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韶能股份:关于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0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韶能股份”)收到深圳智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律师转来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或“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1)【粤03执7488号之五】,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申请执行人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观致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华利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华利通”)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中信公证处(2021)京中信执字第00875号执行证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偿付人民币483141193.05元及利息等,本院依法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华利通持有的“韶能股份”141612134股股票(证券代码:000601,股票性质:无限售流通股),上述股票份额占总股本的数量比例为5%以上。

2022年2月15日,本院依法作出(2021)粤03执748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变卖上述股票以清偿债务。

2022年8月24日10时至2022年8月25日10时,本院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上述股票,起拍价为人民币782948706.76元,最终由竞买人深圳智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E4TJ9P,下称“深圳智茂”)以人民币1000948706.76元竞得上述股票。现买受人已经付清全部款项。

本院认为,上述拍卖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依法应予确认。由于上述财产现已被强制处分,依法应予解除控制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华利通持有的“韶能股份”141612134股股票(证券代码:000601,股票性质:无限售流通股)的冻结;

(二)将被执行人华利通持有的“韶能股份”141612134股股票(证券代码:000601,股票性质:无限售流通股)以人民币1000948706.76元的价格强制转让给买受人深圳智茂所有,其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深圳智茂时起转移。

上述财产过户时转让双方应缴交的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深圳智茂负担。买受人应持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尚需办理过户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