保持上市公司人员的独立性。2、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领大公司之间完全独立。(二)保持与上市公司之间资产独立:1、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其资产全部能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2、领大公司当前没有、之后也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3、领大公司不会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自身的债务提供担保。(三)保持与上市公司之间财务独立:1、上市公司继续保持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领大公司共享一个银行账户。4、上市公司能够做出独立的财务决策,领大公司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5、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领大公司兼职或领取报酬。2016年02月03日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有效已履行完毕

6、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四)保持与上市公司之间机构独立:

、上市公司继续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保持与上市公司之间业务独立:

、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具备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领大公司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6、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四)保持与上市公司之间机构独立:1、上市公司继续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五)保持与上市公司之间业务独立:1、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具备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领大公司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京基集团股份增持承诺京基集团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计划自2020年11月12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5%(即:3,749,567股),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6%(即:6,449,254股),本次增持完成后,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98%。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京基集团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2020年11月12日自2020年11月12日起6个月内已履行完毕
贺喜;李国平;沈葵;唐军;赵博;张翅、杨宁增持股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积极响应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倡议共同维护证券市场持续稳定,时任公司董事长唐军先生、董事兼总裁贺喜先生,时任核心团队成员杨宁先生、沈葵女士、李国平先生、李睿先生、张翅先生、赵博先生,自公司股票复牌后,根据市场情况,以自有资金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购入公司股份,合计购入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并承诺在本次增持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015年07月10日6个月已履行完毕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要求,本公司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会计准则。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1)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简称<新收入准则>),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

于2020年1月1日之前收入准则的列示与新收入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收入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累积影响金额2020年1月1日
分类和计量影响(注1)其他影响小计
预收款项92,100,240.43-44,315,958.53----44,315,958.5347,784,281.90
合同负债42,205,674.79---42,205,674.7942,205,674.79
其他流动负债2,110,283.742,110,283.742,110,283.74
负债合计92,100,240.43---------92,100,240.43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注1: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已收取的44,315,958.53元的以前年度被分类为预收款项的客户对价,本公司按合同对其核算,有义务向客户转让开发产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因此该部分不含税金额从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待转增值税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于2020年注销了4家子公司,包括上海新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阳光优食餐饮有限公司、天津阳光新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SolOrientalInternationalRetailConsulting.,Ltd。本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深圳瑞和新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深圳瑞基新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14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1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薛祈明、叶华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1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

√是□否对改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的详细说明

鉴于公司目前业务规模,经综合考虑审计费用和慎重筛选,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审计报酬合计不超过14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不超过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30万元。就不再续聘前任审计机构事项,公司已与前任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沟通。公司在与前、后任会计师沟通过程中不存在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沟通。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客观公正、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全文

√适用□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0日、5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审计报酬合计不超过140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30万元。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涉案金额(万元)是否形成预计负债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原告天津西青杨柳青森林绿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起诉被告1:北京市朝阳田华建筑集团公司;被告2:北京瑞金阳光投资有限公司;被告3: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被告4: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请求法院:1、判令原告与被告1签订的《天津西青杨柳青镇北居住及商业项目鹭岭广场(二期)酒店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文件》解除;2、判令被告1向原告返还工程款人民币4,455.4204万元及支付利息损失暂计490.0591万元;3、判令被告1因其隐瞒所建工程质量未达国家标准违约在先而返还应由其自行承担、但却向原告收取的洽商费和停工损失额共计人民7,202.58原告于2020年11月27日提出撤诉申请,法院裁定准许撤诉。裁定:准许原告天津西青杨柳青森林绿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北京瑞金阳光投资有限公司、被告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起诉。已撤诉2020年12月09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L40)《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L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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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2,033.4387万元及支付给原告造成的利息损失暂计

223.6613万元;

、请求判令被告

、被告

、被告

为被告

在诉讼请求

中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币2,033.4387万元及支付给原告造成的利息损失暂计223.6613万元;4、请求判令被告2、被告3、被告4为被告1在诉讼请求2、3中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5、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原告肖平华、曾贵珍、冯静军、张晓林、钟吉清、杨卫平、文焕余、舒芳、杨素芳、张霄鹏起诉被告成都锦尚置业有限公司,请求判令被告赔偿拆迁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五段7栋1-2层房屋损失1,876万元,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资金损失1,146万元。根据2010年12月3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与黄秀文、季秀红签署的《项目合作框架合同书》,项目并购前产生的纠纷导致的全部费用和损失均由项目转让方黄秀文和季秀红承担。3,0222020年11月25日一审开庭,待判决2020年11月25日一审开庭,待判决2020年11月25日一审开庭,待判决2020年06月1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L40)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及控股股东京基集团、实际控制人陈华先生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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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否应收关联方债权

关联方

关联方关联关系形成原因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初余额(万元)本期新增金额(万元)本期收回金额(万元)利率本期利息(万元)期末余额(万元)
SunriseTongzhouPrivateLimited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资金往来13,927.912,928.44.90%-999.50
上海银河宾馆合营企业资金往来49512000.00%0615
紫金新嘉参股企业应收股利557.8000.00%0557.8
光明新丽参股企业资金往来67.3067.30.00%00
关联债权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产生投资收益-942.9万元。

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关联关系形成原因期初余额(万元)本期新增金额(万元)本期归还金额(万元)利率本期利息(万元)期末余额(万元)
SunriseJianshePrivateLimited上市公司重要子公司之少数股东资金往来0000.00%-359.32359.32
SunriseTongzhouPrivateLimited上市公司重要子公司之少数股东应付股利01,921.0700.00%01,9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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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基集团有限公司

京基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往来030,00005.00%623.8930,623.89
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子公司租赁费083.3100.00%083.31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产生投资收益-339万元。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1)关于公司向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2020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签署《借款合同》,向京基集团借款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年化利率5%,可随时偿还。本借款为信用借款,公司不向京基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本借款用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周转需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借款拓展了公司资金来源渠道,公司不向京基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不存在其他协议安排。该笔借款额度可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0年5月15日的2020-L23号公告、2020-L24号公告。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收到借款1.3亿元人民币。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星泰”)与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签署《借款合同》,向京基集团借款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年化利率5%,可随时偿还。本借款为信用借款,北京星泰不向京基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本借款用于满足北京星泰及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周转需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经公司2020年9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借款拓展了公司资金来源渠道,北京星泰不向京基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不存在其他协议安排。该笔借款额度可以支持北京星泰及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独立性。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0年8月27日的2020-L48号公告、2020-L51号公告,2020年9月16日的2020-L59号公告。

截止本报告期末,北京星泰收到本次借款1.7亿元人民币。

(3)关于拟租赁办公场所的关联交易事项

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拟与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瑞丰”)与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房地产”)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深圳市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6901-01A单元作为办公场所,租赁房产建筑面积为1,120.17平方米,租赁期限为两年,租金为人民币250元/㎡/月(建筑面积),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280,042.50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经公司2020年9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未来长期发展及节约办公成本的需要,租赁价格合理公允,交易公平公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0年8月27日的2020-L48号公告、2020-L52号公告,2020年9月16日的2020-L59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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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拟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事项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拟与深圳市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京基一百物业服务中心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瑞丰”)与深圳市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京基一百物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物业服务中心”)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中心拟向北京瑞丰租赁的所处京基一百大厦的办公场所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租赁房产建筑面积为1120.17平方米,租赁期限为两年,物业管理期限自租赁房产交付之日起计算,物业管理费用为32元人民币/月/㎡,按照租赁房产的建筑面积计算,每月管理费用共计人民币35845.44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经公司2020年

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0年

日的2020-L48号公告、2020-L53号公告,2020年

日的2020-L59号公告。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京基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07亿元(含截至本报告期末借款本金及利息人民币30623.89万元,租金83.31万元,物业服务费12.38万元)。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临时公告名称临时公告披露日期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0年05月15日巨潮资讯网
关于向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年05月15日巨潮资讯网
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0年08月27日巨潮资讯网
关于拟向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年08月27日巨潮资讯网
关于拟租赁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年08月27日巨潮资讯网
关于拟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年08月27日巨潮资讯网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年09月16日巨潮资讯网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拟与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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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瑞丰”)与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房地产”)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深圳市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6901-01A单元作为办公场所,租赁房产建筑面积为1,120.17平方米,租赁期限为两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建筑面积),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280,042.50元。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经公司2020年

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未来长期发展及节约办公成本的需要,租赁价格合理公允,交易公平公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0年

日的2020-L48号公告、2020-L52号公告,2020年

日的2020-L59号公告。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2015年09月01日5,5002015年09月18日4,734.95连带责任保证7年
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06月10日52,0002014年06月27日36,300连带责任保证14年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0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57,500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41,034.95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上海晟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06月28日85,0002014年07月16日40,800连带责任保证10年
成都锦尚置业有限公司2016年07月12日30,0002016年08月18日16,500连带责任保证12年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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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115,00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57,300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0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0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172,500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98,334.95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31.32%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57,30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57,300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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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5、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不适用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公司报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及权益变动情况:

1、2019年9月9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燕赵”)发来的《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北京燕赵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41,563,3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4%),其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不超过22,497,3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9%),如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北京燕赵将不再是我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19年9月10日的2019-L68号公告。

2020年1月9日,公司收到北京燕赵发来的《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截至2020年1月9日,北京燕赵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0年1月9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0股,未作减持。

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0年1月10日的2020-L01号公告。

2020年4月9日,北京燕赵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公司收到其发来的《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减持计划期满暨完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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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4月9日,北京燕赵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41,563,3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4%。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0年4月9日,北京燕赵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0股,未作减持。本次减持与北京燕赵于2019年9月9日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差异。

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0年4月10日的2020-L06号公告。

2、2020年4月30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燕赵发来的《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北京燕赵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41,563,3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4%),其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不超过22,497,3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9%),如减持计划完全实施完成,北京燕赵将不再是我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0年5月6日的2020-L20号公告。

2020年7月2日,公司收到北京燕赵发来的《减持情况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北京燕赵于2019年8月29日至2020年7月1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5,979,5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燕赵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37,495,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0年7月3日的2020-L42号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0年7月15日,公司收到北京燕赵发来的《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变动情况告知函》,其于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7月14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7,499,081股,减持股份达到1%。截至2020年7月14日,北京燕赵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34,064,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4%,北京燕赵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本次减持后,北京燕赵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燕赵的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7月16日,北京燕赵实际减持股份数量均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

日的2020-L44号。

2020年8月28日,公司收到北京燕赵发来的《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截至2020年8月28日,北京燕赵较2020年5月6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L20)中披露的减持时间已过半,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进展情况进行了公告。

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0年8月29日的2020-L58号公告。

2020年11月12日,公司收到北京燕赵发来的《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变动情况告知函》,其于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11月11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7,499,098股,减持股份达到1%。截至2020年11月11日,北京燕赵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26,565,1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北京燕赵的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11月13日,北京燕赵实际减持股份数量均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0年11月13日的2020-L66号公告。

2020年11月27日,北京燕赵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公司收到其发来的《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减持计划期满暨完成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11月27日,北京燕赵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26,565,1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0年11月27日,北京燕赵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4,998,179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0股。本次减持与北京燕赵于2020年5月6日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差异。

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0年11月28日的2020-L67号公告。

(二)公司第一大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收到公司原第一大股东ETERNALPROSPERITYDEVELOPMENTPTE.LTD.(以下简称“EPDP”)与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及相关交易文件。

根据《转让协议》及相关交易文件,EPDP拟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29.12%股权,即21,840万股上市公司A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以及标的股份的全部权益转让给京基集团。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转让交易对价总额为人民币1,441,440,000元,相应标的股份单价为6.6元/股。

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0年4月29日的2020-L16号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0年5月7日,公司收到京基集团转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申请确认书》[(2020)第074号],深交所对上述股份转让予以确认。

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0年5月8日的2020-L21号公告。

2020年5月14日,公司收到EPDP转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21,840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12%)上市公司A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已转让予京基集团,过户日期为2020年5月13日。

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0年5月15日的2020-L22号公告。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EPDP,上市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EPDP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京基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1,840万股A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12%,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陈华先生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20年6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选举周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日披露的2020-L39号公告。根据《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20年6月17日公司完成了企业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并取得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详细情况请见2020年6月19日的2020-L41号公告。

(三)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情况:

2020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的通知,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及发展前景的信心,京基集团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计划自2020年11月12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5%(即:3,749,567股),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6%(即:6,449,254股),本次增持完成后,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98%。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京基集团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0年11月12日的2020-L65号公告。

2021年1月29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京基集团发来的《关于增持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1月29日,京基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37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5,867,025.0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完成后,京基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24,77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7%。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1年1月30日的2021-L02号公告。

(四)公司总部办公及通讯地址变更2020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部办公及通讯地址变更的议案》。因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的总部办公地址。新的总部办公及通讯地址变更为:

变更前

变更前变更后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11层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6901-01A单元
电话:010-68361088(总机)010-68366107(投资者热线)电话:0755-82229622(总机)0755-82220822(投资者热线)
传真:010-88365280传真:0755-82222655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100044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518001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网址(http://www.yangguangxinye.com)及电子信箱(yangguangxinye@yangguangxinye.com)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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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0年

日的2020-L61号公告、2020-L62号公告。

(五)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情况2020年7月2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发来的《通知函》及《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京基集团于2020年7月17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218,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9.12%)股份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的100%,

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0年7月21日的2020-L45号公告。2021年1月29日,公司收到京基集团通知,京基集团于2021年1月28日将原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无限售流通股45,900,000股股份解除质押,解除质押股份数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20.42%,占公司总股本的6.12%。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公司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比例降至76.74%。

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1年1月30日的2021-L03号公告。

(六)《公司章程》修订2020年5月1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京基集团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提请董事会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董事会核查,上述临时议案的提案人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临时议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0年5月19日的2020-L28号、L29号、L32号公告。

2020年5月29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经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0年5月30日的2020-L36号公告。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0年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晟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晟璞”)与上海银河宾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河”)签署借款协议,按照持股比例在与上海银河其它股东同等条件下,不定期同步对上海银河提供财务资助。公司2020年度按照股权比例向上海银河提供的财务资助不超过

万元,累计不超过

万元。借款利率与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相同。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时任关联董事杨宁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按照股权比例向上海银河提供财务资助120万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615万元。

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0年

日的2020-L18、L19号公告。

2、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晟璞拟与上海银河签署借款协议,公司拟于2021年按照持股比例在与上海银河其它股东同等条件下,向上海银河提供的财务资助不超过

万元,累计不超过805万元。借款利率与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相同。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张志斐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

