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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蓉环境: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二年四月

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

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审议事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一、《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四、《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2022年度预算报告》;

六、《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七、《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八、《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十、《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议案八至议案十一均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议案八至议案十一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之一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全体股东:

2021年,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勤勉尽责开展工作,致力于提升公司整体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董事会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全年总体经营情况

2021年,公司聚焦“质量建设年”主线,紧紧围绕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夯实“稳”的底盘,积蓄“进”的力量,坚持疫情防控不松懈,不断提升内部治理效能,全力抢抓水务环保行业机遇,努力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67.32亿元,同比增长25.29%;利润总额17.74亿元,同比增长13.26%;归母净利润14.94亿元,同比增长15.10%。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345.1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0.61%;归母净资产为134.5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07%。全年公司自来水售水总量为100,315万吨;污水处理总量为113,052万吨;中水售水总量为11,930万吨;垃圾焚烧发电量为83,466万度;垃圾渗滤液处理总量为138万吨;污泥处理总量为42万吨。

(一)全力推动项目投资建设

公司积极开拓主业市场,不断推进资源整合,完成成都青白江区成环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并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崇州市成立合资公司,积极争取区域内的水务环保项目,不断拓展业务版图。报告期内,公司多个重要项目建成投运并释放产能,包括成都市中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万兴环保发电厂二期工程、西安市第

一、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再生水化提标改造项目等。近日,新津红岩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成功通水,成都市自来水七厂三期、高新区骑龙净水厂等多个供排水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二)深耕内部精细化管理

2021年,公司以“质量建设”为出发点,全面提升生产运行管控水平,赋能水务产业升级。一是通过建立健全“厂级标准化”管理机制,汇集千余条生产运行管理经验,持续推进生产运行管理标准化建设。二是打造生产调度中心系统信息化平台,通过“望、闻、问、切”信息化手段,实现异地子公司生产单元跨区域统一监控、快速反应和联合行动。三是进一步优化财务管理,不断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管控,提高财务核算效率,推动资金计划系统建设,增强对资金支付风险的精准管控。同时,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合理筹融资金,2021年成功发行两期中期票据,共计融资16亿元,为项目投资和业务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三)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2021年,公司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

中全会精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工作、开创新局的动力,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出成果、见成效。同时,公司聚焦主责主业,围绕疫情防控、重点项目建设、供水保障等方面,紧扣办实事、解难题、促发展,深入生产一线和项目现场了解实情,扎实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管党治党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和“质量建设年”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二、2021年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全年共召开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37项议案及报告。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2021年共召开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2项议案及报告,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及合规运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21年,董事会共召集召开股东大会4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3次,共审议通过了16项议案及报告。股东大会均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投资者行使表决权提供了便利。

(四)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一是确保信息披露内容在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简明易懂的基础上,不断加强自愿性披露的规范性、一致性。2021年,公司披露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共计50项,挂网书面材料逾百份。

二是遵循“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的监管要求,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积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并不断创新交流方式,提升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报告期内,公司高管层通过多种形式的投资者交流活动,与投资者坦诚沟通,良性互动,让广大投资者更加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2021年,公司举办了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积极参与“云走进”上市公司投资者活动以及投资者集体接待日,并通过线上互动回复投资者提问共计155条,接听投资者来电逾百次,接待机构现场调研4次。

三是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并通过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为投资者创造收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制订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7月实施完成。

报告期内,公司再次获评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考核最高等级A级,并荣获第十二届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天马奖“主板最佳董事会奖”、第二十三届上市公司金牛奖“投资者关系管理奖”等奖项,代表了资本市场对公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高度肯定。

三、公司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规模优势

公司是中国大型水务环保综合服务商,在深耕成都的同时,不断壮大川内业务,积极拓展省外业务,目前已在四川、甘肃、宁夏、陕西、海南、广东、江苏、河北8个省份拥有水务环保业务。目前,公司运营、在建和拟建的供排水项目规模逾850万吨/日、中水利用项目规模逾100万吨/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模12,300吨/日、污泥处置项目规模逾3,000吨/日、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规模5,630吨/日。水务环保业务规模居西部首位、全国前列。

(二)运营能力及品牌优势

公司拥有70余年供水运营经验、30余年污水处理经验,具有行业领先的运营管理能力。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水质监督和监测体系,运营国家级供水、排水水质监测站,拥有行业领先的生产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供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管网水力模型系统;并积极对标国际,通过了ISO9001、ISO14001和OHSAS1800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确保产品和服务符合国际和国家标准。公司全面推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并通过自主创新的技改技革项目着力降低运营成本,人均生产率、自来水漏损指标、能耗指标等重要综合性指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公司近年来还在环保板块持续发力,污泥处置厂、垃圾渗滤液处理厂和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稳定,发挥了良好的生态保护和节能减排效能。

