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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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正中珠江”)已连续1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经综合评估,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服务。
正中珠江在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正中珠江多年的辛勤工作表示由衷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一)企业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4927874
(四)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厚发
(五)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六)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七)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八)容诚事务所具有从事审计、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的执业资质。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一)公司董事会已提前跟原审计机构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沟通,征得其理解和支持。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容诚事务所的业务资质与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实际情况,认为容诚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综合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本议案需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自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