1年3月31日的《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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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11,4500.01%0005,0005,000116,4500.02%
1、国家持股00.00%0000000.00%
2、国有法人持股00.00%0000000.00%
3、其他内资持股111,4500.01%0005,0005,000116,4500.02%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00.00%000000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111,4500.01%0005,0005,000116,4500.02%
4、外资持股00.00%000000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00.00%000000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00.00%000000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749,801,85999.99%000-5,000-5,000749,796,85999.98%
1、人民币普通股749,801,85999.99%000-5,000-5,000749,796,85999.98%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00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000.00%
4、其他00.00%0000000.00%
三、股份总数749,913,309100.00%00000749,913,309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增加5000股,主要由于公司原董事会秘书赵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董监高任职期内其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比例为75%。离任后,自离任日起六个月内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予以全部锁定。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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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赵博15,0005,000020,000高管锁定股/
合计15,0005,000020,000----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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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4,203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5,158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9.97%224,771,000224,771,0000224,771,000质押218,400,000(注)
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2.25%91,827,5380091,827,5380
上海天倚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倚道励新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4.89%36,649,00036,649,000036,649,0000
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40%25,511,642-16,051,679025,511,642
周增希境内自然人3.09%23,138,9730023,138,973
伍美成境内自然人1.13%8,471,201008,471,201
高志兴境内自然人1.06%7,932,500-2,435,70007,932,500
陈焕杰境外自然人0.90%6,781,430006,781,430
上海衍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衍金共生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83%6,224,800-4,933,70006,224,800
秦锋境内自然人0.80%6,030,0006,030,00006,030,00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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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京基集团有限公司224,771,000人民币普通股224,771,000
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91,827,538人民币普通股91,827,538
上海天倚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倚道励新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6,649,000人民币普通股36,649,000
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5,511,642人民币普通股25,511,642
周增希23,138,973人民币普通股23,138,973
伍美成8,471,201人民币普通股8,471,201
高志兴7,932,500人民币普通股7,932,500
陈焕杰6,781,430人民币普通股6,781,430
上海衍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衍金共生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224,800人民币普通股6,224,800
秦锋6,030,000人民币普通股6,030,000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1、公司股东上海天倚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倚道励新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6,649,000股,实际合计持有36,649,000股,位列公司第三大流通股股东。2、公司股东高志兴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581,500股,通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7,351,000股,实际合计持有7,932,500股,位列公司第七大流通股股东。

注:

2021年

日京基集团将原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无限售流通股45,900,000股股份解除质押,解除质押股份数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20.42%,占公司总股本的

6.12%。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京基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数量为172,500,000股,质押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降至

76.7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

名普通股股东、前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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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控股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代码主要经营业务
京基集团有限公司陈华1997年09月16日279381452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高科技工业、房地产、旅游、餐饮、能源、储运等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凭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经营);会所管理及咨询;高新科技建筑材料的技术开发,各类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游艇租赁;从事广告业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日用百货、副食的内部零售及相关配套服务;会议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健身服务;电子商务。(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棋牌、茶艺、游泳池、健身房、保健、按摩、足浴;附属商务中心、商场;美容美发、桑拿;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旅业、住宿;咖啡厅、咖啡制售;酒吧、KTV、公共浴室;销售烟酒、饮料;中西餐制售;餐饮服务。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京基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有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京基智农”,股票代码:000048)股份28,795.72万股,占京基智农总股本的71.54%,系京基智农控股股东。2020年3月20日,京基集团持有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仁东控股“,股票代码:002647)股份39,713,080股,占仁东控股总股本的7.09%;报告期内,京基集团对前述所持股份进行减持;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京基集团不再持有仁东控股股份。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京基集团有限公司
变更日期2020年05月13日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2020年5月15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L22号公告。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2020年05月15日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陈华本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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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业及职务

主要职业及职务京基集团董事长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京基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有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京基智农”,股票代码:000048)股份28,795.72万股,占京基智农总股本的71.54%,系京基智农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陈华
变更日期2020年05月13日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2020年5月15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L22号公告。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2020年05月15日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杨欣2014年04月14日10,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投资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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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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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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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姓名职务任职状态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期初持股数(股)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其他增减变动(股)期末持股数(股)
周磊董事现任442020年05月29日2022年02月17日00000
董事长2020年06月01日2022年02月17日
熊伟董事现任432020年05月29日2022年02月17日00000
总裁2020年06月01日2022年02月17日
常立铭董事现任482020年05月29日2022年02月17日00000
副总裁、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2020年06月01日2022年02月17日
张志斐董事现任392020年05月29日2022年02月17日00000
副总裁2020年06月01日2022年02月17日
刘平春独立董事现任662020年05月29日2022年02月17日00000
韩美云独立董事现任442019年02月18日2022年02月17日00000
张力独立董事现任442020年09月15日2022年02月17日00000
马稚新监事现任442020年05月29日2022年02月17日00000
监事会主席2020年09月21日2022年02月17日
李云常监事现任482020年09月15日2022年02月17日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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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淼

高淼职工监事现任412018年12月27日2021年12月26日00000
王小连董事会秘书现任372020年12月01日2022年02月17日00000
常立铭总裁任免482020年02月26日2020年05月29日00000
唐军董事长离任612019年02月18日2020年06月01日58,40000058,400
杨宁董事离任502019年02月18日2020年05月29日00000
总裁2019年02月18日2020年02月24日
张缔江董事离任382019年02月18日2020年05月29日00000
李国平董事离任442019年02月18日2020年05月15日50,00000050,000
副总裁2019年02月18日2020年05月27日
韩传模独立董事离任702019年02月18日2020年09月15日00000
韩俊峰独立董事离任492019年02月18日2020年05月29日00000
刘建图监事会主席离任662019年02月18日2020年09月15日00000
符海鹰监事离任502019年02月18日2020年05月29日00000
沈葵副总裁离任552019年02月18日2020年05月29日20,20000020,200
赵博董事会秘书离任392019年02月18日2020年11月30日20,00000020,000
郭春锋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任免392019年02月18日2020年05月29日00000
合计------------148,600000148,600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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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姓名担任的职务类型日期原因
唐军董事长离任2020年06月01日主动离职
杨宁董事离任2020年05月29日主动离职
杨宁总裁离任2020年02月24日主动辞职
张缔江董事离任2020年05月29日主动离职
李国平董事离任2020年05月15日主动离职
李国平副总裁离任2020年05月27日主动辞职
韩传模独立董事离任2020年09月15日主动离职
韩俊峰独立董事离任2020年05月29日主动离职
刘建图监事会主席离任2020年09月15日主动离职
符海鹰监事离任2020年05月29日主动离职
常立铭总裁任免2020年05月29日工作变动
沈葵副总裁离任2020年05月29日主动辞职
赵博董事会秘书离任2020年11月30日主动辞职
郭春锋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任免2020年05月29日工作变动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任职情况:

1、周磊,男,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金融财务工商专业,硕士学位。曾任创兴银行深圳分行行长、华商银行行长。现任京基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深圳市京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2、熊伟,男,197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会计学专业,学士学位。曾任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区域公共事务负责人、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品牌营销管理中心总经理、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深圳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京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京基一百大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百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总裁。

3、常立铭,男,197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审计学专业,学士学位。曾任莱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总监、深圳市心海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深圳市心海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总裁。现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4、张志斐,男,198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士学位。曾任深圳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KKMALL项目副总经理、总经理,深圳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发展中心总经理,深圳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

5、刘平春,男,195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文专业,学士学位。曾任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中国国旅集团董事、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中国旅游协会副会长、中国旅游景区协会会长、深圳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暨南大学深圳旅游学院院长。现任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深圳市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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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会长。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韩美云,女,197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民商法专业,硕士学位。曾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任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7、张力,男,197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会计专业,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负责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授薪合伙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授薪合伙人,现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伙人,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监事任职情况:

1、马稚新,女,197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曾任京基御景华城商业项目店长,沙井京基百纳广场店物业总监,南山京基百纳广场店物业总监。现任公司成都城市公司负责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2、李云常,男,197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深圳市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京基一百大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京基京寓酒店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3、高淼,女,197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MBA专业,硕士学位。曾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经理、招聘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人力行政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人力行政管理部总经理。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王小连,女,198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曾任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周磊京基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18年11月01日
熊伟京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09月01日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周磊深圳市京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11月01日
熊伟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08月13日2021年06月28日
熊伟深圳市京基一百大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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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伟

熊伟深圳市百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2年12月12日
刘平春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01月25日2022年01月25日
刘平春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08月18日2020年08月18日
刘平春深圳市旅游协会会长2015年04月01日
韩美云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5年06月01日
韩美云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07月01日
张力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伙人2014年07月01日
张力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02月01日
李云常深圳市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05月01日
李云常深圳市京基一百大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12月30日
李云常深圳市京基京寓酒店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02月21日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具体负责公司高管的考评和激励机制的建立和实施。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周磊董事长44现任0
熊伟董事、总裁43现任384.09
常立铭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48现任314.8
张志斐董事、副总裁39现任161.44
刘平春独立董事66现任5.25
韩美云独立董事44现任9
张力独立董事44现任2.63
马稚新监事会主席44现任57.9
李云常监事48现任0
高淼职工监事41现任88.81
王小连董事会秘书37现任7.41
唐军董事长61离任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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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宁

杨宁董事、总裁50离任198.13
张缔江董事38离任0
李国平董事、副总裁44离任57.3
韩传模独立董事70离任6.75
韩俊峰独立董事49离任3.75
刘建图监事会主席66离任0
符海鹰监事50离任0
沈葵副总裁55离任115.8
赵博董事会秘书39离任143.32
郭春锋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39任免114.35
合计--------1,720.7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55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52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107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109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人)
招商、营销、运营人员52
金融、财务人员29
人力、行政、法务人员26
合计107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大专及以下40
大学本科及双学士57
硕士及以上10
合计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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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薪酬政策

公司为员工提供在行业和地区内具有一定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同时在公司内部实施具有公平性、激励性、竞争性、规范化的薪酬管理制度,以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共赢。

3、培训计划

公司逐步建立和实施基于人力效能提升为核心的人才梯队培养与发展体系。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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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拥有规范的运作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均能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要求规范召开,科学决策,各位董事、监事均能勤勉尽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各项治理制度健全。

2020年5月29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京基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协议受让的方式持有公司29.12%的股份,公司变更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身份。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变更。

(二)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送非公开信息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发布的《千户集团名册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千户集团扩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报送部分月度及季度财务数据的情形。京基集团及相关员工均已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签署《保密承诺函》,明确其对公司报送的非公开财务信息附有保密责任等事项。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发生了变更,京基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能做到完全分开,保证了公司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运作和业务独立完整,具备自主经营的能力。

(一)人员独立: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企业没有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行政职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领薪。

(二)资产独立: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不存在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或支配的情形。

(三)财务独立: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有独立的银行账户,能独立的做出财务决策。

(四)机构独立:公司有独立的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内部机构与公司及其内部机构之间没有上下级关系。

(五)业务独立:公司拥有能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以及独立自主的经营能力。虽然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在房地产开发业务、商业管理与经营方面存在同业竞争,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作出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并正在履行中。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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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

问题类型控股股东名称控股股东性质问题成因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计划
同业竞争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报告期内,京基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协议受让的方式持有上市公司29.12%的股权,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从而在房地产开发、商业管理和经营方面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之“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相关承诺正在履行中
关联交易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报告期内,京基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协议受让的方式持有上市公司29.12%的股权,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从而与公司之间可能形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之“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相关承诺正在履行中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29.36%2020年05月29日2020年05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L36)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52.94%2020年09月15日2020年09月1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L59)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刘平春514001
韩美云1111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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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力

张力312000
韩传模808002
韩俊峰606000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是□否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积极了解和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依法运作情况,作为所处各领域的专家,为公司战略发展和规范化运作等方面的工作提出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并对公司内控建设、利润分配方案、关联交易、财务资助、聘任审计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薪酬、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行使职责,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公司采纳了独立董事提出的各项意见、建议。独立意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融资方案以及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履职情况如下:

202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经营计划》。

(二)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独立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专业会计人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等。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履职情况如下:

1、2020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初稿》;

2、202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3、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初稿》;

4、2020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5、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初稿》;

6、2020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7、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初稿》。

(三)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履职情况如下:

1、2020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202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委员会对公司2019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审核意见》。

3、2020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4、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张力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2020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具体负责公司高管的考评和激励机制的建立和实施。本年度结束后,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依据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对公司高管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将高管人员的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与公司的年度绩效相挂钩,最终确定了高管人员薪酬年度报酬数额。

九、内部控制情况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1年03月31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81.11%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93.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a)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舞弊;a)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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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b)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c)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b)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c)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决策程序不科学,如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关键管理人员或重要人才大量流失;·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给公司造成按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财产损失。b)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因管理失误致使发生依据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重要财产损失,控制活动未能防范该失误;·财产损失虽然未达到和超过该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c)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定量标准定量标准以集团合并营业收入总额为主要衡量指标,如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高于集团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如错报金额高于集团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0.5%,但小于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其余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定量标准以集团合并营业收入总额为主要衡量指标,如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高于集团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如财产损失金额高于集团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0.5%,但小于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其余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我们认为,阳光新业于2020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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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披露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1年03月31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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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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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财务报告

大华审字[2021]002527号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阳光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阳光股份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阳光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收入确认

2.土地增值税的计提

3.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评估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阳光股份公司主要从事商业运营管理业务、物业租赁业务以及住宅、商住尾盘销售业务。阳光股份公司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收入披露见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四/(二十六)收入及附注六/注释

3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2020年度,阳光股份公司销售房地产开发项目尾盘产生的收入为38,305.57万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67.18%。

由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收入对阳光股份公司的重要性,以及单个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收入确认上的细小错误汇总起来可能对阳光股份公司的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我们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收入确认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评价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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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阳光股份公司房产标准买卖合同条款,以评价阳光股份公司有关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3)就本年确认房产销售收入的项目,选取样本,检查可以证明房产已移交给客户,或被视为已移交给客户的支持性文件,以评价相关房产销售收入是否已按照阳光股份公司的收入政策确认;

(4)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房产销售收入的项目,选取样本,检查可以证明房产已移交给客户,或被视为已移交给客户的支持性文件,以评价相关房产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收入确认符合收入的会计政策。

(二)土地增值税的计提

1.事项描述如附注六/注释31.税金及附加,阳光股份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列报计提的土地增值税合计人民币9,096.69万元。

阳光股份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相关税务、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据销售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按照超率累进税率计提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系根据预计销售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去预计可扣除的土地成本、房地产开发成本、利息费用和开发费用等确定。阳光股份公司目前所售房地产开发项目部分产品已使用一定时间,土地增值税将根据预计销售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去重置成本价及其成新度折扣率、相关税费等计算。重置成本价及其成新度折扣率由阳光股份公司参考其聘请独立第三方评估师(以下称“评估师”)执行的评估决定。

在申报缴纳时,阳光股份公司实际应纳土地增值税金额可能与计提的金额存在差异。由于土地增值税的计提对财务报表的重要性,且涉及管理层的会计估计,因此,我们将土地增值税的计提确定为合并财务报表审计的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对土地增值税的计提,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获取主要开发项目计算土地增值税的资料,复核本年计提的土地增值税金额计算是否正确;

(2)结合房地产营业收入审计,分析管理层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估计的房地产营业收入金额是否合理;

(3)结合房地产开发产品审计,检查管理层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且已实际发生的土地成本、房地产开发成本、开发费用是否正确;与管理层沟通重置成新价的计算方法,获取由评估师出具的房地产房屋重置成新价值评估报告,结合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及磨损程度,评估重置成本价及成新折扣率的合理性。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阳光股份公司土地增值税的计提符合相关税务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评估

1.事项描述

阳光股份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披露见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四/(十七)投资性房地产及附注六/注释8.投资性房地产。阳光股份公司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评估值由阳光股份公司参考其聘请的评估师执行的评估决定。

