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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发展: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8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以电子邮件或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6月27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平山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转让部分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议案》

为调整公司整体战略布局,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平潭口腔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潭口腔医院”)拟与福州同福医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福医投资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平潭爱维口腔医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维口腔门诊”)的61.97%股权及福州市同福医三木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木口腔门诊”) 的100%股权转让给同福医投资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方平潭口腔医院为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平潭海峡医疗园区建设项目(一期)”的项目子公司,转让标的爱维口腔门诊和三木口腔门诊为平潭海峡口腔医院项目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运营的两家项目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爱维口腔门诊及三木口腔门诊的股权。

本次交易对手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同意,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班子负责相关协议签署及股权交割手续办理等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049】号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7月15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050】号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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