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2018年度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目前,该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完成了对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工作任务,同时聘期已满。为保证公司财务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连续性,2019年度公司拟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聘任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