管理层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进行评估时涉及重要的会计估计和判断,主要包括估值技术的确定及对应评估方法下关键输入值的选择,其中,估值技术根据物业所处发展周期及市场环境的不同通常包括直接资本化法、现金流折现法和市场比较法。直接资本化法的关键输入值包括租金水平及资本化率;现金流折现法的关键输入值包括租金水平、出租率及贴现率;市场比较法的关键输入值包括可比案例价格。

鉴于该事项涉及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以及对合并财务报表的重大影响,我们将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值的评估确定为合并财务报表审计的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评估,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我们了解、评估并测试了阳光股份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的内部控制;

(2)我们评估了评估师的胜任能力、专业能力及客观性;

(3)我们与阳光股份公司管理层沟通了各投资性房地产选用的估值技术,取得和查看了由评估师出具的投资性房地产物业评估报告,并结合公司各投资性房地产的实际开发状况,评估了评估师选取的相关估值技术的相关性和合理性;

(4)我们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时使用的关键输入值执行如下程序:将评估师所使用的出租率及租金水平核对至管理层记录;将评估师使用的贴现率及资本化率与行业水平进行比对;通过收集和比较市场可比案例的售价、楼龄、地理位置及物业面积信息,对评估师使用的可比案例价格进行了评估。

基于所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取得的证据支持管理层在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评估中对采用的评估方法及对关键输入值作出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四、其他信息

阳光股份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0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阳光股份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阳光股份公司管理层负责评估阳光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阳光股份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阳光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阳光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阳光股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6.就阳光股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薛祈明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叶华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资产

资产附注六期末余额期初余额上期期末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注释1230,478,664.3772,933,793.4072,933,793.4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注释265,156,649.4830,490,996.1330,490,996.13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注释317,385,713.6722,036,459.8722,036,459.87
其他应收款注释447,027,740.29190,249,721.74190,249,721.74
存货注释573,425,448.38641,865,101.90641,865,101.90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注释6727,373.724,997,071.834,997,071.83
流动资产合计434,201,589.91962,573,144.87962,573,144.8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注释7979,059,194.87946,671,849.23946,671,849.2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注释84,484,510,000.003,850,210,000.003,850,210,000.00
固定资产注释912,614,915.239,469,788.259,469,788.25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注释1010,148,298.7610,429,084.8010,429,084.80
开发支出---
商誉注释11---
长期待摊费用注释121,692,303.462,071,892.282,071,892.28
递延所得税资产注释13-792,343.72792,343.72
其他非流动资产注释141,565,638.37--
非流动资产合计5,489,590,350.694,819,644,958.284,819,644,958.28
资产总计5,923,791,940.605,782,218,103.155,782,218,103.15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企业法定代表人:周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常立铭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春锋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20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

负债和股东权益附注六期末余额期初余额上期期末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注释1552,269,191.3874,343,298.3274,343,298.32
预收款项注释1754,942,234.8547,784,281.9092,100,240.43
合同负债注释1614,471,281.7842,205,674.79-
应付职工薪酬注释1810,154,875.287,852,564.087,852,564.08
应交税费注释19258,335,641.45128,187,965.21128,187,965.21
其他应付款注释20500,441,421.41185,946,557.11185,946,557.11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注释22350,027,951.43402,208,016.24402,208,016.24
其他流动负债注释21723,564.092,110,283.74-
流动负债合计1,241,366,161.67890,638,641.39890,638,641.3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注释23571,304,712.00935,097,465.39935,097,465.39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注释2450,353,605.9551,046,545.0051,046,545.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注释13436,793,293.91391,109,929.17391,109,929.17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058,451,611.861,377,253,939.561,377,253,939.56
负债合计2,299,817,773.532,267,892,580.952,267,892,580.95
股东权益:
股本注释25749,913,309.00749,913,309.00749,913,309.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注释26511,894,237.96511,152,389.96511,152,389.9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注释27314,329,162.69171,924,324.84171,924,324.84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注释28129,370,148.53117,816,482.16117,816,482.16
未分配利润注释291,434,567,997.381,338,783,697.831,338,783,697.8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3,140,074,855.562,889,590,203.792,889,590,203.79
少数股东权益483,899,311.51624,735,318.41624,735,318.41
股东权益合计3,623,974,167.073,514,325,522.203,514,325,522.2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5,923,791,940.605,782,218,103.155,782,218,103.15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企业法定代表人:周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常立铭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春锋

合并利润表2020年度编制单位: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项目附注六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注释30570,162,656.45242,774,366.70
减:营业成本注释30155,796,350.7533,973,707.15
税金及附加注释31116,578,186.9251,671,123.55
销售费用注释3220,473,633.7425,750,445.54
管理费用注释3391,559,122.7892,871,314.54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注释3497,267,942.17121,487,858.48
其中:利息费用98,178,739.05121,946,005.46
利息收入981,878.791,328,853.28
加:其他收益注释352,339,992.01368,469.50
投资收益注释3628,563,760.2760,150,334.7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32,387,345.6421,146,721.5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注释37-2,620,373.121,955,000.00
信用减值损失注释38-1,132,918.95-3,285,358.57
资产减值损失注释39-3,723,779.83-13,731,708.67
资产处置收益注释40176,024.02-
二、营业利润112,090,124.49-37,523,345.60
加:营业外收入注释4135,112,976.401,912,147.57
减:营业外支出注释42977,043.64291,431.18
三、利润总额146,226,057.25-35,902,629.21
减:所得税费用注释4330,817,876.2329,547,382.71
四、净利润115,408,181.02-65,450,011.92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115,408,181.02-65,450,011.92
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7,337,965.92-81,761,338.98
少数股东损益8,070,215.1016,311,327.06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52,952,623.85-16,017.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42,404,837.85-16,017.05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42,404,837.85-16,017.05
1.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81,555.63-16,017.05
2.其他资产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142,323,282.2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0,547,786.00-
六、综合收益总额268,360,804.87-65,466,028.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49,742,803.77-81,777,356.0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8,618,001.1016,311,327.06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14-0.11
(二)稀释每股收益0.14-0.11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企业法定代表人:周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常立铭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春锋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0年度编制单位: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项目附注六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41,182,043.72255,600,096.33
收到的税费返还178,992.394,468,043.4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注释4498,157,756.46101,873,085.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39,518,792.57361,941,225.2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7,130,808.008,856,247.3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6,344,562.7351,010,024.67
支付的各项税费49,664,076.9251,749,021.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注释44144,165,218.6185,779,221.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7,304,666.26197,394,513.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2,214,126.31164,546,711.3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9,000,000.0048,412,041.5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594,025.9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77,195.9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163,926,008.11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注释44-89,622,287.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177,195.96305,554,362.5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41,508.2455,00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2,402,16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83,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注释44-1,4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943,668.241,538,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33,527.72304,016,362.5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0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注释441,400,000.001,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1,400,000.001,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22,000,000.0047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93,369,881.18111,273,417.5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注释444,608,450.0012,785,666.6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19,978,331.18594,059,084.2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8,578,331.18-593,059,084.2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44,575.31-730,000.0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注释45159,624,747.54-125,226,010.3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7,457,115.35192,683,125.7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27,081,862.8967,457,115.35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企业法定代表人:周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常立铭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春锋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0年度编制单位: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项目本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749,913,309.00-511,152,389.96-171,924,324.84-117,816,482.161,338,783,697.83624,735,318.413,514,325,522.2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749,913,309.00-511,152,389.96-171,924,324.84-117,816,482.161,338,783,697.83624,735,318.413,514,325,522.20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741,848.00-142,404,837.85-11,553,666.3795,784,299.55-140,836,006.90109,648,644.87
(一)综合收益总额----142,404,837.85--107,337,965.9218,618,001.10268,360,804.87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741,848.00------3,144,008.00-2,402,160.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3,144,008.00-3,144,008.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741,848.00------741,848.00
(三)利润分配------11,553,666.37-11,553,666.37-156,310,000.00-156,31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11,553,666.37-11,553,666.37--
2.对股东的分配---------156,310,000.00-156,310,000.00
3.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749,913,309.00-511,894,237.96-314,329,162.69-129,370,148.531,434,567,997.38483,899,311.513,623,974,167.0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企业法定代表人:周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常立铭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春锋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0年度编制单位: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项目上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749,913,309.00-511,152,389.96-171,940,341.99-117,151,749.081,424,061,936.43757,812,826.633,732,032,553.09
加:会计政策变更-------203,000.00-2,649,166.54-2,588,899.54-5,441,066.08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749,913,309.00-511,152,389.96-171,940,341.99-116,948,749.081,421,412,769.89755,223,927.093,726,591,487.01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16,017.15-867,733.08-82,629,072.06-130,488,608.68-212,265,964.81
(一)综合收益总额-----16,017.15---81,761,338.9816,311,327.06-65,466,029.07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146,799,935.74-146,799,935.74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146,799,935.74-146,799,935.74
(三)利润分配------867,733.08-867,733.08--
1.提取盈余公积------867,733.08-867,733.08--
2.对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749,913,309.00-511,152,389.96-171,924,324.84-117,816,482.161,338,783,697.83624,735,318.413,514,325,522.20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企业法定代表人:周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常立铭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春锋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资产

资产附注十五期末余额期初余额上期期末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64,174.631,040,086.801,040,086.8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注释12,023,544,041.222,105,827,552.752,105,827,552.75
存货---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2,023,708,215.852,106,867,639.552,106,867,639.5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注释2601,617,262.32601,846,235.95601,846,235.9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83,278.77183,278.77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601,617,262.32602,029,514.72602,029,514.72
资产总计2,625,325,478.172,708,897,154.272,708,897,154.2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企业法定代表人:周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常立铭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春锋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2020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

负债和股东权益附注十五期末余额期初余额上期期末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1,242.981,242.981,242.98
应交税费26,686.3253,157.7353,157.73
其他应付款485,664,286.12355,101,907.96355,101,907.96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7,284,145.09241,300,000.00241,3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592,976,360.51596,456,308.67596,456,308.6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95,628,391.67195,628,391.67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95,628,391.67195,628,391.67
负债合计592,976,360.51792,084,700.34792,084,700.34
股东权益:
股本749,913,309.00749,913,309.00749,913,309.00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609,752,643.16609,752,643.16609,752,643.1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29,370,147.74117,816,481.37117,816,481.37
未分配利润543,313,017.76439,330,020.40439,330,020.40
股东权益合计2,032,349,117.661,916,812,453.931,916,812,453.9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2,625,325,478.172,708,897,154.272,708,897,154.2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企业法定代表人:周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常立铭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春锋

母公司利润表

2020年度编制单位: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项目附注十五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13,000,000.00
减:营业成本-12,160,000.00
税金及附加214.1588,426.75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7,854,695.0911,721,172.60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38,982,099.8755,701,249.52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
加:其他收益13,339.5321,896.07
投资收益注释3162,461,026.3780,933,227.6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28,973.631,426,354.36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82,366.88-77,344.09
资产减值损失--10,000,000.00
资产处置收益--
二、营业利润115,719,723.674,206,930.80
加:营业外收入7,241.43-
减:营业外支出190,301.3710,000.00
三、利润总额115,536,663.734,196,930.80
减:所得税费用--4,480,990.68
四、净利润115,536,663.738,677,921.4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115,536,663.738,677,921.48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115,536,663.738,677,921.48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企业法定代表人:周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常立铭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春锋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度编制单位: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项目附注十五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3,000,000.00
收到的税费返还13,336.214,091,783.7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35,783,569.71384,525.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5,796,905.9217,476,308.8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2,050.94515,000.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9,008,217.6915,047,500.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9,010,268.6315,562,500.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6,786,637.291,913,808.5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174,426,235.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6,06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00,486,235.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44,744,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44,744,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742,235.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3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00,000.00320,03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1,400,000.00320,03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70,000,000.0030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9,062,549.4651,616,369.8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5,211,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09,062,549.46411,827,369.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7,662,549.46-91,797,369.8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729,575.6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75,912.17-34,870,901.8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40,086.8035,910,988.6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64,174.631,040,086.80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企业法定代表人:周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常立铭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春锋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0年度编制单位: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项目本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749,913,309.00-609,752,643.16---117,816,481.37439,330,020.401,916,812,453.9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749,913,309.00-609,752,643.16---117,816,481.37439,330,020.401,916,812,453.93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11,553,666.37103,982,997.36115,536,663.73
(一)综合收益总额-------115,536,663.73115,536,663.73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1,553,666.37-11,553,666.37-
1.提取盈余公积------11,553,666.37-11,553,666.37-
2.对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749,913,309.00-609,752,643.16---129,370,147.74543,313,017.762,032,349,117.66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企业法定代表人:周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常立铭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春锋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0年度编制单位: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项目上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749,913,309.00-609,752,643.16---116,948,689.22431,519,891.071,908,134,532.4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749,913,309.00-609,752,643.16---116,948,689.22431,519,891.071,908,134,532.45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867,792.157,810,129.338,677,921.48
(一)综合收益总额-------8,677,921.488,677,921.48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867,792.15-867,792.15-
1.提取盈余公积------867,792.15-867,792.15-
2.对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749,913,309.00-609,752,643.16---117,816,481.37439,330,020.401,916,812,453.93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企业法定代表人:周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常立铭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春锋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的前身是广西虎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广西虎威”),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广西虎威于1996年9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称“深交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于1996年9月19日在深交所上市并交易(股票代码000608)。1998年9月,广西虎威更名为“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5月,再更名为“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即现用名。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74,991.33万股,注册资本为74,991.33万元,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路230号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部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6901-01A单元,母公司为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京基集团”),最终控制人为陈华。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主要从事商业运营管理业务、物业租赁业务以及住宅、商住尾盘销售业务。

(三)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29日批准报出。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41户,主要子公司详见“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2户,减少4户,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

名称变更原因
深圳瑞和新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设立
深圳瑞基新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设立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

名称变更原因
上海新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北京阳光优食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称“阳光优食”)注销
天津阳光新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JW)SolOrientalInternationalRetailC(以下称“SolOriental”)注销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三)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投资性房地产及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四、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营业周期

房地产行业的营业周期通常从购买土地起到房产开发至销售变现,一般在12个月以上,具体周期根据开发项目情况确定,并以其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除房地产行业以外的其他经营业务,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子公司以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

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1)一般处理方法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七)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1.合营安排的分类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九)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十)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

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

(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

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十一)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6.金融工具减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组合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单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租赁款信用风险特征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工程款信用风险特征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项目管理费信用风险特征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购房款信用风险特征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十二)应收款项融资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

6.金融工具减值。

(十三)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处于第三阶段的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组合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单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子公司往来款项信用风险特征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应收关联单位往来款项信用风险特征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应收资金拆借款信用风险特征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应收押金、保证金及备用金信用风险特征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应收代垫款项信用风险特征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应收政府及相关单位款项信用风险特征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应收其他款项信用风险特征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十四)存货1.存货的分类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开发产品及库存商品。2.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开发成本和开发产品的成本包括与房地产开发相关的土地成本、建筑成本、资本化的利息、其他直接和间接开发费用。开发成本于完工后按实际成本结转为开发产品。开发产品结转成本时按个别认定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跌价准备按单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5.开发用土地的核算方法纯土地开发项目,其费用支出单独构成土地开发成本;连同房产整体开发的项目,其费用可分清负担对象的,一般按实际面积分摊记入商品房成本。

