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作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履职,恪尽职守,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8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会议及表决情况
1.参加董事会会议
2018年度,我们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听取了公司的汇报,审阅了董事会的文件,并在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等方面发表了独立意见,提出了建设性建议。
2018年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王高 | 4 | 0 | 4 | 0 | 0 |
宋书玉 | 4 | 1 | 3 | 0 | 0 |
杜杰 | 4 | 1 | 3 | 0 | 0 |
2.表决情况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后,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不存在“反对票”、“弃权票”事项。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在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19年,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高、宋书玉、杜杰
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