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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实业:201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根据公司清晰的发展战略,不断完善公司产业链布局,积极拓展业务,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一、2019年主要业务及经营成果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轴承、船舶电器及汽车前轴等生产与销售。其中,轴承业务的营业收入约占公司总体销售规模的一半,产品主要应用于石油机械、冶金轧机、重载汽车、铁路货车、城市轨道交通等领域;船舶电器产品主要应用在航母、军舰和大型船舶上,市场占有率居全国第一;汽车前轴主要供应给长春一汽、东风二汽、安凯客车等优质大中型企业。

2019年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较为艰辛,因大股东事件的影响,公司资金情况异常紧张,营业收入减少、资产减值、费用成本上升等原因,业绩比去年同期下降。在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主业、大力推行管理改善措施,为提升盈利能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公司推行的重点工作如下:

1、狠抓轴承业务催款回款,全面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控制资金支付,杜绝无效资金使用。同时通过有效的资金管理措施,使公司在受大股东影响融资受阻情况下,确保了生产经营平稳运行。

2、完成管理层调整,实现对治理结构的完善。针对公司原有经营治理层管理力量薄弱的情况,公司逐步进行了人员调整,切实落实管理改善措施,构建相适应的治理结构,使公司更加面向市场和提升效率。

3、加强质量管理,强化对质量管理措施的落实和考核。2019年1月公司获得中铁检验认证中心签发的铁路产品认证,标志着公司铁路货车轴承产品达到CRCC有关生产制造和质量管理标准的要求。

二、公司治理

2019年,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要求,致力于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制衡和运行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协调运转,建立了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决策、执行和监督科学、高效。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履行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决策职能,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会议,行使职权。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与董事会、经理层保持良好的联系与沟通,有效履行各项监督职权和义务。公司经理层遵守诚信原则,谨慎、勤勉履行职责,认真执行落实董事会决策,全面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等有关规则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公司重视内幕信息管理,建立并不断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切实防范了内幕交易情形的发生。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有效,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但个别子公司决策存在薄弱环节,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资产完整、独立经营,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情况。

三、制度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以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完整、健全、清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能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地召开,各位董事、监事均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四、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度,董事会共召开 10次会议,所有会议的召开都符合法定程序,决议都合法有效。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召开方式表决结果会议议案
1第八届第二十四次2019年3月5日通讯表决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三、《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四、《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2第八届第二十五次2019年4月22日通讯表决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3第八届第二十六次2019年4月29日现场表决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一、《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报告》; 三、《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七、《关于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相互担保额度的议案》; 八、《宝塔实业股份有限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内控审计事务所的议案》; 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十一、《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第八届第二十七次2019年5月24日现场及通讯会表决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六、《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第八届第二十八次2019年6月10日通讯表决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6第八届第二十九次2019年6月25日通讯表决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于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调整的议案》。
7第八届第三十次2019年6月28日通讯表决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于公司增加纾困基金质押物及担保的议案》。
8第八届第三十一次2019年7月15日通讯表决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9第八届第三十二次2019年8月29日通讯表决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0第八届第三十三次2019年10月28日通讯表决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工作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充分行使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及决策程序的科学化,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19年度定期报告、担保、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选举董事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管理层充分听取并采纳了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张文君30300
王天鹏101900
马志强101900
李海清71600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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