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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能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编号:2020-033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下称《新的收入会计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下称《新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上市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下称《新的债务重组会计准则》),要求上市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

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采用上述文件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对于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新的收入确认准则

《新的收入会计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新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根据《新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规定,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明确《新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适用范围,将应遵循其他准则的交易排除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之外;

2、明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会计报表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三)新的债务重组会计准则

根据《新的债务重组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明确债务重组定义,强调债务清偿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已于2019年6月10日、2019年6月17日起分别执行《新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新的债务重组会计准则》,并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收入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

响公司当期和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报告期内无其他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公司依法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公司依法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当期和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公司依法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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