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间接控股股东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间接控股股东申请重整及受理的情况
2021年1月30日,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2021年2月10日,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的通知,海航集团已于2021年2月10日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省高院”)《民事裁定书》,海南省高院裁定受理了相关债权人对海航集团的重整申请。
二、间接控股股东重整受理对公司的影响
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81,494,8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33%。间接控股股东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进入重整程序,可能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一定影响。
㈡ 公司与海航集团分别为不同的法人主体,均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㈢ 其他影响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三、其他提示
㈠ 海航集团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