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9月5日在公司18楼会议室如期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分别为陈来泉、陈琳、肖南贵、陈东佳、胡启金、朱运绍,独立董事苏运法、张立彦、陈燕。
(四)会议由董事长陈来泉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全体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融资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决定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新增融资,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融资用于置换银行借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韶关宏大精锻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韶关宏大精锻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担保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