6.公共配套设施费用的核算方法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按受益比例确定标准分配计入商品房成本;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以各配套设施项目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归集所发生的成本。7.维修基金的核算方法根据开发项目所在地的有关规定,维修基金在开发产品销售(预售)时,向购房人收取或由公司计提计入有关开发产品的开发成本,并统一上缴维修基金管理部门。

8.质量保证金的核算方法质量保证金根据施工合同规定从施工单位工程款中预留。在开发产品保修期内发生的维修费,冲减质量保证金;在开发产品约定的保修期届满,质量保证金余额退还施工单位。

(十五)持有待售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并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

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十六)长期股权投资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四/(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

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十七)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在资产负债表日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依据为:①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②本公司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本公司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时,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无法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的,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最近交易价格,并考虑资产状况、所在位置、交易情况、交易日期等因素,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或基于预计未来获得的租金收益和有关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

本公司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八)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1)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年限平均法10-40年3%-5%2.4%-9.7%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5-9年3%-5%10.6%-19.4%
办公设备年限平均法5-9年5%10.6%-19.0%

(2)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九)借款费用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二十)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本公司自用的土地使用权、软件等。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软件10年受益期限
土地使用权实际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证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二十一)长期资产减值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二十二)长期待摊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摊销年限

类别

类别摊销年限备注
房屋装修费5-10年在受益期限内平均分摊

(二十三)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二十四)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年金计划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3.辞退福利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五)预计负债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十六)收入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1)销售房地产开发产品收入

(2)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3)提供劳务收入

(4)其他业务收入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销售房地产开发产品收入

公司房地产开发产品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收入:

①开发产品完工并验收合格;

②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销售合同,履行了销售合同规定的主要义务;

③价款已全部取得或虽部分取得,但其余应收款项确信能够收回;

④已按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通知买方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商品房实物移交手续,若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成商品房实物移交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在通知所规定的时限结束后的次日,按合同约定视同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

(2)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公司让渡资产使用权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①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②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提供劳务收入

公司提供劳务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已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并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二十七)合同成本

1.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二十八)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三十)租赁如果租赁条款在实质上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该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租赁则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经营租入资产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经营租出资产

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三十一)终止经营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列示。

(三十二)分部信息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三十三)重要会计估计及判断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

1.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会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的重要风险:

(1)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本公司每年从独立第三方专业评估师处取得公司独立估值,公允价值金额的确定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七)。

(2)税项本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需要缴纳多种税项。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金时,本公司需要作出重要估计和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计提的税金金额产生影响。

2.采用会计政策的关键判断—收入确认在正常的商业环境下,本公司与购房客户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如果购房客户需要从银行获取按揭贷款以支付房款,本公司将与购房客户和银行达成三方按揭担保贷款协议。在该协定下,购房客户需支付至少购房款总额的30%至70%作为首付款,而本公司将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时限一般为6个月至2年不等。该项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责任在购房客户办理完毕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后解除。在三方按揭贷款担保协议下,本公司仅在担保时限内需要对购房客户尚未偿还的按揭贷款部分向银行提供担保。银行仅会在购房者违约不偿还按揭贷款的情况下向本公司追索。根据本公司销售类似开发产品的历史经验,本公司相信,在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内,因购房客户无法偿还抵押贷款而导致本集团向银行承担担保责任的比率较低且本公司可以通过向购房客户追索因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责任而支付的代垫款项,在购房客户不予偿还的情况下,本公司一般情况下可以根据相关购房合同的约定通过优先处置相关房产的方式避免发生损失。因此,本公司认为该财务担保对开发产品的销售收入确认没有重大影响。

(三十四)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1.会计政策变更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要求,本公司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会计准则。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1)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称<新收入准则>),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

于2020年1月1日之前收入准则的列示与新收入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收入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项目2019年12月31日累积影响金额2020年1月1日
分类和计量影响(注1)其他影响小计
预收款项92,100,240.43-44,315,958.53----44,315,958.5347,784,281.90
合同负债---42,205,674.79---42,205,674.7942,205,674.79
其他流动负债---2,110,283.74---2,110,283.742,110,283.74
负债合计92,100,240.43---------92,100,240.43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

注1: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已收取的44,315,958.53元的以前年度被分类为预收款项的客户对价,本公司按合同对其核算,有义务向客户转让开发产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因此该部分不含税金额从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待转增值税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五、税项

(一)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备注
增值税境内销售13%
其他应税销售服务行为6%
简易计税方法5%或3%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缴流转税税额7%或5%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
土地增值税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应纳税增值额30%-60%

税种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备注
房产税按照房产余值(或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1.2%或12%

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人民币元,期初余额均为2020年1月1日)注释1.货币资金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2,502.448,077.00
银行存款227,078,079.2872,924,435.23
其他货币资金3,398,082.651,281.17
合计230,478,664.3772,933,793.40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3,625,020.573,911,201.89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按揭贷款保证金3,287,745.725,476,678.05
境外汇回在途资金109,055.76---
合计3,396,801.485,476,678.05

注: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受限制的货币资金已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中扣除。注释2.应收账款1.按账龄披露应收账款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66,983,596.9125,479,590.26
1-2年1,268,762.492,557,788.08
2-3年420,510.675,044,120.08
3年以上11,987,667.1512,581,077.06
小计80,660,537.2245,662,575.48
减:坏账准备15,503,887.7415,171,579.35
合计65,156,649.4830,490,996.13

2.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14,011,859.4817.3714,011,859.48100.00---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66,648,677.7482.631,492,028.262.2465,156,649.48
其中:应收购房款55,640,000.0068.981,112,800.002.0054,527,200.00

类别

类别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应收租赁款11,008,677.7413.65379,228.263.4410,629,449.48
应收项目管理费---------------
合计80,660,537.22100.0015,503,887.7419.2265,156,649.48

续:

类别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11,914,337.3126.1011,914,337.31100.00---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33,748,238.1773.903,257,242.049.6530,490,996.13
其中:应收购房款3,845,075.008.4238,450.751.003,806,624.25
应收租赁款17,339,289.2737.973,093,152.5517.8414,246,136.72
应收项目管理费12,563,873.9027.51125,638.741.0012,438,235.16
合计45,662,575.48100.0015,171,579.3533.2330,490,996.13

3.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北京东光兴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434,381.005,434,381.00100.00预计无法回收款项
个人11,117,415.931,117,415.93100.00预计无法回收款项
个人2826,253.28826,253.28100.00预计无法回收款项
个人3710,057.30710,057.30100.00预计无法回收款项
个人4664,734.30664,734.30100.00预计无法回收款项
个人5620,264.71620,264.71100.00预计无法回收款项
北京冰鉴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539,296.20539,296.20100.00预计无法回收款项
成都黄记煌庚辰餐厅(有限合伙)527,441.29527,441.29100.00预计无法回收款项
低于50万客户汇总3,572,015.473,572,015.47100.00预计无法回收款项
合计14,011,859.4814,011,859.48100.00

4.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1)应收购房款

账龄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逾期1年以内55,640,000.001,112,800.002.00

(2)应收租赁款

账龄

账龄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逾期1年以内9,491,450.36189,829.012.00
逾期1-2年1,096,716.7154,835.845.00
逾期2-3年420,510.67134,563.4132.00
合计11,008,677.74379,228.263.44

5.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情况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11,914,337.314,079,572.17---1,982,050.0014,011,859.48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3,257,242.041,074,349.252,838,083.261,479.771,492,028.26
其中:应收购房款38,450.751,074,349.25------1,112,800.00
应收租赁款3,093,152.55---2,712,444.521,479.77379,228.26
应收项目管理费125,638.74---125,638.74------
合计15,171,579.355,153,921.422,838,083.261,983,529.7715,503,887.74

6.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1,983,529.77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北京乐扣乐扣贸易有限公司应收租赁款1,242,952.00欠租款管理层审批
合计1,242,952.00

7.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已计提坏账准备
购房人19,950,000.0012.34199,000.00
购房人28,720,000.0010.81174,400.00
购房人38,160,000.0010.12163,200.00
购房人47,470,000.009.26149,400.00
购房人57,470,000.009.26149,400.00
合计41,770,000.0051.79835,400.00

注释3.预付款项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龄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2,688,774.2115.475,372,230.6624.38
1至2年161,139.460.939,974,595.0045.26
2至3年9,020,000.0051.886,063,623.6727.52
3年以上5,515,800.0031.72626,010.542.84
合计17,385,713.67100.0022,036,459.87100.00

2.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账龄未及时结算原因
北京东光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14,351,800.002年以上预付878项目包租款

3.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16,754,385.4696.37

注释4.其他应收款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9,845,147.60
应收股利5,494,281.975,494,281.97
其他应收款41,533,458.32174,910,292.17
合计47,027,740.29190,249,721.74

注:上表中其他应收款指扣除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后的其他应收款。

(一)应收利息1.应收利息分类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关联方借款利息---9,995,073.71
减:坏账准备---149,926.11
合计---9,845,147.60

2.应收利息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期初余额149,926.11------149,926.11
期初余额在本期149,926.11------149,926.11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149,926.11------149,926.11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注:2020年度,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瑞阳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瑞阳嘉和”)与本公司、SunriseTongzhouPrivateLimited(以下称“SunriseTongzhou”)共同签订《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免除本公司、SunriseTongzhou自2018年5月28日至2020年2月29日止的借款利息,因此本年度冲回应收SunriseTongzhou利息含税金额9,995,073.71元及其坏账准备149,926.11元。

(二)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股利5,577,951.245,577,951.24
减:坏账准备83,669.2783,669.27
合计5,494,281.975,494,281.97

2.应收股利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期初余额83,669.27------83,669.27
期初余额在本期83,669.27------83,669.27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期末余额83,669.27------83,669.27

(三)其他应收款1.按账龄披露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1,656,703.778,544,048.11
1-2年5,153,823.00132,794,356.15
2-3年7,449,184.102,163,266.22
3年以上35,131,352.2545,826,778.27
小计49,391,063.12189,328,448.75
减:坏账准备7,857,604.8014,418,156.58
合计41,533,458.32174,910,292.17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其他单位往来款项30,661,478.5432,605,789.71
应收代垫购房者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等款项6,424,147.747,834,518.00
应收合营公司往来款项6,150,000.004,950,000.00
应收其他代垫款项3,532,159.143,481,146.44
应收待退回拆迁款2,405,275.002,405,275.00
应收投标保证金、诚意保证金及押金218,002.701,536,736.02
应收项目管理、商业策划及资产交易服务款项---673,434.14
应收SunriseTongzhou借款本金---129,283,793.34
其他---6,557,756.10
合计49,391,063.12189,328,448.75

3.按金融资产减值三阶段披露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第一阶段42,210,310.20676,851.8841,533,458.32177,676,074.752,765,782.58174,910,292.17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7,180,752.927,180,752.92---11,652,374.0011,652,374.00---
合计49,391,063.127,857,604.8041,533,458.32189,328,448.7514,418,156.58174,910,292.17

4.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7,180,752.9214.547,180,752.92100.00---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42,210,310.2085.46676,851.881.6041,533,458.32
其中:应收政府及相关单位款项27,865,084.0056.42417,976.261.5027,447,107.74
应收押金、保证金及备用金203,823.000.414,076.462.00199,746.54
应收代垫款项7,447,184.1015.08148,943.692.007,298,240.41
应收关联单位往来款项6,150,000.0012.4592,250.001.506,057,750.00
应收其他款项544,219.101.1013,605.472.50530,613.63
合计49,391,063.12100.007,857,604.8015.9141,533,458.32

续:

类别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11,652,374.006.1511,652,374.00100.00---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177,676,074.7593.852,765,782.581.56174,910,292.17
其中:应收政府及相关单位款项33,488,517.3117.69500,675.151.5032,987,842.16
应收押金、保证金及备用金1,316,736.620.7026,334.732.001,290,401.89
应收代垫款项8,031,977.124.24160,639.542.007,871,337.58
应收关联单位往来款项129,283,793.3468.291,939,256.901.50127,344,536.44
应收其他款项5,555,050.362.93138,876.262.505,416,174.10
合计189,328,448.75100.0014,418,156.587.62174,910,292.17

5.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成都蓉建业房屋拆迁工程有限公司2,405,275.002,405,275.00100.00预计无法回收款项
个人62,042,985.252,042,985.25100.00预计无法回收款项
个人71,240,202.861,240,202.86100.00预计无法回收款项
北京分钟寺阳光新生活购物广场有限公司584,100.00584,100.00100.00预计无法回收款项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0500,000.00100.00预计无法回收款项
小于50万其他应收款项408,189.81408,189.81100.00预计无法回收款项
合计7,180,752.927,180,752.92100.00

6.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1)应收关联单位往来款项

账龄

账龄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200,000.0018,000.001.50
1-2年4,950,000.0074,250.001.50
合计6,150,000.0092,250.001.50

(2)应收押金、保证金及备用金

逾期天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2年203,823.004,076.462.00
合计203,823.004,076.462.00

(3)应收代垫款项

逾期天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2-3年7,447,184.10148,943.692.00
合计7,447,184.10148,943.692.00

(4)应收政府及相关单位款项

逾期天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3年以上27,865,084.00417,976.261.50
合计27,865,084.00417,976.261.50

(5)应收其他款项

逾期天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456,703.7711,417.592.50
2-3年2,000.0050.002.50
3年以上85,515.332,137.882.50
合计544,219.1013,605.472.50

7.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期初余额2,765,782.5811,652,374.0014,418,156.58
期初余额在本期2,765,782.58---11,652,374.0014,418,156.58
—转入第二阶段------------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906,264.21------906,264.21
本期转回1,939,256.90------1,939,256.90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1,055,938.01---4,471,621.085,527,559.09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676,851.88---7,180,752.927,857,604.80

(1)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转回或收回方式备注
SunriseTongzhou1,939,256.90与应付股利互抵

注:2020年度,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瑞阳嘉和董事会作出分红决议,向少数股东SunriseTongzhou分配股利156,310,000.00元,并签订债权债务抵消协议,约定应付股利与借款本金及利息同等金额互抵。因而,本公司转回了对SunriseTongzhou借款本金及利息所计提坏账准备。8.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5,527,559.09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广西北宝高等级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往来款1,080,000.00无法收回款项管理层审批
虎威水泥公司往来款3,308,565.24无法收回款项管理层审批
合计4,388,565.24

9.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应收政府及相关单位款项26,365,084.003年以上53.38395,476.27
上海银河宾馆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银河宾馆”)应收关联单位往来款项6,150,000.001年以内及1-4年12.4592,250.00
成都蓉建业房屋拆迁工程有限公司应收其他单位往来款项2,405,275.003年以上4.872,405,275.00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个人6应收其他代垫款项2,042,985.253年以上4.142,042,985.25
北京潞城投资公司有限公司应收政府及相关单位款项1,500,000.003年以上3.0422,500.00
合计38,463,344.2577.884,958,486.52

注释5.存货1.存货分类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开发产品73,329,448.38---73,329,448.38666,756,868.6725,086,734.98641,670,133.69
其他存货96,000.00---96,000.00194,968.21---194,968.21
合计73,425,448.38---73,425,448.38666,951,836.8825,086,734.98641,865,101.90

