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 实际参会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签字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签署临时托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86,676,72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7.04%),九五集团拟将所持有的38,227.49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00%)托管给茂名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无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配合控股股东的托管工作,公司同意与控股股东、茂名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无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临时托管协议。
表决情况:此议案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