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570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7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因起息日在2019年1月1日之后,本期债券的名称定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或出具的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承销协议》等文件。本次债券其他相关的申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权机构出具的相关决议、法律意见书等)及其他非申报文件均不做变更,且上述文件法律效力不受影响,均适用于“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更名的公告》之盖章页)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