2.存货跌价准备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转销其他
开发产品25,086,734.98------------25,086,734.98---
合计25,086,734.98------------25,086,734.98---

存货跌价准备说明:期初存货跌价准备全部来源于成都锦尚中心项目的车位,公司于期末将该项目的车位全部转入投资性性房地产核算。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存货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确认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
出售减少其他减少
北京阳光上东项目5,013,804.91---1,752,259.101,502,718.721,758,827.09不适用
成都锦尚中心项目19,388,077.92---756,716.5018,631,361.42---不适用
首创阳光丽景项目120,756.09------120,756.09---不适用
合计24,522,638.92---2,508,975.6020,254,836.231,758,827.09

注:(1)2020年度,因管理层持有北京阳光上东项目存货意图变更,使存货中含有的资本化利息中103,737.62元转入固定资产、1,398,981.10元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2)2020年度,因管理层持有成都锦尚中心项目存货意图变更,使存货中含有的资本化利息18,631,361.42元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3)2020年度,因管理层持有首创阳光丽景项目存货意图变更,使存货中含有的资本化利息120,756.09元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4.存货受限情况

按项目披露受限存货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受限原因
北京阳光上东项目178,787,272.9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及长期借款的抵押物

5.开发产品

项目名称竣工时间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成都锦尚中心项目2014年403,331,280.78---403,331,280.78---------
北京阳光上东项目2004年-2014年255,821,537.84---183,909,453.6871,912,084.161,758,827.09---
其他项目2000年-2004年7,604,050.05---6,186,685.831,417,364.22------
合计666,756,868.67---593,427,420.2973,329,448.381,758,827.09---

注:(1)2020年度,本公司由出售改为出租,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开发产品为470,358,664.83元;

(2)2020年度,本公司由出售改为自用,转为固定资产的开发产品为4,079,349.37元;

(3)2020年度,本公司阳光丽景项目9号楼底商,因无法补齐办理房产证的相关资料,由存货转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开发产品为1,565,638.37元。

注释6.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进项税额及预缴税金727,373.724,997,071.83
合计727,373.724,997,071.83

注释7.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减变动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一.合营企业
上海银河宾馆425,994,672.54-------1,274,376.47---
小计425,994,672.54-------1,274,376.47---
二.联营企业
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沈阳世达")75,282,251.33------790,047.53---
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称"友谊新资")94,553,458.94------1,489,999.97---
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称"光明新丽")105,989,570.17------32,130,771.15---
天津津汇远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津汇远景")80,114,658.75------1,502,164.02---
天津紫金新嘉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称"紫金新嘉")87,100,861.64-------1,232,239.40---
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北京瑞景阳光")77,636,375.86-------1,019,021.16---
小计520,677,176.69------33,661,722.11---
合计946,671,849.23------32,387,345.64---

续:

被投资单位

被投资单位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上海银河宾馆------------424,720,296.07---
小计------------424,720,296.07---
二.联营企业
沈阳世达------------76,072,298.86---
友谊新资------------96,043,458.91---
光明新丽------------138,120,341.32---
津汇远景------------81,616,822.77---
紫金新嘉------------85,868,622.24---
北京瑞景阳光------------76,617,354.70---
小计------------554,338,898.80---
合计------------979,059,194.87---

长期股权投资说明:

(1)本公司对友谊新资的持股比例为10%,但由于本公司在友谊新资董事会中派有1名代表并参与对友谊新资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决策,而友谊新资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所以本公司能够对友谊新资施加重大影响。

(2)本公司对光明新丽的持股比例为10%,但由于本公司在光明新丽董事会中派有1名代表并参与对光明新丽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决策,而光明新丽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所以本公司能够对光明新丽施加重大影响。

(3)本公司对津汇远景的持股比例为10%,但由于本公司在津汇远景董事会中派有1名代表并参与对津汇远景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决策,而津汇远景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所以本公司能够对津汇远景施加重大影响。

(4)本公司对紫金新嘉的持股比例为10%,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本公司因派驻代表辞任未能及时委派董事,但根据紫金新嘉公司章程,紫金新嘉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本公司有权委派一人,所以本公司能够对紫金新嘉施加重大影响。

(5)本公司对北京瑞景阳光的持股比例为10%,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本公司因派驻代表辞任未能及时委派董事,但根据北京瑞景阳光公司章程,北京瑞景阳光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本公司有权委派一人,所以本公司能够对北京瑞景阳光施加重大影响。

注释8.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项目房屋建筑物
一.期初余额3,850,210,000.00

项目

项目房屋建筑物
二.本期变动634,300,000.00
1.存货转入654,491,491.84
存货转入账面价值470,358,664.83
存货转入公允价值变动184,132,827.01
2.处置减少17,571,118.72
3.公允价值变动-2,620,373.12
三.期末余额4,484,510,000.00

2.投资性房地产项目情况

项目地理位置建筑面积(㎡)报告期租金收入期末公允价值期初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原因
阳光上东及橡树园出租部分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北路6号阳光上东、北京市海淀区万柳汇通花园A楼阳春光华48,344.4021,839,491.36578,030,000.00374,370,000.00本期新增20,191.69㎡底商及车位转入
通州阳光新生活广场北京市通州区翠景北里1号楼39,103.2338,541,035.49662,510,000.00662,510,000.00
建设路阳光新生活广场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阳光新生活广场74,612.0839,197,216.70592,780,000.00592,780,000.00
成都阳光新业中心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五段55号127,151.4541,781,243.561,009,820,000.00587,450,000.00本期新增54,441.39㎡写字楼、底商及车位转入
上海新业中心主楼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888号1幢45,859.871,681,161.651,470,000,000.001,470,000,000.00
北辰阳光新生活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公路西27,470.675,266,401.51160,600,000.00163,100,000.00租金水平下降
阳光丽景底商部分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23号院1,783.25186,653.5110,770,000.00---本期转入
合计364,324.95148,493,203.784,484,510,000.003,850,210,000.00

3.本期新增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项目原核算方法原账面价值入账公允价值期末公允价值差额处理方式
成都阳光新业中心写字楼及底商车位存货380,990,640.39419,070,000.00419,070,000.00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阳光上东C区底商及车位存货83,031,388.31220,590,000.00220,590,000.00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阳光上东车位存货3,767,029.68------计入当期损益
阳光丽景底商及车位存货2,275,144.2910,770,000.0010,770,000.00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阳光丽景车位存货294,462.16------计入当期损益
合计470,358,664.83650,430,000.00650,430,000.00

4.投资性房地产的说明

(1)2020年度,本公司因出售商铺使投资性房地产减少17,571,118.72元。

(2)2020年度,随存货转入,本期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的资本化利息为20,151,098.61元。

(3)2020年度,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对本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为-2,620,373.12元。

(4)2020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约为3,640,230,000.00元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及质押借款(附注六/注释23)的抵押物。

注释9.固定资产

项目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12,614,915.239,469,788.25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12,614,915.239,469,788.25

注:上表中的固定资产是指扣除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1.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3,209,669.115,556,769.0517,753,028.9736,519,467.13
2.本期增加金额4,079,349.37---591,163.224,670,512.59
重分类4,079,349.37------4,079,349.37
购置------591,163.22591,163.22
3.本期减少金额535,256.771,310,302.585,039,796.556,885,355.90
处置或报废535,256.771,310,302.585,039,796.556,885,355.90
4.期末余额16,753,761.714,246,466.4713,304,395.6434,304,623.82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6,426,427.444,547,405.9116,075,845.5327,049,678.88
2.本期增加金额446,655.26---51,863.91498,519.17
本期计提446,655.26---51,863.91498,519.17
3.本期减少金额56,554.631,138,423.194,663,511.645,858,489.46
处置或报废56,554.631,138,423.194,663,511.645,858,489.46
4.期末余额6,816,528.073,408,982.7211,464,197.8021,689,708.5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9,937,233.64837,483.751,840,197.8412,614,915.23
2.期初账面价值6,783,241.671,009,363.141,677,183.449,469,788.25

注:2020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4,037,454.40元(2019年12月31日:无)房屋及建筑物作为抵押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抵押借款的抵押物。

2.期末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及建筑物4,037,454.40存货转自用后未分割单独产权
合计4,037,454.40

3.固定资产的其他说明

2020年度,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金额为498,519.17元,其中计入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的折旧费用分别为58,992.30元及439,526.87元。

注释10.无形资产1.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

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9,770,037.523,717,050.00878,460.0014,365,547.52
2.本期增加金额---250,000.00---250,000.00
购置---250,000.00---250,000.00
3.本期减少金额------878,460.00878,460.00
其他原因减少------878,460.00878,460.00
4.期末余额9,770,037.523,967,050.00---13,737,087.52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913,135.282,144,867.44878,460.003,936,462.72
2.本期增加金额156,855.88373,930.16---530,786.04
本期计提156,855.88373,930.16---530,786.04
3.本期减少金额------878,460.00878,460.00
其他原因减少------878,460.00878,460.00
4.期末余额1,069,991.162,518,797.60---3,588,788.7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8,700,046.361,448,252.40---10,148,298.76
2.期初账面价值8,856,902.241,572,182.56---10,429,084.80

2.无形资产情况

(1)2020年度,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为530,786.04元。

(2)2020年12月31日,无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注释11.商誉1.商誉账面原值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其他处置其他
瑞阳嘉和13,953,694.00------------13,953,694.00
北京上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称“上东经纪”)394,956.15------------394,956.15
合计14,348,650.15------------14,348,650.15

2.商誉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

事项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处置其他
瑞阳嘉和13,953,694.00------------13,953,694.00
上东经纪394,956.15------------394,956.15
合计14,348,650.15------------14,348,650.15

注释12.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额本期摊销额其他减少额期末余额
办公室及写字楼装修2,071,892.2834,932.70414,521.52---1,692,303.46
合计2,071,892.2834,932.70414,521.52---1,692,303.46

注释13.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12,623,322.403,155,830.602,985,123.68746,280.92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69,938,922.6817,484,730.6788,761,650.6422,190,412.66
预提费用及税金144,659,118.3236,164,779.5848,116,257.1612,029,064.29
其他222,148.5655,537.141,359,070.52339,767.62
合计227,443,511.9656,860,877.99141,222,102.0035,305,525.49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88,632,688.0022,158,172.0088,632,688.0022,158,172.00
借款相关交易费用摊销余额------3,549,115.84887,278.96
资本化利息106,767,630.0026,691,907.50106,767,632.0026,691,908.00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基础与计税基础差异1,774,450,376.16443,612,594.041,499,330,767.73374,832,691.93
直线法确认租金收入3,086,804.24771,701.062,533,055.44633,263.75
其他1,679,189.20419,797.301,679,189.20419,797.30
合计1,974,616,687.60493,654,171.901,702,492,448.21425,623,111.94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56,860,877.99---34,513,182.77792,343.72
递延所得税负债56,860,877.99436,793,293.9134,513,182.77391,109,929.17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明细

项目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48,894,269.39271,296,357.69
可抵扣亏损903,236,120.27956,453,018.07
合计952,130,389.661,227,749,375.76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份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备注
2020年度---158,992,771.48
2021年度354,215,900.39354,382,654.18
2022年度74,406,925.55105,748,736.50
2023年度191,921,123.64191,921,123.64
2024年度142,171,024.37145,407,732.27
2025年度140,521,146.32---
合计903,236,120.27956,453,018.07

注释14.其他非流动资产

类别及内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阳光丽景9号楼底商1,565,638.37---
合计1,565,638.37---

注:(1)2020年12月31日,其他非流动资产无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2)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阳光丽景项目9号楼底商已出租,但由于建成较早,难以补齐有关部门要求的办理房产证相关资料,因而本公司将其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注释15.应付账款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工程款43,771,717.1871,858,301.16
其他8,497,474.202,484,997.16
合计52,269,191.3874,343,298.32

注:2020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为31,608,735.10元(2019年12月31日:71,190,000.00元),主要为已结算但尚未支付的应付工程款。

注释16.合同负债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上年年末余额
开发项目预收款项14,471,281.7842,205,674.79---
合计14,471,281.7842,205,674.79---

注:合同负债主要为开发项目预收款项,由于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尚未结转。

1.开发项目预收款项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竣工时间预售比例(%)
北京阳光上东项目13,188,300.9340,448,531.942004-2014年不适用
北京阳春光华项目---1,064,761.902001年不适用
北京阳光丽景项目1,282,980.85692,380.952004年不适用
合计14,471,281.7842,205,674.79

注释17.预收款项1.预收款项情况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租金54,942,234.8547,784,281.90
合计54,942,234.8547,784,281.90

2.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原因
北京盛世鸿基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7,089,932.00一次性收租金款
合计7,089,932.00

注释18.应付职工薪酬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短期薪酬7,823,206.0446,570,349.5644,239,923.3010,153,632.30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29,358.041,039,154.531,067,269.591,242.98
短期辞退福利---11,037,369.8411,037,369.84---
合计7,852,564.0858,646,873.9356,344,562.7310,154,875.28

2.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7,430,463.0341,573,351.7439,091,658.529,912,156.25
职工福利费---487,630.53487,630.53---
社会保险费47,326.131,551,955.931,589,082.7210,199.34
其中:医疗保险费39,699.501,483,339.581,512,839.7410,199.34
工伤保险费3,899.5016,161.4120,060.91---
生育保险费3,727.1352,454.9456,182.07---
住房公积金---2,693,954.442,693,954.44---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344,328.53244,111.36357,163.18231,276.71
其他短期薪酬1,088.3519,345.5620,433.91---
合计7,823,206.0446,570,349.5644,239,923.3010,153,632.30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目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基本养老保险23,821.89987,196.171,009,775.081,242.98
失业保险费5,536.1551,958.3657,494.51---
合计29,358.041,039,154.531,067,269.591,242.98

注释19.应交税费

税费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21,867,026.864,821,736.08
企业所得税49,168,069.2822,533,276.58
个人所得税208,488.65239,717.98
城市维护建设税153,810.10210,658.94
土地增值税185,338,954.9698,476,383.79
房产税1,448,534.591,874,875.78
其他150,757.0131,316.06
合计258,335,641.45128,187,965.21

注释20.其他应付款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股利20,756,165.851,545,459.19
其他应付款479,685,255.56184,401,097.92
合计500,441,421.41185,946,557.11

注:上表中其他应付款指扣除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后的其他应付款。

(一)应付股利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超过一年未支付原因
普通股股利1,545,459.191,545,459.19
应付少数股东股利19,210,706.66---
合计20,756,165.851,545,459.19

(二)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的其他应付款

款项性质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公司往来款项127,484,692.39111,919,322.52
应付租赁保证金和租户押金42,794,884.3541,381,891.30
应付租金、物业费---10,392,469.68
应付已代收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产权代办费等款项2,001,114.005,031,627.06
关联方借款本金及利息306,238,888.89---
其他1,165,675.9315,675,787.36
合计479,685,255.56184,401,097.92

2.其他应付款说明于2020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7,770.10万元(2019年12月31日:9,542.20万元),主要为应付单位往来款和租赁保证金和租户押金。因为合同尚未到期,该款项尚未结清。

注释21.其他流动负债

项目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转销项税723,564.092,110,283.74
合计723,564.092,110,283.74

