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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达资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提出建设性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完成董事会的换届工作,现将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2日期间,我们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我们均按时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出席的情况。我们认真审议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我们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任期内,我们在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相关重大事项进行认真的了解、查验和研究基础上,依据我们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发表了客观、公正、独立的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我们对公司开展2021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我们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为其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1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我们于董事会召开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议案和文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我们于董事会召

开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文件,对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出具了专项意见。

5、2021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我们于董事会召开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和文件,对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董事会换届选举、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和成员,充分利用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审议和决策,按照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先后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董事会换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切实推动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更有效地发挥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以及通过日常调研、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积极关注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状况、公司内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平台对公司的新闻报道,了解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起到了有效的监督和指导作用,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主动了解、掌握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通过现场考察、电话询问及与管理层交流等方式,了解掌握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进度等信息,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不断提升履职能力。2021年,我国资本市场深化改革持续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全面完善,各领域均迎来关键制度创新。我们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自我规范,提升履职能力,为保护中小股东权益,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事项

1、2021年任期内,我们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2021年任期内,我们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2021年任期内,我们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马晓东 赵元丽 高玉洁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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