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本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于2021年3月19日上午11:00在上海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奚海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债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增加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弗机电”)向瑞弗机电原全体股东以5,724.69237万元人民币转让瑞弗机电对债务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本金5,724.69237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债权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30)。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3月23日