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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宝实: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公司《监事会组织、职责和议事规则》履职尽责,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监事会各项工作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依法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持续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和稳健发展。

一、定期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内容包括公司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注销、财务报表、资产减值计提、半年度报告、内部控制管理体系、选举监事等。各位监事尽职履责,认真调研,审慎决议,不存在无故缺席情况,较好地完成了监事会会议召开工作,保证和维护了上市公司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二)列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列席董事会会议5次、列席股东大会3次。列席监事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贯彻股

东大会决议、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进行了监督。

二、监事会履职尽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治理规则规范运作,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决策规范,通过修订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改善治理结构和运行体系。2020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及各项决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参与了2020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和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定期财务监督检查工作。监事会认为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财务报表、会计凭证与事实相符,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外投资及担保情况。

本期无重大对外投资及担保事项。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阅读报告内容,与公司管理层和有关部门进行充分交流,认为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实际情

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2020年度,未发现有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形发生。监事会对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五)报告期内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5号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等规定,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切实履行相关信息的报送、登记程序,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管理,切实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产生,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年报审计情况。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监事会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的反映公司经营状况。

三、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

2020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管理层能严格按照《公司法》、《会计法》、《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公司经营层和高管人员在履行职责期间,公司各项决策部署得到了严格贯彻落实,无损害公司利益、违反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为。

四、管理建议及2021年工作展望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督、检查和审核,提出以下建议:公司应持续优化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规范采购、销售、生产等各环节业务流程,保证各项业务、财务运行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经营运转高效。重点关注应收账款回收、存货管理、商誉减值等问题,有效控制资产减值风险,降低资金占用,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2021年,新一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职责。同时,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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