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事宜获得成都市国资委备案同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0日,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公司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环境集团”)出具的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备案有关事项的复函(成国资函〔2022〕9号),原则同意成都环境集团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意见并予备案。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