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贵州轮胎: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5

2019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9年是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之年,我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有幸继续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19年度履职期间,我一如既往恪守独立董事诚信、勤勉义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和程序,认真审议董事会各种议案,审慎发表相关独立董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10次董事会会议。其中以现场方式参会4次,以通讯方式参会6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况。另列席股东大会1次。参加会议期间,本人认真阅读相关会议文件、核查相关资料,询问了解重大决策、拟提交股东大会决议等议案的背景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情况,对所审议的事项进行客观、全面、谨慎的审议,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相关事项提出独立、客观的意见。

公司在2019年能够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公司治理、内控措施得当、合规,对董事会所审议的议案和事项在会前作了必要的沟通和安排。故对所参加会议的所有议案和事项,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和相关建议,也没有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形。

另外,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成员,积极参加了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对相关议题进行了审慎的审议,独立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独立董事工作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2019年度对以下主要事项,在认真了解和核查的基础上,依职责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9年3月4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42次会议上,本人对董事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过认真

审阅各位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认为各位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没有公司法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2、2019年3月20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上,本人就新一届董事会“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过审阅拟聘任高管人员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认为各位拟聘任的高管人员,均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中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且聘任程序合法合规,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2019年4月20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本人就董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度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是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签订对外担保协议、无违规担保行为,报告期内无对外担保余额。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行为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规定。

二是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是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是对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以及信息披露等重大方面实施的内控措施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

内控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状况。

五是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计划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是基于越南项目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该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且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是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人审阅了关联交易的协议、合同等资料,认为交易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生产经营所需的配套产品和服务,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是对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七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水平,审计费用合理。

4、2019年8月8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上,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核查,认为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签署对外担保协议,无违规担保行为,无对外担保余额。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行为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规定。

5、2019年9月9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上,对公司签订《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与贵阳市云岩区国土局拟签订的《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系政府主导的房屋征收行为,补偿金额是在独立第三方摸底测绘并经双方共同复核认可后、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协商确定。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6、2019年12月9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上,对公司拟实施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项事前认可以及实施该计划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的授予、行权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未侵犯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激励股权提供贷款以及任何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

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而且并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及相关情况

2019年中美贸易战仍处在很大的不确定之中,国家经济形势以及公司对外投资和经营也出现复杂的情况,或多或少对公司产生了不利影响,特别是公司在越南的项目投资会因中越两国的政治、经济、贸易关系的变化出现起伏。因此本人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策略比较关注。一是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机会,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问了解公司对外投资的变化、进展以及财务状况,对公司应对各种经营风险进行了解、分析,力争对公司在复杂的经济环境下的应对措施有一个全面客观的判断。同时继续关注一线职工对公司内部管理、经营措施以及生活、劳动待遇、工作状况的反映,并支持公司通过股权激励机制来挽留、招徕人才,最大限度地调动中高管理层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另外对公司生产基地外迁后生产、生活状况也给予了很大的关注。二是持续通过网络、媒体等各种方式了解掌握经济形势的变化,社会、行业对公司的评价、反映。三是关注公司产品在市场的变化、评价以及公司股票在股市上的变动情况,从一个侧面了解公司在社会上的影响和评价。通过现场和各种方式综合全面了解公司情况,对不断提高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有较大的帮助。

四、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独立董事的重要职责。2019年度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时刻关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新颁布的与投资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政策规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规则、程序办事,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公开、及时、完整。同时关注社会舆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评价、建议和要求。二是对董事会审议的与中小股东权益相关的议案进行谨慎、严格的审议,特别是财务审计、公司业绩、关联交易、资产折旧、分红派息以及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等方面的议案均给予了特别关注。

五、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无以书面方式向公司提出相关建议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19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在此,要特别感谢公司股东、董事会以及公司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信任、支持和帮助。

独立董事:覃桂生2020年4月25日

2019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能够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将我在2019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毕焱,女,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注册会计师,本科学历,毕业于吉林财贸学院。历任吉林建元会计师事务所指导部主任,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现任吉林新元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重点审查公司的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年报审计等方面的情况,勤勉尽职。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1037002

(二)审议议案情况

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积极了解议案背景资料,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我对2019年董事会所有决议无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三)独立董事2019年度履职情况:

对董事会下列议案进行了审议: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变更越南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投资实施主体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设立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设立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设立第七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的议案》和《关于设立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的议案》。

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

5、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

6、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7、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签订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的议案》、《关于实施全钢子午线轮胎异地搬迁项目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8、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度报告》。

9、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为境外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0、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数量及构成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守信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照独立董事的要求并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坚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毕焱

2020年4月25日

2019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聘的独立董事,在2019年度工作期间,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诚信、勤勉义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严格执行独立董事的工作制度和程序,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审慎发表相关独立董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重点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股权激励计划并关注他们的薪酬和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是否存在可能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勤勉尽职。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9年度本人参加了履职的全部9次董事会议,其中现场3次,以通讯方式6次。代表独立董事就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并参加了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审议议案情况

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积极了解议案背景资料,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对2019年董事会所有决议无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三)独立董事2019年度履职情况

对董事会下列议案进行了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设立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设立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设立第七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的议案》和《关于设立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的议案》。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和《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签订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的议案》、《关于实施全钢子午线轮胎异地搬迁项目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度报告》。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为境外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数量及构成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守信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照独立董事的要求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坚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黄跃刚 2020年4月25日

2019年度述职报告

2019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层的沟通和交流,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业性和独立性。现将我在2019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重点审查公司的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年报审计等方面的情况,勤勉尽职。

二、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927000

三、审议议案情况

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解议议案背景资料,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我对2019年董事会所有决议无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对董事会下列议案进行了审议: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设立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设立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设立第七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的议案》和《关于设立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的议案》。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和《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

4、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

5、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6、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签订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的议案》、《关于实施全钢子午线轮胎异地搬迁项目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7、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度报告》。

8、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为境外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数量及构成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的内控体系规范建设,制度的遵循执行,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做了检查了解,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进行现场调研和实地考察,取得第一手资料,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通过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日常经营业务,定期查阅财务资料,利用专业知识,对公司的规范经营提出意见,为维护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履行相应的职责。

五、2019年没有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公司的情况。

六、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做的工作

1、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详细阅读相关文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关注和重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尤其对涉及到公司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相关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不断加深理解和认识,切实提高对投资利益的保护能力。

独立董事:杨大贺

2020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