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1 - 05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交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11月2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的范围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结算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于2020年12月9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部分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1.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交易区间 | 合计买入(股) | 合计卖出(股) |
1 | 蔡华 | 中层人员 | 20200811-20201113 | 25000 | 11000 |
2 | 肖宏浩 | 中层人员 | 20201102-20201104 | 3600 | 3500 |
3 | 王巍晓 | 中层人员 | 20200520 | 100 | 0 |
4 | 雍建华 | 中层人员 | 20200805 | 0 | 2840 |
5 | 傅成之 | 核心管理/技术骨干人员 | 20200709 | 0 | 13000 |
6 | 赵倩倩 | 核心管理/技术骨干人员 | 20200730-20200804 | 0 | 5000 |
7 | 任高翔 | 核心管理/技术骨干人员 | 20200619 | 3800 | 0 |
8 | 魏纲 | 核心管理/技术骨干人员 | 20201014-20201116 | 4300 | 4480 |
9 | 陈如意 | 核心管理/技术骨干人员 | 20200710-20200930 | 3400 | 3400 |
10 | 朱安祥 | 核心管理/技术骨干人员 | 20200713-20200916 | 8700 | 28400 |
11 | 许礼 | 核心管理/技术骨干人员 | 20200709-20201029 | 5500 | 5500 |
12 | 贝飞建 | 核心管理/技术骨干人员 | 20200803-20201119 | 9600 | 7400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交易区间 | 合计买入(股) | 合计卖出(股) |
13 | 方怡 | 核心管理/技术骨干人员 | 20200709-20200730 | 12400 | 12400 |
14 | 朱佳 | 核心管理/技术骨干人员 | 20200716-20200729 | 20400 | 20400 |
经公司核查及前述激励对象出具的说明,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自身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未参与本激励计划的筹划工作,在公司披露本激励计划前未知悉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2.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交易区间 | 合计买入(股) | 合计卖出(股) |
1 | 肖宏浩 | 中层人员 | 20201102-20201104 | 3600 | 3500 |
2 | 王巍晓 | 中层人员 | 20200520 | 100 | 0 |
3 | 雍建华 | 中层人员 | 20200805 | 0 | 2840 |
经公司核查及其出具的说明,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系基于自身对二级市场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且交易时点在内幕知情起始日2020年11月13日之前,其在交易时点未获知本激励计划的任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披露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