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37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11月向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118,483,412股,发行价格为16.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99,999,994.56元,扣除发行费用34,45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965,549,994.56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验证,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40030022号《验资报告》。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亿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
1 | 平潭海天福地美丽乡村暨旅游休闲度假区综合开发启动项目 | 13.74 | 11.00 |
2 | 平潭海峡医疗园区建设项目(一期) | 4.45 | 4.00 |
3 | 补充流动性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5.00 | 5.00 |
合计 | 23.19 | 20.0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15日和2018年7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拟投入平潭海天福地·美丽乡村综合旅游(启动区)项目子项目——旅游综合体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90,000万元中的9,000万元用于投资漳州中福新材料有限公司日产575立方米超薄型纤维板项目,27,78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剩余募集资金则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6月16日和2018年7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2018-064】号、【2018-066】号和【2018-074】号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漳州中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中福新材料”)已分别在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100056699620010001和100055680720010002),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根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规定,在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开设的前述募集资金账户仅用于漳州中福新材料有限公司日产575立方米超薄型纤维板项目建设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7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2018-076】号公告。)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止账户注销日,漳州中福新材料在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开设的100055680720010002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办理了账户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