注释2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本金348,000,000.00398,218,956.74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1,335,012.143,345,363.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692,939.29643,696.50
合计350,027,951.43402,208,016.24

注释23.长期借款

借款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抵押或质押借款919,304,712.001,333,316,421.52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本金348,000,000.00398,218,956.13
合计571,304,712.00935,097,465.39

注:(1)2020年12月31日,长期抵押借款512,000,000.00元,系由本公司固定资产(附注六/注释9)、投资性房地产(附注六/注释8)作为抵押。利息每季度或每月支付一次,本金应于2020年2月20日至2026年6月20日期间偿还。

(2)2020年12月31日,长期保证、抵押及质押借款407,304,712.00元,系由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由本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附注六/注释8)作为抵押,并由子公司上海晟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海锦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锦赟”)的股权作为质押。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本金应于2020年3月20日至2026年6月20日期间每季度偿还一次。

(3)2020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的利率区间为4.9%至9.5%(2019年12月31日:

4.9%至9.5%)。

注释24.长期应付款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50,353,605.9551,046,545.00
合计50,353,605.9551,046,545.00

注:上表中长期应付款指扣除专项应付款后的长期应付款。

(一)长期应付款1.长期应付款分类

款项性质

款项性质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少数股东固定利润51,046,545.2451,690,241.5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692,939.29643,696.50
合计50,353,605.9551,046,545.00

2.长期应付款的说明天津市宏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天津宏鹏实业”)为持有本公司之子公司天津津北阳光新生活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称“津北阳光”)10%股权的少数股东,每年自津北阳光取得固定利润分成,天津宏鹏实业不参与津北阳光经营管理,也不承担因津北阳光管理不善所产生的损失。于2020年12月31日,经折现后的少数股东利润分成51,046,545.24元(2019年12月31日:51,690,241.50元)确认为长期应付款,其中一年内到期部分为692,939.29元(2019年12月31日:643,696.50元)。

注释25.股本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变动增(+)减(-)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人民币普通股749,913,309.00---------------749,913,309.00

注释26.资本公积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498,120,121.00741,848.00---498,861,969.00
其他资本公积13,032,268.96------13,032,268.96
合计511,152,389.96741,848.00---511,894,237.96

资本公积的说明:于2020年4月,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完成了自中信聚信(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收购聚信阳光(昆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聚信阳光”)40%股权的交易,交易价款2,402,160.00元已于当月完成支付。该购买交易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增加了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资本公积金额741,848.00元。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对聚信阳光的持股比例为100%。

注释27.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本期发生额2020年12月31日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套期储备转入相关资产或负债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减: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71,924,324.84171,924,324.84212,704,823.476,596,384.67------53,155,814.95142,404,837.8510,547,786.00------314,329,162.69
1.外币报表折算差额-43,806.21-43,806.2181,555.63------------81,555.63---------37,749.42
2.其他资产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171,968,131.05171,968,131.05212,623,267.846,596,384.67------53,155,814.95142,323,282.2210,547,786.00------314,291,413.27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171,924,324.84171,924,324.84212,704,823.476,596,384.67------53,155,814.95142,404,837.8510,547,786.00------314,329,162.69

注释28.盈余公积

项目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117,816,482.1611,553,666.37---129,370,148.53
合计117,816,482.1611,553,666.37---129,370,148.53

盈余公积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经董事会决议,本公司2020年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553,666.37元(2019年:867,733.08元)。注释29.未分配利润

项目金额提取或分配比例(%)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1,338,783,697.83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1,338,783,697.83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7,337,965.92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553,666.3710.00
期末未分配利润1,434,567,997.38

注释3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550,487,362.46155,475,715.11230,369,457.0533,613,026.43
其他业务19,675,293.99320,635.6412,404,909.65360,680.72
合计570,162,656.45155,796,350.75242,774,366.7033,973,707.15

2.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合同分类开发产品销售业务其他合计
一、商品类型
房地产开发产品383,055,727.28---383,055,727.28
商业运营---916,991.25916,991.25
其他---19,675,293.9919,675,293.99
二、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在某一时点转让383,055,727.28---383,055,727.28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20,592,285.2420,592,285.24
合计383,055,727.2820,592,285.24403,648,012.52

3.履约义务的说明销售商品合同: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主要为商品房销售的履约义务。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开发产品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销售合同,履行了销售合同规定的主要义务;价款已全部取得或虽部分取得,但其余应收款项确信能够收回;已按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通知买方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商品房实物移交手续,若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成商品房实物移交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在通知所规定的时限结束后的次日,按合同约定视同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

提供劳务合同: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主要包含商务运营等服务,由于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4.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项目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开发产品销售业务383,055,727.28130,542,947.1633,859,978.9623,403,220.39
物业租赁业务166,514,643.9324,842,767.95196,163,641.1710,209,806.04
商业运营916,991.2590,000.00345,836.92---
合计550,487,362.46155,475,715.11230,369,457.0533,613,026.43

主营业务收入说明:2020年度,公司对主营业务分类划分进行了调整,主要包括商业运营管理收入、物业租赁收入以及住宅、商住尾盘销售收入。因此将商业运业收入从物业租赁业务收入分类出来,主要包括商业运营及广告服务收入等。

5.主营业务收入前五名项目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阳光上东项目392,344,342.7050,695,802.87
成都九眼桥商业项目51,525,205.1043,346,865.36
成都AZ-town项目39,197,216.7040,388,783.14
通州瑞都商业项目38,544,035.4852,770,921.76
北京878商务中心20,498,803.8922,800,984.44
合计542,109,603.87210,003,357.57

6.其他业务收入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装修服务17,289,048.55---
项目管理、咨询管理及顾问服务费825,872.5912,379,909.65
其他1,560,372.8525,000.00

项目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合计19,675,293.9912,404,909.65

注释31.税金及附加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房产税23,371,264.0526,095,876.85
土地增值税90,966,883.4323,142,277.05
其他2,240,039.442,432,969.65
合计116,578,186.9251,671,123.55

注释32.销售费用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物业管理及维修费1,619,597.6019,556,745.93
广告营销费4,742,672.302,495,680.13
职工薪酬2,288,800.651,996,659.49
资产折旧及摊销58,992.30549,841.11
办公及差旅费362,431.79528,440.58
销售代理费9,675,324.07435,467.00
其他1,725,815.03187,611.30
合计20,473,633.7425,750,445.54

注释33.管理费用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56,357,829.1546,288,538.00
中介机构服务费11,988,987.2218,908,002.98
办公及差旅费12,197,317.5814,235,055.53
租赁费6,005,183.817,498,745.89
资产折旧及摊销1,384,834.431,970,318.12
其他3,624,970.593,970,654.02
合计91,559,122.7892,871,314.54

注释34.财务费用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98,178,739.05121,946,005.46
减:利息收入981,878.791,328,853.28
汇兑损益-25,201.15729,721.92
银行手续费96,283.06140,984.38
合计97,267,942.17121,487,858.48

注释35.其他收益1.其他收益明细情况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1,623,400.00---
个税返还548,170.31368,469.50
疫情稳岗补贴168,421.70---
合计2,339,992.01368,469.50

2.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政府税收返还1,490,400.00---与收益相关
成都街道办企业扶持收入133,000.00---与收益相关
合计1,623,400.00---

注释36.投资收益1.投资收益明细情况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32,387,345.6421,146,721.57
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注)8,995,502.0023,683,364.32
资金占用利息(附注六/注释4(一))-12,819,087.377,921,926.33
收回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7,448,900.00
处置合营企业产生的投资损失----50,577.52
合计28,563,760.2760,150,334.70

注:(1)2020年度,本公司收回于2017年处置天津西青杨柳青森林绿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天津杨柳青”)100%股权时,受让方扣留的合同结算款,该笔款项为对原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的天津杨柳青净负债份额的调整,取得投资收益900万元;

(2)2020年度,本公司注销子公司阳光优食,产生投资收益2,787.00元;

(3)2020年度,本公司注销子公司SolOriental,产生投资损失7,285.00元。

注释3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2,620,373.121,955,000.00
合计-2,620,373.121,955,000.00

注释38.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315,838.16-6,010,000.00
应收利息坏账损失149,926.11-95,023.59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032,993.102,819,665.02
合计-1,132,918.95-3,285,358.57

注释39.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存货跌价损失----13,731,708.67
其他流动资产减值损失-3,723,779.83---
合计-3,723,779.83-13,731,708.67

注释40.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176,024.02---
合计176,024.02---

注释41.营业外收入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确实无法支付的债务32,619,712.91---32,619,712.91
罚款和补偿款项808,014.541,715,164.34808,014.54
其他1,685,248.95196,983.231,685,248.95
合计35,112,976.401,912,147.5735,112,976.40

注释42.营业外支出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滞纳金304,507.98---304,507.98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170,301.37---170,301.37
罚款支出66,856.97---66,856.97
对外捐赠20,000.0010,000.0020,000.00
违约赔偿金---80,000.00---
其他415,377.32201,431.18415,377.32
合计977,043.64291,431.18977,043.64

注释43.所得税费用1.所得税费用表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35,299,187.919,374,262.89
递延所得税费用-4,481,311.6820,173,119.82
合计30,817,876.2329,547,382.71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亏损)总额146,226,057.25
按适用税率25%计算的所得税36,556,514.31
被投资单位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14,519.15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10,663,609.25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影响444,694.82
使用以前年度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19,606,378.05
使用以前年度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9,611,422.70
当年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7,805,231.37
当年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15,901,312.26
转回以前年度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6,052.62
收到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退税---
所得税费用30,817,876.23

注释44.现金流量表附注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深圳市宁达往来款80,000,000.00---
受限资金减少2,079,876.57---
收到的其他往来款11,273,441.60---
政府补助1,623,400.00---
利息收入981,878.791,329,000.00
员工借款600,000.00---
其他1,599,159.503,168,020.13
收到京润融城往来款---80,000,000.00
收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退回土地出让金---9,935,975.00
收租赁押金---7,260,090.39
收到的违约金补偿款---180,000.00
合计98,157,756.46101,873,085.52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京润融城往来款80,000,000.00---
日常付现的管理费用28,981,566.1944,993,611.94
日常付现的销售费用11,237,122.6032,727,000.00
支付的租赁押金---6,186,826.46
其他单位暂付款项23,306,529.821,233,104.55
受限资金增加---638,678.05
员工借款640,000.00---
合计144,165,218.6185,779,221.00

3.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回山东傲锐往来款---42,645,000.00
从关联方收回现金---46,977,287.00
合计---89,622,287.00

4.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提供给关联方资金---1,400,000.00
合计---1,400,000.00

5.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昆仑信托退回保证金1,400,000.001,000,000.00
合计1,400,000.001,000,000.00

6.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偿付少数股东保底分成利润4,608,450.004,599,000.00
偿还北京道乐科技有限公司往来款---8,186,666.67
合计4,608,450.0012,785,666.67

注释45.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目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115,408,181.02-65,450,011.92
加:信用减值损失1,132,918.953,285,358.57
资产减值准备3,723,779.8313,731,708.67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498,519.171,166,000.00
无形资产摊销530,786.04524,061.0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414,521.52910,638.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12,022.98---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620,373.12-1,955,000.00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98,178,739.05122,675,658.0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8,563,760.27-60,150,334.7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1,555,352.57---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5,433,638.9320,172,314.00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30,542,947.1623,307,561.0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2,897,051.51-7,855,673.3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76,857,908.85114,184,432.00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2,214,126.31164,546,711.30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159,624,747.54-125,226,010.39
现金的期末余额227,081,862.8967,457,115.35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67,457,115.35192,683,125.74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59,624,747.54-125,226,010.39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227,081,862.8967,457,115.35
其中:库存现金2,502.448,077.0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227,078,079.2867,447,757.18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1,281.171,281.17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项目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27,081,862.8967,457,115.35

注释4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余额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3,396,801.48其中3,287,745.72元为按揭贷款保证金,109,055.76元境外汇回在途资金
固定资产4,037,454.40用于抵押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抵押借款的抵押物
投资性房地产3,640,230,000.00用于抵押及质押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抵押及质押借款的抵押物
合计3,647,664,255.88

注释47.外币货币性项目1.外币货币性项目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540,218.026.52493,524,896.21
欧元13,589.508.0250109,055.76
合计3,633,951.97

注释48.政府补助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政府补助种类本期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备注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1,623,400.001,623,400.00详见附注六/注释35
合计1,623,400.001,623,400.00

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一)注销子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注销了4家子公司,包括上海新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阳光优食、天津阳光新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SolOriental。

(二)新设子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新设了2家子公司,包括深圳瑞和新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瑞基新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1.企业集团的构成

主要子公司名称

主要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北京星泰”)北京市北京市商品房销售及商业运营56.2443.76设立或投资
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首创风度”)北京市北京市物业租赁91.678.33设立或投资
北京艺力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北京艺力”)北京市北京市建筑装饰工程设计90.001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上东经纪北京市北京市物业租赁及商业运营85.0015.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瑞阳嘉和北京市北京市物业租赁及商业运营5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瑞丰阳光”)北京市北京市投资管理100.00---设立或投资
上海新尚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新尚东”)上海市上海市资产管理、投资管理---100.00设立或投资
天津阳光滨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阳光滨海”)天津市天津市物业租赁90.0010.00设立或投资
津北阳光天津市天津市物业租赁---9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成都紫瑞成都市成都市物业租赁及商业运营---55.00设立或投资
聚信阳光苏州市苏州市资产管理、投资管理---100.00设立或投资
聚信新业(昆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市苏州市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及信息咨询、资产管理---不适用设立或投资
上海锦赟上海市上海市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适用资产购买
成都锦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成都锦尚”)成都市成都市物业租赁及商业运营---71.00资产购买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备注
成都锦尚29.002,905,615.01---89,615,643.01
瑞阳嘉和49.00-829,871.20156,310,000.00137,084,650.21
成都紫瑞45.005,994,471.29---240,191,835.29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项目

项目期末余额
成都锦尚瑞阳嘉和成都紫瑞
流动资产20,248,763.80330,961,014.79124,443,694.10
非流动资产1,057,208,686.26663,980,745.92593,241,008.66
资产合计1,077,457,450.06994,941,760.71717,684,702.76
流动负债594,405,914.02466,744,077.6838,179,276.10
非流动负债174,032,077.44248,433,089.30145,746,696.11
负债合计768,437,991.46715,177,166.98183,925,972.21
营业收入52,325,258.7938,541,035.4939,197,216.70
净利润10,019,362.12-1,693,614.6913,321,047.32
综合收益总额10,019,362.12-1,693,614.6913,321,047.32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44,835,143.6950,000,304.1115,663,547.61

续:

项目期初余额
成都锦尚瑞阳嘉和成都紫瑞
流动资产403,211,946.15506,821,667.15125,421,021.63
非流动资产625,734,967.04662,868,242.63592,787,412.10
资产合计1,028,946,913.191,169,689,909.78718,208,433.73
流动负债580,504,472.81288,479,915.2239,649,841.90
非流动负债185,814,020.20280,751,786.14158,120,908.60
负债合计766,318,493.01569,231,701.36197,770,750.50
营业收入43,346,865.3652,770,921.7640,388,783.14
净利润-26,052,099.9625,778,959.2522,431,398.69
综合收益总额-26,052,099.9625,778,959.2522,431,398.69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17,213,265.1936,319,884.2726,115,428.72

