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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发展: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6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全部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华晖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控股股东福建山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推荐与提名,吴晓丹女士作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股东代表监事吴晓丹女士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新选出的职工代表监事王邹璐女士、林榆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第九届监事会的现有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第十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晓丹:女,1970年7月出生,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本科学历,国际商务师,历任福建省中福房地产发展公司综合部副经理,福建省中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部副经理、经理,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福建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及监事、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吴晓丹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吴晓丹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之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吴晓丹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查询平台查询,吴晓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第十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邹璐:女,1990年1月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2011年入职,历任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现任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副主任(主持工作)。

王邹璐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王邹璐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之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王邹璐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邹璐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林 榆:女,1973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1993年7月至1996年7月就职于中福集团总裁办;1996年8月至今就职于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办公室主任助理、平潭项目指挥部副总指挥、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现任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负责人、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察审计部经理、工会主席。

林榆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林榆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之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林榆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林榆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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