公司凭借卓越的运营管理能力和优秀的业绩水平,荣获“全国供水突出贡献单位”“全国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先进单位”“年度水业最具社会责任投资运营企业”“年度固废最具社会责任投资运营企业”和“中国环境企业50强”等奖项,树立了优良的品牌形象,充分体现了行业影响力及投资价值。

(三)特许经营优势

公司已在全国范围获得约40个水务环保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期主要为25至30年。特许经营权的获得,使公司拥有在相关区域和期限内独家从事水务环保业务并获得收益的权利,有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持续稳定。

(四)市场拓展优势

公司持续深耕水务环保市场,先后完成国内8个省份的业务布局,从地方水务平台转型成为全国性水务环保综合服务商。公司紧扣省市区域发展战略规划,积极把握行业机遇,加速水务环保市场开拓、资源整合及优化配置,不断扩大业务版图,提高产业规模,提升发展动能。

(五)财务及融资优势

公司资金实力雄厚,融资渠道广阔,拥有国内最高AAA主体信用评级,已全面贯通中国证监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和国家发改委三大债券主管部门的融资渠道。公司依托信息化管理手段,促进财务共享,优化财务管控体系;依托全面预算管理,促进成本管控,推进业财融合,致力于打造具备高效服务力、风险管控力、财务管理创新引领力和价值创造力的财务管理组织,不断提升企业综合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六)技术及人才优势

公司拥有专业、高效的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多次参与编制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公司鼓励和重视技术创新,报告期内,公司开展课题研究48项、技改技革项目27项,新增自主专利27项。公司持续开展“智慧水务”建设,将“互联网+”等新兴技术手段集成应用于

水务业务,实现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智慧化,不断提升运营效率与服务质量。

公司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从人才的选、用、育、留等各个方面进行战略性规划。公司坚持市场化选人机制,优化用人流程,实施“靶向引才”、构建“人才蓄水池”,同时不断创新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多元化方式培育人才力度,充分发挥薪酬分配杠杆调节作用,实现“高端人才引得来、骨干人员留得住、普通员工用得好”的效果,为公司做大做强做优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根基。

四、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将按照“文化建设年”的有关工作部署,继续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勇于创新,锻造向上向善的企业文化,形成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以更好地顺应时代发展规律,应对外部环境变化,满足自身发展需要,促进长期价值成长。

(一)以市场拓展和项目建设促高效发展

公司将继续大力拓展主营业务市场,积极响应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继续加强与优质企业的互访交流,充分借助各方资源优势,打开信息渠道,共同探寻更加多元化的投资发展途径,实现合作共赢;积极探索成都地区分质供水模式,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活品质,全面建成安全、高效的城市供水系统,引领公司供水业务多元化发展。同时,公司将继续大力抓好项目建设,推动成都市自来水厂三期、西南航空港组团工业集中发展区第六期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新津红岩污水处理厂、彭州市工业污水厂一期等项目顺利实施。

(二)以业务智慧化、信息化建设促创新发展

公司将以生产调度中心系统(一期)项目为起点,继续深入推进

生产调度中心系统数字化服务能力,建立健全污水项目“公司级—子公司级—厂级”三级生产管理制度和流程,不断提高公司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参照污水运营项目“厂级标准化”管理机制,积极推进构建自来水运营项目、垃圾渗滤液运营项目及垃圾发电运营项目的“厂级标准化”管理机制,切实将公司各生产厂“厂级标准化”管理机制转化为可视化的管理成果与经营业绩;继续推动财务共享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建立预算、核算、结算相结合的“三算合一”的资金综合管控,有力规避资金分散管理风险,扩大业财融合的广度与深度。

(三)以党组织和企业文化建设促健康发展

公司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根本,以标准化建设为基础,以党建品牌建设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市委国资国企工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成效。同时,公司将持续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构建以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物质文化为主体的企业文化体系和文化生态,为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内生动力。

(四)将员工中长期激励体系建设促可持续发展

为建立员工与企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市场化机制,公司积极探索开展员工中长期激励,拟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一步实现员工利益与企业长远发展更加紧密地结合,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大做优。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之二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全体股东:

2021年,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监事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监事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审议通过决议议案
2021年4月20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1年4月27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21年8月11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1年10月25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1年11月3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提名白鹏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1年11月23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依法监督各会议的召开程序和审议的议案,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重要交易、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了解相关决策的形成过程,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在报告期内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依法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公司具备规范的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并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遵纪守法,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及审核,认为报