(二)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但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详见附注六/注释26.资本公积的说明。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项目聚信阳光
现金2,402,160.00
购买成本合计2,402,160.00
减:按取得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3,144,008.00
差额741,848.00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741,848.00

(三)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名称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上海银河宾馆上海市上海市住宿、宾馆、商场---50.00权益法
光明新丽天津市天津市物业租赁、房地产开发---10.00权益法
紫金新嘉天津市天津市物业租赁---10.00权益法

(1)持股20%以下但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本公司对光明新丽、紫金新嘉的持股比例虽然低于20%,但本公司对其经营决策等重大问题可以施加重大影响,故将其作为联营企业核算,详见附注六/注释7.长期股权投资说明。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项目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上海银河宾馆上海银河宾馆
流动资产839,046,696.56838,413,401.22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3,412.73378,428.96
非流动资产2,339,670.912,119,846.20
资产合计841,386,367.47840,533,247.42
流动负债25,766,127.7722,959,510.25
非流动负债202,814,662.20202,219,406.73
负债合计228,580,789.97225,178,916.98
净资产612,805,577.50615,354,330.44
本公司持股比例50.00%50.00%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306,402,788.75307,677,165.22
调整事项
—商誉118,317,507.32118,317,507.32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424,720,296.07425,994,672.54
营业收入327,525.18716,203.54
财务费用1,990.821,997.06
所得税费用595,255.00595,487.00
净利润-2,548,752.93-3,104,378.67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2,548,752.93-3,104,378.67
企业本期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本公司以合营企业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金额为基础,按持股比例计算资产份额。合营企业合并财务报表中的金额考虑了取得投资时合营企业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统一会计政策的影响。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项目

项目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光明新丽紫金新嘉
流动资产1,168,534,155.30839,108,775.00
非流动资产1,553,558,663.00212,602,649.00
资产合计2,722,092,818.301,051,711,424.00
流动负债1,195,522,357.4096,240,940.00
非流动负债141,420,546.4584,746,757.75
负债合计1,336,942,903.85180,987,697.75
少数股东权益---12,037,500.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385,149,914.45858,686,226.25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138,514,991.4485,868,622.24
调整事项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394,650.12---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138,120,341.3285,868,622.24
营业收入1,101,409,127.429,677,261.00
净利润322,120,022.85-10,630,605.00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322,120,022.85-10,630,605.00
企业本期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续:

项目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光明新丽紫金新嘉
流动资产1,711,716,116.36913,640,259.00
非流动资产1,349,538,681.75212,892,348.00
资产合计3,061,254,798.111,126,532,607.00
流动负债1,855,744,142.48159,216,637.00
非流动负债142,480,764.1484,269,849.75
负债合计1,998,224,906.62243,486,486.75
少数股东权益---12,037,500.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063,029,891.49871,008,620.25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106,302,989.1587,100,862.03
调整事项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313,418.98---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105,989,570.1787,100,862.03
营业收入64,536,140.089,542,447.81
净利润20,960,777.54152,127,000.00
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

项目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光明新丽紫金新嘉
综合收益总额20,960,777.54152,127,000.00
企业本期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注:本公司以联营企业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金额为基础,按持股比例计算资产份额。合营企业合并财务报表中的金额考虑了取得投资时合营企业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统一会计政策的影响。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项目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联营企业投资账面价值合计330,349,935.24327,586,744.88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21,526,990.1051,163,148.91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21,526,990.1051,163,148.91

注: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均已考虑取得投资时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统一会计政策的调整影响。

九、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披露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除附注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所载本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此外,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提供财务担保的金额为10,394.59万元,财务担保合同的具体情况参见附注十二/(二)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管理层评估了担保项下相关借款的逾期情况、相关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及其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认为自该部分财务担保合同初始确认后,相关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因此,本公司按照相当于上述财务担保合同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减值准备。2020年度,本公司的评估方式与重大假设并未发生变化。根据本公司管理层的评估,相关财务担保无重大预期减值准备。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总部财务部门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合同剩余期限列示如下:

项目

项目期末余额
一年以内一到两年三到五年5年以上合计
应付账款52,269,191.38---------52,269,191.38
其他应付款500,441,421.41---------500,441,421.41
长期借款349,335,012.14332,304,712.00224,000,000.0015,000,000.00920,639,724.14
长期应付款4,598,000.004,807,000.0014,421,000.0083,182,000.00107,008,000.00
合计906,643,624.93337,111,712.00238,421,000.0098,182,000.001,580,358,336.93

续:

项目期初余额
一年以内一到两年三到五年5年以上合计
应付账款74,343,298.32---------74,343,298.32

项目

项目期初余额
一年以内一到两年三到五年5年以上合计
其他应付款185,946,557.11---------185,946,557.11
长期借款481,064,265.94412,049,293.00557,936,802.0059,917,500.831,510,967,861.77
长期应付款4,598,000.004,598,000.0014,421,000.0087,989,000.00111,606,000.00
合计745,952,121.37416,647,293.00572,357,802.00147,906,500.831,882,863,717.20

(三)市场风险1.汇率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本公司的外币资产仅为少量外币存款,因此本年度并无重大外汇风险。

(1)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期末余额
美元项目欧元项目
外币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3,524,896.21109,055.76

续:

项目期初余额
美元项目欧元项目
外币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3,811,658.62109,055.76

(2)敏感性分析: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对于本公司美元及欧元,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及欧元升值或贬值10%,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公司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约363,739.66元(2019年度约389,308.49元)。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信托借款等。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

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

本年度公司无利率互换安排。截止2020年12月31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公司的净利润会减少或增加约4,117,250.00元(2019年度约3,513,000.00元)。

十、公允价值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公允价值三个层次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工具于2020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整体归类于三个层次时,依据的是公允价值计量时使用的各重要输入值所属三个层次中的最低层次。三个层次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次: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二层次输入值包括:1)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2)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3)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包括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隐含波动率和信用利差等;4)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第三层次: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二)期末公允价值计量1.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项目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合计
非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
北京地区物业------1,251,310,000.001,251,310,000.00
成都地区物业------1,602,600,000.001,602,600,000.00
上海地区物业------1,470,000,000.001,470,000,000.00
天津地区物业------160,600,000.00160,600,000.00
资产合计------4,484,510,000.004,484,510,000.00

续:

项目期初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合计
非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
北京地区物业------1,036,880,000.001,036,880,000.00
成都地区物业------1,180,230,000.001,180,230,000.00
上海地区物业------1,470,000,000.001,470,000,000.00

项目

项目期初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合计
天津地区物业------163,100,000.00163,100,000.00
资产合计------3,850,210,000.003,850,210,000.00

本公司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年度无第一层次与第二层次间的转换。

对于投资性房地产,本集团委托外部评估机构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称“戴德梁行”)对其公允价值进行评估。所采用的方法主要包括市场比较法、直接资本化法和现金流折现法,所使用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可比案例价格、租金水平和资本化率等。

(三)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的敏感性分析1.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的调节信息

项目

项目期初余额转入第三层次转出第三层次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出售期末余额对于在报告期末持有的资产,计入损益的当期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
计入损益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计入递延所得税负债
投资性房地产小计3,850,210,000.00441,868,224.00----2,620,373.12159,467,452.8953,155,814.9517,571,118.724,484,510,000.00-2,620,373.12
北京地区物业1,036,880,000.0071,293,792.40----3,420,373.12123,095,776.5941,031,922.8517,571,118.721,251,310,000.00-3,420,373.12
成都地区物业1,180,230,000.00370,574,431.60---3,300,000.0036,371,676.3012,123,892.10---1,602,600,000.003,300,000.00
上海地区物业1,470,000,000.00------------------1,470,000,000.00---
天津地区物业163,100,000.00-------2,500,000.00---------160,600,000.00-2,500,000.00

本公司委托外部独立评估机构戴德梁行对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上述估值结果由本集团财务部门进行独立验证及账务处理,并基于经验证的估值结果编制与公允价值有关的披露信息。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信息如下:

投资性房地产

项目名称2020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主要业务类型地区建筑面积(㎡)估值技术名称范围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关系可观察/不可观察
天津北辰阳光新生活广场160,600,000商业天津27,470.67市场比较法可比案例价格14,160-14,604元/㎡可比案例价格越高,公允价值越高不可观察
修正系数0.48-0.50修正系数越高,公允价值越高不可观察
现金流折现法租金水平41.48-55.95元/㎡·月租金水平越高,公允价值越高不可观察
出租率80%-100%出租率越高,公允价值越高不可观察
租金上涨幅度2%租金上涨幅度越高,公允价值越高不可观察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2020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主要业务类型地区建筑面积(㎡)估值技术名称范围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关系可观察/不可观察
经营成本年收入23%经营成本越高,公允价值越低不可观察
贴现率9.25%贴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不可观察
阳春光华(橡树园)22,660,000商业北京704.81市场比较法可比案例价格30,300-42,000元/㎡可比案例价格越高,公允价值越高不可观察
修正系数0.82-1.01修正系数越高,公允价值越高不可观察
阳光上东(C2会所)64,560,000商业北京2,982.14市场比较法可比案例价格31,180-35,000元/㎡可比案例价格越高,公允价值越高不可观察
修正系数1.00-1.16修正系数越高,公允价值越高不可观察
阳光上东(C1、C8、C9商业及车位)436,270,000商业北京25,317.65市场比较法可比案例价格31,180-53,000元/㎡可比案例价格越高,公允价值越高不可观察
修正系数0.51-1.05修正系数越高,公允价值越高不可观察
车位北京市场比较法可比案例价格300,000-310,000元/个可比案例价格越高,公允价值越高不可观察
修正系数1.00-1.00修正系数越高,公允价值越高不可观察
阳光上东(C5商业)4,390,000商业北京534.62直接资本化法租金水平109-141元/㎡·月租金水平越高,公允价值越高不可观察
资本化率5.0%资本化法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不可观察
阳光上东地下仓储50,150,000仓储北京18,805.18直接资本化法租金水平39-60元/㎡·月租金水平越高,公允价值越高不可观察
资本化率6.0%资本化法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不可观察
阳光丽景商业及车位10,770,000商业北京1,783.25市场比较法可比案例价格50,000-61,000元/㎡可比案例价格越高,公允价值越高不可观察
修正系数0.91-0.98修正系数越高,公允价值越高不可观察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2020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主要业务类型地区建筑面积(㎡)估值技术名称范围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关系可观察/不可观察
车位市场比较法可比案例价格270,000-360,000元/个可比案例价格越高,公允价值越高不可观察
修正系数0.95-1.27修正系数越高,公允价值越高不可观察
通州阳光新生活广场662,510,000商业北京39,103.23直接资本化法租金水平散铺一层市场租金为486元/㎡·月;主力店市场租金为90元/㎡·月租金水平越高,公允价值越高不可观察
资本化法率主力(租期内6.5%、租期外7.0%)散铺(租期内7.0%、租期外7.5%)资本化法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不可观察
现金流折现法租金水平散铺一层市场租金为486元/㎡·月;主力店市场租金为90元/㎡·月租金水平越高,公允价值越高不可观察
出租率95%-100%出租率越高,公允价值越高不可观察
租金上涨幅度3.5%-2.5%租金上涨幅度越高,公允价值越高不可观察
经营成本年收入20%经营成本越高,公允价值越低不可观察
贴现率9.25%至9.50%贴现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不可观察
成华区二环路东二段426号、建设路2号阳光新生活广场592,780,000商业成都74,612.08直接资本化法租金水平大型主力店71-81元/㎡·月;散铺300-313元/㎡·月租金水平越高,公允价值越高不可观察
资本化法率主力(租期内6.75%、租期外7.25%)散铺(租期内7.25%、租期外7.75%)资本化法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不可观察
成都阳光新业中心底商及车位109,070,000商业成都26,752.31市场比较法可比案例价格9,405-12,000元/㎡可比案例价格越高,公允价值越高不可观察
修正系数0.87-1.02修正系数越高,公允价值越高不可观察
车位市场比较法可比案例价格100,000-100,000元/个可比案例价格越高,公允价值越高不可观察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2020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主要业务类型地区建筑面积(㎡)估值技术名称范围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关系可观察/不可观察
修正系数1.10-1.10修正系数越高,公允价值越高不可观察
一环路东五段55号成都阳光新业中心写字楼310,000,000办公成都27,689.08市场比较法可比案例价格13,200-15,000元/㎡可比案例价格越高,公允价值越高不可观察
修正系数0.96-1.06修正系数越高,公允价值越高不可观察
直接资本化法租金水平85-97元/㎡·月租金水平越高,公允价值越高不可观察
资本化法率6.5%-7.0%资本化法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不可观察
一环路东五段55号成都阳光新业中心商场590,750,000商业成都72,710.06市场比较法可比案例价格48,600-62,900元/㎡可比案例价格越高,公允价值越高不可观察
修正系数0.93-1.02修正系数越高,公允价值越高不可观察
直接资本化法租金水平主力(61-75元/㎡·月)散铺(413-435元/㎡·月)租金水平越高,公允价值越高不可观察
资本化法率主力(租期6.75%、租期外7.25%)散铺(租期内7.25%、租期外7.75%)资本化法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不可观察
中山西路888号1幢新业中心主楼1,470,000,000办公上海45,859.87市场比较法可比案例价格37,000-40,500元/㎡可比案例价格越高,公允价值越高不可观察
修正系数0.88-0.94修正系数越高,公允价值越高不可观察
直接资本化法租金水平198-232元/㎡租金水平越高,公允价值越高不可观察
资本化法率5.5%-6.0%资本化法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不可观察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万元)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京基集团深圳市兴办实业,自有物业租赁10,000.0029.9729.97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京基集团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由陈华持股90.00%,陈辉持股10.00%。本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收到公司原第一大股东ETERNALPROSPERITYDEVELOPMENTPTE.LTD.(以下称“EPDP”)与京基集团于2020年4月28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称“《转让协议》”)及相关交易文件。根据《转让协议》及相关交易文件,EPDP拟将其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29.12%股权,即21,840万股上市公司的A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以及标的股份的全部权益转让给京基集团。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转让交易对价总额为人民币1,441,440,000元,相应标的股份单价为6.6元/股。于2020年5月7日,公司收到京基集团转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称“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申请确认书》[(2020)第074号],深交所对上述股份转让予以确认。2020年5月14日,公司收到EPDP转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21,840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12%)上市公司A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已转让京基集团,过户日期为2020年5月13日。本次权益变动前,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EPDP,上市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EPDP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京基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21,840万股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12%,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陈华先生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京基集团持有本公司的22,477.1万股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97%。2.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陈华先生

(二)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八(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三)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八(三)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本公司关系
光明新丽联营企业
紫金新嘉联营企业
上海银河宾馆合营企业
友谊新资联营企业
北京瑞景阳光联营企业

(四)其他关联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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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深圳市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SunriseJianshePrivateLimited(以下称“SunriseJianshe”)控股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北京永盛智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一致行动人
SunriseTongzhou控股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五)关联方交易1.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销。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深圳市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123,793.81---

