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企业恒宇科技的重整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恒宇科技重整概况
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站披露了《关于投资恒宇科技重整暨签订<重整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拟由子公司广饶吉星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星轮胎”)以人民币8.99亿元(不含税费)投资于山东恒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宇科技”)重整,并与恒宇科技管理人签订了《重整投资框架协议》。
二、恒宇科技重整的进展
2019年8月3日,恒宇科技管理人向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依法批准恒宇科技重整计划(草案)。公司了解到近日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鲁0523民破5号之十五),裁定批准了《山东恒宇科技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
公司将按照人民法院裁定生效的重整计划(草案)对恒宇科技进行重整。
三、风险提示
恒宇科技重整还需履行资产交割等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2018)鲁0523民破5号之十五《民事裁定书》;
2、《山东恒宇科技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