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L45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股份”、“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18,400,000股,截至本公告日,京基集团质押公司股份218,400,000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的100%,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收到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函》及《证券质押登记证明》,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京基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218,400,000 | 100 | 29.12 | 是(根据股东承诺,自权益变动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 | 否 | 2020年7月17日 | 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为京基集团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
合计 | 218,400,000 | 100 | 29.12 |
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控股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京基集团有限公司 | 218,400,000 | 29.12 | 0 | 218,400,000 | 100 | 29.12 | 218,400,000 | 100 | 0 | 0 |
合计 | 218,400,000 | 29.12 | 0 | 218,400,000 | 100 | 29.12 | 218,400,000 | 100 | 0 | 0 |
(二)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 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京基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 |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蔡屋围京基一百大厦A座6901-02A单元 |
主要办公地点 |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蔡屋围京基一百大厦A座6901-02A单元 |
法定代表人 | 陈华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高科技工业、房地产、旅游、餐饮、能源、储运等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凭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经营);会所管理及咨询;高新科技建筑材料的技术开发,各类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游艇租赁;从事广告业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日用百货、副食的内部零售及相关配套服务;会议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健身服务;电子商务。(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棋牌、茶艺、游泳池、健身房、保健、按摩、足浴;附属商务中心、商场;美容美发、桑拿;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旅业、住宿;咖啡厅、咖啡制售;酒吧、KTV、公共浴室;销售烟酒、饮料;中西餐制售;餐饮服务。 |
主营业务情况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商业经营与管理、酒店投资与管理、物业管理等 |
2、 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3、 京基集团不存在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所质押的本公司股份。
4、 京基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 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6、 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及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单位:元,%
时间/时期 项目 | 2019.12.31/2019年度 | 2020.03.31/2020年1-3月 |
主要财务数据 | ||
资产总额 | 84,231,279,969.54 | 88,740,181,850.09 |
负债总额 | 57,225,410,275.58 | 61,305,640,924.49 |
营业收入 | 15,679,929,744.78 | 2,609,051,207.47 |
净利润 | 4,095,939,838.08 | 383,309,193.9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95,345,622.49 | 53,547,018.89 |
偿债能力指标 | ||
资产负债率 | 67.94% | 69.08% |
流动比率 | 3.24 | 3.79 |
速动比率 | 1.72 | 2.09 |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 0.97 | 1.22 |
注:2019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偿债风险分析
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京基集团各类借款总余额为439亿元。京基集团未来半年内需偿付的债务金额为16.5亿元;未来一年内需偿付的债务金额为66.55亿元;
京基集团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或因借款引发的债务问题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的情况。综合考虑企业运营情况、银行授信情况、股东自身资金实力等因素,目前京基集团不存在相关偿债风险。
8、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具体用途为京基集团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贷款8.6亿元提供担保,京基集团预计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9、京基集团高比例质押股份的主要原因系用于置换收购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9.12%股权交易价款中超过自有资金投入的部分,截至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未来京基集团将加快资金回笼,拓宽融资渠道,合理控制质押比例;同时,对股价波动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在面临平仓风险时及时采取以自有资金偿还或重新质押等方式归还借款,避免出现因股份质押风险引发公司控制权变更的情形。
10、京基集团于2020年5月与公司发生关联借款,根据借款协议,公司向京基集团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0元,实际借款金额以到账金额为
准;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年化5%。利息按资金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偿还借款本金时一并偿还利息;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首笔款项到账日起12个月;担保措施:本借款为信用借款,公司不向京基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通知函;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质押证券信息。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〇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