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5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对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59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20年5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
公司在收到《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和中介机构对《年报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截至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涉及内控流程审核,尚需时间,因此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回复。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司延期至2020年5月21日前回复年报问询函。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