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12月16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3.会议出席人数: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进行表决的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取消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0年11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12月24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须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再由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已经由公司国有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报送了国资委审批,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国资委的批复文件,经了解,国资委内部审批程序正在进行中,获得国资委书面批复的时间还有较大不确定性。因国资委书面批复文件是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前置文件,为保证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现取消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新一次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及内容。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取消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62)。
同意 8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现定于2021年1月8日(周五)下午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二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所取消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及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63)。
同意 8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