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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工智能: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31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逐步解决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目前注册地、经营地、办公地不一致的问题,近日,公司与浙江省义乌市国资委下属单位义乌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迁址意向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根据该《协议》约定,公司计划将注册地址变更至浙江省义乌市。对于公司本次迁址事项,义乌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将给予公司协助和支持。

上述注册地址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义乌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拟迁址至浙江省义乌市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并协助乙方拟将注册地址迁至浙江省义乌市。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在迁址(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类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及税务变更、营业执照工商等事项。

3、本协议具体事宜,双方按照后续《迁址协议》约定为准。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份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迁址完成后,完成了解决公司注册地、经营地、办公地不一致的问题的第一步,有利于公司建设区域内的产业集群,加强产业与管理的协同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公司将持续跟进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注册地址变更事项尚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是否能顺利通过内部决策程序及相关主管部门是否同意均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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