3.关联租赁情况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费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租赁833,126.44---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瑞丰阳光与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深圳市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6901-01A单元作为办公场所,租赁房产建筑面积为1,120.17平方米,租赁期限为两年,租金为人民币250元/㎡/月(建筑面积),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280,042.50元。4.关联担保情况

(1)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被担保方担保额度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友谊新资55,000,000.0047,349,469.052015年9月18日2022年9月17日
北京瑞景阳光52,000,000.0036,300,000.002014年6月27日2028年6月26日
合计107,000,000.0083,649,469.05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根据本公司于2015年8月31日公告的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本集团将与友谊新资控股股东按照在友谊新资的股东权益比例10%,向友谊新资拟申请不超过55,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本集团将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金额为5,5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友谊新资已提取55,000万元借款,还款7,650万元,本集团为友谊新资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735万元。

根据本公司于2014年6月25日公告的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4年及2015年与北京瑞景阳光其他股东签订的反担保协议,本集团将按照在北京瑞景阳光的权益比例10%,向北京瑞景阳光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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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的52,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本集团将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金额为5,2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北京瑞景阳光已提取52,000万元借款,还款15,700万元,本集团为北京瑞景阳光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630万元。

5.关联方资金拆借

(1)向关联方拆入资金

关联方

关联方拆入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京基集团130,000,000.002020.5.192021.5.18
京基集团170,000,000.002020.9.172021.9.16

关联方拆入资金说明:

①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京基集团签署《借款合同》,向京基集团借款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自首笔款项到账日起12个月,借款年化利率5%,可随时偿还。本借款为信用借款,公司不向京基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本借款用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周转需要。

②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与京基集团签署《借款合同》,向京基集团借款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年化利率5%,可随时偿还。本借款为信用借款,北京星泰不向京基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本借款用于满足北京星泰及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周转需要。

(2)向关联方拆出资金

关联方拆出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上海银河宾馆6,150,000.00无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不计息

关联方拆出资金说明: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为确保合营企业上海银河宾馆存续及资产管理费用的刚性支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晟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晟璞”)按照持股比例在与上海银河宾馆其它股东同等条件下,不定期同步对上海银河宾馆提供财务资助。2020年5月,上海晟璞与上海银河宾馆签订借款协议,上海晟璞向上海银河宾馆提供无息借款120万元,用于上海银河宾馆日常合理的各项运营费用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上海银河宾馆提供的财务资助累计为615万元。

6.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17,207,300.009,460,000.00

7.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本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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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股利
紫金新嘉5,577,951.2483,669.275,577,951.2483,669.27
其他应收款
上海银河宾馆6,150,000.0092,250.004,950,000.0074,250.00
SunriseTongzhou------139,278,867.052,089,183.01
光明新丽------673,434.1410,101.51

注:2020年度,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瑞阳嘉和董事会作出分红决议,向少数股东SunriseTongzhou分配股利156,310,000.00元,并签订债权债务抵消协议,约定应付股利与借款本金及利息同等金额互抵。2020年度,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阳光滨海与光明新丽签订《项目管理合同》终止协议,约定解除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光明新丽不再向阳光滨海支付任何费用,因此,阳光滨海冲销了原确认的收入及其他应收款。

(2)本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股利
SunriseTouzhou19,210,706.66---
其他应付款
SunriseJianshe3,593,158.78---
京基集团306,238,888.89---
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833,126.44---

注:2020年度,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紫瑞与SunriseJianshe签订《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免除SunriseJianshe于2018年5月28日至2019年10月14日止的借款利息,原收取的借款利息应予退还。

8.关联方承诺情况

对联营企业借款提供担保及承诺详见附注十一、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五)4.关联担保情况。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重要承诺事项

1.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租赁合同及财务影响

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本公司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汇总如下:

支付时限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11,760,510.0012,743,000.00
1-2年11,760,510.008,641,000.00
2-3年8,400,000.008,641,000.00
3年以上54,000,000.0059,462,000.00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支付时限

支付时限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合计85,921,020.0089,487,000.00

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二)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1.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详见“本附注十一、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五)4.关联担保情况”

于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联营企业友谊新资提供财务担保的金额为4,735万元(2019年12月31日:4,785万元),将在2年内到期。上述金额代表联营企业违约将给本集团造成的最大损失。友谊新资预期不存在重大债务违约风险,因此未确认与财务担保相关的预计负债。

于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联营企业北京瑞景阳光提供财务担保的金额为3,630万元(2019年12月31日:3,970万元),将在8年内到期。上述金额代表联营企业违约将给本集团造成的最大损失。北京瑞景阳光预期不存在重大债务违约风险,因此未确认与财务担保相关的预计负债。

2.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

3.对外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详见“本附注十一、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五)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的客户采取银行按揭抵押贷款方式购买本公司开发的商品房时,根据银行发放个人购房抵押贷款的要求,本公司分别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该项担保责任在购房客户办理完毕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后解除。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向银行提供抵押贷款担保的情况如下:

被担保单位名称担保事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期限
北京阳光上东项目购房客户按揭贷款12,487,564.632,888,000.00自银行贷款发放至产权过户完毕
成都锦尚中心项目购房客户按揭贷款7,808,891.176,779,000.00自银行贷款发放至产权过户完毕
合计20,296,455.809,667,000.00

本公司认为上述担保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本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公司的报告分部是提供不同产品或服务的业务单元。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为满足各种业务不同的技术及市场战略需求,本公司对分部中的产品项目进行组合管理,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并评价其业绩。

于2020年度,本集团有3个报告分部,分别为:

(1)开发产品销售分部,负责在北京地区、成都地区及其他地区销售开发产品;

(2)物业租赁分部,负责经营商业和写字楼等租赁业务;

(3)商业运营及其他业务分部,主要包括商业运营管理、项目管理、投资咨询及商业策划咨询等业务单元。

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向第三方销售所采用的价格确定。

资产根据分部的经营以及资产的所在位置进行分配,负债根据分部的经营进行分配,间接归属于各分部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分部之间进行分配。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开发产品销售分部物业租赁分部商业运营及其他业务分部未分配的金额分部间抵消合计
北京成都
一.营业收入39,917.415,232.5310,657.411,670.25----461.3357,016.27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39,456.085,232.5310,657.411,670.25------57,016.27
分部间交易收入461.33-------------461.33---
二.营业费用29,916.743,890.366,938.814,969.754,683.70-2,231.8448,167.52
其中:折旧费和摊销费74.250.6113.9012.871.30---102.93
三.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3,261.63-22.90---3,238.73
四.信用减值损失372.73163.2613.70-17.05-8.24-411.11113.29
五.资产减值损失---------372.38------372.38
六.利润总额10,286.761,639.782,541.401,029.5311,553.67-12,428.5314,622.62
七.所得税费用204.80637.841,866.54-86.57---459.183,081.79
八.净利润10,081.961,001.94674.861,116.1011,553.67-12,887.7111,540.82
九.资产总额221,880.70107,745.75398,128.02784,692.33262,532.55-1,182,600.16592,379.19
十.负债总额108,313.3076,843.80163,501.90724,002.1659,297.64-901,977.02229,981.78

续:

项目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开发产品销售分部物业租赁分部商业运营及其他业务分部未分配的金额分部间抵消合计
北京成都
一.营业收入3,377.501,986.2014,708.804,820.64----615.7024,277.44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2,761.801,986.2014,708.804,820.64------24,277.44
分部间交易收入615.70-------------615.70---
二.营业费用4,369.475,183.507,683.7615,255.2183.500.0032,575.44
其中:折旧费和摊销费82.8050.8016.40108.801.30---260.10
三.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972.07142.60---2,11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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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项目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开发产品销售分部物业租赁分部商业运营及其他业务分部未分配的金额分部间抵消合计
北京成都
四.信用减值损失-554.70-7.7080.30153.56-------328.54
五.资产减值损失----1,373.17-------------1,373.17
六.利润总额-3,270.10-2,038.706,324.00-4,688.9683.500.00-3,590.26
七.所得税费用101.10552.102,882.80-581.260.000.002,954.74
八.净利润-3,371.20-2,590.803,441.10-4,107.7083.50----6,545.00
九.资产总额230,669.5046,058.20465,825.80789,443.51----953,775.20578,221.81
十.负债总额100,799.8014,368.70287,862.10594,561.8679,208.50-850,011.70226,789.26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注释1.其他应收款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882,129,887.10719,602,577.10
其他应收款1,141,414,154.121,386,224,975.65
合计2,023,544,041.222,105,827,552.75

注:上表中其他应收款指扣除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后的其他应收款。

(一)应收股利1.应收股利

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瑞阳嘉和162,690,000.00---
北京星泰365,560,000.00365,560,000.00
首创风度354,762,900.00354,762,900.00
合计883,012,900.00720,322,900.00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账龄未收回的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原因
北京星泰365,560,000.003年以上未付
首创风度354,762,900.003年以上未付
合计720,322,900.00

3.应收股利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期初余额720,322.90------720,322.90
期初余额在本期720,322.90------720,32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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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162,690.00------162,690.00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883,012.90------883,012.90

(二)其他应收款1.按账龄披露其他应收款

账龄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142,556,710.831,142,556.710.10
1-2年---------
2-3年---------
3年以上500,000.00500,000.00100.00
小计1,143,056,710.831,642,556.710.14
减:坏账准备1,642,556.71------
合计1,141,414,154.121,642,556.710.14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子公司往来款1,142,556,710.831,387,612,202.24
应收其他单位往来款项500,000.005,053,793.26
合计1,143,056,710.831,392,665,995.50

3.按金融资产减值三阶段披露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第一阶段1,142,556,710.831,142,556.711,141,414,154.121,387,612,589.241,387,613.591,386,224,975.65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500,000.00500,000.00---5,053,406.265,053,406.26---
合计1,143,056,710.831,642,556.711,141,414,154.121,392,665,995.506,441,019.851,386,224,97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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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类别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500,000.000.04500,000.00100.00---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1,142,556,710.8399.961,142,556.710.101,141,414,154.12
其中:应收子公司往来款1,142,556,710.83100.001,142,556.710.101,141,414,154.12
应收其他单位往来款项---------------
合计1,143,056,710.83100.001,642,556.710.141,141,414,154.12

续:

类别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5,053,406.260.365,053,406.26100.00---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1,387,612,589.2499.641,387,613.590.101,386,224,975.65
其中:应收子公司往来款1,387,612,202.24100.001,387,607.780.101,386,224,594.46
应收其他单位往来款项387.00---5.811.50381.19
合计1,392,665,995.50100.006,441,019.850.461,386,224,975.65

5.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0500,000.00100.003年以上预计收不回
合计500,000.00500,000.00100.00

6.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1)应收子公司往来款

账龄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142,556,710.831,142,556.710.10
合计1,142,556,710.831,142,556.710.10

(2)应收其他单位往来款项

账龄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3年以上500,000.00500,0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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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

账龄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合计500,000.00500,000.00100.00

7.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期初余额1,387,613.59---5,053,406.266,441,019.85
期初余额在本期1,387,613.59---5,053,406.266,441,019.85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245,056.88------245,056.88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4,553,406.264,553,406.26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1,142,556.71---500,000.001,642,556.71

8.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4,553,406.26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是否因关联交易产生
广西北宝高等级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往来款1,080,000.00无法收回款项内部审批
虎威水泥公司往来款3,308,565.24无法收回款项内部审批
小于10万其他应收款往来款164,841.02无法收回款项内部审批
合计4,553,406.26

9.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北京高华瑞丰投资有限公司应收子公司款818,690,788.311年以内71.62818,690.79
瑞阳嘉和应收子公司款224,989,447.131年以内19.68224,989.45
上海尚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应收子公司款46,151,452.481年以内4.0446,151.45
阳光滨海应收子公司款30,780,170.071年以内2.6930,780.17
上海新尚东应收子公司款8,778,759.571年以内0.778,77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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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合计1,129,390,617.5698.801,129,390.62

注释2.长期股权投资

款项性质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459,777,608.7610,850,000.00448,927,608.76459,777,608.7610,850,000.00448,927,608.76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152,689,653.56---152,689,653.56152,918,627.19---152,918,627.19
合计612,467,262.3210,850,000.00601,617,262.32612,696,235.9510,850,000.00601,846,235.95

1.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初始投资成本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瑞阳嘉和88,660,608.7688,660,608.76------88,660,608.76------
北京新业阳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2,000,000.002,000,000.00------2,000,000.00------
北京星泰31,035,000.0031,035,000.00------31,035,000.00------
首创风度55,000,000.0055,000,000.00------55,000,000.00------
北京新瑞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7,000,000.00207,000,000.00------207,000,000.00------
阳光滨海45,000,000.0045,000,000.00------45,000,000.00------
北京艺力2,232,000.002,232,000.00------2,232,000.00------
北京宏诚展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000,000.008,000,000.00------8,000,000.00------
瑞丰阳光10,000,000.0010,000,000.00------10,000,000.00------
上东经纪850,000.00850,000.00------850,000.00---850,000.00
北京瑞金阳光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0.0010,000,000.00------10,000,000.00---10,000,000.00
合计459,777,608.76459,777,608.76------459,777,608.76---10,850,000.00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减变动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联营企业
北京瑞景阳光77,636,375.86-------1,019,021.16---
沈阳世达75,282,251.33------790,047.53---
合计152,918,627.19-------228,973.63---

续:

被投资单位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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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

变动

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联营企业
北京瑞景阳光------------76,617,354.70---
沈阳世达------------76,072,298.86---
合计------------152,689,653.56---

注释3.投资收益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28,973.631,426,354.36
子公司分红取得的投资收益162,690,000.00---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79,506,873.33
合计162,461,026.3780,933,227.69

十六、补充资料

(一)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12,022.9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339,992.01
资金占用费利息免除-12,819,087.37注(3)
注销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损失-4,498.00注(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4,135,932.76
减:所得税影响额3,751,612.1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3,684,695.00
合计23,697,445.27

注:(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2)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262.04万元(2019年度:195.50万元)(附注六/注释3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未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示。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运营管理是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本公司致力于投资性房地产的运营和管理,提升其价值,获取资本利得。所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属于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结果,体现了公司管理层的经营业绩,属于持续发生的事项,因此,本公司将由此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作为经常性损益-262.04万元列示,并将在以后年度一贯应用。

(3)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免除少数股东利息(附注六/注释4(一)应收利息及附注十一/(五)7.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对投资收益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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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公司计入投资收益的免息金额
SunriseTongzhou9,429,314.93
SunriseJianshe3,389,772.44
合计12,819,087.37

(4)本公司2020年度注销子公司产生的净损失详见附注六/注释36.投资收益。本公司收回于2017年处置天津杨柳青100%股权时,受让方扣留的合同结算款,该笔款项为对原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的天津杨柳青净负债份额的调整,取得投资收益900万元,未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示。天津杨柳青的主要经营活动为天津鹭岭景园及天津鹭岭广场项目的开发与销售,其主要资产为已完成开发的待售物业及未开发的土地。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天津杨柳青开发项目的整体出售,从实质上来说是通过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的形式,实现了项目公司持有的存货资产的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其转让产生的收益属于经常性损益。因此,本公司未将受让方退回的合同结算款产生的投资收益900万元作为2020年度非经常损益列示。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560.140.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770.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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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磊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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