告期内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按照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准则规范执行。公司出具的定期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三)公司重要交易和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交易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平公正,独立董事依法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严格履行回避程序,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未发现有内幕交易行为。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按制度规定有效执

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各项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履行各项职责,持续强化监督管理职能,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1日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之三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4.1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公司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四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全体股东: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各项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营业收入: 6,732,361,617.91元;

营业成本: 4,050,434,794.24元;

税金及附加:64,579,698.72元;

销售费用:125,422,140.74元;

管理费用: 443,204,605.67元;

财务费用: 192,865,041.46元;

其他收益:26,420,182.73元;

信用减值损失:-108,690,800.67元;

营业利润: 1,770,850,774.54元;

营业外收入: 8,340,238.94元;

营业外支出: 5,310,955.55元;

利润总额: 1,773,880,057.93元;

净利润: 1,511,541,802.92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94,427,999.76元;

资产总额: 34,512,010,558.49元;

负债总额: 20,167,754,738.66元;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344,255,819.83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合计: 13,458,467,111.29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27,294,344.07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89,894,135.06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5,003,116.21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7,596,674.78元。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五

2022年度预算报告

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2022年度预算报告是遵循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制度,按照公司会计政策,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审计的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经营规划及投资规划等其他相关资料编制而成。现将2022年度预算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主要预算目标

(一)2022年主要财务指标预算

2022年度预计营业收入约71亿元,营业成本约43亿元。

(二)2022年度主营业务规划

1、自来水业务

公司对自来水供水服务片区2022年的发展进行了认真分析,预计2022年自来水售水量将继续稳步增长。

2、污水处理业务

2022年西南航空港组团工业集中发展区第六期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新津红岩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投运,成都市中和污水厂二期工程项目全年运行,公司的污水处理产能将同比增加,公司的污水处理业务稳步增长。

3、环保业务

2022年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二期)项目全年运行,公司的垃圾发电产能将同比增加,将为公司环保业务带来新的增长。

(三)重大项目投资情况

2022年,公司将面临数个重点项目齐头并进的新局面。一是聚力“重拳治水”,积极推进自来水七厂三期工程、成都高新区骑龙净水厂项目、凤凰河二沟再生水厂工程、成都市排水公司洗瓦堰再生水厂及调蓄池工程、成都市第七再生水厂二期工程项目;二是聚力“固废攻坚”,大力推进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三期项目;三是积极拓展省内外其他水务及环保市场。

二、落实2022年度预算目标的主要措施

(一)聚焦产业发展新部署,加足马力推进市场拓展。持续深耕川内资源,不断整合川内供排水及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扩充项目储备资源,提高市场占有率与知名度,优化公司战略布局;持续抓好投资结构优化,积极寻求优质项目,利用合资合作、资产并购等方式整合优质资源,通过优势互补,全面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力助推创新成果落地,加快创新成果高效孵化。强化科技创新,整合技术研发资源,以技术研发优势提升核心竞争力与盈利能力。

(三)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多元化融资手段,探索创新性的融资模式,实现企业内部融资结构的优化。不断提高资产证券化水平,实现产融结合,提升公司总体发展动力。

(四)深耕精细化管理,强化规范运作,持续推动公司业务发展的同时实现降本增效;加快推进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机制改革,促进资源要素高效率配置,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之六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全体股东: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628,696,654.61元(母公司),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543,995,048.53元,减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的10%法定盈余公积金62,869,665.46元以及公司分配的2020年度利润296,857,632.10元,报告期末公司预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12,964,405.58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末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17,642,281股)后2,968,576,321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02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302,794,784.74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之七

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公司全体股东: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及项目拓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中期票据,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方案和授权事宜如下:

一、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方案

(一)发行主体: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拟注册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具体发行额度将以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为准;

(三)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四)发行时间: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五)发行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六)发行利率:各期发行时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通过簿记建档方式最终确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八)决议有效期限: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宜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与发行工作,拟提请股东大会就本次中期票据的相关事宜向董事会授权,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修订以及调整本次中期票据注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决定聘请为本次注册发行工作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等相关事宜。

(三)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签署、修订和申报与本次注册中期票据有关的协议、合同和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注册、备案以及发行等所有必要手续及其他相关事项。

(四)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除涉及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五)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且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事宜,但有关法律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六)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八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公司全体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及骨干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公司制订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之九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公司全体股东:

为确保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及骨干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十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全体股东:

为确保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明确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实施程序、特殊情况的处理等各项内容,公司制订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之十一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全体股东:

为确保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实施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二、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对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

五、在出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时,按照相关要求办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

六、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异动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

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及其他异动处理事宜;

七、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在年度考核过程中若行业样本出现退市、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剔除或更换样本;

八、全权办理与实施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其他事宜,但有关法律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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