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64 证券简称:国恒1 公告编号:2018-012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除独立董事胡国强、赵兵,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缺席董事情
况:
未出席董事会的董事姓名 | 原因 |
胡国强 | 因故缺席,亦未委托出席 |
赵兵 | 因故缺席,亦未委托出席 |
1.3公司负责人邓小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陶印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
琨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公司本次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第二节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总资产1,888,139,448.6
1,893,953,761.
8 | 6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0.31% | |||
-2,739,915,627.92 | -2,733,684,169.07 | 0.23% |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比上年同期增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4,245.
-
23 | 759,152.01 | 40.16% |
营业收入
1,698,318.44 | 1,672,868.20 | 1.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31,
-
458.85 | 7,398,911.12 | 15.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6,
-7,
252,593.88 | 327,122.47 | 14.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42 | -0.0049 | 14.2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42 | 0.0049 | 14.2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2.2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3387户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 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质押或冻结情况
比例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中德福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6.03% | 90,000,000.00 |
孙剑平 境内自然人
4.78% | 71,470,160.00 |
周仁瑀 境内自然人
1.24% | 18,593,333.00 |
徐飞 境内自然人
1.22% | 18,230,000.00 |
沈燕 境内自然人
0.75%
11,171,321.00
谢东杰 境内自然人
0.45%
6,686,500.00
蒋玉秋 境内自然人
0.43%
6,388,121.00
夏小条 境内自然人
0.41%
6,090,000.00
詹先凤 境内自然人
0.39%
5,851,700.00
谢吉祥 境内自然人
0.37%
5,500,00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中德福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孙剑平
人民币普通股
71,470,160.00 | 71,470,160.00 |
周仁瑀
人民币普通股
18,593,333.00 | 18,593,333.00 |
徐飞
人民币普通股
18,230,000.00 | 18,230,000.00 |
沈燕11,171,321.00
人民币普通股
11,171,321.00
谢东杰6,686,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686,500.00
蒋玉秋6,388,121.00
人民币普通股
6,388,121.00
夏小条6,09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090,000.00
詹先凤5,851,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851,700.00
谢吉祥5,5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5,50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对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公司未知他们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不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3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及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重整事宜进展
因2011、2012、2013、2014连续四年亏损,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21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公司被迫退市是广大投资者以及公司管理人员所不愿看到的局面。公司已经退市,但相应导致公司退市的问题仍然存在。在现有条件下,要达到解决公司问题并恢复可持续经营能力的目的,启动重整程序是效果最佳、效率最高的选择。依据有关规定,公司于2015年9月30日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推进重整申请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2015年9月30日公告:2015-092)。此后,公司积极筹备有关工作,以切实推进重整申请的相关进程。
由此,报告期间,董事会持续推进破产重整进程,主要工作进展及时间表如下:
时间 事项 公告索引2016年1月19日 公司正式向天津二中院递交破产重整申请
材料
详见公司2016年1月19日公告:2016-0012016年1月—12月
公司多次接受法院的问询,并按照法院要求持续补充各项材料和说明
详见公司2016年2月26日公告:2016-0072016年12月15日 天津二中院作出(2016)津02民破1-1号民
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详见公司2016年12月29日公告:2016-0582016年12月30日 按照股转系统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开市
起暂停转让
详见公司2016年12月29日公告:2016-0592017年2月3日 天津二中院指定清算组担任天津国恒铁路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并通知天津国
详见公司2017年2月3日公告:2017-001
恒债权人开始进行债权申报。
2017年1月24日——4月24日
为债权申报期间,债权人向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
详见公司2017年2月3日公告:2017-0012017年5月10日 天津国恒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天津二中院
召开
详见公司2017年5月11日公告:2017-0042017年6月15日 天津二中院作出(2016)津02民破1之2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详见公司2017年6月15日公告:2017-0052017年8月25日 公司向天津二中院提交了《重整计划(草
案)》,并发布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
详见公司2017年8月25日公告:2017-0062017年9月13日 天津国恒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第一次出资
人组会议在天津二中院召开
详见公司2017年9月14日公告:2017-008,2017-0092017年9月——至今
因9月提交第一次出资人组会议审议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表决通过,公司持续研究并修订重整计划草案
——
二、风险提示
虽然法院已经裁定受理了公司的重整申请,但公司存在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表决通过或者表决通过后未能获得法院批准等原因而被法院裁定终止重整,宣告破产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
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主要原因是: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下属只有中铁(罗定)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一家子公司勉强维持运营,且其收入未有明显增加的趋势,预计下一报告期末公司累积亏损增加。
公司名称 |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邓小壮 |
日期 | 2018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