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公司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第一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25,000万元,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并已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亦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未发生需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独立董事:陈胜华、吴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